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建章
(三亚学院 艺术学院,海南 三亚 572000)
从海洋文化建构角度看“军渔”制的可行性*
冯建章
(三亚学院 艺术学院,海南 三亚 572000)
“军渔”制是一种以军队建制为组织形式的民间商业性渔业生产制度,属于海洋制度文化建构行为的一种。“军渔”制的建构虽然面临着中国当代海洋文化建构的主权争议性、大陆附属性、被动性等不利性语境,但通过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变易”“治生”“自然”等因子,以及西方现代海洋文化要素,如商业性、进取性与扩张性等,完全有建构的可行性。而且“军渔”制的建构和落实,将有助于促进南海问题的早日解决,这不仅为中国海洋文化建构提供一个和平的海洋环境,而且将极大丰富中国海洋制度文化建构的内涵。
“军渔”制;南海;海洋文化;可行性
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农业传统,它的主体至今只是处于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的阶段。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海洋文化迟迟难以建立和完善。谈到中国的海洋文化建构,绕不开东海和南海几个热点问题。钓鱼岛问题、台海问题和南海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和平崛起和顺利转型的核心问题。尤其是南海问题,已经远远脱离了简单的“领土争端”,成为世界列强防范、牵制、平衡中国发展的战略因素。围绕南海困局,学界提出了南海“军渔”制。从中国文化传统和西方现代海洋文化的角度看,这一制度具有助力于解决南海问题的现实可行性。这一制度的实行,将丰富中国的海洋文化建构。
海洋文化最普泛的概念,是指人类利用海洋创造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等。如填海造田、海水晒盐、潮汐发电等属于海洋物质文化;领海制度、海商法、海上航空识别区等属于海洋制度文化;妈祖信仰、海洋画派、海神传说、疍家咸水歌等属于海洋精神文化;出海祭祀、建造低矮房屋、在村落周围种上防护林等属于海洋行为文化。中国的海洋文化建构是如上四种“亚文化”在国家海洋战略背景下的互动式建构。
中国作为半海洋型国家,航海传统悠久。中国海洋文化的建构与西方一样都是首先从重视海洋的“鱼盐之利”和“舟楫之便”开始的。由此,面对大海的波诡云谲,中国传统海洋文化也具有西方海洋文明的开放、外向、冒险、崇商的特性,其表现就是中国的海上丝绸之路,区别则在于开放性、外向性、冒险性和崇商性的强弱不同。对于当下的海洋文化建构而言,由于中国海洋地理和历史传统的原因,具有建构的先天不足性。
一是主权争议。中国不是一个典型的海洋型国家,由于陆地面积庞大,几千年来倒是建构了一个典型的大陆型国家。随着工业化、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推进,囿于地理位置的限制,与典型的海洋国家如美国、英国等相比,中国成为一个典型的海洋“不利性”国家。中国虽有漫长的海岸线,有400多万平方公里的边缘海,但许多海域都容易与其他国家产生主权纠纷。这是当代中国海洋文化建构的前提。
由于中国工业化时间比西方和日本要迟,历代政府缺乏国家级别的海洋战略,以及1500年代后半期之后造船与航海技术的相对落后,现代“知识”的匮乏,没能及时“创造”出自己的海洋利益,致使中国的海洋权益曾屡屡被别国所侵犯。虽然当代世界大国,如荷兰、英国、法国、美国等跟中国已经没有了直接的海洋利益冲突,但随着民族独立运动的深化,中国的海洋利益,日渐被“二战”战败国日本和东南亚的小国所威胁。历代中国政府为了开疆拓土,虽然有“军垦”传统,但因为包括钓鱼岛、南沙等在内的海洋纠纷却带有历代“军垦”所没有的“主权”争议,所以中国当代的海洋问题,特别是南沙问题非传统的“军垦”思维和方式可以解决,必须另辟蹊径。
二是大陆文化的附属。一般来说,中国传统的海洋管理是传统大陆治理方式在海洋上的延伸。中国古代的海洋观虽然是整体趋向开放的,却具有一种“有限开放性、边缘从属性和守土防御性”[1]的形态,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中国海洋文化是海洋农业文化。大陆文明在向海洋移植的过程中,存在着农业社会和大陆性格对海洋文化的一种深度制约,这使得农业本位和大陆性格有力地左右着中国海洋文化的整体特性。主要表现在海洋经济经营上,修筑滨海长城——海塘,发展海洋和垦殖,均以“田”立意——盐田、潮田、沙田、蛙田、蛇田等。这在官方和民间的潜意识中,实际上是将海洋资源开发作为一种农业资源的补充,海洋资源开发的实质是内陆农业经济的保护或补充。就当下而言,几百万疍民逐渐上岸居住、南海海上执法“城管化”、南沙渔业经济补助单薄等,都属于海洋文化“大陆文化附属性”的表现。
