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烨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2)
新形势下湖南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
许烨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2)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定位、发展、党的建设等均面临新的问题。湖南国有企业党组织肩负着政治核心作用与先进性作用发挥的双重使命,应发挥湖南的区位优势,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引导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湖南国有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使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改进创新力度。
湖南;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政治核心;先进性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对国有企业定位、发展、党的建设提出系列新论断新观点新部署新要求。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国有企业党建的衍生逻辑来自于政党领导的逻辑、社会整合的趋势、企业发展的内需和制度构建的形式。它伴随着国有企业的诞生而产生,两者之间相互依存,国有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党建,党建工作更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组织不仅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还应发挥先进性作用。
(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肩负新使命,应切实成为政治使命的具体践行者
国有企业是经济性、政治性、社会性、文化性的统一体,承担着重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责任。2004年,中央办公厅下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2011年,中宣部和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国企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责任体系和保障机制。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1],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为全面从严加强中央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国企思想政治工作适应新形势、迈上新台阶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对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2]
(二)湖南国有企业应发挥区位优势,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013年11月3日至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提出了湖南具有位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区位优势。新时期赋予湖南区位的价值和优势在变,如愈益凸显的区位交通优势、逐渐拓展的商圈辐射优势、不断增强的科教创新能力等,湖南国有企业必须以强烈的使命感,紧紧抓住历史赋予的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中部崛起与长江开发开放、产业梯度转移、推进扶贫攻坚等重大机遇,不断加强湖南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使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五位一体”同步展开、协调并进。这对区域协同发展、“两型社会”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对接长江经济带等均具有重大意义,体现出中央顶层设计和地方自主创新相结合释放新的改革红利的政治逻辑。2004年6月,湖南省属国企改革全面启动后,曾经一度出现了忽视和弱化党建工作的现象。为稳定机构队伍,湖南省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的几点意见》,确保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平稳有序推进。2009年6月《湖南省属监管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基本规范》正式实施,并修订印发了《湖南省属监管企业基层支部工作记录本》,先后制定了“十项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出台了《湖南省属监管企业党委工作基本规范》《湖南省属监管企业党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和《湖南省属监管企业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发展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制定实施了《湖南省属监管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和《湖南省属监管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增强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2017年6月8日,湖南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湖南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目前湖南85%以上的企业制定了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或规定,明确界定了参与决策重大问题的范围,规范了参与决策的程序,注重提高党组织参与决策的水平。新形势下,湖南国有企业应进一步抓住机遇,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与先进性作用,继续发扬湖南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不断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办法。
(三)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引导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国有企业经历了建国初期的党、政、财一体的高度集权一长制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革开放初期的以党委为中心,厂长为责任人的“两参一改三结合”[3]发展体制,再到1988年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能也随着从建国至今经历了诞生、发展、低谷、高峰。经历了从“领导本单位的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到“实行保证监督,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4]到步入了现代企业制度下强化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再到2009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把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以及相应的职工队伍,并使国有企业强化自己的竞争力,发展活力作为工作的中心,同时还要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并提高执行力,保证党组织在其中可以起到带头作用”[5]的不断发展,新形势下加强湖南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应有助于国有企业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使纪检工作植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之内,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之中,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廉洁经营,创造守法诚信、公平正义、健康有序的经济社会环境,促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在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自我更新、自我提升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要求,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相结合,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持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只有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才能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6]。杜家毫强调,“要切实维护党在国有企业中的核心地位,在顶层设计、运行机制、决策执行上着力理顺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的关系,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7]。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引导监督、教育启发、协调关系、团结凝聚和党管干部等方面,要建立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党管人才党管干部的体制机制、规则程序,解决“党政不分”以及“党彻底代替政”的问题,进一步强调党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监督、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和自身建设,以体现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使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的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
(三)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改进创新力度
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再拘泥于“谁领导”或者“谁负责”的旧体制,从制度、体制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监督和保障作用,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首先,国有企业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度有待提升。一段时间以来,各种思潮相互激荡、负面舆论流行,如“去国有企业”“妖魔化国企”“去国有化”“去公有制”等思想泛滥,引发了舆论危机。一方面,部分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的思想也随之出现较大波动,不愿意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甚至认为基层党建只是形式主义,国有企业只追求利益最大化即可。另一方面,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国有企业非常重视经济建设,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却忽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组织游离于公司治理机制之外,党组织工作空间和职权履行一定程度收缩,普遍存在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敷衍了事的情况,如在“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问题上党组织形同虚设;在“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上党组织职责被弱化。面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形势,从国有企业党员队伍精神面貌和战斗力来看,如果国有企业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视,国企党建工作必然被削弱、淡化或是滑坡,企业党组织必然会被边缘化。
其次,国有企业的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首先,国家先后出台了《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国有企业也顺时而动,不断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逐渐规范企业的管理,如大部分国有企业有聘请了专业的法律人士参与经营的风险管理和纠纷处理;对外营业时的合同签订制度,以保证双方利益可以得到依法保障;对内管理时的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制度,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次,自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混合所有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后,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设置方式、机构编制、活动保障等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及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完善和修订。第三,由于普遍缺乏监督管理制度,部分企业党委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监督责任缺位,监督资源分散,造成一些企业腐败问题滋生,因此要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巡视监、财务监、审计、监事会等监督的有效性。据调研,国有企业基本上都是被动地按照国家的要求走上法治化道路,还未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把法治建设具体实施于企业的各项活动中,法治化程度还有待提高。
第三,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凝聚力有待加强。现代产权制度随着企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其内涵、变化其形态。国有企业制度安排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调动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在国有企业经营权力配置方面,存在着一个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政府官员与国有企业经营者之间的权力博弈。在这种权力博弈中,由于固有资产的产权“公共”性与各博弈方利益的独立性,以及法律体系的缺陷与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博弈的目标往往并不是国有资产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政府与国有企业,进而是政府官员与国有企业经营者权益的最大化,这是一个理性的组织与理性的个人的理性选择。[8]这种权力博弈往往容易造成“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恶性循环,陷入“争权夺利”的陷阱之中。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在创建过程中出现了各类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反腐倡廉工作的持续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在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类问题。如部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政治觉悟不高、领导和决策能力不强、知识结构落后,对中央有关央企和金融机构领导薪酬改革精神不能正确领会,缺乏担当奉献精神,出现了“宁可不干事、也不要出事”的消极情绪;在我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时期,在反腐倡廉工作开展过程中缺乏创新精神,干事创业激情和动力不足,解决问题畏手畏脚,不愿意开展相应的基础管理等。整体来说,目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仍必须持续加强、不断的充实调整。
[1][6]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EB/OL].新华社,2016-10-11.
[2]李锦.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与行动纲领[N].中国工业报,2016-10-18.
[3]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M].济南:后勤部工厂管理局翻印,1979:5-43.
[4]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02)[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353.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155.
[7]杜家毫.始终坚持和维护党在国有企业中的核心地位[N].人民网,2017-06-09.
[8]王明亮.中国国有企业治理制度研究[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5.
(责任编辑:朱小宝)
10.3969/j.issn.1009-2293.2017.04.002
D267
A
1009-2293(2017)04-0008-03
本文系201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智库课题“新形势下湖南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课题编号:ZK2017015)的阶段性成果。
许 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