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研究之魂(下篇)
——张荆先生访谈

2017-03-07 11:13本期主持人翟英范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犯罪学犯罪研究

本期主持人:翟英范

真,是研究之魂(下篇)
——张荆先生访谈

本期主持人:翟英范

30多年前,在改革开放春风吹暖大地、激情燃烧的岁月,青年才俊张荆先生就在中国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张黎群老先生等老一辈犯罪学家的带领下,开始青少年犯罪研究,现在依然执着于接地气的犯罪学和青少年犯罪的一线研究。

从2015年5月23~24日参加张荆先生组织的“首届海峡两岸社区矫正论坛”和“海峡两岸犯罪学者对话会”开始,主持人就开始了对张荆先生及其犯罪学研究之路的了解和采访;2016年4月14~18日,包括张荆先生和主持人在内的大陆地区10多名犯罪学家应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等机构之邀,前往台湾地区进行学术交流,参加第二届海峡两岸社区矫正与犯罪问题论坛,再次对张荆先生进行了采访;8月11日,张荆先生应邀莅临河南调研,完成此采访。访谈稿最后由张荆先生通稿,并进一步补充内容,特发表,以飨读者。

篇幅较长,约七万字,分为上下两篇,2017年第2期已刊登上篇,本期刊登下篇。

成都会议风波起 评奖不公引争议

学术发言自信在 被扣帽子再遭批

问:我们把议题再拉回到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成都会议,您称它为“风波会议”,能具体谈一下吗?

张:成都会议是指“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术讨论会暨十年青少年犯罪研究优秀成果表彰会”,1990年10月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应该说它也是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历史上的重要会议,除参加讨论会代表多达140余人,收到论文130余篇外,大家翘首以待的还有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发展10年的评奖活动。应该说这次会议也是对全国10年青少年犯罪研究成果的“大检阅”。

这次我依然是会务负责人之一。因为在四川举行,所以,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刘成根所长是会务第一负责人,其次还有秘书南山同志负责与当地的协调工作。我很尊敬刘成根所长,因为她是我在川大读书时的学生部长。我们在会务工作的配合上非常密切,各项筹备进展顺利。

第一次“风波”发生在评奖结果和证书送到我们秘书处后,四川搞会务的同志发现本省没有一等奖,西南地区的成果评奖级别普遍较低,而且数量很少,就向刘所长反映。刘所长确认后脸色非常难看,对着会务组的部下说:“这个评奖对四川不公,这个会没法办了。”我急忙安慰刘所长,并找评委会负责人赤光同志反映。我不是评委会的,没有读过评奖论文和书籍,无法评价研究成果的水平高低。但我觉得四川是会议的东道主,筹措资金,研究所全员参与会务工作,跑前跑后,即使是奥运会在东道主国家举行,奥委会也会增加一些安慰项目吧?如果四川同志情绪低落,这个会议可怎么进行下去嘛。老赤听完我的汇报后,口气强硬地说:“这是评委会认真阅读审议后决定的,不能改动。”

刘成根所长又向副会长邓又天教授反映。邓又天是西南政法学院的刑法学教授,1955~1956年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起草工作,属刑法学界的老资格,他满头白发,浓郁的八字眉,声如洪钟,挺有脾气和个性的,大家称他为“邓大人”。邓教授听到这个情况也很生气,他是评委,但北京评奖时,他因大学有课未能参加,结果可能影响了四川的评奖情况。当时,他大声强调:压低西南,评选不公,要求重新评选。

在大会发言中,有理事打断别人发言,厉声指责评委会评奖程序有问题,违背了“回避原则”,自己既当评委,又让自己的作品参评,变成了自己评自己。四川会务组的年轻人也找到老赤理论,辽宁干警出身的研究人员小张甚至要动手打赤光,让会议气氛变得异常紧张,还充满了暴戾之气。小张最后被我们拉住,老赤当即表示这个会没法开了,要求马上回北京。

最后还是张黎群会长出面,提出了一个调整原则,并指定郭翔副会长主持调整工作,才使评奖风波平息。

评奖风波平息之后,又出现了“帽子”风波。改革开放,邓小平同志强调“解放思想”“不扣帽子,不打棍子”。所谓“扣帽子”就是不经过科学分析,以政治正确为名,把一些“罪名”硬加在别人头上。

记得那天晚上的会议领导小组例会上,魏久明常务副会长点名批评我、中国政法大学皮艺军、山东社科院法学所的陈箭,说三位年轻人白天的发言有严重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要反击,要查处,要把发言的录音封存起来,上报中央审查。

魏久明曾担任团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国青年》杂志社主编。当时任中央党史研究室秘书长,大家都说他是手可通天的人。我曾去过他住所开会,在团中央大楼西侧的家属楼里,对他印象不坏,也很尊敬他。因为,他写的青少年犯罪研究的文章常有大视角,是有气势的。他点名批评我的发言是我所料不及的。记得当时我发言的主要内容是谈急剧的社会变迁撞击原有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及传统的规范文化,使原有的社会控制力下降,加之社会整合的速度和力度不够,导致中国犯罪现象的大幅增加。其实我的发言内容主要是我在《社会学研究》上发表的那篇文章,而且这篇文章还在成都会议上获了奖。

为什么要给我戴上“有严重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帽子,至今我也不得其解。也许是我发言的语气有些激烈,对老同志不够尊敬;也许是评奖风波,研究会领导内部的冲突激烈,败下阵来的领导会要把负面情绪宣泄到青年学者身上。不过,这次我没有平顶山会议上老赤说我“精神污染”那么紧张。毕竟学术上我在走向成熟,平顶山会议上的发言有一定的理论假设和推定的色彩,研究底气不足。这次发言是经过更成熟的社会学理论研究,以及六省市调研和相关数据的分析作后盾,有相当的学术自信。但是听到要封存我的发言录音,要上报中央审查,我还是非常害怕的。害怕的原因当然与学术自信无关,因为当时我刚结婚不久,夫人已经联系好去日本留学,我也正在联系去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做访问学者,对方已经同意并发来邀请函,正在为我申请赴加的研究经费。我担心一旦被定性为严重“资产阶级自由化”,社科院会禁止我出国学习,可能还会牵连我的妻子。

那天晚上,躺在宾馆的床上,我翻来覆去总也无法入睡,恐惧伴随着浮想,越想越害怕,越害怕越睡不着。在失眠的煎熬中,我突然作出了一个决定,要毁掉那盘录音磁带。我利用自己会务组负责人的“职权”,拿上钥匙,伴着月光,打开会议室存放资料的门,找到了那盘盒式磁带,裹在一张报纸里,走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把它扔掉了。这件事在我脑海里刻得很深很深,一说起“成都会议”我那惊恐鬼祟的身影就会浮现出来……若用犯罪学理论解释这种行为的话,应当用罗伯特·艾格纽教授“压力理论”。

尽管毁掉了证据,魏久明还是在会后绕开张黎群和曹漫之两位会长给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写了信。这封信最终转到张黎群会长手里,据说张会长读信后,对魏久明行为给予了批评,说:这封信就是告我们的状吗?你有意见为什么不能同我说呢?会议上三个年轻人的发言没有什么严重的原则问题,我已经向肖约之问清楚了(肖约之当时任研究会秘书长),不是什么政治问题,是说话不当,你怎么还揪住不放?常务副会长不愿干就算了。我们是学会,开的是学术会议,有不同观点可以争论,但不能动不动就整人,就查处。这样谁还敢参加学会活动啊?张老挺身而出保护了我们这些年轻的学者,至今感激不尽啊!

成都会议之后学会领导层出现了明显的裂痕,或者说是分裂,并在一段时间里影响到学会正常的活动。魏久明也辞去了学会常务副会长的职务……

访学求知赴东瀛 签证延长遭拒绝

背水一战当学生 炼狱一桥犯罪学

问:下面谈一谈您的留学生活吧,为什么要执意出国留学呢?

张:在中国顶尖的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仅有一个大学本科学历怎么混嘛,提高自己学历是我一直的渴望。实际上在出国留学之前,我有过两次提升自己学历的机会,因领导横刀立马未能成行。一次是刚才说过的,北大的康树华老师让我去读他的在职研究生。还有一次是刚到青少年研究所工作不久,研究室的任昕搞到一个去南开大学读社会学专修班的名额,同时她又收到了美国大学读研的录取通知书。她选择了去美国,把南开的名额留给了青少年犯罪研究室,我、邵道生、鲁玉、张潘仕四人,我是当然的人选,我找赤光主任商量,被他一口回绝。这个名额最终被德育研究室肖约之主任要去,给了他们研究室与我同时分配来的陆建华。

南开大学在20世纪80年代初创办的“社会学专修班”影响可非同小可,被称为中国社会学的“黄埔”,现在中国社会学界的许多大咖都出自这个培训班,像清华大学的孙立平教授、北大的张静、王思斌教授等。陆建华去了南开“黄埔”后,又考进了南开大学社会学硕士班,还找到了一位南开的校花做妻子,一路顺风顺水,大红大紫,把我们甩得不是一星半点。那时候我爱假设,如果不是陆建华而是我接过任昕的名额去了南开,不见得能带回“校花”,但肯定也是社会学的“黄埔”啦,突一突英语估计也能拿个硕士回来。为此事我与老赤之间一直有一块“心结”。后来我当了单位负责人,对于年轻人进修和读学位事情都大力支持,并且提供各种帮助,从不阻拦。因为我的经历告诉我:年轻人的这种渴望就像两个热恋中的男女被你给拆散,不管你是出自善意还是恶意,他(她)都会记恨你一辈子。

长期进修的渴望终于有了机遇。1990年初,我认识了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的一位老教授,男性,名字记不清楚了,他愿意让我到他门下共同研究青年问题,并可拿学位。他来北京与我见面,并寄来了大学的邀请函,但研究经费没有落实便无法办理签证。在我等待的过程中,夫人接到日本信州大学的入学通知书,先我去了日本。

有一天,邵道生老师问我:新婚不久两地分居,要不要做一个短期访问学者到日本陪陪夫人?我半信半疑地点了头。结果老邵还真有本事,很快就给我联系上了明治大学的犯罪学家菊田幸一教授,他寄来了邀请函,夫人帮我找了一位日本担保人,我在社会学所办了停薪留职手续便去了日本。

当时赴日动机,一是渴望夫妻团聚,二是考虑到日本后再去加拿大留学会更方便。

对于日本这个国家,除了小时候看过无数遍的电影《地道战》《小兵张嘎》,残留有“小日本鬼子”的形象外,其他全然不知,因为,我没有关心这个国家的兴趣,而且那个时代的中国年轻学者更热衷于欧美。

在日本等待多伦多大学回信中,我开始感到自己对这个国家发生了兴趣,街道干净、社会有序、人们点头哈腰,很懂礼貌,“思咪玛森”(对不起)竟然成了打招呼语言,让你想发脾气都发不出来。而且当时日本的经济总量世界第二,但犯罪率却是发达国家中最低的。于是,我开始找来中央电视台教育节目的《标准日本语(初级)》,从“阿依乌唉欧”开始学习起了日语。当时妹妹来信说,古人说“人过三十不学艺”,哥哥都35岁了还要挑战一门新的语言,佩服!但更多的在日老乡不理解,一次在日插队战友和中学同学聚会,有人问我“为啥拼命地学习日文”,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想看懂日文著作,想多一只眼睛看世界”,竟然引起了人们的哄堂大笑,笑得我耳根子发热。是呀,三十五六岁、从零开始学习日文,要看懂著作,谈何容易!而且当时在日本打工很容易,稍加努力一个月挣25万日元没啥问题,这笔钱相当于当时国内普通研究人员30多个月的工资,打工对于来日华人有着巨大的诱惑,总学习少打工会被人们看成“脑子有问题”……感谢中国社科院的培养,给了我一个学者的脾气,作为自费访问学者,我必须打工维持生活,但在更多的打工诱惑面前,我总会首先默念“我是学者”。在嘈杂的打工诱惑面前,能静静地坐下来读书,在往返于研究所、打工地点的三小时路途的电车里,我拿着盒式录音机学日语,我称其为“电车大学”。

1997年,我决定转到东海大学国际学科作访问研究员,因提交资料不齐全,被横滨入管局“拒签”,急坏了东海大学的辻康吾教授,他带我到入管局说理,并检讨大学准备资料的失误。最后入管局的官员退了一步说:“访问学者的签证肯定是不可能了,只有一种办法就是留学。但日本留学的考试季已过。我们可以给你再延长三个月的‘出国准备’,如何?”不蒸馒头争口气,我答应下来了。

回去后,我辞掉了所有的打工,东海大学也不再安排我的研究工作,坐在榻榻米上苦读了三个月。那是我人生中压力最大的时期,除了超长时间的阅读、狂背却老也记不住日语单词之外,还有来自家庭的压力,不打工就意味着没有经济来源,意味着坐吃山空。

记得一天下午,我到东洋大学找一位女教授商量报考她的研究生事宜,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在学校边上的便利店买了一个饭团、一杯饮料作为午餐。日本不兴在路上一边走一边吃,会被认为不文明。我钻进了路边的一个坟场就餐,看到一个墓碑下摆着两个大苹果,中间放着一枚500日元的硬币。我知道这是贡品,日语的“五元”是有缘的谐音,表示一种缘分和祈福。我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去拿这500元硬币,“现在的我太需要它了”。但当我触摸到那枚硬币的瞬间,又像触电似的把手缩了回来,慌忙看一眼道路上行走的人们,大家都在专心赶路。我再伸手过去,又缩回来,在这块墓碑前我徘徊了有20分钟,最后决定不能干这种掉价的事,我整了整西装迈进了东洋大学。

在当时那种窘境下,我感到“罪与非罪就是那么一条非常细的界线”。

为报考学校,我找了许多大学的教授,想继续沿着社会学所青少年室的研究方向——青年价值观与青年学,但太奇怪啦,日本的大学院居然没有这个专业。但我依然想回避犯罪学,想找一个更阳光的专业。

在报了若干所大学之后,笔试面试首战告捷,我以优异的成绩被一桥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录取了,而且是硕博连读课程。

除了遗憾后面的大学每所3万日元的报名费白交了之外,剩下的全是兴奋。因为一桥大学可是非常不容易考进的名牌大学,被誉为“亚洲的哈佛”,是19世纪70年代建立的“百年老校”,是日本唯一一所专攻人文社会科学,小规模教学的精英大学,日本的许多商业巨头、政治家都出于这所学校。

考进了一桥大学大学院,我的指导教官居然是日本的犯罪学家福田雅章教授。我在问:这是宿命吗?人生轮回一百年,宿命还是把我“丢回了犯罪学”。

问:张先生从零开始学习日文,持之以恒,能考进这所名校,可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张:我很喜欢中国哲学家老子的一句话,叫作“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横滨入管局的“拒签”让我因祸得福,否则我还没有勇气去考,我被逼得背水一战,全身心地投入,我成功了!

