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过度解读“跪地领奖”

2017-03-09 14:36范军
广西教育·D版 2017年1期
关键词:盘龙区领奖昆明市

范军

有微博爆料,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庄小学获奖学生合照中,7名学生手持奖状跪在地上,引发网友争议。该校校长回应称,照片为领奖后在办公室内拍摄,受空间限制,部分学生只好跪下。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则表示,已收到学校报告,之后会提出处理意见。(2016年11月17日 《京华时报》)

随着公众对教育期望值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一些教育事件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学生“跪地领奖”(其实是学生拿獎状跪着拍了一张照片)毫无意外地受到了大量不够理性的批评和指责。

“跪地领奖”被扣上“严重损害儿童人格尊严”的罪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从照片来看,7名学生确实拿着奖状双膝跪地。在中国传统观念里,跪地这一行为有多种不同含义,其中之一被认为是人格侮辱,这是该事件较为“扎眼”、引发争议的原因之一。但是,这也不足以构成“损害儿童人格尊严”的依据。其一,7名小学生是为了拍照时不挡住后面的同学而暂时跪下的;其二,涉事教师并不是将下跪当作一种惩罚,因而不存在伤害的故意。因此,所谓“损害儿童人格尊严”完全是一种道德绑架。

其实,“跪地领奖”只能算是一种教育行为失当。涉事教师没有意识到7名学生跪地行为的不妥,因而就没有及时制止。这只能说明该教师教育经验不足,或者在平时的教育工作中没有重视这方面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讲,该教师应该反思并改正,这也提醒广大教师平时应该注意教育细节。

对于这一事件,我们应该持善意批评、适可而止的态度。给一次不算严重的教育失误上纲上线,只会对当事教师造成精神伤害,无益于教师改进工作方法。教育是帮助孩子成长的事业,是触及灵魂的“慢艺术”,对教师寄予高期望是人之常情,但不理智的怀疑、指责和棒杀,只会置教师于职业惶恐之中。

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能发声的信息时代,网络评论应当坚持就事论事、理性发声的原则。罔顾实际,图一时嘴快,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进行“棒杀”,不但于事无补,有时还会陷当事人于被动,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责编 欧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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