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慧
(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民营经济的营商环境约束及应对策略研究
——以潍坊市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为例
李国慧
(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有效巩固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地位,构建有利于民营经济公平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内外部条件。通过对潍坊市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存在的思想观念、政策环境、体制机制、市场要素供应四大类外部环境约束和企业管理、产业层次和创新能力、企业文化三大类内部环境约束进行系统分析,理清改进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基本思路和措施,以期借助国家大力推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之机,呼吁全社会进一步放开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束缚,深度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新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的发展。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约束;改进;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解决新增就业、促进对外贸易和发展慈善事业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1]巨大发展成就的取得,取决于全国上下能够逐步认清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搭建快车道、开拓新空间。本文以潍坊市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为例,对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借助国家大力推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之机,呼吁全社会进一步放开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束缚,深度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新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的发展。
潍坊市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5年来,经过不断地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优化机制、大力创新,民营经济的营商环境得到了极大地优化和改善,促进了民营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一是总量规模不断扩大。“十二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业户(不含农村专业合作社)由“十一五”末的29.6万户发展到61.5万户,与期初相比增长107.8%,年均增长21.6%;注册资金由1525.9亿元发展到4698.8亿元,增长207.9%,年均增长41.6%。二是发展水平稳步提高。民营经济加快向新的领域和空间拓展,向集群化、规模化、科技型迈进,特色优势逐步形成,发展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步伐进一步加快。三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固定资产民间投资从1940.1亿元增加到4052.2亿元,年均增长21.8%。四是社会贡献越来越大。民营经济纳税额由266.6亿元增加到440.6亿元,增长65.3%,年均增长13.1%;注册从业人员由164.7万人增加到543万人,对全市就业贡献率超过95%。[2]民营经济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增加财政收入、富裕城乡居民,保障劳动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巨大的发展成就既充分肯定了潍坊市改善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积极成效,也实践证明了加强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
受传统“一大二公”思想观念的影响,人们总是想民营经济是否会冲击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将其与资本主义纠结在一起,尤其是看到民营经济已占据GDP总量的60%以上这一现实。[3]即便是党和政府一次又一次地重申态度、出台各种鼓励和引导政策,甚至是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一些政府部门还是习惯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民营经济,在政策与管理过程中对民营企业“守左勿右”、“守紧勿松”,使得民营企业的政治安全感比较低,阻碍了民营经济的长远发展。企业反映,在面临经济纠纷时,企业往往得不到及时的司法救助。另外,因中小企业的征信问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多年来企业征信系统依然是多头建设、互不联通,信息不对称使企业无法及时赢得银行等机构支持和社会的广泛公信。
从2010年开始,山东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关于贯彻国发〔2012〕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潍坊市也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可见,从省到市级,政策环境是宽松的,积极的。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两难一不到位”:一是好政策落实难。对民营经济发展有利的、宽松的政策,执行的不得力;而对于侧重于土地、税费、进出口等方面规范的、制约的政策却执行得很认真。二是遇到问题协调难。因政府部门本位思想作怪,民营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通常需协调多个部门,完成多项附加条件。三是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层层递减或执行梗阻现象。高新技术企业反映,因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理解不深透、归集不规范等,较难通过审核。
(1)行业准入有不少限制。国有、民营企业还不能真正实现待遇平等,像石油、电力、电信、铁路等领域,民营企业进入门槛高,难以享受国民待遇。调查中发现,隐形壁垒还在一定程度存在。如有的地方电力部门利用垄断地位,对非供电公司所属企业施工的项目在接入电时区别对待;实施特许经营虽广泛提及,但仍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
(2)审批方面仍需规范。一是审批事项多、手续繁琐。调查发现,很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审批材料互为前置,让企业无所适从。如,有的地方新建企业,从备案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类申报手续繁多复杂,需要近20个部门审批、盖160多个章,耗时半年多。二是市县两级审批权限不理顺。有的市级部门审批事项没有最大限度下放到县级,县级受理、初审后还需按程序转报到市级重新受理、审批,造成了交叉重复审批。三是中介市场秩序乱、收费高。企业投资所需的各类评估报告均由中介机构出具,但中介市场竞争不充分,收费不透明,服务不规范,耗时长,收费高,给企业增加了负担。如,安评一般需要2个月,环评时间更长,一般需要半年左右。企业反映,做一份15亩以上非化工类无污染项目环评报价最低3.5万元,令小微企业难以承受。
