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 士
〔新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 新乡 453000〕
哲学与文史
新乡传统民居保护及价值分析
岳 士
〔新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 新乡 453000〕
传统民居作为一种特有的古建筑形态,是地方自然、经济、历史、文化等因素的综合反映,直接体现了民众的生存状态、建筑技术和艺术创造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但由于部分地区不重视民居保护,大量有价值的民居被拆除、改造或自然坍塌,给后人留下了永久的遗憾。新乡地区尚存的几处民居大院具有鲜明的豫北古代建筑特色,可用来探讨中原地区的古代建筑风格。
传统民居;价值分析;文物保护
新乡地处中原腹地、黄河之滨,东临宋代建筑中心开封,北通河北、直隶一带,西邻古建大省山西,南邻古都洛阳和郑州,吮吸黄河古代文化精髓,孕育了悠悠牧野文化。这种文化不仅影响了社会政治、风俗习惯,还影响了当地的建筑风格。新乡地区传统民居作为一种特有的古代建筑形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是中原地区建筑文化的杰出代表,对研究中原文化和建筑风格具有重要意义。
新乡地区原有不少气势恢宏的传统民居大院,但由于历史上种种原因,许多传统民居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大量有价值的民居被拆除、改造或自然坍塌,给后人留下了永久的遗憾。目前新乡地区保存尚好的传统民居有:小店河村寨古代建筑群、夏家大院、李家大院、游家大院、付家大院等。这些传统民居大院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小店河民居作为古村寨民居代表,反映了鲜明的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具有极高的建筑史学价值;夏家大院是典型的黄河流域传统民居的代表;李家大院因建造时代晚,将中原传统民居和西欧古典主义风格结合起来,具有典型的时代特征,体现了文化的丰富性、多样性和包容性。
小店河古代民居建筑群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新乡卫辉市西北部的狮豹头乡小店河村,依山傍水,景色秀丽,规模宏伟,是新乡地区最大的清代民居建筑群。据考证,小店河建筑群为清朝道光年间闫氏家族所建,始建于1724年,后历经200余年的建设。[1]现存有寨墙、寨门、街道和院落10座。这10座院落均坐西朝东,规模布局基本相似。村内至今还保存有大量反映村落历史文化的古迹,是研究清代民居建筑文化和民俗文化的宝贵资源。小店河传统民居建筑群是清代民居建筑的典范,对于研究清代建筑史、美术史、科技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夏家大院位于新乡市原阳县城南街,始建于明末清初,是阳武县(1950年,原武县、阳武县合并为原阳县)大财主夏家的一处私宅,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夏家大院原有房屋150间,占地5000多平方米,由一个主院、三个配院和一个后花园共五部分组成,房房相连,院院相通,布局合理,甚为壮观。现仅存主院,主院采取北方四合院的建筑布局形式,三进院落,74间房屋,皆为硬山式灰瓦建筑。院内建筑设计巧妙,雕刻精美,形神兼备,栩栩如生,对研究黄河流域的民风民俗及建筑艺术风格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李家大院位于新乡市劳动路北段,建于清朝末年,是由大商人李裕达及其子先后兴建的砖木结构楼阁式建筑群,规模宏大,豪华壮观。李家大院原由三个四合院、240间房屋组成,现仅剩2个大院80余间房屋,门、窗、栏杆、砖雕等装饰具有西方古典主义风格,为清末民初典型的中西合璧式建筑。
游家大院位于新乡市北关街卫河南畔,坐北朝南,建于清朝乾隆年间,有四进院落组成。现仅存第四进院落——游家书房,由门楼、东西厢房、正房构成。院内植有国槐、石榴、花卉等,环境优美,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书房为明三暗五硬山式结构,花格窗户,木构装饰,垂柱雕花,极具艺术欣赏价值。
付家大院位于新乡市东安岸巷内,坐北朝南,随坡而建,是民国时期盐商付幼田的豪宅。大院东西宽20多米、南北长100多米,有两进院,近百间房屋组成。第一进院落植有一棵500多年的国槐,可见此地在清朝早期就有民居的存在。第二进院落由四座东西厢房、门楼及临街门面房构成,具有明显的商业经营元素。院内房屋均为硬木结构,青砖雕饰、花纹保存完好,实为民居建筑的精品。
新乡传统民居总体上继承了中国古代建筑风格,体现了传统民居与商业经营相结合、中国传统建筑与西方艺术相结合、民居与园林相结合的特点,蕴含了丰富的文化意识和审美情趣。它们的结合相得益彰,为新乡灿烂的历史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新乡传统民居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保护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近年来,在新乡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各级文物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新乡传统民居在保护过程中仍面临许多问题与困扰。