一桥大学的校园是美丽的,罗马风格的建筑与参天的大树、郁郁葱葱的花草和谐地融合为一体,苍松翠柏间,莺声婉转,令人心旷神怡。四月是最特殊的季节,粗大的樱花树迎着风,招摇地把缤纷的花瓣满地铺撒,把通向兼松讲堂的步道浸染成粉色一片。每当你步入一桥恬静的校园都会产生一种读书和思考的冲动。

一桥大学除了有优雅美丽的校园,还有日本最优厚的留学生政策,我享受到减免学费、获奖学金、住学校的家族寮等待遇,开始摆脱在日的生活窘境。我开始长时间地坐在一桥古老的图书馆里,一本本地阅读犯罪学专著,查阅厚厚的案卷和不同年代的报纸,翻阅各种带有血腥味的犯罪现场照片。累了,看看木质地板上清晰可见的历史年轮,看看挂在墙上不同时代一桥著名学者的画像和照片。倦了,起身漫步在不同年代的书丛中,信手翻阅,好像在时空隧道中穿行……我开启了人生最专注研究犯罪学的五年。

我把一桥大学的学习称为“炼狱”,虽然不用鞭打、火烧、油滚,但身心、精神与意志都受到磨炼,在岁月流淌积累中获得质的新生。一桥老师和研究生的关系很特别,像是传统中国的师徒关系,又像一种特殊的父子关系。老师会在私底下把你当成他们的孩子,关心你的奖学金、减免学费的情况;会请你到他的家中,与他的家人共进晚餐,或一起到小酒馆里小饮几盅;会带你去游玩,或到他们的乡间住所洗温泉。但一到学习和研究的时间,他们就会变得非常认真、严厉,甚至是苛刻。

一桥的大学院专业课也就是两三门,想补专业课可以到本科那里旁听,参加考试,计入学分。但绝大多数课程是“演习课”,或叫研讨课,以研究生发言为主,小组讨论,导师点评,研究生之间轮流“坐庄”。研讨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学界热点著作或论文,主讲者不能光是描述,必须是批判式论述。批判学术大家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要读懂著作和文章才有可能批判。其次要了解对立学派的观点,以及自己知识的积累,才能批判到点子上。做到“批判”两个字真的很难,那是一种创造性的学习,需要大量的阅读和研究。二是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汇报研究进展和研究发现。每次研讨课,主讲者都必须留出很长的时间回答大家提出的各种刁钻的问题,常常问得你哑口无言,最后老师总结,说你哪方面研究不够,回去继续思考,继续找书阅读。

每次研讨课的形式也很讲究。研讨提纲必须事先打印好,分发给每一位到场的人,主讲者一般都要着正装。刚一开始不知道,一次“国际移民”的研讨课上我着便装,将手写的提纲发给大家,被老师斥责为不认真、不礼貌,未获通过。急得我忙连夜打字印刷,附上一张道歉信,第二天一早塞进老师研究室,才获得老师给的再次发表的机会。这以后我养成了一个毛病,只要有我发言必穿得西服革履,以示对听众的尊敬。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回国执教,只要有我登台发言一定是西服革履,不管春夏秋冬,常成为听众调侃的由头。

最苦的是论文选题和开题,会场选择在庄严肃穆的古老讲堂,公法的所有教授到场,批得你体无完肤,命令你下去补充调查、找资料、阅读相关书籍,然后再发表,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第四次再通不过,只好下学年再说。同研究室的博士课程的小杨内火中生,满腿长红斑,很是吓人。

我的硕士论文提纲第四次才勉强获得通过。福田先生把我叫去,一是表示祝贺;二是告诉我,要进入博士课程的话,需要写到10万字以上,当时离交论文的1月15日仅有一个半月,我在国内用中文写作的速度是一天1000字,还有45天,每天不歇,写个四五万还凑合,而且这里是用日文写作,怎么可能呢?我要被逼疯啦,开始两天睡一觉,隔一天看一次旭日从研究室的窗边冉冉升起,心里总在叨唠:这下身体垮了,这下身体垮了……到了硕士论文止笔时,我居然写了17万字,日均写作近4000字,是我在国内写作速度的三倍多,而且是日文哦,太不可思议啦!最担心的身体也没发生啥事儿。

人啊,真的有一种潜能,如果你不去尝试的话,永远不会知道它有多大。

交论文之前,我把夫人叫过来帮忙,我打日文的速度没她快,我笔改,她帮我往电脑里敲,我俩三天三夜没有合眼。交论文截止日的头天深夜,研究科助手本庄同学还在对我的论文评头论足,督促我继续修改。我要疯了,夺过电脑磁盘,头也不回地往一桥留学生会馆王丽萍同学的家中跑,王丽萍是我的前辈,在社会学研究科读博士,她老公是人民网驻东京的负责人,家中有一台非常好的电脑,排版速度快,而且他的调版技术也非常专业。半夜敲开她家的门,她老公孙盛林二话没说,披上衣服就帮我调版,王博士帮我补充《后记》。我好感动,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天大亮了,版调好了,我们去复印、精装。离截止时间还有20分钟时,我终于交上了厚重的论文。

往常从研究室走回宿舍只需一刻钟,那天,我拖着软绵绵的腿,走了45分钟。进屋倒床就睡,一睡就是24小时,中间只上了一趟厕所。听说还有比我更惨的,小尹同学交了论文直接就瘫在地下,是她母亲和姐姐搀着她走出来的。

什么叫“炼狱”?这就是“炼狱”啊!严苛地把你最后的潜能压出来,穷尽式地逼你达到极致。

博士观点有争议 墨顿塞林两分歧

个案调研寻差异 研究方法在升级

问:明白您说的“炼狱”是一种怎样的状况,用中国的孙子兵法来说:就是“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不过,这种拼搏是否也为您博士论文的研究和写作铺平了道路呢?

张:博士课程阶段和博士论文的撰写当然不同于硕士阶段,研究不能局限于现象的描述、概括和分析,要有更宏观的理论框架引导研究深入,方法论上也应当更加科学和系统。在博士课程阶段,我和导师发生过两次学术上的争议和分歧。

第一次是使用什么样的理论框架分析移民犯罪问题。

福田雅章教授认为我应当用墨顿(Merton)教授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但我在认真阅读了墨顿的《社会结构与失范》等文章后,认为墨顿的理论无法解释移民犯罪现象。墨顿理论的核心是不公平的社会结构容易导致人们的犯罪。他认为:每个社会都是由文化目标和制度手段构成的,文化目标是人们所追求的人生理想,比如,美国的文化目标强调金钱和成功的重要等;制度化手段则是达到目标的方法和途径。由于社会地位、教育水平、经济条件等原因,不少人会发现他们没有能力用合法的手段获得金钱和成功,于是产生愤慨和挫折感,并采用反制度手段的方式,即非法的手段获取文化目标的实现,由此而产生犯罪。

我认为:墨顿理论在解释一般的犯罪问题上具有普世的理论价值,但移民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日本,移民包括入籍者、永住者、留学就学生,还包括大量的非法移民,移民群体往往不会关注移住国的文化目标,他们忍受着最低、最艰苦的生存环境,用合法或非法手段打工,省吃俭用,拼命地积攒金钱,以实现未来重返故乡光宗耀祖的目的。移民区别于本土居民,是一种“圈外人”的状态,墨顿的文化目标和制度手段的要素构架无法涵盖移民的文化目标与制度手段。

我在阅读了许多犯罪学家的著作之后,选择了索尔斯坦·塞林(Thorsten Sellin)的文化冲突论,认为:塞林理论尽管没有墨顿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那么大的社会影响力,但能较清晰地解释移民的犯罪现象。比如,文化冲突的核心是规范文化的冲突;在移民的过程中,某一文化圈的成员移居到另一文化圈之后,自己所持有的规范文化会与当地的规范文化因差异而发生冲突,个体心理的冲突导致行为的越轨犯罪。

塞林在书中还讲了一个小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位来自意大利西西里的移民在新泽西州怒杀了诱奸他16岁女儿的男子,在被逮捕时,他很惊讶警察的行为,认为自己是按传统规范行事,用西西里传统的方式捍卫着家族的荣誉。

尽管福田教授不大同意我选择塞林的文化冲突理论,我还是坚持放弃墨顿理论。

福田雅章教授毕业于美国的哈佛大学,世界顶尖名校的光环一直是他在校园里被老师、学生尊重的因素之一。据说他是墨顿先生的大弟子。崇拜老师的理论,继承老师理论衣钵,福田教授写了不少日本的社会文化结构与犯罪人、与未成年人保护、与人权的文章,严谨犀利、有理论深度,在日本学界颇有影响。作为孙辈的我们无法继承墨顿的理论衣钵,需独辟蹊径,因研究对象特殊,是移民群体,塞林的冲突论更具理论价值。

导师和我的各执己见,成为我博士论文开题及各阶段发表与答辩的“鬼门关”,老师每次都要批我的塞林理论,并阐述墨顿理论的放之四海。每次我都要绞尽脑汁地回答老师的问题,解释运用塞林理论的合理性,渡过“鬼门关”。

第二次是研究方法论的问题。

我超想写一篇优秀的博士论文,这种欲望太强烈了!我选择了一个很笨的办法,坐在图书馆里,把1988年日本向海外开放劳动市场到2000年的12年间,以《朝日新闻》《留学生新闻》为中心,在4000多份报纸中查找到的在日外国人犯罪案件报道,全部复印下来,再就嫌疑人或罪犯的性别、国籍、年龄、涉案类型、犯罪手段、犯罪动机、犯罪结果,以及被害人的性别、国籍等作了分类统计,这项工程浩瀚,花了近一年的时间,然后又参考《犯罪白书》《警察白书》《在留外国人统计》《来日外国人问题现状与对策》,以及筑波大学社会学研究室的“中国归国者二三世调查”等相关统计资料,作了许多统计计算,画出了不少图表,用以说明移民犯罪与文化冲突的关联性。我认为:论文初稿很有社会学的范儿。但是,在向福田雅章教授汇报时,他却一口否定。他说:“这些数据能说明什么?我不相信冰冷的数据,去找出六个外国人犯罪与文化冲突相关的案件来说服我。”怎么能这样简单地否定我一年的笨功夫的成果?社会统计分析是社会学实证研究的看家本领,我有些气愤。

但是,我没像坚持理论框架那样固执,而是开始寻找和分析个案,通过访谈,通过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笔录、辩护词、判决书、往来信笺,研究个案线索的差异,寻找案件真实原因及逻辑链条,最终还真的取得了意外收获,而且,重新理解了作为法学个案研究的价值。

问:您能举一个当时研究的个案吗?说一说法学个案研究中您的感受,它与定量分析有哪些不同?

张:说一下“何某的抢劫杀人案”吧。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案件调查期间节外生枝,搂草打兔子的收获,以及一些调查技巧的感悟,让我受益匪浅。

案件发生在1992年5月的一个晚上,何某与他的福建老乡C和W携带藏刀和木棒,潜伏在日本一家老虎机店旁,当两名店员推着装有营业额的台车进入电梯间后,三人尾随进入,在电梯间内对两名被害人用刀刺棒击,致使其倒在血泊中,当场死亡。电梯行至四楼,何某最先慌张出电梯空手逃跑。C抓了一把散落在地上的日元纸币,共计234万日元(约合14万元人民币)紧随其后跑出电梯。W最后出电梯,撞见从四层事务所内闻声赶来的负责人菊池,并乱刺将其杀害。案发后何某和C先后在机场等地被日本警方抓获,W逃出日本不知去向。

经过长时间的司法程序,日本地方裁判所判处何某和C死刑。1998年日本东京最高裁判所宣布支持地方裁判所对何某等的死刑判决。日本废止死刑的人权组织为此建立了一个由日本律师、教师、作家、家庭主妇组成的“何某声援会”,奔走呼吁废止死刑,要求撤销何某的死刑判决,与最高裁判所抗争。我在当地的华人报纸《留学生新闻》上看到了《人间并不孤独——即为人权而奔波的人们》的报道,里面涉及何某案件,根据福田教授要求,我感觉到是一个有价值的研究个案,于是找到了作者孙秀平,除了访谈以外,还拿到了何某的判决书和辩护词。

研读裁判所的判决书,核心罪名是“抢劫杀人”,主要“量刑理由”主要为三条,第一,犯罪行为的结果严重,锋利藏刀直刺乱砍,致三名被害人惨死,何某没有向其家属谢罪的任何措施,店长继承人惨死,老无所养;子丧父,妻丧夫,家属悲痛欲绝,家属强烈要求判处极刑。另外,案件引发周边住民恐慌,并诱发抢劫老虎机店的案件多发等。第二,犯罪手段残忍、冷酷无情。第三,周密计划、执意犯罪的意识强烈。

律师的辩护词则强调:一是只为抢劫营业额,带藏刀和棒子是为吓唬店员,但遇到会柔道的店员激烈反抗,惊恐中拔刀猛刺。二是店员倒地后,担心死亡事情闹大,仓皇逃走,并没有坦然地带走全部现金(1500余万日元),只是慌乱中抓走一小部分现金。

