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兴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玉溪市召开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和交流全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工作经验,对各州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推动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今天上午,大家分别到玉溪第一小学、江川区第二中学、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参观了学校的勤工俭学基地,3所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各有特色,大家都感到收获很大。刚才,玉溪市、德宏州、丽江市、石林县、楚雄市、宣威市分别代表州(市)、县(市)作了经验交流,介绍了近年来他们在勤工俭学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对我们很有启发。
下面,我讲4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勤工俭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和抓手,是加强学生劳动观念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勤工俭学工作,出台了多个文件专门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在许多重要的文件中也专门提到勤工俭学工作。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指出:“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地方人民政府应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要组织青少年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爱心公益活动、益德益智的科研发明和创新创造活动、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活动。201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指出:国土资源、农业、科技、民政和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的扶持,支持农村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发展种植和养殖业,寄宿制中小学校应确保勤工俭学用地,中学每校不少于10亩、小学每校不少于5亩,真正用于改善寄宿学生生活水平。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用地,可按照只征不转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201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指出:“各级政府要努力为长期保留的中小学解决好勤工俭学的基地,确保每所小学不少于5亩地,中学不少于10亩地。从中小学公用经费中挤出一定的资金用于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用于修建大棚、猪圈、水利设施,平整土地,购买籽种,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通过勤工俭学的产品和收入,进一步补充和改善农村学生的生活。”2015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6部门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此外,省教育厅每年下发文件要求各州市对辖区内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进行统计,每两年对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做得好的勤工俭学基地授予“云南省勤工俭学示范基地”荣誉称号。
二、充分肯定近年来我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勤工俭学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两年以来,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现场会”精神和《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勤工俭学工作。如,昆明市出臺了《昆明市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和促进办法》,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150万元资金对全市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给予奖励和支持。每年通过组织各县(市、区)申报市级勤工俭学实践示范基地,对审核合格的基地给予5~15万元的资金补助。目前,昆明各县(市、区)都建成了一批勤工俭学示范基地。从主城区开车出发,半小时内,在五华、盘龙、西山等地的学校都可以看到建成的勤工俭学示范基地。曲靖、玉溪等地也相继出台了促进勤工俭学工作开展的文件。两年来,曲靖市沾益县、宣威市等开展的勤工俭学工作得到了社会、家长和学校师生的认可,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沾益县、宣威市靖外明德小学的勤工俭学成果还将代表我省在12月份黑龙江召开的后勤装备展示会上进行展出。目前,玉溪市已建成玉溪市民族中学、江川区二中等一大批勤工俭学示范基地。德宏州、丽江市等州市每年定期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
两年以来,勤工俭学在接纳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云南省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统计摘要》显示, 2015年,全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比例达到38.9% ,中小学勤工俭学销售收入及营业额达到3.8亿元,利润达1.8亿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2 518.03 万元,资助学生25.3万人;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2亿元;改善师生福利2 323.38万元。
全省中小学因地制宜,创造条件,通过广泛开展勤工俭学工作,为学校食堂供给肉食,对营养改善计划提供支持,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也为解决农村寄宿制学生生活困难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勤工俭学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提高劳动技能和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加强劳动教育是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学生普遍缺乏劳动锻炼,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不足。在青少年学生中,不同程度存在着厌恶劳动、怕苦、怕累、追求享受的思想。许多学校过于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对学生劳动技能的培养,为此,2015年,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5〕4号),特别强调了新时期加强劳动教育的重要性。而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是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开展勤工俭学过程中,学校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劳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培养互助友爱、团结合作的精神;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磨炼了意志,培养了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创业精神,从而也培养了热爱劳动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劳动态度和习惯,克服轻视体力劳动,不尊重劳动人民的思想。学生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中,还学会使用了许多劳动工具,学到了许多种养殖的科学技术知识,学到了许多劳动技能,收获了劳动的喜悦和幸福。
勤工俭学有助于发展和巩固学生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用科学知识指导实践活动,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进一步理解,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同时,在参与劳动的过程中,还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对学生智力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三)勤工俭学对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刚才,6个州市、县都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当地政府关心支持勤工俭学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每年定期召开勤工俭学现场会,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其中还特别提到了勤工俭学在支持当地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地各中小学因地制宜,购买、租用农民用地,创造条件,开展了种菜、养猪等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一些学校基本实现了肉菜自给,平衡了学生的营养,提高了寄宿学生的生活质量,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甚至引导当地群众致富。学生在学校得到了劳动锻炼,同时享用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吃上了低价新鲜蔬菜和放心肉,生活正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让家长放心、人民满意,有力地支持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总之,在各地教育局、各中小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勤工俭学工作正逐渐步入良性循环。我省勤工俭学工作先后得到了国务院刘延东副总理、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沾益县菱角塘乡第三中学、宣威市靖外明德小学、德宏州陇川二小、怒江州福贡县石月亮中学等都因为学校在艰苦地方办学,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勤工俭学,种养殖产出的蔬菜基本上满足了食堂的需要,学校勤工俭学成功地实现了助学育人。他们的事迹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报道。这可以从另一个层面说明,国家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是给予肯定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勤工俭学工作。