1.传统民居环境问题
环境是古代建筑赖以生存的外部条件,是古代建筑保护的第一道防线,是观赏古代建筑风貌的重要景观。新乡地区现有的一些传统民居保护区内,现在仍然居住着大量的居民,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不仅降低了传统民居的品味,还直接威胁着古代建筑的安全。传统民居周边亮化、绿化、美化力度不够,服务设施匮乏,一些城市基本建设项目同传统民居景观很不协调,造成新的视觉污染。
2.传统民居管理问题
新乡传统民居的管理工作正根据国家文物局“四有”工作要求进行完善,在保护规划对策研究方面还比较薄弱,如保护措施单一,不够完善;在保护标志和保护范围方面,标识缺乏;消防及安防设施不健全;专业人才结构和梯队建设不合理,人才流失和断层现象严重;宣传力度不够,法律法规缺失,缺乏协同机制,仅靠当地文物部门一家唱独角戏的现象依然存在。[2]此外,维修资金不足仍是困扰传统民居保护的一个长期问题。
3.传统民居自身缺陷
新乡传统民居作为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一个缩影,有一个显著的的特点,就是以土、木结构见长,主要依靠其本体结构单元组合抵御雷火地震、风霜雨雪等自然因素的侵蚀、损坏。如夯土基础、土砌墙体,一旦房屋瓦顶、墙体铺砖损坏,便会在雨水的浇注下变成丧失承重力的稀泥,而房屋一旦失去屋顶,不仅室内精美的装修、壁画、文物等饱受风雨摧残、损毁,甚至荡然无存,连支撑房屋的椽柱、栋梁,也会腐朽、断折,最终导致整座文物建筑倾覆、坍塌。
4.开发利用与保护不协调
在城乡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仍然存在短期行为,对许多传统民居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如“伪文化”泛滥,许多传统民居及古代文物建筑被改头换面,重新包装,失去了原有的神韵,降低了原有建筑的审美层次和文化品位,还有一些传统民居在城乡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遭受毁灭性破坏。
以上种种问题,若不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新乡传统民居不仅无法维持现状,提升社会知名度,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而且可能逐渐损毁,直至消失在自诩为文明的现代人面前。
新乡传统民居作为中原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蕴含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等对当今社会仍然不乏借鉴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价值
新乡传统民居作为科学和艺术的结晶,忠实地记载了人类的聪明才智,真实地再现了人类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思想理念和文化品味,可以说,新乡传统民居就是一部集建筑艺术、民俗民风于一体的百科全书。通过新乡老城民居建筑群,可以想象当年卫河河畔商贾云集、万船竞发、车马齐鸣的繁荣景象,新乡传统民居见证了黄河流域的航运发展历史,具有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独特的魅力。
2.艺术价值
(1)崇尚自然美,注意环境与建筑交融。一个好的建筑物,从营造肇始,便与它所产生的环境密不可分。我国早在春秋时期,就产生了“风水术”,又称“堪舆学”,它是我国古代有关城市、村镇、住宅等建筑选址和规划的一种指导性理论。新乡传统民居建筑群也不例外,充分体现了先民追寻“天人合一”的人居思想,彰显了人与自然、建筑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对于河流、山脉的亲近和有效“借景”是传统民居建筑的精髓。比如,小店河村寨选在一处远离城镇、人烟稀少的山区,同时在自然环境上又选择了群山环抱、峰峦叠翠、林木茂盛、溪流环绕、曲径通幽的一块盆地。登临山顶眺望,小店河民居建筑群就像一座建在龟背上的村寨,龟头伸向沧河,这一优美的自然地势在风水学上被称为“神龟探水”,充分彰显了古人建筑选址的精思妙想。付家大院、游家大院、李家大院的选址也都紧靠卫河,交通便利,色调朴素,青砖灰瓦与蓝天绿树融合,屋顶曲线优美自然,给人朴素舒适的感觉。新乡传统民居再次印证了古代建筑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与协调性。
(2)设计理念丰富,历史文化突出。新乡传统民居承载着先民对建筑、天文、哲学、伦理、政治等诸方面的理解和思索,反映了中原地区先民的生活态度和文化精神,积淀为地区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例如,小店河传统民居建筑群的每一个院落,大门多有匾额刻字,如“守身为大”“作善降祥”等,盘头也多有刻字,如“德”“谦”等,反映了闫家不仅在经济上富甲一方,而且注重传统礼仪和子孙教育,据说闫家在历史上曾出过97个秀才。付家大院、游家大院在主楼前和院子里种植国槐和石榴,寄托了希望多子多孙、人丁兴旺的美好愿望。李家大院西院正房门头上有一个雕塑,像一张张展开的书页,寓意李家书香门第;拱形窗洞上有蝙蝠状的雕刻,寓意“福”星高照。其余的木雕图案也寓意颇深,如“八仙过海”“文房四宝”“桃园结义”“五谷丰登”等,充分展现了本地工匠的聪明才智和艺术造诣。
