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公共图书馆电子书借阅服务发展及启示

2017-03-08 12:52
河北科技图苑 2017年1期
关键词:阅读器出版商电子书

张 雪

(大连图书馆 辽宁 大连 116012)

欧美公共图书馆电子书借阅服务发展及启示

张 雪

(大连图书馆 辽宁 大连 116012)

近几年来,欧美主要国家电子书销售、阅读增长态势显著,电子书进入图书馆既是大势所趋却又面临种种阻碍。分析优势、障碍,汲取欧美发达国家电子书发展的经验,可以为我国电子书进入图书馆的前瞻性策略提供宝贵借鉴。

欧美;公共图书馆;电子书

1 引言

当前,图书出版、销售以及借阅的数字化变革可谓方兴未艾,电子书引领阅读蔚然成风,电子资源和服务在新阅读时代地位显赫。欧美图书馆界正顺应潮流,站在了时代的最前沿。据2014年Statista网站发布的英国阅读行为,其中28%的人喜欢在阅读器或平板电脑上阅读,近33%的人喜欢用手机阅读;根据美国图书馆协会的统计,美国公共图书馆提供电子书借阅、电子阅读器流通以及正考虑开展该项服务的分别为70%、5% 和24%。美国电子书阅读器的拥有率至2011年已达29%,2011-2015年间其16岁以上成年人阅读电子书的比率已由16%上升到23%[1]。2011年,加拿大电子阅读器的拥有率为10%,2013年,加拿大80%以上的出版商都在出版电子书。据2012 年的调查显示,该国使用平板电脑设备、电子书阅读器、手机、各类计算机的用户分别占25%、37%、12% 和26%[2]。与此同时,北欧地区拥有较发达的宽带网,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在北欧国民中使用率更高,新的阅读方式更易于被人们接受,电子书服务的生态环境优势明显。由此可见,电子阅读正在不断地渗透进欧美大陆,并在逐步改变人们阅读习惯的同时开辟了新的阅读方式。新事物替代旧事物必然会产生矛盾与阵痛,即电子书与传统出版商之间以及图书馆与集成商之间的冲突。图书馆往往在付费后才能取得相应的技术、授权和管理,这严重制约了图书馆的自主权[3],也严重阻碍了电子书服务在图书馆的落地生根,为此,欧美图书馆正在为消除制约数字阅读不利因素和改善数字阅读环境进行一系列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2 电子书市场在欧美的发展

2.1 欧美地区电子书平稳增长

2.1.1 电子书销量呈增长态势

2015年,在英国《书商》杂志(The Bookseller)发布的《2014年回顾》中,分别分析了麦克米伦( Macmillan) 、哈珀柯林斯( HarperCollins) 、阿歇特( Hachette) 、企鹅兰登书屋( Penguin Random House) 的电子书销售情况,结果表明,尽管除2012年实现了三位数的增长外,增速放缓的迹象在其他年份略有表现,但依然有3家保持了环比两位数的增长;在丹麦,仅占出版物总量6%的纸质书的销量每年就有5亿欧元,其庞大的电子书销售市场正以数十亿计的磅礴之势迅猛发展;来自美国出版商协会2012年2月的数据显示,该年一月份其成人、儿童与青少年、宗教类的电子书销售额同比均有显著增长,分别为49.4%、475.1%和148.1%;2010-2012年,CULC对成员馆资源经费统计中发现, 2010年与2012 年电子书开支分别为120 万和420 万美元, 增长250%;根据2013 年来自于Booknet Canada的统计中可见 ,在84 家参与调查的加拿大书商中,开始介入生产电子书的占90%,向图书馆销售电子书的占61%[4],从中反映出加拿大电子书销售市场的平稳增长。

2.1.2 电子书阅读量增长显著

据全英特许公共财务会计师工会统计,截止2014年2月,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的电子借阅服务分别提高到74%、87%、100%,北爱尔兰也相继开展了此项业务[5]; 2012-2013年间,从该国图书馆借出的电子书共有972 650种,占0.4%的图书借阅总量;IFLA在2011-2014年对加拿大五家公共图书馆电子书使用量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多伦多市公共图书馆增幅最大,出现了由2万次至16万次的惊人增长,其余几家增速2-4倍。其上涨趋势直至2014 年初才略归平稳;皮尤因特网(Pew Internet)中心的“互联网与美国人的生活”项目在2012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对2 252名16岁以上美国公民的抽样调查显示,2012年电子书阅读人数从16%上升至23%,而传统印刷型书籍的阅读人数则由72%下降至67%[5]。总之,近年来欧美电子书阅读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电子书逐步进入读者的信息体验层面正被以上各项数据所佐证。