三是建构的被动性。中国当代海洋文化建构,与西方相比,具有一种时间的落后性和行为体的被动性。这种“被动性”主要表现在南海。中国的南海,在1960-1970年代“生产队”的经济模式下,曾经一度禁止渔民深海捕鱼。而同时期,周边的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为了各自的利益,早已凭借“就近原则”,占领主权属于中国的岛礁,政府鼓励深海捕鱼。特别是1980年代之后,东南亚相关的国家在南海开采石油、暴力驱赶我国渔民正常作业等冲突事件频发。面对资源的争夺,才有了中国国家海洋战略的出台。而随着航海科技的发展、中国海洋军力的增长,特别是国家海洋战略的实施,当中国开始有实力进军南海深海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是“被动”进入南沙,在自己圈占了千百年的“口袋型”海域里,处处受到掣肘。这主要表现为多国占领、扩充军备,以及诸国联合对华和无序开发。南海争端各方总体上赞同共同开发的观念,但具体认识上的差异极大。如越南认为共同开发的关键是各方同意在某个区域实行;菲律宾认为先解决主权问题,然后再共同开发;印度尼西亚则认为,共同开发只是手段,只能在谈判陷于僵局时使用,并且认为不同社会性质的国家不能进行共同开发;中国一贯主张“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但实际上却缺乏相应的应对措施。如何破解南海困局,是中国海洋战略绕不开的难题,而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又将极大地推动中国海洋文化的建构。
“军渔”制属于海洋文化中的制度文化。“军渔”制,是指在南海有争议的海域实行的一种军队建制与组织下的渔业生产。具体来说,就是以海南岛为后方基地,以三沙市市府永兴岛为中心,向周边海域辐射的一种军事建制的“渔垦”制度。“军渔”兵团是其主体,“无事”则作业为民,“有事”则参战为军。渔期捕鱼作业,休渔期军训、巡海、开发旅游资源,投入三沙市地方经济建设。“军渔”兵团不但将与我国的南海舰队、住人岛礁、海监船、渔政船等一起构成对南海有效的监控管理体系,同时,又可对已被他国侵占的岛屿形成威慑,破解其实际占领而不能以军事行为解决的现实。“军渔”兵团的任务可以随环境而变,其形制也可以先依托一些较大的岛屿以班组的形式形成分散作业点(水上军渔村),再逐步发展为乡、镇的地方建制,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形成对南海的社会化控制和管理。
(一)“军渔 ”制建构的现实基础
“军渔”制的提出,有其现实的不得已性与合理性。南海问题体现为海权之争与海洋资源之争。海权是形式,资源是目的。海权是行为体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对自身海洋利益的控制程度,而“海洋利益”是建构出来的,又以“海洋力量”为前提。就南海问题而言,中国的“海洋力量”包括军事力量、外交力量、经济力量和文化力量等。而其中的经济力量,在油气资源开采成本高、利润低,而旅游业因主权不明而不发达的情况下,主要体现为中国的渔业经济力量。“军渔”制的提出,正是在现有的环境下,积极而可行地发展中国南海的渔业经济力量。军事力量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经济力量,而经济力量的发展又能提升军事力量。且一定程度上,“军渔”制作为一种崭新的军民互渗制度,是准军事组织“民兵”制的演变,丰富了我国的“民兵”制度和海洋制度文化。
“军渔”制是中国政府对南海展开有效开发和管理的进一步落实。南海资源开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直以来,中国政府都只是在政治层面提出主张,除了发展军事和人工造岛之外,面对岛礁被占领的现实缺少更为有效的应对措施。这反映了我国缺乏积极的海洋意识和南海战略的不周全。随着南海争夺的深入,随着世界各大国,如美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等国的加入,东盟已经制定了自己的南海战略——扮演“大国平衡手”的角色,继续遵循“弱者逻辑”,在大国的夹缝中求生存和发展。在世界各大国干预下,即便是中国在永兴岛、渚碧岛、永暑岛、美济礁等成功造岛,即便是中国几艘航母游弋南海,南海也至多是一个“摩擦不断,但无战争”的地区[2]。因为中国的军事优势已经被周边国家的海军力量发展和大国军事实力的参与而大致抵消。中国的南海战略只能是在强化军事存在的同时,积极发展海洋经济力量,让海洋经济力量与军事力量互生,从而配合中国的外交力量,在“大国政治”的困局中,争取更多的合作、争夺更多的权益,推进中国国家和平崛起与海洋文化建构。