分析判决书与辩护词的区别:判决书强调是精心预谋,残忍杀人后抢走现金。辩护词则强调,带刀只为吓唬,并没预谋直接杀人后抢钱,只是遭到反抗后慌乱中杀人行为,并非周密预谋行为,慌忙只抓走一部分现金的行为也表明不是周密预谋。但在判决书和辩护词后,都清楚地写有:何某生活贫困,未受过充分的教育,必须向国内的亲属汇款等内容。这引起了我对他成长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抢劫的真实动机的研究兴趣,这也是犯罪学研究者的一种职业本能。

于是,我决定以何某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和犯罪动机为重点进行调研。我通过记者孙秀平女士联系到“何某声援会”的成员上村女士,她让我以何某“友人”的身份,一起到东京拘留所面谈。不过,每次亲友会面时间仅有15分钟,而且一谈案情,站在身后的警官马上制止,并命令结束会面。学校离拘留所很远,往返要花三小时,车费对于我们留学生而言很昂贵,而且访谈时间短、效率低。最后与何某商量作他日本律师的翻译,每次与律师见面后,给我留出40分钟的访谈时间。在获得律师同意后,我的访谈工作可以顺利展开了。

访谈调研不能光听何某一个人的陈述,了解他的成长环境还需对他的家乡进行实地考察,我决定到福清市的龙田镇进行调研,在进一步翻阅相关资料中,我发现龙田镇是一个华侨辈出的地方,也是偷渡现象较盛行的地方,又萌生了顺手调查偷渡和“蛇头”的想法。做了一个预算,往返机票、食宿、礼品等约需27万日元,要花打工攒下的钱还是蛮心疼的,但一咬牙还是飞到福州。

过去国内调研,我是中国社科院的人,拿上研究所局级单位的介绍信,或者开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介绍信,再不成,还可以带上社科院盖有国徽章介绍信,先找市委市政府或直接去职能部门,基层部门都认大红章,那是中央单位来人,很快向下布置,有官员陪同。现在我是普通的留学生,没有单位愿意给我开介绍信,找不到接待单位,调查难度可想而知。

这次调查的套路必须改变,我请周围朋友帮忙,明治大学留学生张博士联系上他家亲戚在某厅做副厅长,答应陪我两天。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老朋友肖剑鸣教授答应找一名属下陪我调研。三人结伴而行直奔龙田镇。一路商量,若以犯罪、偷渡为题地方政府肯定不会接待,先以调查“华侨对龙田镇的贡献”为主题切入。

接待我们的是一位30多岁的年轻镇长,二话不说先请吃饭,酒过三巡,他似乎琢磨出啥,很诚恳地对我们说:“华侨对我们镇没有贡献,你们到隔壁镇上调查试一试。”开局便碰软钉子,政府不接待,调查无法进行了。

饭后,副厅长说“单位有重要工作需要赶回去”,老肖属下说“女儿那边突然出现点儿意外”,也要马上回福州。一下子变成只身一人,感到空荡荡、茫茫然。

我先找宾馆住下,在蒙蒙细雨下漫无边际地散步……空旷的马路上过来一辆载客的蹦蹦车,突然心生想法,喊住司机。问他拉一天活儿能挣多少钱,他回答:“800元左右。”问他:“熟悉不熟悉村镇的情况?”他回答“我从小就生长这儿,谁家有点儿啥事都知道”。我喜出望外,简单介绍自己后,与他商量,包车两天,让他协助我的调研,司机欣然答应。

第二天,司机准时到宾馆接我,先带着在镇上村里转了一圈,如数家珍似的介绍哪家孩子是偷渡日本的、偷渡美国的,哪家是开地下银行的,哪家是从大牢放出来的,村里纠纷常找他摆平,连公安都求他……

龙台镇及周边农村确实富有,大多是四五层小楼,造型各异,外面华丽,贴有马赛克或大理石瓷砖,深宅大院,错落有序。下午司机带我找到了何某的父亲,他个子不高,人看上去有些木讷、不大爱说话。他住的两间黑漆漆的破房,屋里放满了床、家具、锅碗瓢盆,几乎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与上午看到的深宅大院形成鲜明对比。通过访谈了解到,他已从乡里退休,每月150元退休金,以前曾当过村里的出纳,“文革”时,常被派到很远的地方修水利,何某一直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一谈到何某的抢劫杀人案的动机,何父更是一言不发。

晚上,请何某的哥哥、弟弟在宾馆餐厅共进晚餐,谈何某犯罪动机。大哥在乡里作一般职员,很善谈,小弟则专心吃饭,一言不发。大哥直截了当地说,是母亲害了何某,语出惊人,让我有些吃惊。他说,何某小时候患了小儿麻痹症,当时村里人很穷,不少家庭的孩子得了小儿麻痹症都是扛着,等待孩子自愈,结果落下跛脚的后遗症。他的母亲不然,狠心卖掉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抱着何某到省城看病,最后在一位华侨老中医的治疗下痊愈,未留后遗症。母亲对从小体弱多病的何某一直照顾有加,甚至是偏爱。

1990年母亲确诊癌症晚期,何某经常一天打三次电话,让母亲坚持,说要不惜一切代价把母亲从病魔中救出来,并不断寄钱来给母亲治病。在何某案发两个月前,母亲病情恶化,将父亲叫到床前,让他一定给何某打电话,告诉母亲的两个愿望:一是把弟弟弄到日本留学打工;二是帮家里盖起新房,哪怕在有生之年能住新房半小时,也可安心离开。后来何某又邮回不少钱。所以,大哥断定是母亲给何某的巨大精神压力,致使他走上犯罪道路。

鉴于弟弟一言不发,第二天我找到弟弟开的服装店,继续访谈,弟弟不同意哥哥的看法,认为女朋友带给何某的压力是何某犯罪的主要原因。1991年,何某在日本认识了一个女孩是福清城里人,两个人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但女方的父母坚决反对。认为他们的另外两个女儿一个嫁给了香港有钱人,一个的男朋友大学毕业后,在日本读研究生,只有何某农村出身,没有学历也没有钱。何某死追那个女孩,向她父母表示:在日本打工,能挣很多钱,将来在福清市给他们买一套房,大家住在一起,为他们养老送终。两位老人听了这番话有所感动,才勉强同意女儿与何某谈恋爱,听说何某在那女孩那儿花了不少钱。

瞧,兄弟两人对何某抢劫动机的看法会有这么大的差异。后来我重返东京拘留所问何某这个问题时,谈到母亲他热泪盈眶,说:故乡龙田镇人对家族非常敬畏,也很孝顺,光宗耀祖的观念很强,承认母亲临终前的一席话给了他很大的精神压力。谈到女朋友时他很反常,情绪有些激动,说那女孩只认钱,两人没啥感情,回避多谈那段历史。但与同案犯C访谈时,C认为与女朋友有关,女孩不喜欢他,但何某追得厉害,总在女孩面前做出很有钱的样子,并且出手阔绰。

也许女孩知道他已入狱便与他分手了,留下的只有遗憾或是仇恨,而对母亲的回忆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看来犯罪动机的分析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钱是犯罪动机,但为了谁而为钱呢?旁观者的判断会有很大差异,犯罪者本人的判断也会受到心理的影响,时过境迁。

通过调查,我还了解到何某少年时代因从台湾走私商品及“严打”期间与人打架,先后进过少管所和劳动教养院。后来到日本的语言学校,学校只认钱不认人,管理松懈,学生旷课无人问津等。

这种全方位的个案调查,使我对何某的犯罪动机和成长经历有了一个立体的了解。同时,捎带着的“偷渡与蛇头”的调查也有了新的进展。司机拉我到偷渡日本的各家走访,虽然,大多数家庭拒绝我的访谈,但仍有一家姓谢的小伙子听我谈过在日艰苦的经历后,产生共鸣,答应找些哥儿们来和我交谈,让我晚上设酒宴,并像日本的“斯纳库”(指有女人陪着喝酒的居酒屋)那样找上陪酒女郎。那天晚上来了一帮小伙子,坐满一桌,酒喝得很快很猛,半醉半醒之间开始谈论如何募集偷渡者,如何收费,如何选择偷渡方式,到日本如何接头,以及组织构成和规则等,可谓畅所欲言。深夜扛着沉重的头,连夜把这些内容记在笔记本上。

问:您可真不简单,还敢跟蛇头、偷渡客“煮酒论英雄”呢。

张:执着的调研欲望,让你忘记恐惧!不断会有新的发现。

第三天,司机拉着我在村里转的时候,发现了一家“张氏祠堂”,我像找到亲人似的喜出望外,因为我也姓张。我下车进去,向祠堂里的村民递上名片,说“500年前曾在一个锅里搅勺”,谈起我的父亲,回忆我的爷爷。村民拿来族谱略作翻阅,断定我的祖上是17世纪初叶随张献忠部队从湖北出发西行入川,而他们一支则是东南行至福建。我们越谈越亲热,村民拨打电话,不一会儿祠堂长老们纷纷过来,我说明来此调查的意愿,祠堂的最高领导原是镇里的一把手,现已退休。他发话道:“本家张博士的调查一定要配合,马上安排每天访问谁家,谁来陪同。”真没想到乡村的祠堂这么有实力,之后的调研走家串户,受访者热情接待,坦诚相谈,而且祠堂还给提供免费午餐一顿,让我感动万分!

我临时设计了一份开放式问卷,每家必问,访问过10家后我发现,7/10的家庭都不认为偷渡是可耻的,是犯罪。这让我有些惊讶。莫非村民的法律意识单薄,或是是非颠倒?我去找祠堂里的村干部细聊。他们告诉我:这十里八乡的人很早以前就有渡海打工的传统,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现在。1999年5月,政府曾宣布偷渡者抓住要判实刑,在市体育馆召开宣判大会,结果谁都不去,镇里又通知参加会议的农民每人补助25元钱,并用大巴车接送。人们勉强动员去了,但大家心里装着“明白”,谁也没把它当回事。

现如今时兴海外留洋拿文凭,如果村里出了留学的年轻人,全村必敲锣打鼓欢送;有偷渡送回来的,村里人也不会歧视他们。2000年,有40名偷渡的福清人在海上被抓回,公安局要求每人交2万元保释金把人领回。于是,全村募捐,把人领回来后,全村大会上宣布,孩子们没啥问题,继续像咱普通人一样生活。

我问: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偷渡呀,这不是对抗法吗?

村干部回答:“偷渡者不杀人、不放火,凭力气挣钱,犯哪门子法?在海外赚到了钱,他们会把钱寄回来,建设家乡道路、修缮祠堂。春节过年,都是他们出钱,请来剧团,让老人、妇女和孩子们看大戏。”他们还指着村口宽阔的道路说:“这三公里道路两旁的路灯都是他们捐钱架起来的。”

听到这样的叙述,在风浪中漂泊、汗流浃背地打工、将攒下来的钱包得里三层外三层地通过“地下银行”送回,像电影片段似的在我脑海中闪过……我真的有些震撼,因为这些是我在书本上读不到的。

我开始思考一个有趣的犯罪学的理论问题,“海洋民族”的海外打工现象是不是也属于我们犯罪学研究的“区域亚文化”呢?但是它不像法国犯罪学家迪尔凯姆分析的那样,是从主流文化中裂变出来的并与主流文化相对抗的文化。而是区域的一种习俗,一种生活方式。人类维护秩序的基本手段是规范文化,规范文化主要形式是法律、道德和习俗,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道德是人们的内省,习俗则是传统习惯的延续,尽管三者存在的价值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但在法律与道德、习俗发生冲突时,结局似乎并不一样,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我们会强调法律绕行,像是刑诉法中的直系亲属不必对簿公堂的规定,以避免撕裂家庭伦理的底线,影响更深层次的社会稳定。但当法律与习俗冲突时,像龙田镇的海外打工习俗,法律让习俗变成恶习,继续坚持传统习俗的人就是犯罪人。因主流文化的界定变了,传统的习俗便成了“区域犯罪亚文化”。

在回国执教犯罪学概论的课上,讲到犯罪学方法论的时候,我都会以“何某抢劫杀人”为调查范本向学生介绍,告诉学生定量分析须严格按规范设计问卷指标,按程序和比例抽样,按部就班发问卷和统计计算。而质性研究在“求真”宗旨不变的同时,程序无法设定,很难按原计划按部就班。比如,谁会想到镇长的拒绝?谁会想到司机的出现、蛇头和偷渡客的宴会?谁会想到张氏祠堂的出现与长老们的鼎力相助……个案调查的环境千差万别,须随机应变。个案研究是有血有肉的、是丰满的,是将研究进行深入的不可缺少之手段。

犯罪学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学科,它总出现一些线索引诱你深入,让你不断地发现有趣的、值得研究的问题,并催促着你自问“为什么”“还有什么”,让你感觉到充满着刺激和挑战,并继续研究下去。

在东京拘留所调查期间,除了何某的访谈,我还有一个意外收获,一位拘留所中关押的马来西亚华人通过上村女士所在的人权组织,希望与我见面。我应邀去见了他,他因涉嫌杀人被关进拘留所,等待判决。他的案件有些凄美。他曾爱上一位上海姑娘,长得很漂亮,又性感,也很温柔。但是与蛇头签了“卖身契”来日从事性服务。马来西亚华人常到她的店里去,你来我往,便产生了感情,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上海女孩告诉他,你和我结婚可以,但必须把我先赎出来。马来西亚男孩找到她的老板商量,老板要价很高,是他根本无法承担的。他问老板除了用钱赎买之外,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老板说:“有,你去把某某杀掉,因为他是我们的仇人。”他真的那么干了,用枪把他们指定的人杀了。但很快他就被日本警方抓到了。他将一张和那个女孩的合影交给我,希望我能在新宿的歌舞伎町找到她。一是告诉她,他被抓了,关在这里,希望她能来看望她;二是如果她能在裁判所作证,是因为赎她被黑社会指使杀人的,他就能够免死,并能得到轻判。

新宿的歌舞伎町是一个令世界犯罪学界瞩目的地方,我没有接触过这个领域,也没有调查过这个地方。我开始壮着胆子拿着照片在歌舞伎町内询问,并结识了研究日本歌舞伎町黑社会的美国学者珀特,他曾在美国出版过一本日本歌舞伎町黑社会的著作。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

理论研究有主见 尊师重道不打折

参与观察新思路 久居殿堂难感悟

问:您真的按照福田教授的要求,做了那么多个案吗?读过一些您的报道,说您在新宿歌舞伎町进行黑社会调研,还有“上海帮”和残留孤儿二三世犯罪团伙的形成和组织结构调研等。这类调查是不是就是我们犯罪学说的“参与性观察”呢?

