绿色金融助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2017-03-10 07:31李秀兰白韫雯
绿叶 2017年1期
关键词:一带一路金融绿色

◎李秀兰 白韫雯

绿色金融助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李秀兰 白韫雯

本文对“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绿色金融所起到的作用进行简要分析,并对绿色金融及产品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进行梳理。以此为基础,就“一带一路”倡议下,如何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为将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融入带路发展,建设一条创新、和谐、开放、共享的绿色丝绸之路建言献策。

一、前言

2013年,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标志着我国对外投资和改革开放进入一个全新阶段。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和行动》,为“一带一路”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长期的纲领性指导和规划。文件指出1. http://zhs.mofcom.gov.cn/article/xxfb/201503/20150300926644.shtml,带路沿线国家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的潜力和空间很大,应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合作重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发展。

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和发展基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据报道,截至2015年5月底,我国对带路沿线64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实现各类投资1612亿美元,约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20%2.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l/201507/20150701038027.shtml。2016年,中资企业对带路相关的51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111.2亿美元,主要投向新加坡、印尼、印度、泰国、马来西亚、老挝和俄罗斯等国3. http://www.chinamining.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 39&id=18498。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发展方式粗放,单位GDP能耗、水耗、臭氧层消耗物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或以上4. http://news.hexun.com/2015-05-30/176312495.html。带路沿线也是世界上矿产资源的集中生产区和消费区,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生态环境敏感性较强,对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压力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温室气体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55%以上5. http://www.jd37.com/news/show-157367.html。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国对带路沿线的投资愈来愈活跃,投资项目迅猛增加6.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1113/c70731-27810039.html,且中国对该区域投资以能源、交通和通信基础设施为主,这些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对环境社会的影响也较大。

绿色金融有助于管控“一带一路”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风险,以及由此所引发的社会风险。带路沿线区域的绿色发展,不仅要严控末端治理,更要通过金融杠杆从投资前端建立引导和激励机制,严格控制污染性投资,动员更多的资金流向绿色、低碳产业。“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为中国,乃至世界经济和投资结构的转型,为绿色金融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契机和平台。

要实现中国经济的绿色转型,将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发展,建设一条创新、和谐、开放、共享的绿色丝绸之路是未来五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国家发展规划的重点之一。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同时也有助于中资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绿色标准和技术,进行负责任的投资,减少其海外投资的生态足迹,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定》总目标贡献力量。

二、绿色金融的内涵和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已成为中国国家发展战略,并被融入“一带一路”倡议中,绿色金融也随之成为金融创新、全球经济发展和环境气候治理的重要议题,不仅是全球经济向可持续与包容性增长转型的关键,也是维持金融市场内在弹性和有效性的因素。绿色金融可发挥金融机构资源配置、引导资金流向的功能,撬动社会资金流向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领域,引领各方资本涌向绿色发展的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因此,绿色金融已成为金融创新和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重要方面,是未来金融发展的趋向,也将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

(一)绿色金融的涵义和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会议和巴黎气候大会共同勾勒出2030年的全球治理模式,各国就推进全球具有气候韧性和环境、社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达成了政治共识,并为其指明了方向。2016年在中国杭州举办的G20会议中,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公报,并强调环境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和多边开发金融机构在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中的作用,展现出以G20为代表的国际高级别多边合作平台正在形成共同推动绿色金融的共识,致力于改善全球金融治理,从而推动世界经济的绿色转型和发展。

一个包容、可持续的全球治理模式需要绿色金融和负责任投资在内的经济活动支持,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绿色金融的潜能,并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写入中国的国家战略。过去十年,绿色金融在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自2007年,中国银监会陆续出台《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能效信贷指引》等政策,在国际上均属首创。其中2012年2月发布的《绿色信贷指引》7. 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docDOC_ReadView/127DE230BC31468B 9329EFB01AF78BD4.html,把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成为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节点。该指引建议金融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界定了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内涵和范围8. 《绿色信贷指引》所称环境和社会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无敌、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并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表现。针对境外项目,指引也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公开承诺采用相关国际惯例或国际准则,确保对拟授信项目的操作与国际良好做法在实质上保持一致”。

随后,银监会制定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和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前者要求金融机构对其绿色信贷实施情况从定性定量两个角度涉及23个方面共200多个指标进行评估,并针对境外项目管理提出了五项基本要求9. 境外投资企业对项目所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足够了解,对其环境社会风险管理有一定经验;对拟授信的境外融资项目的环境社会风险实行全流程管理;金融机构对拟授信项目承诺采用国际通用规则或准则;金融机构对拟融资项目的操作与国际良好做法保持实质性一致;对环境社会风险有较大争议的拟融资项目进行独立的第三方审核。。《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则要求金融机构对其支持的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的信贷情况、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的贷款情况进行统计并报送监管机构,以监控其资金流入污染行业和绿色行业的具体情况。同时,国家各相关部委也制定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清单并定期更新,限制对这些行业的投融资,以引导绿色产业的发展。

