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出发,终将抵达

2017-03-07 05:58
青春美文 2017年12期
关键词:读诗上课时抽屉

上初中时,我经常在课堂上弓着身子偷偷看抽屉里的杂志。相信很多人都深有体会,在学校,我们没有手机,只要是一本杂志,小说类的也好,娱乐类的也罢,就会被传阅来传阅去,一个星期下来,全班都会看个遍。我就是那样开始看杂志的,当时我就想:如果杂志上出现我的文章该多好。这成了我最开始写作的原因。

记得我第一次熬夜就是为了写作,半夜一点起床,确认父母已经睡去,然后关上房门,打开电脑,开始动笔,我写的是一篇奇幻小说。那时,我还没有一台属于自己的电脑,小说的初稿都是在纸上完成的,先写在纸上,再把它们输进电脑。我每周有两个小时的时间使用电脑,显然是不够的,于是,我还得抽空去一趟网吧。那年,我上初一。

刚开始写作时是十分疯狂的,我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写。上课的时候写,课本上放一个笔记本,看一眼黑板,写一句,假装在做笔记;回家也写,父母看到,还以为我在学习,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非常刺激。写不出来了就开始阅读,我的抽屉里藏着各式各样的小说,有玄幻,也有童话和名著,有《皮皮鲁和鲁西西的故事》《冒险小虎队》,有《悲惨世界》和《海边的卡夫卡》,也有很多叫不上名字的不入流的小说。当然,我写作的事情也被发现过,凌晨一点,父亲起床,发现我在看杂志,我以为他会说些鼓励的话,其实,我正想大声告诉他:“这是我的梦想。”但我没来得及说出口,也不好意思说,因为“梦想”这个词好像有点沉重。父亲的样子很愤怒,他把书撕了,还揍了我一顿。后来,班主任也知道了,当时,我坐在靠窗的位置,假装在做笔记,班主任从窗边走过,我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观察我五分钟了。她要求我把笔记本交出来,我没答应。于是,班主任冲进教室,把我的桌子扯到了过道上,她把抽屉里的东西统统倒出来,抢走了我的笔记本。我蒙了,在座位上愣了好一会儿,同学们都看着我,丝毫不夸张地说,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崩塌了。初一时的我,还是不敢把小说给任何人看的那种人,我认为那是秘密,笔记本上有太多秘密了,我一字一句数过,笔记本上写了大概有三万字的故事。

事后,班主任没有善罢甘休,她在讲台上念了我写的故事,一边念,一边笑,同学们也跟着笑,我听得出来那是嘲笑。那时,老师教学生写作文,经常会用到一句比喻“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我算是体会到了。我甚至仔细地想过,初中生“写作”这一行为,是不是真的很可笑、很幼稚?是不是只有写试卷上的命题作文才是对的?是不是要引用诗句,写屈原、勾践才会好?写“我发烧了,爷爷背我去医院,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亲情”,写“我因考差大病一场,老师家访安慰我,并给我送了一碗鸡汤,我终于体会到了老师的良苦用心”……

回头想来,班主任的做法真的非常错误。但自那以后,我学聪明了,再也没把故事写到纸上,而是写到了QQ空间的日志里,然后锁起来。发不发表已经无所谓了,我只觉得有什么想法,就应该把它们写下来,把它们留下。

后来,我看了一部叫作《死亡诗社》的电影,里面的高中生组建了一个叫作“古诗人社”的社团,他们会在每日凌晨翻墙出校,在一个黑漆漆的山洞里举着火把高声读诗,这几乎让我着迷。从某种程度上说,这跟我们上课时弓着身子,在抽屉里偷偷看杂志的行为相同。不知道哪里来的动力,我建了一个群,把当时喜欢写作或是文学的朋友拉进来,大家在群里面发自己的诗歌,分享自己觉得有趣的作品,我们有着共同的目标——参加某某比赛,给某某杂志投稿。这个群的活跃期大概只有一个月,那股兴奋劲儿一过,就几乎没人在群里说话了。我知道这是正常的,这个年纪的学生总会有各式各样的兴趣和爱好,一旦发现这个领域不适合自己,就会立即退出。准确地说,到初三时,我就没再写作,我投过很多次稿,统统石沉大海。

到了高中,很多学生开始带手机到学校,这样一来,再也没人在上课时看杂志了。我想,这就是时代的浪潮,谁也无法阻挡。高中时,我想考编导专业,开始看电影,开始喜欢音乐,我去学了打鼓,并想做一名鼓手,至于写作,我几乎快要忘记它了。

按道理说,学鼓不太费脑子,但比写小说要费时,你每天得花大量的时间去练习,让肌肉产生记忆,即便手中没有鼓棒,你也得在脑中想象出来。我在上课时,就会用双手的食指敲击桌沿,再加上重音和脚部动作。有一天,我一如往常地敲击桌沿的时候,脑子里突然出现了电影《死亡诗社》里的画面。这部电影的情节我已经大体忘记,人物也不记得长什么样,只知道有一群高中生曾经在山洞里举着火把念诗,然后顺理成章地,我又想到了自己上初中时上课偷偷看小说的画面,最后我回到现实,发现自己正在模拟打鼓敲击桌沿,不知不觉发出了很大的声响,周围的同学都转头望着我。

我突然发现,打鼓也好,写作也好,甚至可以说画画也好,或者说正在设计某样物品,无论我们在做什么,我们似乎都在做同样的一件事情。这让我想起了电影《死亡诗社》里的台词:“我们读诗、写诗,非为它的灵巧。我们读诗、写诗,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员。而人类充满了热情。医药、法律、商业、工程,这些都是高贵的理想,并且是维生的必需条件。但是,诗、美、浪漫、爱,这些才是我们生存的原因。”

出于本能,我突然想要写点什么,我知道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写小说了,距离上一次写作已经过去两年,但当时,我心里有一种不可遏制的冲动——我必须写点什么。我好像有好多东西可以写,没有电脑,我就用手机写,就像别人没事拿出手机玩一会儿游戏一样,我一想到一句话,就立刻拿出手机写下来。整个过程非常顺利,仅仅四天时间,我就写出一篇一万字的故事,像两年前一样,我把它保存在手机里,锁进加密备忘录。我没想过发表,也没想把它给谁看。

有时候,冥冥中有一种神谕。我经常会拍摄一些短片,事后我会为它们配音乐,配乐往往让我焦头烂额,因为有时就算听遍整个歌单,也很有可能找不到真正合适的那一首,但上天在某些紧要关头总会给你提示。有一次,我的一个朋友突然给我发消息,说某乐队将首次在中国巡演,我不知道那个乐队,也没有听过他们的歌,可我看了他们的演唱会之后,发现他们的风格和我的短片完美契合。有时候,我必须做出艰难的选择。就如同我走在街上,路过报刊亭,无意间发现一本杂志,封面上写着“第三届文学之新”海选。我发现它的时候,距离截稿日仅有三天,这本杂志静静地躺在书架上,像个老朋友一样,我发现它的那个瞬间,它好像开口了,它在说:“Yes。”

我旷了一整天的课,到网吧里把写好的小说码到电脑上,发邮件到海选邮箱里。

接到通知是在数月以后,我在语文课上接到一通来自上海的电话。看到“上海”两个字时,我已经知道会发生什么了。按照惯例,为了防止用手机不被逮到,接电话的地点会选在厕所,或者没人的教室,但这一次,我直接从后门冲了出去,在走廊接了电话——我终于不用再藏着掖着了,我想,写作这件事应该不会再被当作笑柄了。

那些山洞里念诗的学生,终有一天会熄灭火把,走到光明的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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