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张晓燕
让知识产权引领中原崛起
文 /张晓燕
2017年1月初,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回顾了“十二五”期间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制定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面部署了“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重大专项工程。
“十三五”时期(2016—2020)是河南省全面建成支撑和引领优势明显的知识产权强省的关键阶段。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学者深入调研,认真研讨,历时近1年时间,制定出了该《规划》,提出要在“十三五”期间,建成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知识产权深度融入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体系,知识产权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增强。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科学谋划、强力推进,促使知识产权事业整体迈上了新台阶,为支撑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时期,全省专利申请达到270 245件,比“十一五”增长2倍;专利授权156 706件,比“十一五”增长2.2倍;发明专利申请76 307件,比“十一五”增长2.5倍;发明专利授权17 680件,比“十一五”增长3.1倍。PCT国家专利申请477件,比“十一五”增长1.9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7件,较“十一五”末翻两番;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5万件,地理标志商标总量为47件,版权(著作权)登记量大幅提升。超额完成《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十二五”时期,全省处理专利侵权假冒案件3 977件,是“十一五”时期的4.5倍;全省公安机关受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案件10 364起,捣毁各类制假售假窝点3 000余个;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 173件2 047人;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10 523件。6家国家级维权援助中心共设立分中心和工作站32家;建立了省内十市执法协作机制、晋冀鲁豫四省十一市跨地区协作机制和华中地区专利执法协作调度中心;全国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九巡回审理庭落户郑州;成立全国唯一一家知识产权社会法庭。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快速提升。“十二五”时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重点推广省,专利质押融资总额达19.9亿元,年均增长328%,惠及企业99家;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试点省,获5 000万元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专项支持;36项专利荣获中国专利奖,其中金奖3项;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过200家,获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和品牌培育单位5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3家;专利许可备案量551项,许可金额达1.93亿元。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十二五”时期,针对全省产业集聚区开展以“70%以上工业企业消除零专利或60%以上工业企业消除零发明专利”为目标的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 724家,有1 674家企业消除“零”专利;会同八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50家企业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总数居全国第12位,涌现出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一拖等一批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20余项专利通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上升为国家、行业标准;5个省辖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数量列中部省份首位。
——知识产权事业基础更加牢固。“十二五”时期,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全省18个省辖市和53%的县级行政区成立知识产权局;承担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专利导航(超硬材料)产业发展实验区、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等一批国家重大知识产权项目建设;推荐和评选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及信息人才80余人,培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2 000余人,具有专利代理资格和专利执业资格人数较“十一五”末翻一番。连续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显著提升。
“十三五”时期,河南省知识产权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必须准确把握、认真应对。当前,随着TPP、TTIP与亚太自贸区等国际区域贸易一体化的酝酿形成,知识产权国际化新格局正在变革,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新策略层出不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和环境各不相同,河南省企业国际化进程面临着新挑战。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知识产权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和发展方向,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河南省委省政府一直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内容,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加快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2013年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设知识产权强省”。2016年10月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目前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开局良好,正稳步推进。
当然,河南省知识产权工作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各地、各部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发展水平不平衡、不统一,行政管理成本偏高。二是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管理协调能力薄弱,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商品化能力不强。三是知识产权结构和区域发展不平衡,高附加值专利、PCT国际专利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数量明显偏少、发展缓慢。区域间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差距较大。四是知识产权资产运营效果未能充分显现。政策措施缺乏协调与衔接、投融资渠道狭窄、交易市场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专门人才缺乏,知识产权与产业的粘合度不高。五是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和公众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诚实守信氛围还没有形成,知识产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需要结构性优化。这些新机遇、新挑战、新问题都需要我们审时度势、妥善应对。
此次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印发的《规划》中,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河南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其中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五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以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中心,加快形成知识产权支撑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与发展方式,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和贸易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河南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中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提供强大支撑。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河南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本原则是:
——坚持强省建设与全局工作相结合。努力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助推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互联网+等重大战略在河南省的实施,促进五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推动河南省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市场导向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知识产权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强化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引导企事业单位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社会整体创新水平。
——坚持统筹治理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注重对知识产权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和统筹协调力度,做好知识产权分类管理和区域布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运行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以激励创新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划定产权主体,创新产权实现形式。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推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和严格保护,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坚持点线面结合,省市县联动,先行先试、分步推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协同创新,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的新格局。