2.2 欧美地区良性的电子书生态环境

2.2.1 电子书黄金时代的到来

电子书的激增加速了英国“阅读黄金时代”的到来,2012年国家识读基金会( The NationalLiteracy Trust)对8-16岁少年儿童的文化行为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 只有不到三成的人更喜欢传统形式的阅读,受访者中52.4% 的人更倾向于使用电子设备在屏幕上阅读[5];2013 年,国内购买电子书的消费者占纸质书的比例由上一年的20%上升至当年的25%,成人小说、通俗小说以及儿童数字图书所占的份额分别高于40% 、20%和10%。2014年春季,电子书带动了阅读消费,同时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图书市场份额[3]。诸如iPad、Kobo以及Kindle iPad等电子阅读设备的畅销均受益于文学作品热。由于电子书具有可预购和快速获取的属性,令青少年读者更钟情于数字环境的文化消费[3]。

2.2.2 具备利用电子书良好的社会软环境

由于世界上较发达的宽带网位于北欧地区,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的使用在北欧国民中较早,人们更易于接受新的阅读方式。同样,该地区的公共图书馆更具有发展电子书服务的优势环境。良好的阅读习惯在其国民中普遍养成,让该地区拥有世界上比例最高的阅读群体。由于其社会福利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是图书馆服务,同时以固定的财政支出来支持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又是该地区政府行为的集中体现,因此,图书馆为读者提供全面电子书服务的社会环境十分成熟。

2.2.3 电子书阅读生态的逐步完善

在北美地区,平板电脑、电子书阅读器、手机、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是电子书用户的主要阅读设备。2012年的调查显示,加拿大使用以上设备的占比分别为25%、37%、12%、26%,且近两年使用电子书阅读器和平板电脑等设备的人数正逐年上升,使用计算机设备阅读电子书的人数正逐年下降[2]。电子阅读器使用率的高低是衡量数字阅读生态完善程度的重要指标,美国图书馆十分注重电子阅读器的应用和推广,2012年10月至11月,皮尤因特网(Pew Internet)中心调查,拥有平板电脑和电子书阅读设备的人数都从去年的10%分别跃升至25%和19%;据2013年《图书馆杂志》(Library Journal)调查,为电子书爱好者准备电子阅读器的图书馆已达40%,其中有25%的图书馆允许读者将其带出馆外使用,有购买意愿的图书馆占21%。Kindle、Nook、iPad位居阅读器使用品牌的前三甲;另外,开发使用App是图书馆改变数字阅读生态的又一方式,上述调查还显示,27%的图书馆已开发使用,25%的图书馆有开发意愿。App的使用大大改善了美国电子书服务市场的阅读生态环境,一种新的电子书阅读服务趋势在美国形成。

3 欧美电子书借阅服务障碍分析

3.1 出版商为利益而战

3.1.1 欧洲出版商的利益诉求

2012年,英国销售量排名前50名的畅销书85%的电子版本没有被出版商提供给图书馆,出版商态度的不积极和对图书馆的限制措施致使读者无法正常获得较多的电子书资源,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质量也大打折扣。北欧国家在兼顾书商与图书馆利益平衡的前提下所采取的措施令人瞩目,如挪威制定了“在图书的选择上,销售和借阅之间没有区别;销售和出借之间没有时差限制;保证图书内容选择的自由;保证阅读平台自由;图书馆在版权上满足图书交易的标准要求;在图书协议范围内已经购买的电子书,应该能够保证可以被无限制的借阅”的六原则[6]。在此六原则的指引下,瑞典、芬兰、丹麦等国家图书馆在政府的主导与资助下,被授权代表各国图书馆界与出版社、出版公司等多方协作签署了相应的协议或联合项目[7]。目的只有一个,努力平衡公共图书馆与商业出版公司间的利益,同时以最优化的电子书交易方式来最大限度地保障图书馆的利益。

3.1.2 北美出版商的利益之争

以美国为例,出版商对图书馆主要表现出两种态度,一种是拒绝向图书馆销售电子书,他们怕读者一卡在手后就不再购书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商业利益,持此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HarperCollins副总裁Josh Marwell和Macmillan出版商总裁Brian Napack。而另一种观点是美国业界公认的对电子书限制较少的Random House提出的,大幅度提高电子书价格是对图书馆用户的永久借阅权和多用户并发访问的高价值匹配。以上两种观点让美国电子书借阅服务生态出现了很大的窘境,表现为热门电子书的短缺和读者需求的激增之间的矛盾。