(3)发展混合所有制政策还不配套。目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如要政策与各地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对接,仍需要较长时间。调查显示,虽然国家早就提及发展混合所有制,但等政策和观望的态度明显占主流。
(4)政府公共服务有待加强。一是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现有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性不强,服务不规范,服务内容趋同,民营企业所需的个性化、可订制的服务较少,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有些收费不合理。一些不合时宜的收费仍然存在。企业反映,目前原盐价格大幅下滑,但仍按3元/吨的标准征收原盐价格调节基金。
(1)融资难、融资贵。调查统计,潍坊市90%以上的民营企业有资金需求,急需融资。融资难、融资贵主要体现在:①银行“抓大放小”现象突出,贷款更愿意放给大型企业,对民营企业贷款以短期为主,且审批环节多、链条长、效率低,加之银行将抵押担保作为管控信贷分配的主要手段,民营企业缺乏有效抵押物,无法抵押贷款。当前企业互保联保贷款的弊端已经显现,银行更加慎重,存在惜贷、压贷、抽贷和先还款再续贷等问题,造成很多企业资金紧张、周转不畅,影响了生产经营。②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大多数以贷款为主,对集合票据、融资租赁、上市等直接融资方式缺乏认识、利用不够。银行贷款成本高加重企业负担,银行利率普遍上浮2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70%,再加上抵押登记费、公证费、评估费、担保费等十几项费用以及“过桥”还贷等,更推高了融资成本,不少企业融资成本高达10-30%。同时,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间频繁使用“承兑”、延期压茬支付贷款来缓解资金压力,导致拖欠款、三角债问题的发生,企业“两金”占用居高不下,这也是造成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因素。③担保公司实力有限,因要承担100%的贷款风险、需向银行交纳担保额10-20%的保证金等因素,为小微企业担保的积极性不高。
(2)订单少、需求弱。受世界经济不振、外需持续低迷、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影响,主导产业普遍存在市场需求不旺、订单减少的情况。部分主导行业销售情况受制于全国范围内的行业不景气,工业企业中如钢铁、建材、机械等行业企业的营收下降,均因下游行业低迷造成;同时,星级酒店、娱乐健身等企业营业额均出现下降,有的高达30%以上。从中小微企业市场营销情况看,59.7%的中小微企业以内销为主,加之产品低端化发展、同质化竞争、附加值不高和成本上升、营销手段滞后等突出矛盾制约,面临市场疲软、发展下行的形势。
(3)用地缺口大、成本高。近几年,随着民营经济规模的不断膨胀,企业用地需求扩大与用地指标趋紧的矛盾加剧,特别是国家对工业用地指标从严控制,许多企业发展空间受限,无法新上项目进行扩产,土地问题已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另外,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规定,对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或用地面积低于15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的政策,进一步增加了小微企业用地的难度。企业普遍反映,10年来工业用地价格增长了约4-5倍。
(4)用工难、人才缺。随着劳动力市场从买方市场变为卖方市场,劳动力供给需求发生逆转,再加上潍坊市民营经济大多是传统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需求量大,很多企业存在着用工短缺问题。不少食品、纺织、服装行业的企业,因招不到足够的一线工人,导致企业开工不足。伴随着腾笼换鸟、转型升级向纵深推进,技术、装备、工艺水平普遍提升,企业技术工、熟练工更为紧缺。高端人才缺乏的问题也非常突出,因缺乏与一线城市相比的基础条件,对高科技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缺乏吸引力,高端人才缺乏影响和制约了民营经济转型提升。
多数民营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有的虽然实行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但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方式还比较落后。大多企业的重要决策都是由企业主一人说了算,即使是董事会决策,也是董事长“一人独票”,决策的随意性、人为性、盲目性影响了企业发展。调查发现,规模以上企业接受过正规机构管理咨询与诊断的达到60%以上,而规模以下企业不足10%,小微企业不足5%,还有30%以上的小微企业仍沿袭“父子店”、“夫妻店”等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模式正面临着巨大的成长挑战,困扰着企业发展壮大,使得“一代创业、二代守业、三代败业”问题显得十分突出。
潍坊市民营经济传统产业占比达到七成以上,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工业企业多以原料工业和初加工为主,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同质化竞争严重,重点培植的优势主导产业还没有形成大中小协作、上下游贯通的完整产业链。创新能力弱主要表现在,多数民营企业引进、转化科技成果能力不强,一些配套协作企业过分依赖主厂的技术供给,基本没有产品及相关技术研发。不少企业品牌创建意识差,大多停留在原始加工、模仿制造、局部改进以及贴牌生产阶段,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仅占30%,拥有专利技术的不足5%,其中小微企业不足1%,每万家私营企业仅拥有研发中心约12个、创新企业约9家。
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之魂,是企业前进的方向。就潍坊市而言,大多数民营企业由于受家族式管理模式的影响,形成对外人较强的不信任和对亲属圈的较高依赖,导致企业主和员工之间出现信任危机,企业内部信任的缺失使得企业文化无从谈起,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方针、价值观念、经营行为、社会责任和经营形象等更无法凝聚成企业生存、竞争、发展的魂。信任危机而导致的企业文化的缺失,致使企业在选人、用人、得人、育人问题上形成恶性循环。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民营经济若要实现新发展,必须在思想观念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认识上的突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最本质特征就是“中国特色”,也使中国民营经济具备区别于资本主义私有经济的本质特征,不能将二者直接划等号,并进而提出“国退民进”和“资改路线”等论调。[4]否则,就是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成就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否定。因此,对于民营经济地位,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能再纠结于姓社姓资;二是法律地位的突破。将民营经济发展纳入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民营经济立法,修订民营经济发展限制法规,严格规范准入限入领域,切实将民营经济由“依权监管”过渡到“依法监管”上来;[5]三是政治地位的突破。