(二)丰富的“传统文化”有助于“军渔”制建构
“军渔”制的提出,不但是立足于南海的现实,而且也汲取了中华五千年文化智慧。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引用其父亲司马谈关于“论六家要旨”的话,“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司马谈通过引用易经“一致而百虑”“殊途而同归”,通过对诸子百家的评价“务为治者”而道出了中国诸子学的实质,“治理”。作为中国“轴心时代”的学说,诸子学及其后学,其目的皆在于国家社稷的治理,只是因为时空语境的不同,有的在“显”处而有的在“不显”处而已,即司马谈所谓“有省不省耳”。中国丰富的传统文化有助于“军渔”制建构。
一是《易经》“变易”观。《易经》是中国文化的哲学基础,是包括了儒佛道等多家学说在内的诸种文化的共同基础。《易经》的核心思想是“变易”,其在各家学说中以不同的言语呈现,如道家的“无为而无不为”、道教的“随时应变”、儒家的“经权”“中庸”、佛教的“方便”、兵家的“诡道”等。“军渔”制正是立足于南海的现状而提出的,是立足于南海的主权纷争、利益争夺、大国干涉、国家海洋战略、民族复兴、和平崛起等“情境”而提出的崭新的海洋制度。在提出“军渔”制的时候,我们一定会想起孔子《论语》中的“智者乐水”、郦道元《水经注》中的“水德融和,变通在我”。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舞台上,以“宗教性”不足被诟病,但也以“权变”“圆通”所彰显。“军渔”制内涵有《易经》的核心“变易”思想。
二是儒家“治生”思想。中国谚语曰“民以食为天”。儒家在中国文化的流变中,一向关注国事民生,国家的长治久安、百姓的日用丰足是其首要考虑的内容。从孔孟原儒起,就有“民本”思想。在儒学演化史上,元代许衡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儒者以“治生”为先务的思想。与先辈的儒者相比,元代的社会现实与前期区别很大,国家的治理者为蒙古族,而非汉族,社会按一定的标准划分“等级”,汉族知识分子地位低下。立足于元代汉族知识分子的现状,许衡提出了儒家知识分子“治生”说:“为学者治生最为先务。苟生理不足,则于为学之道有所妨。”*《许文正公遗书》,乾隆五十五年怀庆堂刻本,卷末页五上下。《宋元学案》卷九十亦有一段话与此相当,所不同的有两处:一是将“士子多以务农为生”作“士君子当以务农为生”;一是去掉了“商、贾虽为逐末”后面的“亦有可为者”。此外,《鲁斋遗书》卷十三《国学事迹》也有一段话,这段话与《许文正公遗书》的主要差异是在中间加了一句“治生者,农工商、贾”,且在其后有一句:“若以教学与作官规图生计,恐非古人之意也”。鲁斋的著作几经后人修订编辑,有不同的版本,因此应该合起来看,这几段话综合起来可以说明,鲁斋对于传统士人“治生”手段的局限性是有所反省的,他着力想提高从商者的合法性,但还是认为务农可能更好一点。其“治生”思想虽是针对儒生个体,但根据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思想,完全可以推延到社会层面。他的这种“治生”学说得到了明代王阳明和当代新儒家余英时的回应。后学虽根据儒家的“义理”之辩,对其学说有褒有贬,但从“人本”的角度,许衡的“治生”思想得到了肯定,以至于“民生”成为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之一。
“军渔”制的提出,其固然短时期内有发展海洋力量、维护国家权益的目的,但其内涵有对南海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有对中国南海周边民众生计的解决,这都属于儒家“治生”思想的一种落实。