张:在研究的理论框架上我一直坚持自己的判断,但导师要求的个案调查,我是不折不扣地完成了。何某抢劫杀人的原因调查让我旁伸出“蛇头”和偷渡客的调查,以及对日本歌舞伎町黑社会的关注。在其他个案的研究中,像李某林特殊留学经历与他的违法犯罪轨迹,T的入室盗窃案件,残留孤儿二三代的“怒罗权”的有组织犯罪等个案研究中,又让我接触到日本语学校中北京老乡犯罪团伙、“上海帮”和残留孤儿二三代的集团犯罪,也延伸出对在日华人盗品店的观察与研究,还有在日华人媒体对“中国人在日本应不应该盗窃”的相关讨论。

这些研究更多的是访谈研究,是通过与受访者面对面地交谈了解事件的发生、过程及原因,了解受访人的心理与行为特点。您谈到的“参与性观察法”与访谈法一样都是质性研究,但参与性观察更需要在自然状态下,进入研究现场,通过观察、交谈,与研究对象一起活动,获得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分析与研究。年轻的时候,我最喜欢社会学的一本经典著作,美国芝加哥学派的W.F.怀特先生写的《街角社会》,这是一本典型地运用参与性观察方法完成的学术作品。怀特先生在他22岁那年开始,进行了为期四年的对美国波士顿市意大利人贫民区的实地考察。与“街角帮”的头目结为好朋友,并以帮派成员的身份,置身于帮派的环境与活动中,考察“街角帮”成员的生活状况,“黑话”、组织结构、活动方式,以及他们与其他团伙和政治组织的关系,及时记录和客观分析,写出了这部社会学名著。年轻的我也很想成为怀特先生那样的学者。

不过,犯罪学的参与性观察比社会学的参与性观察要难得多,研究者要参与到犯罪现场,同犯罪团伙成员一起生活并观察,有一个研究风险问题,还有一个“职业道德”问题。对此我认为,犯罪学的参与性观察的解释可以更加宽泛一些。比如,在自然状态下,对违法犯罪组织及犯罪个体的行为方式进行旁观,并及时记录和分析,也可以算作一种参与性观察。在日本留学期间,我一直没有放弃过打工,拿到奖学金之后,我只是大幅减少打工的时间,但仍坚持周六周日打工。坚持打工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尽丈夫和父亲职责,增加收入,让家庭成员生活得更好一些;二是保持与校园外的日本社会的密切联系,避免躲进大学的“象牙塔”里。我把打工过程看成是我参与性观察日本社会的方式。打工对我的研究真的很有意义,我想讲几个通过打工观察到的现象及我的一些犯罪学思考。

第一,院长与斯纳库女老板的同居纠纷与求助于黑社会保护。

我曾在一家医院打工,主要工作是熬中药,医生针灸时我来点灸。院长来自台湾地区,毕业于日本著名的医学院,用中西医结合的办法治疗内科疾病和皮肤病,远近闻名。但他早年离婚,带着一个儿子在东京生活。因为他很有钱又是单身,总有女人找上门来追求,多是同居一段时间便分手。有一段时间他和一位开斯纳库的女老板好上了,半年后又不要她了。女老板火了,那些天不停地往医院打电话,院长经常在电话里和她吵,最后索性直接挂掉电话。

一天清晨,我去医院打工,医院的大门涂满了恶臭的大粪,我们只好暂不接待病人,忙于清扫粪便。听其他职员说,是斯纳库女老板找黑社会帮忙了。也是,在一个女孩陪酒的地方找个把黑社会成员帮忙有啥难的?院长那天不再拒绝她的电话,而是亲自去电话,约她面谈,据说最后院长赔了她钱,摆平了这件事。

还有一位日本中年女人,因她的儿子与别的孩子打架,给对方造成了身体伤害,为民事赔偿打了六七年的官司,每次上法庭回来都会脸色惨白、唉声叹气、筋疲力尽地来医院治疗,常与我叨唠“无法忍受的漫长官司”,我总要想出各种方式安慰她。

通过这两件事的观察,我在思考“黑社会组织在现代社会的存在”,的确,现代社会有着健全和庞大的司法体系,复杂严谨的司法程序具有彰显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但进入漫长司法程序的人们会耗尽精力和金钱。于是有人便规避司法,寻求法外“短平快”的解决途径,黑社会成为他们求助的一种方式,黑社会也在司法和民间的夹缝中获得解决纠纷的经济收益。像斯纳库女老板的事件,仅是同居,不是夫妻,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女人面对男人的强大,又不愿意忍气吞声,求助黑社会似乎是她最佳的选择。

第二,黑社会与地下经济。

我在那里学到一些针灸穴位技术,回国后又拜师学艺,经一桥同学的介绍,通过面试,到了立川一家中国整体院打工,董事长叫爱子,管着两家整体院,我的按摩技术提高很快,病人络绎不绝,也得到了爱子的信赖,让我当了立川整体院的院长。她经常会把我请到她家做客,她家有很大的院子,是典型的日式庭院,植被茂密,白色石子铺成不同大小的椭圆形图案,石板铺路,小径通幽,有一种恬静、淡泊之美。园中是一座两层的日式别墅,室内装修说不上豪华,但非常典雅。后来她介绍我认识了她的丈夫,我们成为好朋友,渐渐地了解到她的丈夫就是日本一个小型黑社会组织“稻叶组”的“一把手”。

确实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因为,爱子的丈夫不像我们在小说中读到的黑社会的掌门人,凶神恶煞,浑身青龙刺青。他身材高大,温文尔雅,白白净净,没有文身,毕业于日本的著名大学,早年是一家大报社的记者,20世纪70年代还去过北京采访,写得一手好文章。他入“黑道”是因为被稻叶组的掌门人看中,该掌门膝下无儿女,要求他辞掉记者的职业,作他的义子,帮他管理他的组织和财产,百年之后继承他的家业,他答应了。后来掌门人实现了他的承诺,死后把自己的财产和稻叶组都留给了他。

黑社会掌门人的家中很有钱,爱子的两个儿子都是日本最棒的私立中小学毕业,后送到国外读书。不过有钱归有钱,黑社会头儿的地位很低,管着三教九流,日本社会大多看不起作黑社会生意的人。我回国后继续和他们有联系,听说“稻叶组”的“二把手”与他争夺领导权,此人与掌门人一起共同创业,打拼中曾被人砍掉一只胳膊,是创业的有功之臣。在爱子的动员下,也为了孩子未来的发展,她的丈夫让出了掌门人的位置,离开了稻叶组和别墅,搬进吉祥寺附近的公寓。

当时,爱子的丈夫知道我在一桥大学研究犯罪学,并对日本黑社会感兴趣,便送给我不少日本黑社会研究的书籍,如,仲村雅彦著的《日本暴力团》、须藤久著的《现代暴力考》及《山口组血风录》等,还给我讲了一些“稻叶组”的事情,他们的主要业务是建筑业,此外收取立川地域的各种保护费。

根据他的介绍和那些著作的阅读感悟,我在后来的文章中提出了:现代社会的“地下产业链”与黑社会的关系,现代社会存在着法律禁止、政府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行业,或者说是政府的管理触角无法延伸到的行业,便逐渐形成“地下产业链”,如,卖淫、毒品、赌博、物流、娱乐、讨债、纠纷解决、房屋拆迁、商品批发等,黑社会管理这些“地下产业链”,并从中获得高额利润,维持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同时,我还提出:黑社会打打杀杀,以争夺地盘和实施暴力为乐趣。其实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实质上黑社会在出卖一种产品,暴力或暴力威胁只是出卖这种产品的手段,这个产品叫“保护”或“安全”,在民间这种需求很普遍。

这些研究视角和结论,应该说是在“象牙塔”的抽象理论中或书本的演绎中,所无法获得的。这是基于自己参与性观察后的积累与思考。

文化冲突论犯罪 求证严谨恰自合

三年戴上博士衔 论文斩获菊田奖

问:您的这些旁观与思考确实有独到性,让我耳目一新。下面让我们再回到刚才谈到的福田雅章教授要求的个案调查上。这些个案研究完成后,您最终归纳出哪些与文化冲突相关的研究结论呢?

张:这些个案的研究结果确实出乎意料,达到了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所无法获得的东西,较清晰地显现出“文化冲突与移民犯罪的关系”。

比如,异文化圈的存在与影响。何某的文化圈是福建老乡;L的文化圈是语言学校的中国学生;T、E的文化圈是残留孤儿二三代,这些“文化圈”可以用俗话解释为“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也可以解释为“命运共同体”,他们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内部行为规范与规矩。

移住国的正式社会控制系统,如:警察、法庭、监狱等,在抑制本国人的犯罪方面具有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两大功能,人们因惧怕警察、法庭、监狱而远离犯罪,并且自己的行为一旦被正式的社会控制系统调查和处理,将断送自己向社会上层流动的可能性。但这种控制力在抑制移民犯罪方面却效力不佳。移住国文化的“排他性”不能给移民向上流动的希望,他们是“过客”。而且许多移民输入国与输出国之间缺少“司法共助”,移民只要挣到了钱,即使是非法所得,回国后也能像绅士般地生活。因此,移住国的犯罪被视为成本最低的“生涯冒险”。

再比如:对本土社会文化及犯罪行为预防有重大影响的“非正式社会控制系统”,对这些移民文化圈的影响甚微,对犯罪行为的控制能力微弱。以家庭为例,个案研究发现家庭抑制移民犯罪的功能被弱化。大量的年轻人持有“留学”“就学”“研修”签证,告别父母来到异国他乡,故乡父母对他们行为的约束功能因地域的隔离而减弱或消失。即使一些以家庭为单位的集体移住者,孩子因突然移居新国度,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不同,在学校里会受到本土学生的谩骂和歧视,没有了昔日的好朋友,陷入孤独,为摆脱孤独和寂寞,急于寻找同情者和新伙伴,得以“抱团取暖”,结果“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慎成为违法犯罪团伙的成员。而父母们为了摆脱新环境的生活困境,拼命打工,与孩子交流的时间越来越少,父母与孩子的互动减少意味着对孩子的控制能力减弱。

另外,残留孤儿二三代案例中还可以看到,他们为了摆脱日本歧视性文化带给他们的精神压力,随着移住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不愿意学习中文,在迅速记住日语的同时又迅速忘记中文,而父母们因工作忙,记忆力差,与孩子们掌握日语的差距越来越大。“语言的墙壁”导致家庭教育危机,家长对孩子违法犯罪行为的抑制功能明显弱化。

第三,歧视性文化对移民犯罪的影响。

“怒罗权”从最初的互助性组织,发展到最终以打架斗殴、盗窃为主的犯罪组织,日本的歧视性文化是其重要的原因。日本人后裔——残留孤儿二三代因不会说日文,身上有着浓重的中国文化特色,而被视为中国人,在学校受到日本学生的歧视和谩骂;在社会上找工作难。在歧视文化氛围中,一些残留孤儿二三代将自己封闭起来,害怕说中文,害怕面对日本社会。还有一些二三代为反抗社会歧视组织起来,为受到欺辱的“同胞”打抱不平,与日本学生打架斗殴,组成犯罪团伙以自动售货机为盗窃对象。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报复日本社会。

另外,学校教育中的“适度分散”的同化政策加深了残留孤儿二三代的孤独感,加大了他们对日本社会的不信任;使少年们的学习欲望减退,辍学现象激增;同化政策还使他们失去了可以平等相待、进行语言和情感交流的发展环境;迅速记住日语和迅速忘掉中文,以及对他们持有的中国文化的否定性评价,使他们的“自我同一性”出现断裂,心理冲突加剧,这些因素都与残留孤儿二三代的违法犯罪相关联。

第四,民族复仇的错觉。

L语言学校的犯罪团伙持有“昔日日本人在中国的土地上烧杀掠抢,今天我们的行为是为父辈复仇”的想法,一些移民犯罪者将民族仇恨作为犯罪行为合理化的依据,并赋予“民族英雄主义”的色彩。这是在日中国人所持有的一种特殊的文化冲突现象,是一种犯罪心理上的为缓解自责感而繁衍出的民族复仇的错觉。

第五,村落文化与移民犯罪。

何某案件分析发现,故乡的传统文化——敬畏先祖,敬重家族和祠堂文化,孝敬父母以及“光宗耀祖”“衣锦还乡”等依然像血液一样流淌在漂洋过海村民的内心深处。何某背负着这些传统农村的独特文化来到日本,加之家庭变故,经济陷入困境,在传统的乡村文化所带来的心理重压下,他选择了犯罪。

应当说,这些意外发现证实了我的文化冲突与移民犯罪关系的根据,加上官方的统计数据计算,报刊上的个案统计分析,问卷调查分析,以及冲突论理论框架的应用,我为自己的博士论文画了一个逻辑严谨的圈。

博士论文答辩那天,我一直在心底默默祈祷:请指导老师福田雅章教授能够原谅学生对文化冲突论的坚守。最终的博士论文答辩居然获得了包括福田先生在内的教授委员会的充分肯定。我成为一桥大学历史上第一位仅用三年时间拿下法学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