3.2 电子书借阅的法律缺失

3.2.1 欧洲面临的法律问题

穷尽原则是欧洲各国一直存在争议的法律问题,2012年7月欧洲法院判决的Oracle V.UsedSoft案为穷尽原则在数字环境下可以适当使用奠定了基础。2013年德国比勒费尔德地区法院判定穷尽原则不适用于电子书,电子书采购者禁止再出售,遭到了德国消费者组织的申诉。由于电子书法律的缺失,欧洲图书馆、信息及文献协会管理局于2013年向欧盟委员会呼吁,构建一个清晰地允许图书馆如同利用纸质书一样利用电子书,并给予作者阅读补偿金的版权框架,以利于欧洲图书馆继续为广大民众服务。

3.2.2 北美地区的法律诉求

美国电子书商同样存在权利穷尽问题,即首次销售原则,知识产权人对再次知识销售失去控制权,亦即权利穷尽。在美国数字作品是否适用该原则同样存在着较大争议,美国图书馆主张权利穷尽有利于图书馆更好地传播数字信息及服务,而此原则适用于图书馆电子借阅服务则遭到出版商的普遍反对,他们往往对图书馆只提供商业出借模式而非商业出售模式,以便通过数字资源签订协议来压缩图书馆应用合理使用条款的空间[5]。公共借阅权问题与权力穷竭问题同样是制约加拿大电子书阅读服务法律层面的两大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点。其一,补偿金权力问题。作为一项文化政策,加拿大公共借阅权制度只注重纸质书版权的保护,并未涉及到电子书权益,可以说在立法方面并不完善,致使许多作者对图书馆电子书服务非议颇多。其二,多数作者认为穷竭原则并不应适用于电子书方面,而多数图书馆和读者却认为适用于电子书借阅服务,双方各执一词,由于加拿大对此尚未立法,因此,最终只能由供应商与图书馆双方鉴定条款,协议解决,但占主导地位的往往是供应商,图书馆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3.3 作者对公共借阅权的争取

3.3.1 英国作者对公共借阅权的争取

公共借阅权(Public Lending Right,PLR)即作者的作品被图书馆等公共机构阅读后应享有的补偿金权利,英国在1979年制定该法案后于2010年又颁布了将内容扩展到电子书和有声图书的《数字经济法案》,但截止目前作者尚未享有这笔补偿金,英国作者协会和出版商协会正在努力争取获得补偿金权利。

3.3.2 北欧国家对公众合法权益的维护

对于面积小、人口少以及语言和文化相对于英语而言始终处于劣势的北欧,面对蓬勃发展的电子书产业,从传承和发扬本民族语言与文化的角度来看,该地区政府难以接受英文电子读物包打天下的局面,他们期待本民族语言的电子书市场获得一定的发展空间,如果创作、发行难以赚钱,那么势必会陷入无人愿创作,无出版商愿出版发行的窘境。因此,该地区必须重视电子书的版权保护及商业利益。另一方面,作为高福利的北欧国家,有公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大于一切的基本国策。因电子书的版权对图书馆公共服务的过度束缚而损害民众阅读权利是北欧各国政府和公众所不愿见到的[6]。因此,找到既保证图书馆能够正常出借电子书又不损害电子书商业销售的恰当商业模式是北欧政府与民众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

3.3.3 加拿大作者对公共借阅权的争取

如果免费传阅会出现盗版猖獗的现象,从而影响正版实体书的销售,进而影响作者的合理收益。如加拿大作者Michael Elcock 曾向出版商郑重声明,要求撤回其作品在图书馆的电子销售权利,其前提是,假如自己的经济利益受图书馆电子借阅服务条款的侵害[4]。电子书版税复杂,且至今加拿大公共借阅权制度尚未达成电子书出借的补偿金制度,图书馆开展电子书借阅服务,作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如果想正常开展图书馆电子书借阅服务就必须与作家群体达成协议,否则将阻力重重。

3.4 图书馆面临的发展窘境

3.4.1 出版商对英国图书馆的限制

以英国为例,由于出版商对图书馆的严格供给和难以达成一致的借阅规则,致使各大书商的电子书目不提供给图书馆,造成85%的英国图书馆检索不到电子书,另外一些出版商还加入了诸如:远程借阅限制、借出次数限制、霸王定价、禁售限制、单一借阅限制等条款。