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中国对外投资迅猛发展、经济结构转型的内在需求和生态环境治理压力日益增长,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空前的机遇,中国政府越来越意识到绿色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并将其逐步融入国家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和各类相关政策。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10.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 shizhengyaowen/201509/t20150922_221177.htm,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在对“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再次明确提出要发展绿色金融11. http://www.moa.gov.cn/zwllm/zcfg/flfg/201511/t20151103_4888538.htm。2016年8月3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首次对“绿色金融”和“绿色金融体系”的概念做了详细的界定。《意见》指出12. http://gongwen.cnrencai.com/yijian/92291.html,“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而“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此外,《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从最高战略层面到各相关部门已形成高度共识,成为支持我国绿色投融资强有力的政策信号和中资企业海外绿色投资的重要依据。

2016年9月,作为会议主席国,中国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第11届G20峰会议题,本次G20会议首次设立了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并正式通过首份《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报告提出了七项供G20和各国政府自主考虑的可选措施,用以提升金融机构动员私人部门绿色投资能力,体现了G20各国有意改善全球金融治理、解决绿色发展、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问题的决心。

(二)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现状

随着绿色金融在中国的蓬勃兴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股票及其他绿色金融产品(如碳金融)等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15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并公布了六大支持项目目录13. http://finance.qq.com/a/20151222/061773.htm;http://www.56products.com/ Technology/2015-12-23/J9200FH31AJ2DAK4337.html。2016年2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对“绿色债券”的涵义进行了界定,列出了绿色债券现阶段重点支持的领域,并规定了第三方审核要求14.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601/t20160108_770871.html。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绿色债券作为绿色金融体系中服务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隆重登场。据统计,截止2016年10月,中国债券市场上的贴标绿色债券规模已达1338.3亿元(约合194.3亿美元)15.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1202/15/38713655_611325325.shtml。

绿色保险通常指与环境风险管理有关的各种保险计划,其实质是将保险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工具,用以应对与环境相关的问题,包括气候变化、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等。然而,我国的绿色保险通常指一类特定险种,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简称“环责险”)。2007年环保部与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选择部分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和地区,率先开展环责险的试点工作。2013年2月,在五年试点的基础上,两个部门进一步发布相关的政策文件,提出了对其他高环境风险的企业和行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自此,环责险开始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试点区域和行业越来越广,实施力度也逐步增强。随着2014年8月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发布,以及近几年绿色金融的兴起和发展,绿色保险作为重要的环境风险管理工具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碳金融泛指服务于旨在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担保、咨询服务等金融中介活动。我国的碳金融起步较晚,涉及碳金融业务的银行不多,并以为碳排放项目提供信贷融资为主。随着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深入实施,中国明确了建立碳市场的规划,自2011年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七个省市先后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3年6月18日起,七个试点先后启动运行。

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全国碳市场建设做了统一的部署,要求确保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截止到2016年9月,七个碳市场试点配额现货累计成交量已达1.2亿吨CO2,累计成交金额超过32亿元16. http://news.163.com/16/1101/15/C4Q1CS4N000187V5.html。随着绿色金融的发展和全国碳市场的建立,碳金融作为一个重要工具,越来越受到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重视,对碳金融相关配套政策和产品的研发也逐步开展,如2016年4月,北京环境交易所牵头成立了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碳金融工作组,专门负责碳金融相关工作的研究和推进17. http://finance.sina.com.cn/hy/hyjz/2016-05-10/doc-ifxryhhh1863627.shtml。

三、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议

“一带一路”的目标、内容和路径与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相一致,是国际社会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定》总目标的重要平台之一。国际社会应携手在带路平台上把沿线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资源利用等行动协同起来,推进和实现全球绿色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建设创新、和谐、共享的绿色丝绸之路的必要手段。在上文梳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我们为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是在国际层面,积极落实G20峰会提出的七项建议,推动绿色金融的自愿原则,引导政府、国际组织和私人部门共同促进可持续金融原则、责任投资原则和其他绿色金融领域的自愿原则,并在国家层面加以引导,鼓励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其投融资过程中遵守并严格落实此类原则。

二是政府应提供清晰的战略性政策信号与框架,制定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执行规则,细化《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向投资者释放更加清晰的环境和经济政策,以达到鼓励绿色投资的目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到绿色、低碳行业。

三是重视能力建设和建立广泛的交流平台,加强政府制定和监管环境政策的能力,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私人企业在绿色投资方面的分析和管理能力,以及绿色金融产品的研发和创新能力。

四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环境社会保障制度,提高透明度,健全并改进其信息披露和申诉机制。

(责任编辑 陈莹)

● 李秀兰,创绿研究院研究员。白韫雯,创绿研究院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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