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生发
摘要:国外反腐败具有较多的实践经验,主要做法有注重推进廉政法规建设、注重建立健全反腐败机构、注重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在反腐败方面,还应加强规范和约束公职权力的行使、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加强公民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公务员的廉洁思想教育、加强国际反腐合作。
关键词:国外反腐败;启示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02
打击腐败是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腐败问题并没有减少,只是腐败的表现形式和程度发生变化而已,实质上都是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或者公共资源谋取个人的私利。这种假公济私、损公利私的行为影响了政府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的公平、降低了经济的效率。因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政府廉洁度当作一个重要的议题,在反腐败的方法和技术上不断探索和创新。时至今日,有许多发达国家在反腐败上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他们在反腐败方面的这些好做法和经验,对加强我国对腐败的打击力度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国外反腐败的主要做法
1.注重推进廉政法规建设
为减少腐败和减弱腐败对政府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世界各国均在通过法律法规严格打击腐败行为。如早在1921年,美国政府就制定了《预算和会计法》,新加坡的《防止贪污法》,法国的《资产透明法》,韩国的《反腐败法》等都有效地减少公务人员的腐败行为[1]。同时,随着现代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完善,世界各国均形成了一些有效的制度规范及举措,包括政治制度、监审制度、采购制度和官员任用制度等。各国政府经过不断的完善法律和制度,在反腐败的工作已经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一是对腐败的界定和适用的法律越来越清晰;二是被认定为腐败的标准及其相应的处罚措施愈加严格,对拟进行腐败犯罪的人员起到了极大威慑作用;三是针对反腐的法律不断增加,体系越来越健全。
2.注重反腐败机构的建立健全
为了打击腐败和减少腐败带来的危害,各国政府均会设立专门的机构用以反腐,比如司法检察机构:它的作用是对违法人员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直至公诉;立法机关:具有独立的立法权和监督权,不易受到腐败官员的干扰。监察机关:通常包括议会监察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专门的反腐败机构是在腐败行为不断升级的情况下,当代反腐败斗争的特殊产物,也是世界各国反腐败斗争的主角,它具有任务专一、力量集中、手段强硬、成效显著的显著特点[2]。
3.注重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系统是遏制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建立和健全监督网络,加强对公共权力运作的监督,已经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它们能有效减少官员的腐败行为。各种监督互相衔接,构成网络,形成合力。比如古巴通过两种方式对党政干部进行监督:一是道德法规监督,制定了《国家干部道德法》,以此来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二是健全廉政建设监督机制,让群众直接参与监督,以加大对干部的监督力度。在中国香港,廉正公署在内部设置了4个委员会负责监察,另外设立了投诉机构负责接纳市民的投诉[3]。
二、对我国反腐败的启示
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杜绝腐败的发生不能一蹴而就,结合世界各国的经验,也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因此,我们既要清醒的认识到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同时也要有信心和决心与腐败斗争到底。习近平总书记上台后,多次表明了新一届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并持续在开展反腐败工作。他提出:一是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二是大小腐败问题都要严肃处理;三是严格执行规定,注重成效和变化。近一年的反腐败行动查处了不少的腐败官员,既彰显了政府反腐败的决心,也隐含了我国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通过研究和学习借鉴国外反腐败的理论和时间,作者认为我国反腐败工作还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和约束公职权力的行使
一是提高立法和司法的独立性,加强反腐败的法律法规的建设,使官员不能钻法律的空子;二是鼓励社会监督,完善公民举报制度,引入民主监督机制,保护监督者和举报者的利益;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借鉴中国香港的廉政公署制度或西方发达国家的其它监督制度,确保行政监督的有效性;四是严格执行官员离任后的追责;五是提高政府运作过程的透明度,防止腐败官员滥用公权,同时发挥政协监督、社团组织监督和公民个人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的作用[4]。