三、认真对待当前我省中小学勤工俭学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在充分肯定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勤工俭学工作开展还不太平衡,勤工俭学工作与教育发展的实际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主要问题和困难是:
(一)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职责定位不清晰
在全省16个州市中,除昆明市一直保留独立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外,其他15个州(市)都采取勤工俭学管理机构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或者由其他科管理的方式。当前,由于编制等的限制,要申请独立的编制非常困难,而且各州(市)情况也不一样,省里没有统一的要求。
近年来,大多数州(市)的勤工俭学工作部署与省教育厅安排部署同步,定期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按照《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学校开展好勤工俭学工作。昆明、曲靖、玉溪等地的勤工俭学工作发展比较快,德宏州在稳步提升,接纳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劳动锻炼的人数不断增加,科技含量不断上升,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非常显著,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但有的州(市)勤工俭学工作在滑坡,不仅政策支持力度小了,组织管理上也有些扯皮。个别州(市)教育局没有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勤工俭学工作,有些县份很少有学校组织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二)缺乏财政资金支持,基地管理不规范
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在起步阶段需要平整土地、配套水電、建设大棚、购买籽种等,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若不进行投入,开展起来确实很困难。当前,每个州(市)的政策不一样,有的州(市)长期以来由财政拨付一定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比如,德宏州从2007年开始,每年都安排50万元资金给各县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近两年来,又增加了资金投入。昆明市每年安排150万元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各县(市、区)也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当然,不是有了资金,就可以做好勤工俭学工作。有的州(市)在安排资金时没有经过调研,对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安排相同额度的资金,资金划拨后又不进行跟进检查,造成浪费。有的学校勤工俭学基地管理不规范,低价将基地出让给企业进行种养殖,学生没有得到实惠;有的学校没有认真开展工作的计划,疏于管理,勤工俭学基地产出蔬菜瓜果率很低;有的学校基地面积很大,但种植蔬菜品种单一,蔬菜成熟时,学生吃得厌烦、吃不完的蔬菜腐烂,浪费严重;有的学校没有根据教学周期的安排认真研究勤工俭学工作,学校放假后,就放弃对基地的管理,不种植蔬菜,导致新学期开学蔬菜供给紧张,同时也造成土地的闲置浪费。
(三)勤工俭学基地规划指导不力,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育人作用不明显
有的地方和学校对勤工俭学基地规划欠缺,指导不力。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当地学校适合种养殖的项目、开展勤工俭学的办法和模式研究不多,导致勤工俭学项目科技含量不高,效益不好。有些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投入多,产出少,效率低下。特别是租用的土地,如果管理不善,长期亏损,很难得到师生的支持,也很难把工作开展下去。
以前,勤工俭学的主要功能在于助学。随着国家和我省对寄宿制学生补助标准的提高,勤工俭学的功能逐步由助学为主转向育人为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学校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勤工俭学的育人功能,有的把种养殖外包,导致学生不能共享种养殖成果。有些基地,接纳学生参与劳动锻炼和社会实践功能不足,育人效果不明显。
四、努力实现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立德树人。我们的省情决定,当前和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中小学的勤工俭学工作不仅要开展,而且还应该继续加强,当然,要将勤工俭学的工作重心从过去注重经济效益转移到育人上来,突出勤工俭学活动的育人功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当前,勤工俭学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包括人员机构的问题、资金资助和筹措的问题、保障措施等,在《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各地要认真把《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贯彻好、落实好。做好勤工俭学工作,需要教育、省财、国土、农业、省科和林业等部门的配合。办法第五条规定,教育、财政、国土资源、农业、科技、林业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支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学校在开展勤工俭学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支持的时候,可以积极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办法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是研究、制定勤工俭学管理政策、监督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责任主体。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勤工俭学纳入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要负责协调好各相关部门支持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勤工俭学生产条件。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学校勤工俭学支持和保障。要从实际出发,就近依法依规流转一定数量的土地、山林、水塘、牧场等作为学校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用地,可按照只征不转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对学校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个别地方存在勤工俭学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为防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勤工俭学财务的领导和监督,要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将勤工俭学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搞好收益分配,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产安全。”明确“学校勤工俭学的收益主要用于改善师生生活。学校应定期公布勤工俭学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二)在几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技术指导力度。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勤工俭学重要性的认识。各地要优先为规划长期保留的中小学校解决好勤工俭学基地中修建大棚、厩舍、水利设施、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问题,提高现有基地的利用率,稳定产出效益,从根本上解决学校食堂一部分菜肉的供给问题。各地要努力打造一批可持续发展的勤工俭学工作基地。城区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到当地勤工俭学实践示范基地和青少年科普示范基地等参加劳动实践。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校指导,提供技术保障,为现有勤工俭学专干及工勤人员提供种养殖技能培训等,帮助实现基地的专业化高效生产。
二是要加强学习交流。各地要定期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互相借鑒,特别是召开现场会,因为组织大家到现场参观,获得的认识就会更深,能够带动一些县区和学校把工作做好,同时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起到鞭策的作用。各地、各校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如微信平台)交流勤工俭学经验。
三是要加大宣传和激励。各地对勤工俭学做出贡献的学校或单位、个人要给予表彰宣传,这样对促进该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勤工俭学工作做得好的学校或单位,背后一定有一批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乐于奉献的教师团队或管理队伍的支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对勤工俭学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
同志们,勤工俭学是育人助学的重要手段,通过这项工作,可以让我们的学生参加劳动锻炼,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科学和艰苦奋斗的品质,增长学生的社会知识,提高学生的劳动技能。我们坚信,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校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勤工俭学工作在“十三五”期间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在提升效益、服务学校、服务学生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