《规划》提出,要在“十三五”期间,建成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知识产权深度融入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体系,知识产权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增强。
其中综合指标为:
知识产权示范区域。建设9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成100家知识产权强企,60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其中20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基地。建成30所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培育2-3家年专利申请量超1 000件、1-2家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超1 000件、1-2家发明专利拥有量超1 000件的高校。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值占比大幅提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大幅提高。培育25个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2 000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超过25%。
知识产权商品与服务出口和就业。自主知识产权商品与服务出口占比大幅度提高,占我省出口总额的比例提高到30%,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知识产权产业就业人数占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率增加至25%,比“十二五”期间增加20%。
其中分类指标为:
知识产权创造。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6件,海外专利申请量增长率超过30%,商标注册总量45万件,河南省著名商标量4 000件,地理标志量65件,植物新品种量160件,版权拥有量较大幅度增长。
知识产权运用。建成全国中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项运营基金规模不少于2.5亿元。实现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费收入25亿元,建设36个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
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行政调解与社会调解相结合、诚信引导与失信惩戒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推进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建设知识产权执法强局,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实现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点全覆盖。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知识产权管理。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省级层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试点。全省60%以上的县(市、区)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基本理顺。
知识产权服务。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3-5家、河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5-8家,实现18个省辖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全覆盖。
《规划》提出了完成上述目标的八项主要任务及措施。它们分别是:
第一,健全知识产权创新机制,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完善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改革财政支持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方式,设立“知识产权创新基金”,加大支持力度增强创新活力。构建“互联网+”知识产权创新生态体系,开放知识产权情报资源,支持大众创新。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专利申请“消零”,促进企业学会利用知识产权规则参与市场竞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新协作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协作机制。支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合力保护、共同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依托“国家级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协同创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新引领机制。出台《河南省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县)试点方案》,分类推进知识产权引领型、支撑型和特色型强市(县)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县试点示范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考核评价体系。遴选一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强的企业,着力扶持、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发挥知识产权强市(县)、强企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升级。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机制。围绕影响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建立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体系,探索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与发展规划,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调查统计,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制订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探索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示范基地建设试点示范,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创新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产业统计制度,构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运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将知识产权量化指标纳入科研开发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与科技项目立项、奖励评审、职称评定及学科建设、资质认定等相衔接的知识产权创新、运用标准体系。
第二,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支撑经济优化升级。加快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重点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创新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与产品创新,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与产业化。支持市场化、多元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发展,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专业化运营公司,初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企业化运作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促进知识产权资产的市场化配置与交易。支持知识产权集聚地高效运营。推动重点高校和应用研究类科研院所加强知识产权转移工作,制定完善知识产权转化利益分配制定,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规范和优化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流程,强化知识产权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鼓励以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加强技术转移。鼓励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人才队伍,探索开展专利产业化平台建设,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资产集中托管服务模式。探索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的商业模式。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试点,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依托知识产权联盟等市场主体,培育和运营高价值专利,扶持一批能够有效支撑产业升级发展的专利运营项目。深入推进专利导航试点工作。创新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方式,加快形成竞争优势突出的专利产业集群。以超硬材料、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等高成长性产业集群和生物及制药产业、新材料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推动高附加值专利在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创造、运用及成果转化。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构建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专利协同运用体系。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制定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建立与投资、信贷、担保、典当、证券、保险等工作相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加快培育和规范专利保险市场。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为市场主体提供多样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初步形成规模化、常态化、便利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
