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浙江成为目前全国唯一获批的省份。
根据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方案》,浙江将通过一系列努力,力争到2020年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水平先进的新型“浙江标准”体系,使标准化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成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同时充分激发标准化市场活动,使标准成为制度供给的重要支撑。
试点总体目标为实现“四个突破”。即分别在标准化管理体制、标准化体系建设、浙江标准水平、标准供给能力四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包括:构建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基本建立层级清晰、协调配合的地方标准体系;全面建成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标准化+”与“互联网+”“机器人+”联动推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改革成果。
明确改革试点主要任务。提出了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标准化+”效应和改革支撑能力等五个方面的改革任务。
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原则,分成2017年、2018—2019年和2020年三个阶段实施。2017年是改革试点工作第一阶段,浙江省将全力推动包括建立标准清单制度和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发挥“标准化+”叠加效应、以标准化支撑“两美”建设等8个方面改革试点工作;围绕重点改革任务,明确多领域、多层次的重要试点项目,涵盖地方标准管理体制改革、产业团体标准、生态文明、城市国际化、新型城镇化、“健康浙江”、居家养老、行政许可等,开展18项重要试点;梳理涉及体系规划、产业发展、机构队伍等方面13条拟出台的政策意见,统筹部门政策体系,构建改革试点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