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庆
摘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方面自身存在制度的不成熟以及城乡社保待遇差异大、商业保险占据一定保险份额等情况,从而制约了衔接工作的进行。需要不断的提升农村人口参保率,做好政府统筹管理与财政投入,做好民众参与社保的积极宣传,改变民众养老观念,进而达到更好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工作。
关键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1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已经有多年,以往传统城乡二元次的社保管理模式备受诟病,不能有效的适应当下城乡居民实际社保需求状态,因此要依据时代发展需求,打破传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險制度的隔阂,建立能够覆盖城乡居民双重需求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但是当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具体的衔接工作上存在一定难度,需要突破一定障碍来促成衔接工作的完成。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中的常见问题
(一)制度本身缺乏成熟性
当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已经有了数十年的发展历程与摸索,然而制度仍旧存在一定不成熟性问题。首先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存在一定差异性,统筹区之间保持相互独立性状态,在实际管理中缺乏统一性管理。过去新农保基金主要是在县市级单位做操作,但是县市级单位实际数量较多,导致基金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性。其次,城市化的推进日益变快,农村失地的农民数量逐步增多,但是在农村的养老保险体系还没有有效的覆盖到相关群体,进而导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在衔接上难以达到有效融合处理。其三,在保险制度的具体执行上无法达到有效统一效果。企业与事业单位的工作者可以有效的确定劳动关系,而后参与到社保体系中享受应有的社保待遇,然而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其中低收入人员与进城农民工缺乏对应的劳动关系合同签订,工作流动性大,灵活性就业情况较多,从而没有固定的劳动关系存在,农民自身与企业都不愿意参与到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从而导致该群体参保率较低。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最初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的缴纳、待遇标准上都有较大的差异,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下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存在的缺陷问题逐步凸显,同时也激化了城乡社会矛盾,其中城乡养老保险在待遇上的巨大差异是人们所诟病的重点,缺乏应有的公平性。
(三)商业保险占据了社会养老保险份额
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公益性不同,商业养老保险属于一定营利性属性,但是两者均可以在被保人遭遇损害时提供对应的经济补助,从而保证人们生活的有序进行,同时两者都需要在专业的保险基金技术运作与原则下开展,要确保保险基金呈现增殖状态才能有效的确保保险基金的正常运作。同时在风险的处理上,多属于不可知的偶然性的风险承担。近年来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运作需要采用一定的商业化管理方式来达到管理效率的提升,同时也降低国家在此方面的财政压力,因此成为了国家所鼓励的保险类型。而商业保险可在一定积累之后发挥出其应有的社会功能性,有效的弥补社会养老保险无法顾及的群体以及不能满足的养老保险缺口。部分农民工或者农村人口当下甚至愿意使用商业保险来替代国家开展的社会养老保险,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农村养老保险无法快速发展。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效对策
(一)提升农民参保率
要促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避免保证农民较广范围的参保率,这样才能有效的将农村居民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需要积极的维护农民工进城务工权益,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对农民工的参保费用缴纳,采用更为弹性灵活的参保机制,可延长补缴时间,允许继续补缴,采用参保累计计算方式,减少因为季节性与工作流动性而产生的保险缴费中断问题。还可以依据农民工实际情况允许其年度、季度性的保费缴纳,这样可以有效的吸引农民群体参保,提升参保的便捷灵活性。对于失地农民,需要政府进行一次性补偿等措施来达到农民有经济能力参保,同时可以通过政府补贴政策来弥补无力承担社保参保费用的农民。部分土地承包可以有基层村级单位为农民缴纳一定的参保费用,从而达到城乡社保制度衔接。此外,要做好农民观念上的提升,让其明白参与社保的远期价值,改变传统单一的“养儿防老”等滞后养老观念。
(二)发挥政府统筹与财政措施
发挥政府应有的职能作用,依据现存情况适宜的调整保险基金统筹情况,通过县级转为省级而发挥出全国统筹的效果,从而改善当下社保资金所承受的支付压力与风险,可以有效促进社会统筹资金所发挥的作用与实际应用范围提升。同时,可以运用政府财政收入来有效的调整弥补社保资金缺口,有效的拉近城乡之间所存在的保险待遇差距,改善以往农村社保所存在的局限性。此外,可以运用社保制度来达到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有效协调。
(三)完善社保制度宣传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优越性、稳定性等特点需要做好必要的宣传,要针对当下城乡居民信息接收渠道做多方面广泛覆盖性的宣传,无论是电视、网络还是其他媒体,需要做好参保价值的广泛宣教,尤其是农村人口的参保价值要更好的突出说明,同时要说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后所带来的利好价值,避免农民工群体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等问题的持续严重化,改善全民对社保参保的价值认识状态。
三、结束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存在多种问题,甚至部分属于历史遗漏性问题所致。政府需要发挥自身智能作用,做好财政与管理制度层面的改善与投入,做好应有的社保宣教工作,让社会民众对社保制度有更高的信任度与依赖性,积极改善农民社保参保问题,及时的做好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进程,有助于稳定和谐社会的持续发展,对于城乡居民生活改善有更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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