三是道家“自然”观。历史上,中国的道家文化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中国近年来因为发展经济,对自然生态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导致了“雾霾”“泥石流”“冰雨”“洪涝”“干旱”等灾害。在南海的开发中提出“军渔”制,也是借鉴了大陆发展经济的失误。“军渔”制实际上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兼顾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南海诸国对南海资源的过度无序开发而提出的一种制度构想。
“军渔”制体现了人与海洋和谐相处的理念、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其内涵中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海洋开发规范,自觉将海洋开发限定在海洋资源可持续供给、海洋生态保持良性态势的限度内。这种制度把对海洋的生态破坏、海洋污染、滥填乱占、竭泽而渔等行为视为极不道德的野蛮行为,从而形成一种人海和谐的积极舆论氛围,最终实现南海人海和谐相处的良好秩序。
其他还有法家、兵家等多家思想资源有助于“军渔”制建构。
(三)吸收“西方海洋文化”有助于“军渔”制建构
“军渔”制,是中国面对南海现状,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西方海洋文化特质提出的全新制度。一般说来,西方海洋文化有五个特质,即:其一,商业性;其二,侵略性与扩张性;其三,国家意志的体现;其四,原创性和进取性;其五,浓厚的人文主义色彩。[3](P10)吸收西方海洋文化的“商业性”“进取性”和“扩张性”等特质,有助于“军渔”制建构,也体现了中国日渐完备的市场制度与西方海洋文化*中国海洋文化特点:(1)体现农业社会特征;(2)以“和”为贵;(3)缺乏海洋战略意识;(4)重视输出,轻视“拿来”;(5)具有强烈“悲天悯人”“救苦救难”的道德取向;(6)强烈的自然主义色彩。的结合。
一是商业性。“军渔”制,形式上不仅仅是一种“准军事”组织,而且是一种崭新的渔业经营模式。其建制将以南海渔业资源调查为前提,以“开发性保护”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就南海主权利益争夺而言,其目标不但要实现中国的海洋经济力量增长,而且要满足国内渔业市场的需求,特别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构的背景下,是其建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是进取性。海洋文化是一种躁动的动态文化。海洋文化的进取精神和开放性特征,农耕文明均无法与之相比,“中国历史上不乏开疆拓土的壮举,却少有百舸争流的传统”。在南海的主权和资源争夺中,战略战术固然重要,内在的海洋进取精神则更为关键。南海的争夺,应该在追求和谐的同时,善于采取主动进行斗争,传递战略意图,减少利益损失和战略误判的可能。“军渔”制的提出,是在中国的南海权益受到其他国家严重侵犯的形式下提出的因应之策,是一种变被动为主动的战略、战术行为。在南沙的主权和资源争夺中,越南是最大的障碍。1990年代以来,越南在基本完成了对南沙诸岛扩张的同时,积极从财政、军事、政策上鼓励其渔民到南海海域作业。越南海军还组建了“长沙(南沙)海产公司”和“资源保持支局”,以军事形式直接开发南沙渔业资源和油气资源。2000年以来还开始在控制或没有控制的群岛上建立地方政府机构。多年来,越南以及菲律宾等相关国家的南海经济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和海洋利益。“军渔”制的提出,实际上是一次包围圈里的突围,不可能不具有反包围的“进取性”。
三是扩张性。以南沙主权、资源争夺为核心的南海问题的解决,不仅仅是南海问题本身的解决,而且是为了开启中国真正的海洋强国时代。1433年郑和在其第七次也是最后一次大规模下南洋的印度海岸之外的海上去世,从此以后保守分子重掌大权,庞大的舰队被遣散,造船和航海学校逐渐倒闭,贸易和海外结盟被中断,甚至禁止民众到海外旅行。17世纪到20世纪初的满清君主更为排外。[4](P58-59)时至今日,在中国现有的18000多公里海岸线中,很大一部分是面向太平洋的。不幸的是,中国在太平洋的出海口被“第一岛链”*所谓“第一岛链”,是指北起日本列岛、琉球群岛,中接台湾岛,南至菲律宾、大巽他群岛的链形岛屿带。所谓“岛链”,它既有地理上的含义,又有政治军事上的内容,其用途是围堵亚洲大陆,对亚洲大陆各国特别是中国形成威慑之势。封死。而钓鱼岛和台湾就位于第一岛链的中间,是东海与南海的咽喉战略通道。如果失去台湾和钓鱼岛,就将意味着中国的海洋命脉被彻底点穴。在台湾问题、钓鱼岛问题暂时无解的情况下,最可能有所突破的是南海,特别是南沙。南沙群岛诸多岛礁滩涂沙洲,除去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驻守的少数岛屿外,其他岛屿均被东盟诸国所占。如果东盟诸国占领南沙成为既定的事实,则中国将彻底成为“瓮中之鳖”的国家。