(3)规划布局严谨,特色鲜明,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新乡传统民居大多为坐北朝南、纵向横向扩展的四合院特色,重重院落相套,中轴线上往往布置重要建筑。正房等主体建筑建在院落的纵深处,平面高度往往高于其他建筑。建筑群中各个单体建筑不仅体现了封建礼制,还体现了互相拱卫、呼应和良好的封闭性。由于受中西方文化交流的影响,部分民居在建筑材料和风格的选择上或多或少受到西方建筑的影响,反映了文化的交流和时代的进步,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在中国传统住宅建筑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如李家大院的门窗设计上,具有欧洲古典主义风格。
3.经济价值
传统民居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文化资源,以其硕大而又充满魅力的形体,以其所处地域特有的历史文化环境,不管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往往被视为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域的象征。俄罗斯作家果戈里曾经说过:“建筑同时还是世界的年鉴,当歌曲和传统已经缄默的时候,而它还在说话呢!”[3]从一定意义上讲,传统民居是一种有形的旅游资源,只有深挖其精髓要义,揭示其时代价值,才会使它们释放出更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才能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当前新乡地区正在积极发展旅游业,努力打造历史文化名城,但是经常旅游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那就是似乎很多自然山水景观都差不多,可谓千篇一律。这主要是由于人们旅游的目的不仅是追求视觉、听觉等感官上的刺激,更多的是要激发自己内心的一种共鸣与享受。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水是需要赋予其精神和魂魄的!这也是南方很多山川名胜旅游景区能够长盛不衰的原因。我们的南太行沿线旅游现在缺乏的正是这些人文气息,正是因为我们对本地历史文化深层次的发掘不够。[4]我们认为,一个城市的建筑特色主要体现在当地的民居建筑上。如果我们把历史文化名城看作是一座艺术宝库,那么城中的传统民居建筑就是这艺术宝库中的光辉璀璨的珍珠。例如,古都北京的旅游资源优势不单有天坛、故宫、颐和园,更有体量巨大的胡同和四合院。因此,对于实物遗存丰富的传统民居的研究、保护和利用,必将为新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增添靓丽的色彩。
新乡传统民居作为一种特有的建筑形式,浓缩了中原地区独特的历史文化蕴涵,承载着古代人民的聪明才智,具有独特的人文魅力,是历史文化延续的一种物化实体,其外形保存的完整性,具有一定的集中性、极强的吸引力和开发利用价值。但是传统民居自身并不会天然地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市场竞争力,这需要我们结合古民居学者及旅游学者的学术研究,借助现代化的生产技术支撑,采取积极有效的整合利用措施,将民居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挖掘开发出来,并呈现在社会大众的视野范围内,这样才能“琢石为玉”,凸显传统民居形象,将其转化为显性旅游资源,进而吸引更多喜欢异质文化的观光者。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如何高质量地保护利用好新乡的传统民居,让其在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方面长久地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值得我们思索的一个重大课题。
1.增强看齐意识,准确把握市情,不断增强做好传统民居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要深刻理解传统民居资源的重要地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定措施,补短板,抓落实,认真把握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加大保护力度,保留文化基因,延续历史文脉,切实把传统民居保护工作抓实抓好。
2.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促使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工作逐步迈入法制化轨道
制度建设是提高传统民居保护水平的基础和保障。目前,尽管国家、省、市已经制定了一些与传统民居保护相关的条例和政策,但大都是宏观指导性的政策法规,缺乏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可操作性强的具体细则。因此,各级部门应尽快制定和完善适合新乡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的地方法规,修订有关专项保护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古代建筑的保护修缮工作,尤其要处理好老城改造开发、新农村建设与古代建筑保护的关系,不要只顾眼前利益,而造成不可再生的古代建筑毁灭的永久遗憾。
3.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健全多元化融资体系