3.4.2 美国图书馆的困扰

2012年,据美国皮尤研究中心的调查,美国图书馆一年平均借阅电子书29本,仅占电子书利用者的12%。知道与不知道辖区图书馆提供电子书服务的分别为22%和62%,足见当时美国民众利用电子书意识的缺失。调查还发现,不少美国民众迫切希望获得如何使用阅读器、平板电脑以及下载电子书到手持设备上的培训,可见图书馆宣传与培训力度的不够。首先,美国图书馆缺少话语权和主导权,在借阅服务过程中经常会与出版商、集成商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如2011年,亚马逊允许图书馆读者阅读Kindle电子书,但许多出版商却抱怨自己并未参加亚马逊的项目,但其电子书却被提供,要求其立即撤下他们的电子书。其次,最为尖锐的矛盾是出版商与图书馆。许多出版商抑制图书馆的目的是害怕无频次的为图书馆提供电子书阅读会造成其销售额的下降以及盗版书的层出不穷。最后,集成商与图书馆也会发生冲突,美国堪萨斯州的州立图书馆终止了与其的合作协议。另外,电子书的易用性亦值得探讨。第一,服务平台与阅读软件不兼容。2013年,据Library Journal调查,71%的用户反映电子书的易用性问题。第二,整合力度小,成为影响电子书使用的又一技术屏障。同样来自Library Journal的调查,将电子阅读器整合到OPAC平台上、计划整合和没考虑整合的图书馆家数分别占67%、7%和26%。至今不少图书馆不易检索到馆藏电子书的缘由主要来源于出版商未提供元数据和图书馆为进行资源整合,导致了图书馆读者获取电子书的技术障碍。

3.5 电子书商业模式尚难确立

3.5.1 加拿大电子书尚未形成统一的协定

欧美电子书市场至今还在探索中,目前尚处于电子书借阅服务链中弱势地位的图书馆电子书的获取模式和价格受集成商与出版商的制约比较严重,使图书馆常常无法免费平等获取资源[4]。加拿大电子图书出版商有200 余家,集成商主要有3M CloudLibrary、Freading、OverDrive、EBSCO eBooks、Axis 360 (Baker & Taylor)等,导致图书馆电子书许可协议混乱,阻碍电子借阅服务发展的主因是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协定。因此,怎样建立一个有序、共赢、 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以及既能满足图书馆需要,又能保证供应商利益的商业模式,是促进加拿大电子借阅服务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4]。

3.5.2 北欧各国坚持以公共利益为取向

北欧各国把坚守公共利益作为电子书购买模式选择的唯一取向。用户使用量(Usage-based)、打包获取(E-collectionAccess-based)、混合定价以及单本购买所有权(Single-book Ownership-based) 等多种模式是当前国际范围内图书馆购买使用电子书的主要模式。假设一种模式能够完全平衡借阅和销售的冲突是无法事先预设的,而读者的行为是选择运用哪种模式的根本所在。在国家小,人口少的小语种地区图书馆的出借量在平衡出借和销售之间的关系时则显得更为敏感,它甚至有可能对销售产生更大的影响。因此,在选择商业模式时有着对公共利益的最大坚持是北欧图书馆界区别于他国的特点之一。

4 欧美电子书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4.1 平衡出版商与图书馆间的利益

首先学习北欧国家的电子书服务六原则,提倡在政府的主导下,签订既不伤害书商的经济利益, 又使得图书馆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电子书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协议与联合项目。其次借鉴英国的联合信息委员会与出版商协会为读者争取到有限网络阅读权利的谈判方式[8],既要避免电子书出版商和经销商随意夸大版权的重要性,并利用其来控制图书馆电子书的借阅行为,又要积极发挥图书馆行业联盟的群体作用,努力为读者争取最大的使用权益。

4.2 加大对公共借阅权( PRL)的关注

困扰我国图书馆电子书借阅服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公共借阅权和隐私权没有得到一部相应的版权法来加以规范,因此,当前我国必须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先进服务经验,成立专门负责电子书版权授权事宜的图书馆著作权管理机构。值得欣慰的是,为我国图书馆授权奠定了法律保障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已于本世纪初得以颁布,但鉴于该条例颁布的较晚、业内机制尚不健全等种种弊端,目前,在图书馆界仅个别单位与之开展了尝试性合作[9]。