2000多年前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就曾说过,“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18世纪俄国沙皇彼得大帝也曾经说过,“没有一支强大的海军,就没有强大的俄罗斯”。十九世纪下半叶,美国著名的海军战略家阿尔弗雷德·赛耶·马汉提出了他的“海权”理论,并成为指导美国早期海洋战略的纲领性思想。他认为所谓海权是“凭借海洋或者通过海洋能使一个民族成为伟大民族的一切东西”[5](P3)。 他所谓的“海权”不仅包括海上军事力量,也包括了经济力量、外交力量等在内的非军事力量。这种海权理论,实际上是论述如何通过夺取制海权来控制世界的理论。
南沙海权与资源的争夺,不仅仅是主权、资源之争,更是东出太平洋,西出印度洋的出海口之争,是海洋强国战略的必然行为,是可能未来G2或G0*相对于G7、G8、G20、G2而言,世界进入“无极”的诸国纷争时代。时代,世界秩序重构时,中国必然采取的措施。“军渔”制的提出不但是为了南沙主权与资源之争,更是为了中国海洋渔业走向深海时实行积极的远洋渔业做准备。“军渔”制超越了15世纪郑和率领的纯粹官方航海行为,是一次在政府战略、政策、军事、外交等支持下的民间性或商业性的扩张行为。而这种扩张不是一种领土或殖民式的扩张,而是一种经济型、航海自由权型的扩张。
(一)有助于促进中国和平建构海洋文化的进程
中国的南海问题其实在下四盘棋。第一盘棋是中国的国际战略之棋。中国高度重视战略机遇期,坚定推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对内建设和谐社会,对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国家战略,使得中国必须在外交层面处理好大国之间的关系,特别是面对越来越“大国政治化”的南海问题。第二盘棋是中国的海洋战略之棋。从目前整个海洋权益争端的态势来看,中日海洋权益争端日趋严峻,战争随时都可能爆发,使得中国必须保持南海问题的相对稳定,避免陷入东、南两线局势同时恶化的困境。第三盘棋是中国与东盟之关系。中国如何捍卫南海主权和权益,而不伤害与东盟的整体关系,是一个外交难题。第四盘棋是中国的南海战略。如何在争取南沙主权和利益的同时保证西沙、东沙和中沙的主权和利益,也需要智慧。
而“军渔”制以其全新的制度模式,将会于中国在南海发展军事存在、建设基础设施的前提下,为中国发展海洋经济力量,本着国家间的“现实主义”原则,为中国获取更大的国家权益。在岛礁作为“死棋子”占有数量不易变动、而军事手段不可轻易示人的情况下,中国将会通过“军渔”制制造出更多的“活棋子”,来占有更多的海洋空间,拥有更多海洋区域的实际控制权,架空其他国家非法占有的中国岛礁控制权。如此,将大大促进南海问题在中国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早日解决。而只有和平的南海,才可把与海洋有关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等建构提上日程,如休渔制度、海洋旅游、打击海盗、海上通讯建设、海洋资源普查等。
(二)有助于丰富中国海洋文化的内涵
“军渔”制的提出,代表了中国现代海洋文化的自觉*文化自觉既包括对自身历史、传统与现实的深刻洞悉与把握,也包括对他者的文明、对整个世界及其多样性的全面理解和认识。参见王玉华.文化自觉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N].中国经济时报(网络版),2007-05-21.,是一种海洋文化本有的“扩张性”的海洋制度建构行为。海洋文化曾被黑格尔当作区别中西方文明的一道界限。他在《历史哲学》一书中说:“中国、印度、巴比伦……占有耕地的人民闭关自守,并没有分享海洋所赋予的文明”“西方文明是蓝色的海洋文化,而东方文明是土黄色的内陆文化”。[6](P26-28)黑格尔的观点自然体现了“西方中心论”,不值得反驳。但是我们不能否定中西方海洋文化有不同之处,中西方文化有不同之处。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待与把握中国传统文化、本土海洋文化、外来海洋文化、现代海洋文化之关系,以科学、理性的态度进行文化反思与文化比较,在继承与创新中,建构我国特有的现代海洋文化。