根据国外和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古代建筑保护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因此,新乡政府部门不仅要把古代建筑保护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而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有所提高。此外,还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正确引导、科学利用民间资本和国内外资助,促进相关古代建筑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4.坚守安全底线,着力加强传统民居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是古代建筑保护的生命线,要始终把古代建筑安全放在文物保护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贯彻国家文物保护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全面启动文物安全防范技术设施建设,做好历史文物的守护人。
5.合理开发,适度利用,古代建筑保护与城乡规划建设并驾齐驱
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古代建筑保护与城乡规划并重的原则,一方面要优先考虑文物建筑资源的保护开发,尽量保存它原有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另一方面文物建筑资源保护规划也要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为城市建设服务。同时,还应积极宣传我国传统建筑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进来。
6.加强学科交流,实现互相促进
传统民居保护利用作为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善于组织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考古学等多学科专业人员进行“综合会诊”,从而拿出最佳方案。合理的专业科研人员结构和高水平的学术队伍是文物建筑保护高质量进行的可靠保证。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古代建筑保护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合理借鉴和吸纳国内外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解决新时期新乡地区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
在中国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有很多地区都曾是民族文化的聚宝盆、文化资源的“富矿”,但却被渺远的历史掩埋得无影无踪,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留下能被后人看得到、摸得着的古迹遗存。新乡传统民居宛如一座座鲜活的建筑历史博物馆,忠实地记载着历史上的每一个脚印,倾诉着古城昔日的辉煌与沧桑。一看到它们,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古城新乡几千年来的历史文化,它们是文化传承与延续的宝贵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只要遵循工作规律,科学探索,勇于创新,新乡传统民居保护工作或许就会在我们认为“山穷水复疑无路”的时候,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局面。
[1] 傅山泉.新乡考古发现与研究(第二辑)[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6.
[2] 岳士.新乡先秦遗址资源及其保护利用[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3):90-93.
[3] 罗哲文.中国古代建筑[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4] 岳士.鸟之双翼 车之两轮——试论新乡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与对策[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5):118-120.
(责任编辑:张明海)
2017-04-18
岳士(1985-),男,河南新乡人,新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考古研究所中级文博馆员,经济师,会计师。
10.3969/j.issn.2096-2452.2017.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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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2452(2017)02-00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