第三,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园区。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形成一批知识产权服务园区,发挥集约效益、辐射效应和引领示范作用。打造一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依托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推动“国家(郑州)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逐步建成规模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清晰、集聚效应明显、辐射带动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规范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人才服务、价值评估等各类服务组织。支持知识产权研究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发展。积极引进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制定与完善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行业准入制度,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结合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建设专题专利数据库,推进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发挥知识产权信息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商业模式及服务理念创新示范。发布知识产权报告、知识产权动态、知识产权信息运用指引。制定知识产权公共产品和服务目录,发布公共服务指南。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功能。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图书馆、科技情报中心,建立知识产权服务网点。
第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修订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加强省知识产权部门与地方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沟通交流,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专利奖励办法》,设立河南省专利奖。积极推动出台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地理标志等方面的地方保护政策法规。探索制定知识产权仲裁服务、纠纷调解规范性文件,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成立河南省知识产权执法总队。建立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统一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制度。建立地方政府知识产权执法责任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地区协作执法调度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体系,拓展监管时空,提升监管效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组织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全省范围内推广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积极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型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技术专家咨询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整治。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知识产权信用档案,对侵权行为进行监测与评价。建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监督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失信“黑名单”披露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与顺利运行。
第五,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管理效能。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行专利、商标、版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动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综合管理和执法模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精简统一效能理念,推动省级层面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试点。加强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设,构建体系完备、协调有力的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报省政府批准实施。研究制定专利、商标、版权管理三合一有关制度,指导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试点工作。推进实施《河南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办法》,对重大科技活动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竞争状况进行评估、评价和审查,支持公共政策制定部门提高决策科学化程度、优化创新路径、建立竞争优势、避免重大损失。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构建知识产权评议指标体系,加强全省知识产权资源布局统计分析,建立完善区域、产业、企业知识产权调查制度。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白皮书,明确规范评议范围和程序,围绕河南省重点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
第六,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培养社会急需人才。优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结构。培养懂技术、善经营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推动一大批技术型创业者向现代企业家转变。依托重大科研项目、科技合作项目以及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培育一大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等方面的后备人才。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培训,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选拔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培养实用性、复合型知识产权职业人才,建成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发现与评价机制。研究制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发现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机制。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来豫创新,培养引进一批对科技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知识产权创新人才,促进高层次人才向知识产权领域聚集。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知识产权人才职业能力认证制度以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评价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智库建设。有机整合各类优势研究资源,建设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政策、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信息为特色的知识产权智库,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知识产权研究,促进智库开放性包容性发展。建立知识产权重大决策与立法咨询活动的专家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决策协调机制。
第七,营造知识产权社会环境,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加强对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的系统筹划,围绕知识产权热点、焦点话题,开展不同形式的主题活动。利用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出版一批可读性强的优质书刊。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制作播出一批观赏性强的影视作品。借助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搭建权威高效的知识产权传播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重视对中小学生科学素养、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育,把知识产权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内容。通过举办知识产权创意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平台。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设,积极推荐实验基地学校入选国家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普及试点,支持争创全国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推动在全省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中以及党校各级领导干部培训中开设知识产权通识必修课。继续开办县处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班。重视并支持在全省产业集聚区开设知识产权素质培训课程。
第八,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增强自身能力和影响力。加强知识产权国内外交流合作。围绕重点区域和产业领域,举办或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国际培训交流。积极开展与其他省市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政策研讨、宣传培训、中介服务、知识产权转移与产业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民间组织的纽带作用,加强政府、企业和民间层面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促进省内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积极促进省内知识产权协调发展,构建知识产权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知识产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创新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建立我省知识产权资源配置和政策优化调整的推进体系,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县建设,促进各省辖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普遍升级。
《规划》提出了七大知识产权重大专项,成为知识产权界瞩目的“亮点”:
一是实施“知识产权+先进制造业”工程。推进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与知识产权深度融合。积极推进传统优势产业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有效管理,逐步形成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企业竞争优势。支持运用知识产权加快培育生物、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等先导产业和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高成长性产业,推动半导体照明、光伏发电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基本情况普查,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机制。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和管理体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发核心知识产权产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有效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市场运营,提升企业创新发展水平。建立健全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联盟。围绕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协同创新的组织化,鼓励高等学校同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在关键领域取得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推行知识产权集群式管理模式,发挥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整体优势,实现联盟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惠益分享,实现公共财政科技投入的效用最大化。
二是实施“知识产权+现代农业”工程。制定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河南省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探索建立农业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搭建农产品知识产权信息平台,促进农产品知识产权资源整合与价值实现。积极培育农产品知识产权优势园区和优势企业,巩固和强化河南省粮食和农业核心区地位。结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进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建设,建立授权植物新品种的基因图谱数据库,为维权取证和执法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农业生物工程技术、基因技术、信息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农业基础设施技术研究与开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新品种、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广普高效农药新产品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推动农业知识成果产权化、农业知识产权商品化与市场化、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发挥知识产权对于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的驱动作用。促进涉农企业品牌化。挖掘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鼓励地方政府、行业组织申请地理标志或者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发展特色高效旅游农业。支持涉农产业企业,特别是重点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国际化战略,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优化。
三是实施“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工程。强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建立健全面向高校院所、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等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完善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制度,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建立健全创业知识产权辅导制度,促进高质量创业。积极打造专利创业孵化链,鼓励和支持青年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引导创新创业方向。实施一批微观专利导航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创业活动向高端产业发展。充分运用社区网络、大数据、云计算,加快推进全省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新型开放创新创业平台,促进更多创业者加入和集聚。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撑创新创业活动。在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专家服务试点,实施精细化服务。加强创新创业专利信息服务,鼓励开展高水平创业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条件建设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强化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保护创新创业成果。加强知识产权舆论引导,积极举办各类专题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四是实施“知识产权+华夏历史文明”工程。利用知识产权繁荣华夏文化。积极推动华夏历史文明龙头项目系列产品和活动的商标化,突出中原文化内涵,加强华夏历史文明产品和服务商标的保护,避免和遏制“搭便车”的商业标识混淆和淡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中原风貌、时代特征和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探索对华夏历史文明龙头项目系列活动的商业化模式版权保护和商品化产品保护。推动华夏历史文明龙头项目品牌资源和旅游、贸易、投资的融合,将中原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市场竞争优势,提升文化与旅游产业竞争力。支持建设国家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加强传统知识和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与加工工作,建设传统知识资源数据库,完善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制度,探索传统知识和文化资源的知识产权化和产业化模式。促进知识产权创意产业集聚,加速提升工业设计与创意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能力,支持形成以创意设计、媒体传播、软件网络等领域为重点的文化产业。加强对传统知识在多种媒体上传播与利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净化和优化传统知识和文化创意发展的市场环境。
五是实施“知识产权+区域核心创新载体”工程。加强区域核心创新载体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调查研究“国家郑洛新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知识产权情况,出台《郑洛新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指导意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示范引领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创新发展能力加快提升。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新模式。总结推广郑州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及郑洛新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经验。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等区域核心创新载体知识产权基础设施,高标准提供知识产权法律、代理、信息、咨询、商用化、培训等服务,形成区域核心创新载体知识产权工作协同创新的良性循环系统。
六是实施“知识产权+高等院校”工程。健全高校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鼓励高校构建主管校领导负责、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与保护工作体系和制度。支持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实行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全过程管理。建设高校内部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支撑知识产权高质量产出与转化。争取更多高校通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鼓励高校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鼓励、支持教师和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发明活动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引导高等学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建立机制灵活、互惠高效的知识产权联盟,力争突破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产出一批高质量高价值专利。鼓励高校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转化利益分配制度,探索建立高校专利产业化平台建设。支持高校培养知识产权复合型高层次人才。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完善相关知识产权学科、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开办知识产权学院。加强知识产权师资和科研人才的培养,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学历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研究生教育。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和中介机构知识产权专业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稳妥推行知识产权远程教育。
七是实施“知识产权+开放创新”项目工程。支持企业加快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支持研究面向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利申请指南,综合运用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和专利数据挖掘与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地图等方法和工具,导航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和实现国际化发展。鼓励企业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积极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设立海外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积极申请PCT和当地国知识产权,加强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国际布局。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企业涉外知识产权培训,增强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意识,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降低企业国际化风险。建立重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基金,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