4.3 保障电子书作者权益,避免版权纠纷

通过对49所公益性图书馆抽样调查得出结论, 超过77.19% 的公众认为在保护著作权的前提下谋求发展是图书馆应坚守的底线[10]。因此,图书馆必须在确保电子书版权合法性的前提下再购买书商所提供的电子书为读者提供外借服务,如果书商为图书馆提供未授权的电子书,则图书馆需要承担法律风险,包括内容扫描或链接服务,都需得到作品授权,并需要书商在协议中明确标明由书商自身承担所涉著作权的责任,尤其是虚拟馆藏中涉及的一系列影印侵权。因此,作为公益性机构,我国图书馆必须做好作者的版权管理,先授权后使用,避免著作权纠纷问题的发生,同时还要不断面临电子信息出版过程中所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

4.4 不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电子书利用率

2013年,图书馆杂志衡量美国电子书检索效率的重要指标是OPAC系统的数字资源整合力度,面对我国图书馆电子书资源整合力度较小的局面,应尽快借鉴美国大部分图书馆的联合检索模式,不断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目前,尽管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北大图书馆都相继构建了通过题名、关键词、ISBN等进行精确或模糊查找的联合检索平台,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得到普及,大大抑制了电子书的利用率[1]。因此,尽快普及联合检索模式是当前我国公共图书馆电子书服务亟待解决的问题。

4.5 降低技术壁垒,提高易用性

2013年,据图书馆杂志调查,71%的读者认为易用性是世界公共图书馆电子书服务所面临的障碍之一。其中受DRM限制,即使相同格式,如PDF、EPUB等电子书,由于加密算法的不同,也无法在同一阅读器上使用[1]。毋庸置疑,DRM等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推动了电子书产业的蓬勃发展,实现并有效地保护了数字内容,版权人由此可以高枕无忧地发行并获利,但相伴而来的是,过于繁锁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为读者的阅读带来了相应的副作用,一方面增加了借阅成本,另一方面也阻碍了知识信息的有效传播。因此,适当降低电子书和阅读器从销售到图书馆那部分电子书的DRM控制程度,提高图书馆电子书的易用性是横在电子书服务政策制定者面前必须跨越的门槛。

4.6 尽快建立电子书商业模式及借阅制度

2013年在深圳举办的图书和知识产权会议上通过的《图书和知识产权深圳宣言》中用“不可逆转”诠释了当前我国电子书崛起的趋势,上文分析的美国、挪威、英国等欧美发达国家构建的高效平滑图书馆、书商和读者之间利益的各种电子书商业模式及借阅制度也让我们看到了差距。显而易见,当前我国电子书产业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各项政策的制定还远不到位,至今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图书馆电子书商业模式与借阅政策,致使电子书行业的资源配置很难优化。因此,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电子书服务的经验,尽快构建我国公共图书馆的电子书商业模式及借阅制度,为我国电子书的服务水平早日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奠定基础。

[1]王群,王琼.美国图书馆电子书服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图书情报工作,2015,(10):94-96.

[2]陈萍秀,李书宁.加拿大图书馆电子书购买许可模式与借阅政策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15,(6):47.

[3]王雪.英国公共图书馆电子书借阅试验探索[J].图书情报工作,2015,(7):67,68.

[4]任慈,傅文奇.加拿大图书馆电子借阅服务研究[J].图书馆论坛,2015(7):129-130,131.

[5]陈大庆.国外电子图书发展述评及未来展望[J].图书馆杂志,2014(5):84-85.

[6]万红. 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为视角的图书馆电子书版权保护[J]. 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5(5):53.

[7]符勤,.北欧电子书的公共借阅与版权保护平衡对策[J].图书馆杂志,2013(4):84.

[8]张力.数字化没有什么不同——评国际图联( IFLA) 关于数字环境下版权的“千年立场”[J].情报资料工作,2006,(3):33-36.

[9]韩新月,肖珂诗.图书馆应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授权模式研究——挪威“数字书架”项目对我国图书馆的启示J].图书馆杂志,2014,(6):34-38.

[10]李国新.国际图书馆界有关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原则立场[J].图书馆论坛,2005,(6):67-70.

The Development and Enlightenment of E-book LendingService in Europe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Public Libraries

Zhang Xue

In recent years, there is a distinct increase of e-book sales and reading in the major countries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 is not only an evitable trend that e-book is introduced into libraries, but also it faces various obstacl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advantages, hindrance and enlightenment from the countries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and absorbs these countries experience, thus provide the valuable reference for the forward-looking strategy of introduction of e-book to the libraries in China.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Public Libraries; E-books

G251

A

10.13897/j.cnki.hbkjty.2017.0008

张雪(1986-),女,大连图书馆馆员,研究方向:读者服务、资源建设。

2016-09-23 责任编辑:韩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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