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行
“不可理喻”不是不可理解
某报刊载了一篇题为《卖子求贵法不容》的报道,其中写道:“龙截住了张,不依不饶地强拉张到附近的派出所‘评个理儿,结果使这桩不可理喻的‘卖子奇案浮出了水面。”这里的“不可理喻”用得毫无道理。
“不可理喻”指不能够用道理使之明白,形容固执或蛮横,不讲道理。例如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褐盖》:“要之,此辈不可理喻,亦不足深诘也。”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有某甲与之(指阿庆)忤,庆纠其党,欲殴之。甲惧,奔告于庆妻之父,其妻父曰:‘是不可理喻也,汝谨避之而已。”巴金《家》:“卖票的人告诉他们,这和普通戏院不同,不买票就不能看戏。他们简直不可理喻,一定要进去,终于被我们的人赶出来了。”
这个成语其实并不深奥,只要弄清楚“理喻”二字是用道理使人明白,就豁然贯通了。可惜的是该文的作者竟然把“理喻”误解为“理解”了。其实,按照作者的用意,只消把“不可理喻”改成“不可思议”或“匪夷所思”,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不理解的成语就不要用,没有把握的最好查一查词典,这样才可不犯或少犯错误。
“差强人意”是“不能使人满意”吗?
“差强人意”语出《后汉书·吴汉传》。吴汉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一员猛将,有一次打了败仗,诸将“见战陈(阵)不利,或多惶惧,失其常态”,吴汉却“意气自若,方整厉器械,激扬士吏”。刘秀听后嘆道:“吴公差强人意,隐若一敌国矣!”称赞吴汉还能振奋人心,激励将士的斗志。“差”是大致、稍微的意思;“强”是振奋的意思;“人意”,人的意志。后来“差强人意”作为成语,意思稍有改变,指大体上还能使人满意。例如《周书·李贤传》:“太祖喜曰:‘李万岁(人名)所言,差强人意。”清·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一:“明代无一工词者,差强人意,不过一陈人中而已。”茅盾《茅盾文集·自序》:“自然也不敢说这样做了以后一定能写出差强人意的东西来,但既然这是正确的道路,就应当这样走。”
这个成语在媒体中使用频率颇高,但明其义者甚少。很多人把当“大体上”讲的“差”(chā),混同于当“欠缺”“不好”讲的“差”(ch3),从而把“差强人意”误解为“不能使人满意”。不久前,一个电台主持人在接到一个听众反映无照摊贩扰民的电话后,深有感触地说:“看来当前城管部门的执法力度还差强人意。”另外,某些电视台的主持人在评论某项赛事时,也常用“差强人意”来表示对运动员场上表现的不满和失望。此类误用都是出于望文生义,不求甚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