2002年在授予学位的庄严时刻,法学研究科山内主任将博士学位证书颁发给我,并赞扬道:“你是第一位从比较文化的角度研究两国刑法问题的人。”我知道山内先生是在夸我的论文中关于中日《刑法》中“伪造罪”界定的差异与在日中国人伪造行为的关系,日本“占有离脱物横领罪”与中国“侵占罪”的刑法界定的差异和在日中国人捡拾自行车等行为的认知关系。接过博士学位证书,我很激动很欣慰。

感谢福田雅章教授在我最终答辩时对我研究的认可,投出宝贵的一票。这里又让想起了一段小插曲。我将博士论文缩写后,准备在日本著名的岩波书店出版,编辑阅读完书稿后,找到福田先生征求意见,先生依然坚持塞林理论无法科学地解释移民犯罪问题,并拒绝写推荐信,致使书的出版搁浅,让我有些无法理解。我曾义愤填膺写信斥责岩波书店:在言论自由的现代社会,没有导师推荐就不给学生出书,违背“出版自由”的宪法原则。后来,在别的教授推荐下,我的这本书转到明石书店出版了,福田先生得知后很愤怒,追问是谁给我写的推荐信。

我的日文著作《来日外国人犯罪》一书阐述了一般性的规范文化冲突与移民犯罪的关系,比如,中日两国民间反击“欺凌”行为的差异,纠纷解决方法的差异等,两国法文化与移民犯罪行为的关系,日本的歧视性文化与移民犯罪的关系等。特别是移民文化圈规范文化的变形与移民犯罪的关系的研究,对塞林冲突论提出了商榷和修正。这些研究成果受到评委会一致好评,该书荣获2005年日本第六届“菊田犯罪学奖”,这一奖项是首次颁发给日本以外的亚洲学者。

有一位一桥大学教授来华访问,曾谈起我的研究成果对日本防控移民犯罪的影响:他到日本警察厅调研,给他提供的资料中“在日外国人犯罪的对策,张荆博士认为……”就有七处之多。他惋惜地说:您要不回国,会在日本社会有更大发展和影响。

尽管遇到了福田雅章教授的固执与阻挡,我依然爱先生,理解他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和厚爱。他希望自己的学生学问再深入,再严谨一些。那份固执是真学者的固执,那份严苛含有父辈的宽容。2011年3月,日本遇到了九级特大地震,福岛核电站泄漏,我很担心先生的安危,打电话去询问。福田先生好激动,和我聊了很长时间。得知先生安然无恙,我心中的石头落地了……

陆老热心搭好桥 应邀回京来工大

赤子转身作决断 孝敬父母报国家

问:曾听说英国和日本的文学博士和法学博士最难拿,您用三年的时间拿下法学博士确实不简单。拿到博士学位后,您华丽转身,毅然决然回国,报效祖国。

张:是的,留学11年祖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经济的发展令世界瞩目,对海外留学人员形成了巨大的感召力。记得CCTV在1998年落地日本,我们花了一笔不菲的钱安装了接收天线。我们留学生活很节俭,舍不得购买昂贵的国际机票,因此很少回国,对国内了解得越来越少。CCTV的落地便成为我们了解祖国变化的重要渠道。当然,春节联欢晚会必看,看到演员穿着露出肚脐眼的舞蹈服装,我惊叹祖国的开放程度。当时最爱看的节目是崔永元主持的《实话实说》,讨论朴实无华,敢说且幽默,针砭时弊,让你感到中国比原来自信了,言论比我们出国前自由多了,应当说这也是一种国家软实力的感召。

再就是陆学艺先生的举荐。2003年初,陆学艺先生来东京开会,我礼节性地去驻地拜访老先生。过后几天,陆先生突然给我来电话说:会议结束了,他在日本的签证还有一段时间,想在我这儿住一段时间,思考点儿事情,写点儿东西,另外调整一下自己。我当时住在东京电力援助留学生的家族寮中,两室一厅榻榻米房间,夫人孩子在国内,便欣然答应了先生的请求。那是我和陆学艺先生面对面相处最长的时光,也是彼此畅所欲言的一段美好记忆。

陆先生不爱体育运动,他运动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饭后百步走”,坚持每天饭后散步;二是晚上睡觉前要搓按20分钟的脚掌,他告诉我,这是他的运动方式。我当时的脚底按摩技术已是响当当的啦,食指中部长有厚厚的茧子就是证明。看到陆先生按脚,我提议帮他按,老先生开始不肯,后来答应了,我一上手,老先生喜出望外,执意要让我教他脚底按摩。回国后,他夫人生病,经常请我去为他夫人按摩,说明对我的按摩医术非常肯定。

先生爱做饭,不过炒菜一般,但煲有一手好汤,浓浓的很鲜美,他经常在我出家门时嘱咐我,晚上回来吃饭,喝他煲的汤。

看得出来,陆先生那段时间情绪很低落,经常会到楼下很长时间地踱步,我也不好问他为什么。后来得知,社会学所正掀起“去陆学艺化”运动,他不能理解社会学所在他的带领下,从原来与学院派无法对话的小所,发展成为实力雄厚并可在中国社会学界指点江山的大所,自己呕心沥血,培养人才,“去陆学艺化”的骨干竟是他精心提拔起来的,他有些寒心。于是,我与老先生畅谈用人之道,记得我对陆先生袒护他的博士生小陆之事直言不讳,我们青少年室在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七五”重点课题时,小陆负责问卷调查的后期统计工作,但他为尽快出名,背着大家利用后期统计的便利,率先撰写著作出版,让课题组蒙受损失。当时课题组组长楼静波急得直脱发,除了小陆以外,我是课题组唯一的男人,理当站出来为众妇女说话。我与小陆发生过正面冲突,并执笔控告信提交所里。但当时陆先生主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并派科研处长沈原先生找我谈话,将大家的意见压了下来。结果呢,研究所后来又出现了几起类似的事件,让课题组成员之间的合作变得艰难。我以为,这类事情即使不算“剽窃大家的成果”,也应当算是共同研究中的不道德行为。如果当时陆所长当机立断,严肃处理小陆,就会让所里同仁明辨学术是非,避免类似事情继续发生。当然,小陆后来因“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判刑,令人扼腕。这与他过于强烈的出名欲望,过于强烈拥有金钱地位的欲望分不开。陆先生对我的直言不讳认真倾听,并接受了我的看法,承认此事处理不妥。

说到回国执教之事,得益于陆先生与大桥薰先生的一次会面。

大桥薰是明治学院大学名誉教授,日本社会病理学会会长,我们相识是在一次日本社会病理学会的年会上,他介绍中国的犯罪问题,用的是我在《社会学研究》上发表的那篇“急剧的社会变迁·社会整合与犯罪”的文章,知道我就是作者,使劲握着我的手说:“我以为作者是一位老先生呢,真没想到是你,这么年轻写出这么老成的文章。”后来,我们就成为非常好的朋友。

大桥薰教授知道陆学艺先生来东京了,非常想见他一面,由我牵头在高田马场的一家咖啡馆见面。两人一见如故,畅谈中日社会学的发展和研究方向。聊天中,大桥先生的话锋转到帮我联系在日本大学工作之事,并告知有两所学校答应见面聊聊。老陆插话:“干啥在日本就职,回国就职!”简直是命令的口吻,这句话我没翻译给大桥先生。

回去的电车上,陆先生告诉我,他退休后被聘到北京工业大学人文学学院做院长,学校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很大、政策优厚,建议我考虑。另外,社会学所虽然在“去陆学艺化”,但他依然有影响力,他也能帮我说上话,老单要退休了,我可以接他的班,当青少年研究室主任,另外,张潘仕同志人很老实忠厚,但作为社会学所的代表联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常压不住阵脚,我可以接过这个角色,帮助所里把学会管起来。

我看得出来陆老先生的建议很诚恳,在这之前,我曾向当时的副所长李培林研究员打探过我重新回所的事情,基本属于“热烈欢迎,无优惠政策”。让我接手张潘仕先生的工作,代表所里管理学会之事,当时我已预感到学会呈衰落之势。因为,前不久,我刚接待过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郭翔教授来一桥大学讲课,我俩曾长堤漫步,交流甚深。

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我与郭翔教授应属“忘年之交”。那天,一桥授课之余,我带他和夫人到东京湾参观,在自由女神广场的咖啡馆喝咖啡、在日本料理店共进晚餐,并在海堤上吹着习习海风,漫无边际地散步。他和我谈了许多学会的事情。在我留学离开学会后的10年里,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在学术上取得了长足进展,国内外影响日益扩大。但学会领导层钩心斗角问题仍未解决,一些人不能出于公心,学问不深,偏爱“递小报告”“扣帽子”“打棍子”,削弱了研究会的凝聚力。20世纪90年代在全国“下海经商”的大潮下,一些学者耐不住寂寞,把学会当成“唐僧肉”,办公司、办展览、组团出国参加国际会议等,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检察院找,司法部找,国家外事部门找,总在补台,身心疲惫。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给主管单位中国社科院的印象是对外活跃,内部问题不少,经常捅娄子。看到为中国青少年犯罪事业奋斗一生的郭会长疲惫和心灰意冷的表情,我有彻骨之痛。正所谓“流水落花春去也”,我一介书生能改变什么呢?

陆老先生经过两个星期的调整,想出对付“去陆学艺化”的对策,神采奕奕地宣布要回国啦。我为他送行,并告诉他我深思熟虑的想法:“去北工大。”老陆也表示尊重我的选择,说回国后问一问北工大引进海外人才的条件。

陆老先生回国后不久,便与我通了电话,他告诉我北工大欢迎我的加盟。并在高级职称、住房和建立法学院等方面为我提供方便。陆先生还告诉我:学校引进人才的房子还没有建好,我要先住到周转房里,老先生那么大年纪了,居然亲自到工大西园为我安排的周转房中视察,让我好生感动!

您说的“华丽转身”回国执教,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很少与人提起的,就是父亲长期病魔缠身,日益消瘦,病因一直无法确诊,子对父之牵挂让我常常梦中惊醒。我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都在国外,或留学或已移居,我是长兄,家庭危难,我理当守候父母,尽长子的一份孝心。我是相信人有第六感官的,在我回国后第二天父亲就病重住院了,一年后驾鹤西归,病重期间我一直陪伴着他,送了老人最后一程,算是不留遗憾吧!

2004年1月初,我办完所有回国手续,带上自己两立方米的书籍和研究笔记,回到了阔别11年的生我养我的北京城。

这种“华丽转身”、报效祖国的陈述是不是有些不够“高大上”,让你失望了?

问:没有,我们采访的题目就叫“真,是研究之魂”,您谈得很真,很实在,“真”也是历史研究之魂,真实的状况、真实的感受才是留给后人有价值的史料。请继续说,您回国后是如何继续研究犯罪学的。

张:回国后得知老会长张黎群先生已在10个月之前离我们而去,没能最后见老会长一面深感遗憾。不久,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也从社科院分离,移交到团中央管理,更名为“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04年10月在团中央的主持下,于北京的二十一世纪饭店召开了隆重的换届大会。在郭翔教授的推荐下,我当选为常务理事。后来,又在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王牧教授的举荐下,当选为中国犯罪学学会的常务理事。感谢中国犯罪学研究领域两个龙头学会对我的接纳,回家的感觉真好!

不过,斗转星移,新老更迭,阔别10多年后的中国犯罪学界的老面孔已经不多了。记得2008年8月,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先生推荐,我到浙江绍兴参加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年会,并作了“都市化与犯罪率同步增长的原因分析”的主旨发言,指出:中国现代的都市化进程并没有摆脱英国、法国、美国等早期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命运,即城市化与犯罪率的同步增长的“怪圈”,城市化与犯罪率呈高度正相关。流动人口犯罪逐渐成为城市犯罪的主体,城市文化板块与农村文化板块在农民移住城市的过程中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加之城市固有的歧视性文化的影响,使农民工融入城市困难,犯罪数量增加,在城市化中出现了一种以劳动力输出地为中心的“城市村落”现象。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村落”既不受传统村落文化的约束,也不受城市新文化的规范,“失范”状态明显,这些因素都与犯罪率的增长相关联。需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缓解城乡文化冲突,科学地控制城市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全面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环境,建立服务于农民工的社会组织,改革现有户籍制度,增强公安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综合社会福利体系,采用综合性防控手段治理中国的城市病。

我的发言是被质疑最多的,从研究方法到评价体系,会场提问不断,气氛火爆,我都一一作答。会后有传言说,我是中国犯罪学界杀出的“黑马”。我哪是什么“黑马”呀,我是一匹老马,只是中国的犯罪学者已换了茬儿,新人都不认识我而已。

2009年初,我回国后的第一部犯罪学著作《现代社会的文化冲突与犯罪》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让学界再次认识了我。该书旨在介绍国际犯罪学冲突理论的学术前沿,阐述不同的文化冲突形式与犯罪的关系,系统研究了城市化过程中农村文化板块与城市文化板块碰撞与犯罪,移民过程中歧视性文化对移民的犯罪影响,一般规范文化和法文化的差异,移民文化圈规范文化的变形与移民犯罪的关系,以及急剧社会变迁中规范文化的混沌导致的“失序”状态与犯罪增长的关系等。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法制日报、青年参考等媒体纷纷登载书评。人民网在2010年4月的“好书推荐活动”中,连载了该书第5章至第10章。书评称:“张荆教授的学术著作,他一反学术界的浮躁之风,通过对中日两国犯罪问题脚踏实地的调查研究及严谨的理性思考,提出了都市化、移民、急剧社会变迁中三种不同文化冲突形式与犯罪的关系,向读者展示出崭新的研究视角和其扎实的研究功底。”

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所长、国际著名犯罪学家许春金教授来信高度评价此书“在您的新著作中,以文化冲突的观点来看现代社会的犯罪问题,确实是一个特别的观点,书中提供许多资料来验证文化冲突论对犯罪的影响,对犯罪学领域大有贡献……书中不仅对于中国境内的文化冲突有所论述,对于全球化的现代社会,国境间移民所产生的冲突现象,也有所描述,研究的眼光与范围确实精辟”。

问:您到北工大执教,这是一所很好的大学,市属211工程高校,是北京市的“大儿子”,据说有很充裕的研究经费,回国后您是怎样组建研究团队,做强犯罪学的?