最根本是确保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获得和国有企业同等的政治地位;四是市场经济地位的突破。主要是牢固树立公平理念,对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并积极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一是进一步清理压减审批事项。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清理压减市县两级共同审批的事项,加快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和资质资格认证,凡能够采取事前规范、事中指导、事后备案等方式解决的,全部调整为事后监管事项;二是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把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一口受理、一站办理、一单收费。创新投资创业服务,推行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对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提供从受理到结果送达的一条龙免费代办服务;三是进一步深化工商注册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先照后证、年报公示等改革,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促进投资创业便利化;四是进一步改善市场准入条件。尽快研究制定民营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制定实施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及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五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中介服务。规范中介市场秩序,支持民营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严禁和惩处指定中介行为。
首先,全力破解融资难。积极实行政银企联动,完善民营企业信贷扶持政策,鼓励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投放。支持民营企业上市以及在股交中心挂牌交易,综合运用中期票据、融资租赁、私募股权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商业欺诈、逃债骗贷行为,提高企业失信成本,促进诚信守法经营。其次,强化用地保障。在土地使用和供应方面,落实民营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待遇,对民营企业投资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好项目大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鼓励民营企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存量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鼓励在各类产业园区投资兴建多层标准厂房,为民营经济项目提高投资强度创造条件。第三,加大人才培育引进力度。积极组织实施人才培训工程,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三支队伍”的分类培训,实施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人才,有效缓解结构性用工矛盾。第四,不断开拓市场。充分发挥经贸洽谈会、产业博览会等展会的宣传推动作用,积极利用会议内引外联,不断拓展国内市场;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打造一批地方独有的名品、名牌、名企。
一是实施创新驱动。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导向作用,深入推进“一企一技术”战略,加大对骨干、龙头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资本链、人才链融合,推进技术、产品、产业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优化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环境;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坚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积极实行股份制改造,建构多元化产权结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健全职业经理人使用机制,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和自身抵御市场经济风险能力;三是打造鲁商特有文化品牌。经过历史的经久积淀,鲁商逐渐形成了勤俭务实的耐苦文化、义利兼顾的义利文化和重官本位的近官文化。新时期,这些文化与鲁商的担当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十分契合,成为塑造民营企业之魂的重要精神土壤,因此,必须加强对鲁商文化的挖掘提炼,凝聚为山东省民营企业新的精神之魂。
首先,完善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整合各类涉企服务平台资源,完善平台服务功能,构建以一般性公共服务为基础,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为主体,实体与网络服务相补充的平台服务体系。其次,严格规范各种涉企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及各类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编制并公示“收费目录”,坚决杜绝“三乱”现象。再次,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保护力度,注重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对涉及民营企业的重大案(事)件,依法快立、快办、快结,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第四,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实施重点政策落实政府督查追责制度,确保政策落实的真正实效。第五,建立政企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充分发挥工商联、中小企业协会及各类商会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作用,建立与政府部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以便及时发布政府改革动向、发展走向,收集掌握民营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民营经济运行监测,以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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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1.23
A
1671-4288(2017)03-0004-05
2017-02-21
李国慧(1979-),女,山东高密人,潍坊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数学与应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研究。
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