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萍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法律通识教育愈益受到重视。当前法律类高职院校为顺应社会形势的发展,满足教学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法律人才的需要,开设了公共课程《中国法律思想史》。自开设以来,尽管在教材选取、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但至今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认真研究和深入探讨。这门课程兼具法学和史学双重特性,故涉及两门学科教学的双重难度。怎样使“古老”的法律思想史“焕发青春”,将学生倍感枯燥的课程讲得趣味横生,将刻板的课堂传授变成师生互动的形式,让教材字面的理论化为学生吸收法律思想精华的养分,一直是法律学科近年不断探讨的问题,也是高职教学对纯理论课程进行改革的一大难题。基于此,针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目前的教学现状,提出应对策略,以期推进课程教学的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中国法律思想史》以历史发展为线索,阐述不同历史时期法律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主要流派和演变过程,以及它们与当时的立法、司法活动的关系。〔1〕不同历史阶段的主要法律思想和代表人物是课程的核心内容。该课程是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在多数高职院校属于在校生自考本科课程,开设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批判地继承我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遗产,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为当前法制建设服务,同时加深对其他法学基础理论和部门法学的理解。引导学生正确地从历史中汲取法律思想的精神食粮,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法律修养水平。
该课程固有的学科特点决定它不可能像民法、刑法、合同法等部门法学科那样具有明显的实用性,从而在社会生活中很快起到作用。它所涉及的内容理论性很强,抽象庞杂,难度大不易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感觉不实用。加之自考生因考试需要才去学,所以不少高职院校只将它列为选修课程,在教学中没有给予足够重视,较低的定位已成为制约它进一步开展的障碍。
在法律类高职院校中,只将《中国法律思想史》列为公共课、专业选修课程,课时很少,一周2课时,一学期通常为32学时。涉及从奴隶社会夏商西周直到辛亥革命时期的法律思想,时间跨度大,内容丰富,仅靠这点课时量要保质保量地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可能性不大。有的高职院校在学生自考报考人数不多的情况下,甚至不开设这门课程。
此外,在校生均为95后,大部分学生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是奔着自考本科而来。他们对古老久远的历史,兴趣点不高,而且文言文贯穿其中,引用量较大,学生不喜欢,普遍感到乏味。受文言文语体所限,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解释清楚,加之高职学生基础差,没有预习的习惯,课时量极有限,教学进度要快,导致学生难以跟上教师的节奏。有些学生希望老师对文言文进行详细讲解,这其实根本不现实。
针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授课,现今多数教师仍采取传统的讲授形式,仅靠讲台讲授,因理论性很强,学生不易理解;教学形式过于注重课堂教学的实施,难以将法律思想史的精华展示出来,亦无法体现它对后世的实际价值。虽实施多媒体教学,但课件的制作过于粗糙,不够精细,重点要点未囊括其中,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上课满堂灌,考试死记硬背,工作中用处不大。传统的教学过程中,虽然安排专门辅导答疑时间,但教与学的互动仍然不足,效果不好。
此外,目前的教学资源太单一,主要以教材为主。该课程以时间为线索,代表人物的观点贯穿其中。涉及章节繁杂,史料浩繁,各派之间的观点复杂易混淆,案例极少,因此较枯燥。加之经典法律文本的引文大量介入,无形之中犹如绊脚石,造成知识理解的难度。教学资源的匮乏不利于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需要让教师在传统教材基础上,不断开拓丰富多彩的教学资源,激发学生的兴趣,真正理解重点难点,为课外延伸性学习提供帮助。
(四)考核方式简单传统,实践教学急需加强
该课程的考核方式相对传统,较简单,仍以卷面成绩作为唯一的评定标准。未重视实践考核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形成自主学习、发表见解的良好习惯。
该课程作为一门法律基础课,主要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应具备的法学素质和法律文化修养,帮助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的立场、观点和思维方法。基于此,本课程最突出的特点是理论性很强,学生感到枯燥难懂,不少学生为考试而考试。尽管在一年一度的山东法律本科自考中,大部分学生能过关,但法学素养、实践水平仍较差。为使学生真正将理论知识化为内在的素质提升,丰富学习生活,开展实践教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途径,教师应积极探索这方面的问题。加强实践教学,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领悟,全面提高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素养和分析法律现象的能力。
准确地定位,就要弄清为什么开设这门课,它提供给学生的知识应是别的科目无法替代的。首先,开设的目的是为学生学习其他部门法学科打下坚实的基础。假如说整个法律专业是座大楼,那么如果没有法律思想史打地基,前者就会变成空中楼阁。〔2〕其次,提高学生的法律思想文化素养。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是课程讲解的主要内容,也是特定历史时期对他所处环境、社会形态的一种反映和折射。他们的法律思想和风格迥异,不同时期、各个人物法律思想文化的撞击体现当时的历史现状。通过研究人物的法律思想,把握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文化的精髓,是提高学生的法律思想文化素养的有效途径。再次,让学生学会批判地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方法,提高鉴别能力,用以解决实际问题。不同历史背景下各个派别的法律思想均具鲜明特点,哪些该继承,哪些该反对,要独立地思考,树立正确的观点。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有助于深入思考当前中国法治化道路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使学生在历史与现实的碰撞中增强对法律、法治的认识。这就要求在课程设置中,明确课程定位,认清其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门法律专业必修课来设置。〔3〕