张:你算是戳到我的软肋了!回国以后我没能组建起自己的犯罪学研究团队,在工科院校成立法学院也不像我原来想象的那么简单。当时,正值国家强调的“人才强国战略”。北京市委杜德印副书记建议北京工业大学服务北京,建立人力资源研究机构。陆学艺先生牵头成立了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陆先生做主任,让我做执行副主任。我对老陆说:“人力资源与我的犯罪学专业相差太远。”老先生斩钉截铁地说:“先干上两年再说”。是啊,北工大对我不薄,优厚的条件将我引进,总不能坐等法学院的成立吧,我答应了陆先生,并尽全力去研究人力资源新领域,不过这一干就是六七年。

人力资源研究中心成立后,我们承接了不少北京市教委、市委组织部的人才课题,我发表了不少人力资源的研究文章,还出版了《国家行政效率之本——中日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国际化背景下的首都人才机制研究》《高校教师收入分配与激励机制改革研究》等,有些研究成果在业界蛮有影响,像公务员制度的中日比较,高校薪酬制度研究等。不过,犯罪学研究只能作为副业了。直到2011年我校法律系从经管学院移交人文学院管理,我担任主任,可以名正言顺地研究犯罪学,那是我回国后犯罪学研究成果产出最多的时期。

学术论坛聚英才 海外交流追前沿

科研教学未忘本 象牙孤岛自逍遥

问:您当时回国后,如何开展犯罪学研究工作的?

张:关于回国后的犯罪学研究,我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的工作。

一是利用人力资源研究中心丰厚的课题经费的结余部分,以及向科技处申请会议经费等办法,召开全国有影响力的犯罪学学术研讨会,将学者们聚集起来,共同推动中国犯罪学的发展。

我回国后的第一年,在老会长郭翔教授的牵线搭桥下,我在北京工业大学主持召开了“2004两岸犯罪问题与对策学术研讨会”,借郭翔教授的影响力,台湾方面有影响力的犯罪学家许春金(台北大学)、侯崇文(台北大学)、周愫娴(台北大学)等教授参会发言,大陆学者虽到会人数不多,30余人,但储槐植(北京大学)、郭翔(中国政法大学)、戴宜生(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周路(天津社科院)、王平(中国政法大学)、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白建军(北京大学)等顶级的知名犯罪学教授都到会发言研讨。通过这次会议与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建立了紧密联系。

2015年我们再次在北京工业大学主办“海峡两岸社区矫正论坛”,台北大学、台湾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以及大陆社区矫正实务界的专家、学者130余人到会研讨,就社区矫正立法、制度建设、评估技术、特殊人群矫正等开展研讨,反映出全国前沿的科学研究水平。期间还召开了“海峡两岸犯罪学者对话会”,顶级犯罪学者云集,对话深邃、气氛平和。2005年和2016年作为回访,大陆犯罪学者两度赴台交流,推动了海峡两岸犯罪学界的交流。

除了与台湾学者的广泛交流外,我继续保持与日本犯罪学界的交流,特别是我的母校一桥大学。同时还与美国圣弗朗西斯科大学、迪克西大学犯罪学同仁保持联系,进行广泛的犯罪学研究交流。

链接:张荆先生解析中国新移民在美犯罪原因

2015年5月1日,美国人口协会公布的调查显示,中国超越墨西哥,成为美国第一大海外移民来源国,人口已达452万。同时,美国联邦人口普查局2015年发布的报告预测,从2015年到2025年,将会有1400万新移民涌入美国,这一数字是目前居住在曼哈顿岛上的人口的八倍。

随着中国移民的逐年增多,中国人在美国的犯罪现象也逐步显现出来。国际著名的跨文化犯罪学家张荆教授,近年来针对中国移民在美犯罪的现象,进行了研究。张荆教授从跨文化角度指出:

第一,中美两国法文化和处理方式的差异。例如日前引起中美两国广泛关注的翟云瑶等绑架同胞案,两位被判处终身监禁的中国留学生家长曾向律师解释,“在中国这种学生打架或欺凌行为司空见惯,就算校长和班主任知道了,最多就是批评一顿了事,连开除学籍都谈不上,不可能是被捕入狱,更不可能牢底坐穿了”。

中国的《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校园的欺凌行为规定笼统、行为责任模糊,而作为英美法系判例具有约束力的美国,法律具体且严厉。在美中国人用原有的法文化处理美国的事情时,就会发生法文化的冲突,并与他们的犯罪行为相关联。

第二,中国是一个受儒家文化影响很深的“伦理本位社会”,“伦理本位社会”突出表现就是道德戒律和法律规范不分,在许多中国人的内心还是传统的“人情大于法理”。同案当中的一名被告留学生的父母从中国赶到美国,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联络受害人和证人,想私下摆平此案,该父母因行贿罪被美国警方逮捕。这位留学生父母就是典型的将中国的传统行为习惯和规范文化带到美国,并付诸行动,于是就产生了跨文化冲突,违反了美国法律。

根据张荆教授的研究显示,新移民或留学生在初来美国的前两年是文化冲突引发心理和行为冲突的“关键过渡期”,如果能够建立一个中间组织,向新移民或者留学生提供美国的法律制度、文化习俗的咨询和帮助,使他们及早、清晰地知道美国的文化,顺利度过两年危险期,文化冲突便会大大缓解,犯罪问题也会相应减少。

张荆教授跨文化犯罪的研究成果,得到了美国相关机构的高度认可。在2014年8月,张荆教授受邀前往美国对Asian Youth Center、San Gabriel Valley Conservation Corps和Pacific Clinics Asian Pacific Family Center进行了访问。在与这三个机构的交流过程中,张荆教授对中国移民在融入美国社会中遇到的因文化冲突而导致犯罪的研究成果,使他们对中国移民在美国产生犯罪的原因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纷纷表示张荆的研究对他们今后的工作,对亚裔矫正人员的教育和帮助有非常好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并且,张荆教授在Pacific Clinics Asian Pacific Family Center进行的“移民家庭中的文化冲突”主题演讲,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好评,中心主任WenliJen说:“The results and data you have produced through your research on cross-cultural crime have tremendous practical value and are very relevant to our own work.We hope to develop a long-term cooperation with you into the future, as our work can benefit greatly from the guidance provided by your thesis results.”( 您在跨文化犯罪研究上取得的成果和资料,对我们的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非常好的实践价值,我们的工作需要大量跨文化犯罪研究成果的指导和帮助,希望今后可以与您进行长期的合作。)

张荆教授在与San Gabriel Valley Conservation Corps交流社区矫正经验时,举例中国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使矫正机构与中国的大学合作,外聘大学教师对矫正人员进行就业辅导、金钱管理、良好生活习惯养成等方面的训练,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果,大幅度提高了社区矫正的辅导和施教的水准。同时,还为大学教师提供非常有价值的研究环境,有效地推进了社区矫正领域的理论和实际工作方法的研究,进而更好地促进了实际工作的完善。San Gabriel Valley Conservation Corps的创始人Daniel Oaxaca表示:“China’s experience in this is very valuable and inspirational to us.” (中国的工作经验对我们深有启发,非常值得学习。)

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统计,2001年以来,每26秒就有一名新移民踏上美国领域。美国共有1944万亚裔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近6%,是人口增长最快的族裔,而亚裔中中国人为最大族群。美国历史最悠久和最权威的民意调查机构Gallup网站2012年4月公布资料显示,全球有1.5亿人表示想要移民美国,而中国想要移民到美国的人有2200万人,居“美国梦”人数的榜首。

在越来越多中国人在美国成功圆梦的同时,也需要对新移民在美国展开新生活进行必要的引导和帮助。希望能有更多像张荆教授一样拥有深厚的文化冲突研究背景的专家,为美国的法律服务机构给予指导和说明,帮助大量的中国新移民更加顺利地融入美国,追逐自己的美国梦。(链接完)

还记得2009年初,我们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召开“海外高端人才引进使用”研讨会,皮艺军教授专程到会发一张粉红色的广告,让我有些惊讶,仔细一看是召开“社会敌意事件及调控——犯罪学高层论坛”的通知。我如约赴会,发现论坛会议经费紧张,便主动与皮艺军教授商量,把犯罪学高层论坛放到北工大举办。

2010年7月,在北京工业大学召开了“第四届犯罪学高层论坛:社会冲突与公共安全机制建设”,近百名学者参会。北京大学法学院储槐植教授的“关于当前社会冲突的几点看法”、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张静教授“社会冲突与社会整合”、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单光鼐研究员的“群体事件的新动态与社会稳定的新思考”、中国政法大学皮艺军教授“观察社会敌意的视角”、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石秀印研究员的“当前劳资冲突的主要原因与对策”、北京大学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仲大军主任的“当前劳资冲突的主要经济原因与对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的“暴力犯罪背后的心结问题”、荆州区法院原院长廖满堂的“从石首事件看社会群体冲突的消解与控制”、中国律师协会的时福茂律师的“农民威权现状分析”等精彩发言,让与会者品尝了一次学术大餐。

我作了“浅析四类社会冲突在基层聚积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的发言,指出:城市化中“拆迁”中的干群冲突、产业结构转型中的“劳资冲突”、村民换届选举中的势力冲突、家庭伦理与家庭结构性冲突等在基层集结,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化解和解决。提出: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系统、利益表达机制、抑制腐败的监督机制、普惠于弱势群体的福利制度等建议,运用机制的完善抑制突发性事件的增长和犯罪率的上升。

2012年6月再次在北京工业大学召开了“要案会诊——第五届犯罪学高层论坛”。会议分别围绕南平郑民生“屠童案”、云南马加爵杀人案、上海杨佳袭警案、陕西药家鑫杀人案、洛阳李浩“性奴”案;浙江吴英案、湖北邓玉娇案、湖南张君案、苏湘渝系列抢劫杀人案,从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等不同领域进行剖析,探索案件背后深层原因与规律,回应现实社会对中国犯罪学研究的期待。

在第五届犯罪学高层论坛上,我主旨发言的内容再引争议,主要谈“卖淫女性被害的社会保护问题”。我以洛阳李浩“性奴”案为切入点,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卖淫现象“死灰复燃”并迅速蔓延,构成卖淫女性被害增多的社会背景。卖淫女的“社会边缘化”特征,以及社会转型中的社会管理滞后等是此类案件多发的社会管理原因。禁绝卖淫嫖娼是防止卖淫女被害的治本之策,但各种社会要素决定其无法在短期内实现。卖淫合法化使政府介入对卖淫女性的管理,会有效抑制其被害,但会冲击现有社会伦理体系。尽管卖淫女性从事违法性交易,但作为公民当其基本人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同样享有寻求国家公权力保护和社会救助的权利,国家和社会也有保护她们的责任。禁绝不成,合法化不妥,对卖淫女性的被害保护势在必行,在多种关系的博弈中,我们应当坚持法律上禁止卖淫嫖娼的立场,保护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同时,承认卖淫女性群体的存在和需要社会保护的现实,尽快确立管理和保护卖淫女群体的实施主体,逐渐摸索有效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护方式。

2013年6月,是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老会长郭翔教授80岁生日,我主持在北京工业大学召开“回顾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31载暨郭翔教授八十寿辰座谈会”,30余名专家教授参加。我作了《中国犯罪学研究历程中的庆幸与遗憾》的主旨发言。

链接:中国犯罪学研究历程中的庆幸与遗憾

1982年6月的“南宁会议”(“第一届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术研讨会”)被学界公认为近代中国犯罪学研究的起点,会上宣布经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正式成立,170余名代表、200余篇论文参会,盛况空前。中国犯罪学研究脱胎于青少年犯罪学研究,去年走完了30年的历程,因隶属关系的变化,没有20岁生日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隆重表彰和庆祝大会,而是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为主题,在会议背板的左下角标明“30年”的字样,在首都大酒店低调庆祝。

第一,庆幸与遗憾

中国犯罪学研究30年有两件大事值得庆幸,一是对西方犯罪学的介绍和消化。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曾经拒绝西方犯罪学,把学习、借鉴和运用西方犯罪学理论说成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现在犯罪学界的学术空气明显好于改革开放初期,我们不再拒绝西方犯罪学,中国犯罪学界像一块巨大的海绵,充分吸收着西方犯罪学的理论与方法论,在对西方犯罪学的介绍上逐渐客观和全面,对现代西方犯罪学的了解和研究也更加前沿,在这方面我们的研究水平不亚于台湾和香港地区,也不亚于日本,应当说与国际犯罪学研究的接轨成功。二是犯罪学在大学学科地位的确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学会和研究所为中心的研究体系发生转型,大学逐渐成为犯罪学研究的重镇,在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主要大学的法学院系先后设置了犯罪学方向的硕士点、博士点或博士后流动站,以教学相对应的各类犯罪学教科书和著作应运而生。据统计,1979年至今的各种犯罪学教科书、译著和著作已达160余种,犯罪学正逐渐屹立于学科之林。更重要的是犯罪学领域的学生培养,降低了犯罪学研究领域的可变因素,即不会因学会或研究所的撤销、增减和转型而发生学科上的跌宕起伏,犯罪学研究已可以薪火相传。