“军渔”制的提出与建构不是我国面对南海现状提出的一种权益性的海洋制度,随着这种制度的落实和推广,将会连锁性地引起更多的海洋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的建构。
[1]黄顺力.海洋迷思:中国海洋观的传统与变迁[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1999.
[2]郑永年.中国如何在南中国海变“被动”为“主动”[EB/OL].2011-07-12.http://www.zaobao.com/special/report/politic/southchinasea/story20110712-108597.
[3]刘家沂,肖献献.中西方海洋文化比较[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12(10).
[4]唐纳德·B·弗里曼.太平洋史[M].王成至,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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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徐凌.中国传统海洋文化哲思[J].中国民族,2005(5).
[责任编辑 杨 敏]
On the Feasibility of “Military Fishing”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rine Culture Construction
FENG Jianzhang
(School of Arts, Sanya University, Sanya 572000, China)
The system of “military fishing” is a kind of civil commercial fishery production system, which is formed in the form of military system. The construction of fishing system faces the sovereignty dispute, the mainland subsidiary, passivity of contemporary China adverse context construction of marine culture, but by absorbing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change”, “governance”, “natural” and other factors, as well as Western modern marine cultural elements, such as commercial, aggressive and expansion, etc., it has the feasibility of construction. “Military and fishing”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implementation will greatly promote the early settlement of the South China Sea issue, which will not only help the construction of a peaceful ocean environment for Chinese marine culture, but also greatly enrich the connotation of cultural construction China marine system.
military fishing system; South China Sea; marine culture; feasibility
2016-09-17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我国南海实施军渔的可行性研究》(13XGL024)的阶段性成果。
冯建章,副教授,博士,从事艺术文化学研究。
G124
A
1009-1734(2017)03-00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