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涉及5500余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职称制度改革,究竟怎么改?《意见》中有很多亮点,值得关注。
亮点一 拒绝“唯论文论”
《意见》对论文的要求实行了“三放宽”的改革措施,即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不作论文要求。
亮点二 将品德放在评价首位 向基层一线倾斜
《意见》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向基层一线倾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亮点三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意见》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亮点四 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意见》将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亮点五 创新职称评价机制
《意见》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評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评价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
亮点六 研究成果有重大突破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意见》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均设置到正高级、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11个职业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评正高级等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