翻阅国内学者撰写《犯罪学》《犯罪学原理》《犯罪学导论》等著作,大多是对国外理论和方法的介绍,对国内犯罪现象、类型、原因的描述与归纳,或是从概念到概念的推演。这些研究的最大弱点是将学术研究停留于介绍、描述、归纳等初级层面,并且大量重复,缺少对中国犯罪规律的深层次研究和思考。在犯罪学的宏观理论、中观理论和微观理论方面,我们依然缺少研究大家,缺少有独立研究体系和理论体系的研究人员或研究团队,这应当是最大的遗憾。30年的犯罪学研究中,中国没有出现像“冲突理论”“标签理论”“城市同心圆理论”等对国际刑事司法改革产生重大影响的犯罪学理论。我们的犯罪学研究至今无法解释30年来中国犯罪持续上升的真正原因和内在规律;我们的对策研究对中国治理犯罪的影响力很小,或者说提出的对策方案无法对症下药。有些犯罪学的议题在20世纪80年代讨论过,现在又试图重新提起,比如,犯罪的起源;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及与犯罪和犯罪控制的关系;共产主义社会是否会消灭犯罪等。笔者一直在想,这些议题从概念到概念,从遐想到推理,对犯罪规律的探索到底有多大价值。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急剧的社会变迁、人们价值观念的演变、社会正式控制系统和非正式控制的彼消此长,以及各种社会整合方案的出台与效果,为研究中国社会转型与犯罪变化的规律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试验场,我们应该出现世界上有影响的犯罪学理论,这一理论应当能够回应中国的社会变迁、社会整合与犯罪变化的规律。比如,“严打”前的1982年,我国刑事立案数74.9万起,犯罪率为7.4/万,为了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我们在1983年实施全国范围大规模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严打”至今30年过去了,期间还实施了1996年、2001年、2004年等多次“严打”活动,但是社会治安并未根本好转,犯罪率的增长并未得到有效的抑制。2011年刑事立案数高达600.5万余起,是1982年的8倍,万人立案数为44.5,比1982年增加了37.1。一边是大规模的“严打”活动,治安与刑罚的高成本投入,另一边是犯罪率的持续走高,说明“严打”不是抑制犯罪增长的治本之策,但又必须回答:是什么因素拉动中国犯罪率持续攀升且“严打”不降?30年来中国犯罪的变化规律到底是什么?我国犯罪的治本之策是什么?中国犯罪学界著作、论文浩瀚,却无法回答这类重大的现实问题,仍属遗憾。

第二,从实证研究入手破解犯罪难题

犯罪学从其源头上看是一门实证性的科学,创始人龙布罗梭(Lombroso)从解剖学和统计学的视角对犯罪者的生理特征进行归纳,提出了“返祖现象”和犯罪人论;迪尔凯姆(E·Durkheim)在考察法国大革命期间社会变迁与犯罪、自杀等社会问题的关系,提出了“失范理论”;索尔斯坦·塞林(Thorten Sellin )在考察美国的第一代和第二代移民所遇到的文化冲突的差异与其犯罪特征的关系后,提出文化冲突论;美国芝加哥学派是在长期认真调研芝加哥市的地域犯罪特征后,提出的“城市同心圆理论”等。尽管中国的犯罪学研究在对西方犯罪学理论的介绍方面不亚于日本、中国台湾和香港的同行,但是,至今为止的实证研究方面我们却与世界差距甚大,甚至不如20世纪80年代中国犯罪学刚刚起步阶段。

80年代中国犯罪学刚刚起步,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通知》鼓舞下,从中央到地方,从研究人员到实务部门的工作者,大家都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对犯罪问题特别是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调研中。学者们亲访犯罪者、学校和家属,亲自到监狱调研,多单位联合调查,科学设计问卷,严谨发放问卷,协作攻关,许多好的调研报告和个案分析应运而生,像姚锦云案件调查、王云龙案件调查、天津流失生犯罪调查、全国青少年犯罪原因调查以及犯罪黑数调查等。现在学者似乎缺少了到基层进行实证研究的热忱,实务部门也因“保密原则”,担心人权方面的指责,或担心责任追究,将调研的大门紧闭,犯罪学研究者很难从政法系统获得真实的数据,很难接近那些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深度访谈,犯罪学界的研究人员成了“瞎子摸象”,“坐而论道”,或在概念与概念之间进行抽象,撰写着重复性的文章,完成着论文“绩效”。那些拥有调查特权的机构,在未掌握调查方法和工具的状态下,草率调研、重复性调研,平面描述分析,缺少探索犯罪规律性的调研报告和研究论文。并且“单位割据”,对调查数据独占封锁,无法形成全国性的数据分析平台,使实证研究无法突破20世纪80、90年代的水平。

在无法获得政法系统的真实统计数据,或者无法得到政法系统的接纳进行大规模的社会调查的状态下,我们的实证研究可以侧重于个案研究,这种个案研究应当是立体而全面的。我们可以从每个犯罪者的家庭、学校、亲属、本人、交友等多个层面进行立体的个案访谈和研究,一两个案例分析在探索规律的过程中会“以偏概全”,但几十个和数百个分析到位的个案就能归纳和寻找出中国犯罪问题的独特规律,破解犯罪难题,建立起坚实的中国犯罪学理论。(链接完)

除了组织召开犯罪学重要会议以外,我多次做客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热线12》《天网》等栏目,以及凤凰视频等媒体,结合犯罪学研究成果,剖析案例,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与社会原因,提出预防和矫正犯罪的对策,扩大自己研究成果的社会应用与影响。

记得团中央《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的胡发清副主任对我有个专访,题目为《是真英雄独自洒脱,是真名士兀自风流》,标题很吸引眼球。我曾问他:你怎么看出我“独自洒脱”?他说,感觉你是在孤岛上研究。我赞叹他的“一针见血”。北工大是处在北京南部的大学孤岛,但孤岛上也能吹出强劲的风。

二是开办犯罪学的相关课程。

人力资源研究中心的工作重点是承接政府课题,调研与撰写调研报告。工作量很大,学校对我们没有更多的教学要求。陆院长指示:你们每年开一门就可以,重点是搞科研,多出成果。不过,我还是硬着头皮开了好几门课程。其中《犯罪学概论》无法列入人文学院教学计划,我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开设全校选课,并在社会工作系开设了《矫治社会工作》。我的目的就是通过讲课、备课使自己不忘所学专业,时时把握前沿知识。我的《矫治社会工作》《犯罪学概论》两课被听课的学生推荐给了“超星学术视频”,并先后以32学时和39学时的网络教学视频,向全国播放。不过当时“矫治社会工作”的研究还不够成熟,视频授课有不少瑕疵。我们过去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话不假,“矫治社会工作”的视频仅获网友两星评价,而《犯罪学概论》的视频教学很成熟,被网友评为五星级精品课程。

三是随课题导向进行研究。

中国的课题目录一般都强调现实性和对政府决策的有效性,最近十几年,国家或北京市课题目录中犯罪学的课题很少。没课题就意味着没有研究经费,没研究经费外出调研就会非常困难。有了课题经费还可以节俭使用,将结余部分用于自己喜欢的研究领域,另外,各种调研中也可以捎带地进行犯罪学的调研。

在主持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工作期间,我还参加了陆学艺先生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课题”,重点承担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研究。除了撰写结题报告以外,我会把这些研究素材,用犯罪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和整理,模仿20世纪90年代的做法,参与每年的各种皮书撰写。我曾和陆先生共同主编了《北京社会建设分析报告》,主笔“北京社会治安状况分析”“北京社会稳定状况分析”“北京社区矫正研究报告”。参加陆学艺先生主编的《中国社会进步与可持续发展》和《北京社会建设六十年》等大型著作编写,分别撰写中国“社会秩序”和“北京社会治安六十年”等。后来,还参加了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会长陈剑先生主编的每年一册的《中国改革报告》,先后撰写并发表了“中国稳定:治标与治本之策”“2011:公共安全研究”“中国群体性事件状况与国家治理”。这类报告的撰写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在短时间内,收集该领域的大量基础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清晰描述状况和历史发展脉络,提出现实对策。也可把它看成是为发展犯罪学理论提供基础研究资料。

比如:“2011:公共安全研究”,我把该报告看成是广义上的犯罪研究。这些年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公民出行安全和建筑设施安全等问题突出。运用犯罪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大量个案分析,归纳出生产经营者的唯利是图、职业道德缺失,政府监管乏力,行政化下的半市场化倒逼经营利润,以及行业腐败等原因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如,积极培育和完善公民参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摆脱“左手监督右手”的制度性尴尬;遵循市场经济内在规律,避免行政化绑架市场,使食品、建筑等行业的市场运行更加科学;在全社会努力探索和培育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弘扬职业美德;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打击公共安全领域的犯罪行为;建立公共安全的综合指挥系统,使公共安全问题的预防、治理、补救工作更加迅速和有序。这一研究因社会现实的紧迫性,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中国青年报》2012年以“公共安全面临挑战”为题报道了该研究,并以“任何监管都超不过道德自律的价值”为题对我进行了专访。

2014年发表的“中国群体性事件状况与国家治理”,在客观描述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现状、趋势和特征之后,从社会变迁的视角,研究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以及企业改制等变迁因素相伴生的新型劳资冲突、征地拆迁、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现代城市管理、环境污染等现象,分析这些现象与群体性事件发生和发展的关系。并从“强组织与弱机制”,政府角色定位“中立性”,利益诉求的复杂化与对策的准确性,以及“堵”和“疏”所带来的群体行为外显方式的差异等方面剖析了国家治理方式与效果,建议将群体性行为或社会运动纳入制度化轨道,疏通群体行为表达路径,辨析复杂利益诉求的真伪,增强解决社会冲突的针对性,构建长治久安并具张力的和谐社会。这一研究是从犯罪学的变迁和冲突视角展开的,虽然不是纯粹的犯罪行为研究,但也属于犯罪学研究核心问题——社会秩序与社会控制。

四是比较研究。

比较研究是自然科学研究中经常使用的方法,科学家通过实验发现事物之间的异同,寻找科学的规律。但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人们往往强调历史、制度、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差异,而忽视或否定比较研究的价值。其实与自然科学一样,对不同国家中的同一个事物异同进行研究,同样可以探索出社会现象背后的本质与规律,得出有价值的社会科学的研究结论。回国后的研究中我一直坚信并坚持比较研究的学术价值。

11年的日本留学为我奠定了坚实的外语基础,能够迅速、准确阅读外文著作和资料,等于为我的研究长出了“第三只眼”,与日本的比较研究成为我在公务员制度、高校薪酬制度、大学改革等领域中一经介入就能迅速占据科研制高点的法宝。在犯罪学方面,日本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模式研究(2005年)、日本社区矫正“中途之家”建设及对我们的启示(2011年)、日本社会治安管理机制与犯罪防控体系的研究与思考(2015年)、中日两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比较研究(2016年),都是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撰写成的论文,引起社会及犯罪学界广泛关注。

比如:我发表的文章“日本社会治安管理机制与犯罪防控体系的研究与思考”,从社会组织结构的视角,分析日本的警察组织、公安委员会制度、警民共治防控机制、犯罪及再犯罪预防机制和社会整合机制,研究组织机制的内部运营及机制间的联动对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功效,探索社会组织结构与维持社会稳定的内在规律,解释日本为什么能够有效规避工业化、城市化与犯罪率同步增长的“怪圈”,并保持发达国家中犯罪率最低。同时,对比中国的社会治安管理机制,提出:防控犯罪不是单一部门的事情,构建环环相扣的社会治安管理机制和犯罪防控体系是预防犯罪、保障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制度建设。现代社会中警察职能的独立性具有摆脱传统的政治倾向性,保障警察执法的公正性,缓解警民矛盾和解决社会冲突的功效。警察的职业化、机动化、警力下沉,可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重视并支持民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重视对刑事司法以外社会要素的科学整合,将会从根本上降低犯罪率,保障社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这一研究引起了中央政法委研究所的重视,缩写成要报上报高层参考。

再比如:发表的“中日两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比较研究”一文,从中日两国社区矫正的历史沿革、界定及组织架构三个层面分析异同,研究历史演变背后的法律政策要素、刑罚执行与社会保护的关系,定义涵盖的射程范围,组织构架的功能与效果,以及调动民间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社会价值。提出建立和推动中国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上移和简化现有组织架构,扩大社区矫正的射程范围,有效减低司法行政成本,为民间参与社区矫正预留空间等对策建议。

五是犯罪学的中观与宏观理论研究。

就中观的研究而言,2011年发表的“影响中国犯罪率攀升的六大关系研究”一文,应该是我留学归国后,对中国犯罪问题的调研与思考的巅峰之作。我运用皮尔逊R系数分析了城市化率、基尼系数等与犯罪率变化的关系。认为,改革开放30余年来,中国所遇到的城市化与流动人口犯罪、“相对贫困”与财产犯罪、社会冲突与恶性暴力犯罪、问题家庭与“杀亲案”频发的关系,以及地下经济与黑社会有组织犯罪的关系、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与重新犯罪的关系等,是犯罪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必须总结和回答的重大课题。提出:有针对性地调整城市化的发展速度,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冲突,疏通社会宣泄渠道,重建家庭伦理,“上游”打击黑社会的“地下经济”,下游反洗钱,以及从“人道”和“去标签化”的理念出发,合理安置释放人员就业等,将是中国犯罪控制的治本之策。

在宏观犯罪学理论研究上,依然坚持冲突理论的研究。犯罪学的冲突理论已形成学派众多、著名犯罪学家云集具有影响力的理论体系,从研究者所使用的核心概念来看,大体上可以将其归纳为规范文化冲突论、价值冲突论和集团冲突论。我的研究侧重于“规范文化冲突”,研究规范文化的差异、冲突、变迁与犯罪的关系,其中,“犯罪学冲突理论的研究与评价”(2005年)“异质文化冲突中的犯罪现象研究”(2014年)是我的两篇有代表性学术论文。

十五年河东河西 二十年罪学坚持

十数条研究感悟 学界共享蛹为蝶

问:从您上述的介绍看,在您的犯罪学研究生涯中,有十四五年的时间并没有研究犯罪学,或者说把犯罪学作为副业,您研究了青年价值观、青年学、青年运动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如果这段时间也能持续作犯罪学研究,您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会更多,影响力会更大吧?

