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斌,黄 倩(.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53003,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水文水资源局,53000,南宁)
广西重要水功能区监测与考评方法改进研究
彭 斌1,黄 倩2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530023,南宁;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水文水资源局,530001,南宁)
重要水功能区监测与考评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广西自2013年开展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考评工作以来,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也发现目前水功能区监测与考评方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分析水功能区监测与考评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对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监测能力及考评项目进行改进完善的措施,并创新评分方法,以求建立完善的水功能区监测与考评体系。
广西;重要水功能区;监测与考评方法;改进
广西自2013年开展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与考评工作以来,为加强水功能区监管,提高水污染预警防灾能力,促进人水和谐,保障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从目前污染较为严重的九洲江、南流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来看,目前水功能区监测与考评在监测覆盖率、监测能力及考评项目、评分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为此,针对现行水功能区监测和考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非常有必要。
1.省控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偏低
广西国控、省控水功能区共493个,其中国控水功能区246个,省控水功能区247个。目前全自治区已开展监测的国控、省控水功能区275个,占水功能区总数的55.8%,其中监测国控水功能区224个,占国控水功能区总数的91.0%;监测省控水功能区51个,占省控水功能区总数的20.6%,省控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偏低,不利于对各设区市水资源的监督考评和保护,特别是饮用水水源区监测覆盖率较低,仅为29.8%,无法满足城乡群众饮用水安全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省控重要水功能区特别是饮用水水源区的监测覆盖率。
2.水功能区监测能力不强
①目前广西重要水功能区绝大部分只布设1个监测断面,仅满足水功能区监测断面布设的最低需求,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监测断面的布设要求,目前饮用水水源区无法满足在取水口处、取水口上游500 m或1 000 m的范围内分别布设1个监测断面的需要。
②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监测频次的要求,重要饮用水水源区需按旬监测,一般饮用水水源区每月监测2次,而目前饮用水水源区每月只监测1次,无法满足对饮用水水源区按规范进行监管的需求。
③各类重要水功能区每月监测1次,监测频次偏低,若发生水污染事件时错过常规监测时间,就难以及时发现。
④目前水功能区水质自动监测站主要布设在市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而除此以外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区、跨设区市河流交界、重要入河排污口汇入口等重要水功能区尚未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
⑤目前对水功能区开展常规水质监测的项目为24项地表水环境基本项目,对饮用水水源区加测5项补充项目,饮用水水源区的80项特定项目因非常规监测项目而一般情况下未能全测。
⑥水功能区水量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重要指标,目前在监测的重要水功能区中,除了跨设区市河流交界和部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水功能区开展同步水量监测外,其余重要水功能区尚未开展水量同步监测。
⑦目前水功能区监测主要针对水质理化指标,而浮游植物等水生态重要监测指标只在个别水功能区开展初步监测,难以掌控全自治区河流水库水生态的总体状况。
3.考评项目针对性不足
①《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技术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4〕54号)规定,近期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考评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或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其主要根据目前全国水污染特点,选取影响水功能区的前两项主要超标项目。目前,广西考评各设区市江河水库水功能区项目也按国家规定,采纳高锰酸盐指数(或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作为考评项目,但从近3年广西主要河流水库水质状况和水污染特点来看,总磷已上升为广西主要河流水库水功能区首要水质超标项目却没有被列入考评,这与国家选取考评项目的初衷不相吻合。
②广西历来享有 “有色金属之乡”之誉,但由于环境监管乏力,分别于2012年、2013年接连发生龙江镉和贺江镉、铊等毒害重金属水污染事件,而目前尚未对水功能区毒害重金属项目开展考评。
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第三条红线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目标是主要污染物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内,水量是计算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必需指标,目前只针对重要水功能区水质及42个跨设区市水功能区水质水量进行考评,其余重要水功能区的水量尚未开展考评。
4.考核评分方法存在问题
目前广西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的评分方法是在现行全国重要水功能区评分方法计算公式的基础上稍加改动,把分值由30分改为20分。具体评分方法为:当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或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达标率-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20+20×80%,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当重要水功能区实际达标率小于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为0分。2013—2015年广西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考评情况示意表见表1。
从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三年广西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的评分情况来看,存在以下问题:
①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的设区市非常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但其计算评分却均低于满分20分。
②序号7和序号9等个别设区市,出现水功能区达标率虽未达到100%,但因其考核目标值制定较低,却能得到满分20分的现象。
③现行全国重要水功能区评分计算方法的制定出发点,是为了激励达标率较低的行政区在达到或超过水质目标的前提下能得到较高的分数,这种评分方法对于有些污染较为严重、达标率总体偏低而且考核目标值制定较低的省份来说尚且可行,但对于广西这样水质总体较好而且大部分设区市的考核目标值制定较高的省份来说就有些失之偏颇。如果采用该评分公式只为了激励达标率较低的设区市提高达标率,而未考虑到鼓励达标率较高的设区市继续保持先进的正能量,明显也是有失公允的。
表1 广西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考评情况示意表
1.提升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
目前广西重要水功能区特别是省控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过低,不能满足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需要,应根据全国水资源保护监测规划,不断提升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
①规划到2021年前,监测国控、省控水功能区399个,占水功能区总数的80.9%,其中监测国控水功能区246个,监测覆盖率为100%;监测省控水功能区153个,占省控水功能区总数的61.9%。
②规划到2030年前,监测国控、省控水功能区493个,国控水功能区和省控水功能区的监测覆盖率均达到100%。
2.不断加强水功能区监测能力
①按照 《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监测断面的布设要求,在饮用水水源区取水口处、取水口上游500 m的范围内分别布设1个监测断面,并针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区按旬监测,一般饮用水水源区每月上旬、下旬各监测1次,以提高饮用水水源区的监控能力。
②在饮用水水源区、跨设区市河流交接断面、重要入河排污口汇入口等重要水功能区逐步设置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站,以水质水量在线自动监测站为重点,逐步提高监测频次,提升水质水量动态监测能力。对已经实施水质水量在线自动监测的考核断面,可以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月均值作为考核依据;对仍需以人工监测数据作为考核依据的断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监测次数,以月均值作为考核依据。
③针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区80项特定项目,逐步完善特定项目的监测工作。
④针对尚未开展水量监测的重要水功能区,根据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规划逐步增加水功能区水量监测。
⑤根据水资源保护监测规划,逐步在重要水功能区开展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等水生态重要监测指标的监测,从而更好地掌控全自治区河流水库水生态质量总体状况。
3.增设水功能区考评项目
①基于总磷目前已转变为广西重要水功能区最主要水质超标项目,应考虑将总磷增设为广西重要水功能区的考评项目。
②重要水功能区的考评项目应考虑增设铜、锌、铅、铬、镉、砷、汞,涉及饮用水水源区的增加铁、锰。
③为了更好地与跨设区市界河交接断面设置的水量考核项目相衔接,考虑增加水功能区监测断面最小控制流量作为水功能区水量是否达标的考评指标。
表2 运用综合权重评分法考评的广西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情况示意表
4.创新考评方法
针对原有考评方法的不足,原创性地运用综合权重评分法进行考评,综合权重评分法具体计算公式为:F(评分值)=〔20-(1-实际达标率)〕× 0.50+{20-〔1-(实际达标率-考核目标值)/(1-考核目标值)〕}×0.50(分),计算公式中达标率较高和达标率较低的设区市评分计算权重均设定为0.50,目的是既鼓励达标率较高的设区市继续保持,同时也激励达标率较低的设区市努力提高达标率,确保两者公平对待。运用综合权重评分法考评2013—2015年广西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情况示意表见表2。
从表2分析可知,针对2013—2015年水功能区达标率考评情况,运用综合权重评分法,能较好地解决原评分法存在的3个问题:
①达标率达到100%的设区市,计算评分时均能得到满分20分,达到鼓励达标率较高的设区市继续保持先进的目的,体现了公平原则。
②针对水功能区达标率未达到100%的设区市,其评分均低于满分20分,这能促使其尽快采取措施治理污染,体现了公正原则。
③以2015年度考核评分值为例,序号分别为 7、9、10
开展重要水功能区监测与考评工作,是广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建议在监测考评工作中逐步提升水功能区监测与考评覆盖率,提升水功能区监测能力,增设考评项目,并运用综合权重评分法进行考评,更好地满足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需要,从而实现水资源合理有序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1]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4.
[2]水利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SL395—2007)[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
[3]王春泽,等.水文知识读本(第二分册)[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1.
[4]水利部水资源司.十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 韦凤年
Studies on monitoring of main water function zones and assessment improvement in Guangxi
//Peng Bin,Huang Qian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of main water function zones is regarded as one of the key elements for evaluation of three red lines of stringent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system in China.This practice has been adopted in Guangxi since 2013.Valuable lessons have been learned from its experiences.It aims to have a perfect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system for water function zones by increasing coverage rate of monitoring areas and capacity building, as well as improvement of assessment items and application of innovative grading method.
Guangxi;main water function zone;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methods;improrement
TV213.4
B
:1000-1123(2017)03-0020-03
2016-09-24
彭斌,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环境监测管理与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