2.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根据中外各国反腐和防范腐败的经验,在经济领域防范腐败的根本和长远之计,就是要充分利用市场经济体制的无形之手,利用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通过为全社会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弥补现行经济体制的不足,减少个别官员利用公权寻租腐败的现象。有经济学家指出,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时间的调节和寻租者相互间的竞争能减少甚至消灭经济租金。建立和维护市场正常的规则,将极大减少官员寻租的可能性。因此,竞争的市场才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纯洁性,才能有效减少和抑制因政府干预而诱发的官员腐败。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既要进行经济运行方面法律法规的建设及创新,构筑寻租腐败的防火墙,也要做到现有和新建制度的正常、有效运行。
3.加强公民社会的监督作用
公民社会和媒体在制止公共生活中的腐败现象方面的作用十分重要,这一点已经被国际反腐人士所共同称赞。我国政府应重视公民社会的建设和发展,鼓励有益的非政府组织的成长,提升公民与政府对话和谈判的能力,培養公民社会成为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种监督力量。另外还要提倡新闻自由,加强大众传媒及舆论监督。媒体独有的特性能起到有效的抑制腐败的作用,比如揭露腐败人员、推动政府调查、宣传反腐的功效、形成唾弃腐败的公众舆论、促使有关机构回应等。此外,新闻内参还可以为党和政府及时发现和传达问题,有利于政府了解民间疾苦和百姓呼声。
4.加强公务员的廉洁思想教育
从中国目前的现状来看,非正式制度特别是部分官员的思想文化领域长期存在的不良意识形态、价值观念、道德伦理、风俗习惯等,可能是造成腐败现象不断滋生的根本性原因。因此,党和政府要加强对公务员的思想道德教育,逐步消灭公务员队伍中的封建官僚思想和剥削阶级意识,不断改善部分政府部门存在的处事中庸、专制主义、反对竞争、本位主义和人情行政的陋习,有力提高公务员自身的抗腐蚀能力和道德自律性,令其对自我进行严格约束;另外,有罚也要有奖,对廉洁的公务员要进行有效奖励,鼓励其继续保持清廉的作风;还有,也要树立良好的整体社会风气,在全社会上形成厌恶腐败、鄙视贪污、提倡廉洁的氛围[5]。
5.加强国际反腐合作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各国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腐败不仅仅对本国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合法性在产生着严重危害,还会影响世界其他各国的和平与繁荣。在反腐败的道路上,我们要转变“各家自扫门前雪”的老旧观念,加强与全球各国的反腐败合作。国际反腐败合作不仅符合世界各国的整体利益,更是监理全球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所必需的。做好国际反腐败合作,我们要认识到“打铁仍需自身硬”,要完善我国的反腐败法律,在腐败犯罪的界定上与国际接轨,提高合作的易操作性和行动的有效性。另外,我们还要加强加强反腐经验的交流和腐败问题的共同研究,充分共享相关的信息,积极为国际范围的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利平台,促进全球反腐败合法行动的开展。
三、结论
部分发达国家在反腐败的实践和理论的研究中比我国具有更多的经验,根据我国国情,应当多与各国进行交流与合作,适当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成功经验,采用多种方法并举的方式,把腐败行为遏制在摇篮中。然而,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没有哪个国家能彻底地消除腐败,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一步登天地立马减少腐败,对腐败的打击必将是一场持久的、不断创新的战争。但自以习近平主席为中心的新一届政府领导班子上台后,不断的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纪律建设、党员作风建设、党纪党规建设,逐步的完善我国的法治体系建设,持续而严格的开展了一系列的反腐败行动,揪出了不少“苍蝇和老虎”,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长此以往,我们有信心相信必然能将现有的腐败现场逐步减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必然能形成引领世界的、清明廉洁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赵增彦.新加坡如何反腐倡廉[J].理论导刊,2006(5):32-34.
[2]刘建云.国外如何反腐败[J].借鉴与参考,2005(4):43-44.
[3]施建华.国外反腐败制度措施的考察与思考[J].决策,2008(4):2-3.
[4]李平.制度建設是反腐败的根本措施[N].广东建设报,2000(8):13-15.
[5]张晓英.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几点思考[J].理论学刊,2005(1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