张:人的命运许多时候是自己无法左右的,适当的顺势也无可厚非。十四五年把犯罪学作副业,或暂停犯罪学研究,当然会影响更多犯罪学作品的问世,到目前为止,我仅有两本犯罪学专著、两本犯罪学编著,近70余篇犯罪学论文、调研报告等,与许多犯罪学界的同仁相比,研究成果并不算丰厚,而且我是中国犯罪学的老人儿,为此我多有惭愧。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有相通的特点,十四五年研究的“河东河西”,也算是一种社会科学的“跨界”研究,或者说是“跨学科研究”,这些研究也会启发我的犯罪学研究,给你提供崭新的思路。比如,研究青年价值观,曾让我思考价值观、规范文化对人的违法行为的影响与制约功能,社会价值观和规范伦理的“混沌”状态与犯罪增长的关系等,这一跨界思考,在我后来的犯罪学研究中有所体现,

我曾研究过青年运动,对后来我的社会秩序研究有所帮助,特别是群体事件中的民怨积累与宣泄途径、舆论动员与热点寻找方式与过程,以及群体事件的爆发点与社会控制等。

研究人力资源中的薪酬制度,看似与犯罪学不搭界,但它启发我去研究基尼系数的变化与犯罪率增长的关系,在防控犯罪的对策上,社会的平均主义固然能有效地抑制财产犯罪,但也容易导致社会发展缺少活力,致使经济发展停滞。因此,在研究中,我从犯罪学的视角提出:在一次分配中可合理地拉大收入差距,以保持经济社会的发展动力,但在二次分配中应向弱势群体倾斜,使他们得以生存,防控其高比例的犯罪发生。我们不能为了减少犯罪或“消灭犯罪”而牺牲社会经济发展,因此犯罪学家应当在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寻找犯罪防控与社会进步的最佳结合点。这些跨学科的研究思路,确实也在我的犯罪学研究论文中得以体现。

问:古人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今天,张荆教授已进入了犯罪学研究的自由王国,是一名“乐之者”,尽情地享受犯罪学带给您的研究乐趣。您今后有什么打算呢?

张:明年是我的本命年,马上就要退休了。退休之后,我可以自己左右自己的时间,减少行政杂事的纠缠,摆脱课题导向压力,有更多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会将全部的精力投入犯罪学,只要健康允许,我自信会写出更多优质的犯罪学著作和论文。

问:退休是新人生的开始,现在您能否帮助读者把您从1982年开始犯罪学研究至今的研究创新、犯罪学体系的建立等,给大家作一个概括和总结?

张:我长期在日本留学学习犯罪学,一直在琢磨一个有趣的现象。犯罪学的冲突论、结构功能主义、芝加哥学派、紧张理论、亚文化理论等似乎都出自美国。在日本,我很少听说过哪位犯罪学教授创立了什么犯罪学理论体系,创立了什么犯罪学流派,我一直在琢磨,是不是他们的创造能很低?

记得在我的博士课程中,学术精英们经常讨论美国出了什么新理论,英国出了什么新法条,并且拼命讨论这些东西拿到日本后适用不适用,特别是讨论与现实的差异,以及会产生怎样的副作用。日本犯罪学界的学术精英们都不热心创造体系。这让我想到美国人发明的摩托罗拉手机,“大哥大”美国人和中国人用起来都觉得很气派、很威武。日本人却认为,不适用于喜爱小巧精细的日本人。他们利用美国人发明的手机技术,生产出日本人喜欢的翻盖式的小而薄的手机,最终风靡世界。首创不是他们,但改造也是创造。大概是受日本留学的影响,我已经没有了20世纪80年代要创立中国特色犯罪学理论体系的冲动,并认为,发现、修正、纠正也是学术的创造。

以下我想梳理30余年来,我的犯罪学研究中的小发现、小修正以及一些研究感悟。有些内容在前面的访谈中已经详细谈过,在此提纲挈领式地罗列,希望能对学界后辈有所启发。

第一,移民文化圈的变形问题。塞林教授的犯罪学冲突论认为,移民所持有的本土规范文化会与移住国的规范文化发生冲突,进而导致移民心理和行为冲突,并与移民犯罪相关联。我的研究发现移民大多生活在区别于本土的移民文化圈中,移民文化圈的规范文化对其影响更为直接。而移民文化圈的规范文化因受到社会歧视导致群体性抑郁、法与现实的冲突,以及民族仇恨的错觉等因素的影响,会发生某种程度的变形。与本土规范文化相比,变形后移民圈规范文化对移民犯罪的抑制功能降低,甚至还会有助长移民犯罪的倾向。

第二,三大规范文化板块碰撞。传统的冲突理论认为,急剧的社会变迁会冲击原有的主流规范文化,使其裂变出众多亚文化,并与主流规范文化相抗衡,导致人们行为规范混乱和犯罪现象的增加。我的研究发现:这种主流文化裂变亚文化的现象在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急剧变迁中基本没有发生,中国主要表现为儒家、毛泽东、西方三种强大的规范文化板块在一个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内激烈碰撞,导致社会规范处于“混沌”状态,人们无所适从,削弱了原有的、相对统一的规范文化对社会的控制力,并与犯罪率上升相关联。

第三,社会整合的关键作用。传统犯罪学理论认为:急剧的社会变迁会导致社会“失范”,并带来犯罪的增加。研究发现:急剧的社会变迁首先冲击原有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致使社会矛盾增多并表面化,社会区域流动和阶层流动的机遇增多,调动起人们的消费欲望和“机不可失”的侥幸冒险心理;其次冲击传统的规范文化,社会失范现象出现,社会控制减弱,犯罪成本降低及犯罪增加。这一规律在英国、法国、中国等国的急剧社会变迁中得以体现,但不是铁律,因为日本、瑞士、新加坡等国例外。原因是社会整合的影响,在急剧社会变迁中社会整合的速度和有效性决定了社会冲突的缓解程度和社会控制系统恢复能力。与急剧的社会变迁相对应的社会整合也是抑制犯罪增长的关键要素。

第四,城市化与犯罪率同步增长之原因。研究发现,中国的城市化没能摆脱城市化与犯罪率同步增长的“怪圈”。分析原因,城市化发展速度太快,超出城市地应接能力,导致城市病的爆发。更重要的原因是城市未能在反歧视、户籍制度、居住环境、子女入学、社会福利、劳动力培训等综合变革中容纳移民(流动)人口,使其逐渐成了城市化中的犯罪主体。

第五,贫富差距与犯罪率的增长的相关性。研究发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犯罪率的增长与基尼系数的变化有着高度相关性,表明了贫富差距拉大对犯罪的影响。此次犯罪率的增长与基尼系数的变化特征已不是传统犯罪研究的“饥寒起盗心”,而是相对贫困与犯罪的关系。

第六,犯罪率的起伏与政治运动相关联。中国犯罪学界普遍认为:新中国成立后政府的有效治理,使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全国犯罪率稳步下降。但研究发现:1953~1965年的平均发案率(4.2起/万人)低于建国初期(1950年9.3起/万人)。但不是平稳下降,而是有起有伏,并有犯罪高峰,即1953~1954年,1957年、1960~1961年,犯罪率的变化曲线及社会秩序的状态,与政治运动的发动和“降温”有一定的关联性。

第七,逆城市化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治安黄金期的主要原因。传统研究认为,“三年自然灾害”后的1962~1965年是新中国成立至今全国犯罪率最低时期,被称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治安黄金期。解释其原因有两种,即“社会矛盾缓解说”“国民经济恢复说”。但研究发现;这一时期,在中央指令下全国压缩2600万城镇人,令其返乡。“逆城市化”现象是犯罪率下降的更为直接的原因。

第八,卖淫女性被害的社会保护。研究感悟: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卖淫现象“死灰复燃”并迅速蔓延,卖淫女性被害问题随之凸显。警察承担着打击卖淫行为的职责,同时负责卖淫女性受害的防止及基本人权的保护,是一种制度安排上的悖论。应当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介入卖淫女性的人权保护的制度机制。

第九,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再度兴起的原因。中国犯罪学界解释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再度兴起的原因主要有四种说法:“二元社会结构说”“境外黑社会势力渗透说”“公职人员腐败说”“立法滞后说”。研究发现:20世纪90年代中国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再度兴起的最主要原因是“地下经济”的产生和迅速膨胀。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从最初控制卖淫、毒品、赌博、娱乐业等,迅速扩张到物流、讨债、纠纷解决、房屋拆迁、商品批发等领域,他们从地下经济中获得高额利润,壮大组织,贿赂官员,寻求“保护伞”。

第十,制度环境差异决定企业家犯罪类型的差异。调查表明:国有企业家的主要犯罪类型依次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民营企业家的主要犯罪类型依次是非法集资、行贿等。研究发现:犯罪类型的差异是由制度环境所决定的。国企具有垄断性,依附于行政权力获取丰厚资源和财富。“一把手”说了算,企业高管权力过大且缺少制衡,故犯罪类型集中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民企缺少公权力的优势,一些企业家铤而走险,通过行贿、非法吸收民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方式获取企业所需资源、项目和资金。犯罪类型差异实质上是制度环境的差异所决定的。

第十一,社会机体的“溃烂”致使公共安全问题凸显。研究感悟:近年来,食品药品、公民出行、建筑设施等公共安全问题的集中凸显,是社会机体“脓疮”溃烂之外显。这种溃烂是四个方面因素的合力结果,即生产经营销售者无信仰、无敬畏、无底线的唯利是图;层层回扣的行业潜规则逼迫下游生产者偷工减料、假冒伪劣;“左手监督右手”的制度缺陷及监督者的受贿致使政府监管乏力;“半市场化”的行政强势倒逼企业按常规生产经营无利可图。解决办法:让渡部分行政权力于民间,鼓励公民参与公共安全管理;民主建立行业协会,使其成为自律及自我监督的利器;反腐、科学设计制衡体制;避免行政绑架市场,让市场规律调节生产经营者的利润。

第十二,群体性事件与社会秩序。研究发现:群体性事件发生和发展的基本动力是利益诉求和动员口号,这种利益诉求和动员口号不是始终如一的,而是随着事件持续时间的长短而发生变化的,组织者会根据参与群体和周围民众的关注热点,寻找更普遍化的利益诉求或政治诉求,重建更具凝聚力的“运动话语共识”,扩大事件的影响力,以达到最终目的。研究感悟:群体性事件实质上是一种制度外的群体抗争。从国家治理手段上分析,“疏”比“堵”好。群体利益诉求的表达像地下涌动的各类岩浆,寻找各自的喷发路径,当路径被堵塞后就会暗流汇集,积攒能量,另寻新的突破口并产生出更大的喷发能量和破坏力。目前中国的群体行为的主要通道是“爱国”和“环保”,而其背后的各种利益诉求错综复杂,剪不断理还乱。须探索分解利益诉求、合理合法释放能量、将群体性事件纳入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之良策。

第十三,日本公安委员会的顶层设计在警民共治防控犯罪方面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研究发现:日本社会治安管理机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修订《警察法》(1955年),确立在国家层面设置国家公安委员会,在都道府县设立地方公安委员会。该制度设计经过60余年实践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治安效果。这个由大学教授、著名律师、企业家代表等“社会贤达人士”组成的委员会成为市民参与警察管理的重要机构,有效地制约了总理大臣和知事的警察权,同时审议警察经费预算,监督各级警察行政执法,解决国民对警察执法的“苦情申诉”等。保障警察行政运营的民主化,避免党派倾向和保障警察执法的公正性,保护国民权益和自由,缓解警民冲突,增强了警民协作共治犯罪的积极性,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一个值得借鉴的顶层制度设计。

第十四,修复性司法阻断仇恨延续。研究发现:刑罚是一种报复性正义,通过国家机器剥夺犯罪者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使其犯罪行为无法延续,使社会潜在的犯罪者不敢犯罪,并可平息民怨,维护社会正义与秩序。但是,报复性正义无法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了的人际关系,加害者与被害者之间的仇恨、敌意、恐惧、怨恨依然存在,甚至会波及家庭、家族、社区和社会,带来更深刻和广泛的社会冲突。研究感悟:恢复性司法尝试解开“以恶制恶”的死结,通过“社区小组”“受害者与犯罪者调解会议”等方式,在加害方与被害方之间建立对话机制,以犯罪者的真心忏悔、主动承担责任,被害者的宽恕与谅解,寻求化解矛盾和冲突,修复人际关系,重建社会支持系统,最终阻断仇恨和恐惧的蔓延,使重新犯罪失去外部的环境与内驱力。

第十五,身体刑过渡到自由刑,再过渡到社区矫正的内驱力是行刑的人道主义。研究发现:分析人类刑罚演变的历史,从原始的“身体刑”过渡到以“自由刑”为主体的监禁刑,再过渡到以“社区矫正”为主体的非监禁,其内在的驱动力不是传统刑罚理论认定的惩罚、震慑潜在的犯罪者和避免重新犯罪,而是行刑人道主义和社会文明。研究感悟:社区矫正是国际司法改革的大趋势,中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建设应不忘人道主义的改革初衷,防止复制监狱管理体制,避免监狱人格、传习现象、标签化和行刑者形成亚文化;鼓励民众广泛参与,培育矫正对象融入社区、自立自律的社会环境;有效降低司法成本。

问:最后,请张老师用两三句话,概括一下您对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和中国犯罪学研究未来发展的期待。

张:不说假话,少说废话,研究真问题,留下真案例和真数据,为后来的犯罪学者留下一片良好的研究生态。不为创造犯罪体系而创造体系,努力融入国际犯罪学大家庭,并保持研究队伍的稳定,中国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和犯罪学研究自然会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问:谢谢张老师持续地接受我们的采访,您以“真”为魂,谈了许多独立的思考与真知灼见。祝福您退休后永葆学术青春,身体健康,并期待着您有更多、更好的犯罪学研究成果问世。

(责任编辑:张 超;校对:郑 璐)

2016-08-18

D917

A

1008-2433(2017)03-0005-26

主持人简介:翟英范(1955— ),男,河南荥阳人,河南警察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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