《中国法律思想史》涉及知识点众多,跨越时代很广,需要两学期至少64学时的课时量,才能完成教学任务,因此增加课时量非常必要。课上教师应先介绍代表人物的成长背景和所处的历史环境,然后深入浅出地讲解中国古代思想家法律思想的产生原因、具体表现、价值影响等和其他思想文化现象之间的密切联系。同时结合法律文本,使学生了解思想家的法律思想及对后世的影响,拓宽学生的法律知识面。高职学生中,相当一部分理科生缺乏历史基础知识,对传统思想文化知之甚少,甚至连儒家和法家的代表人物都说不出。该课程建立在历史知识基础之上,如不知诸子百家,怎能理解儒墨道法各派的法律思想?因此,教学过程中,应对学生薄弱的历史基础知识查漏补缺,更好地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针对拦路虎——文言文,教师应及时给学生弥补欠缺的古文基础知识,如古文的句式、常见词义、句读等,引导学生提高文言文的理解能力。另外,将课堂教学与课外阅读有机联系起来,根据大纲要求,知识拓展穿插其中,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
高职《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教学主要利用课堂45分钟,如何做到既将知识点讲解清楚,又不失趣味性;如何让精髓的历史知识转化为现实的资源,这是法律类高职课程改革中的一大任务。实际教学中,可以利用多媒体设施丰富理论教学,通过PPT演示、播放视频、图示等灵活生动的形式,一改传统古板的口头“运作”。如:将口头讲述改为影视展示与讲解相结合的生动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讲故事和剪辑、播放视频来丰富教学手段,例如讲到墨家法律思想,可以剪辑电影《墨攻》;讲到儒家法律思想,可以播放电影《孔子》、百家讲坛《于丹讲论语》;讲到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法律思想,可以剪辑电影《林则徐》《鸦片战争》等部分片段,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增强对知识的理解。
教师还可以利用网络资源辅助教学,其中包括学院校园网,以利学生自学和教学反馈,提高教学效果。自学是学生课后重要的学习方式,根据教学进程和教学内容,适时进行网上答疑、查询信息、讨论难点、发布心得、作业讲评、网上论坛、交流学习心得等活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学生一起探讨,共同进步,提高自主学习能力,促进教学发展。
鉴于该课程理论性强的特点和目前课堂讲授为主的现状,建议开辟实践教学环节来弥补仅靠教材、口头传授的不足。实践教学既能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开阔学生的法律视野,又能增强学生分析解决法律现象的能力,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律思想素养和专业能力。
1.重视课堂专题讨论
由于该课程具有理论基础奠基石的作用,实施实践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建议采取课堂专题讨论方式,倡导学生积极参与,人人发言。该方式可充分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和逻辑思维能力,加深对理论知识的巩固。要求每讲解完一编内容后至少举行一次相关内容的专题讨论,题目由任课教师确定。学生划分小组,写出书面的发言提纲,每位学生发言时间在5分钟以上。在教学中,老师要注意引导,设计有针对性的话题,随时启发引导,避免学生脱离教学主旨而偏离主题,陷入无意义的争论,教师最后进行总结。例如,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集中在儒墨道法四家,让学生自愿分成四组,各组提出见解,展开辩论。再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占主导时期,如肉刑复废、三纲五常、理学兴衰等长期争论的焦点,让学生分成正反两方,阐明观点。还可选取有关法律内容的影视剧,让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结合传统法典的规定,对剧中案例进行深入讨论,找出不符合历史法律文本的谬误之处。结合影视鉴赏和案例分析,使课程的趣味性大大增强,又丝毫未背离课程根本。
2.改革考核方式
改革考核方式,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应用实践的考核,提高学生的实践水平。单纯以期末考试的笔试方式考核,仅取得学分而已,不足以考查学生对课程的真正掌握程度。作为期末考试课的评定,要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平时学习表现占总成绩的30%,包括分组讨论、专题发言、网上交流等实践学习情况,其中课堂讨论发言占20%。教师设计题目,学生分组,各组各抒己见,自由发言,并提交讨论稿,稿件和发言情况综合评定计入平时成绩。这样的考核不再是强调记忆,而是理解和应用。
3.带领学生搜集法律思想史资料和参观相关的文物古迹
“任何一门一级学科,没有其专门史学的支撑是不完整的、肤浅的、缺乏立体感的,因而也是立不起来的,法学也不例外……古代思想家们曾给予过思考,我们并不必然比他们聪明,理应加以吸收和借鉴。”〔4〕
该课程的深入学习离不开丰厚的历史知识。目前法律思想史料丰富,仅档案馆所藏有关史料就不计其数。以山东省为例,几乎各地市均收藏有不同历史时期的司法档案,当然小部分因年代久远已遗失。引导学生带着问题仔细查阅,有的放矢,增强了学生对课程的感性认识。还可带领学生参观如三孔、淄博管仲纪念馆等古迹,每到一处跟进讲解,深入挖掘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历史文物古迹,看看当时的家族宗法,领略博大精深的儒家和法家的法律思想,它们均是古代法律思想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教育越来越重要,将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成为法律类高职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要明确课程定位,更新教学手段和方法,加强实践教学,深入改革考核方式,在引导学生掌握我国传统法律思想文化的基础上,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满足时代对于高职法律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