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阳(河北省任丘市华北油田公司华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河北 任丘 062550)
组织开展LNG液化天然气工厂HAZOP分析工作,发挥技术和技能专家优势,做好技术诊断和技术攻关工作,消除威胁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将HAZOP分析结果充实到操作规程、工艺卡片和操作卡中,提高工艺风险管控水平。
LNG液化天然气工厂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大量能量以火灾或爆炸等形式释放风险,造成多人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严重后果。工艺安全管理范围涉及液化天然气工厂的生产、储存、使用、搬运,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和工艺变更等活动全过程,是过程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消除和减少工艺过程的危害、减轻事故后果的重要前提。[1]通过对液化天然气工厂工艺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员工素质满足管理要求、工艺危害分析、操作规程定期确认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形成标准化的工艺安全管理流程,同时对目前的安全管理现状提出改进建议,对保障液化天然气工厂安全运行有着重要现实意义。
工艺安全管理是通过将技术、程序和管理实践整合在一起,形成的以风险预防管理为重点的管理体系,主要是对工艺安全信息管理、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工艺危害分析管理,涉及安全、设备、生产、工艺、人事等多个部门,但目前公司未对工艺管理的主管部门及配合部门的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和分工,导致工艺安全管理工作在基层难以顺利开展。
华北油田公司目前推行的危害因素辨识方法工具为工作前安全分析,主要作用是有效识别施工作业风险。天然气液化工厂开展工艺危害分析是要实现工艺装置本质安全,实行风险前瞻式管理的核心要素,它强调运用系统的方法对工艺过程、设备、技术方面的危害进行辨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和减少危害,或减轻危害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是实现工艺装置本质安全最有效的安全管理工具。
近来年,华北油田公司在工艺安全信息管理中往往出现一些现象,如现场技术人员虽然都有收集工艺信息的习惯,但却不全,个别信息已过期。在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存在忽视较小变更带来的危害,容易将变更与同类替换混淆,过于复杂的变更管理程序缺乏经验,未制定变更管理计划或计划不完整等现象。主要原因是目前尚没有一套公司工艺信息管理、工艺与设备变更管理程序可遵循,只能参照集团公司有关工艺方面的标准规范执行。
工艺安全管理人员涉及实施所有工艺安全管理要素的管理人员、工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等的总称。工艺分析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对分析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以及专业化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它特有的识别危害功能没有发挥到极致,其主要原因就是高质量的工艺危害分析在基层的普及和应用未得到重视有,部分成果没有得到具体体现在工作中。特别是个别领导对工艺安全管理工作未引起重视,造成员工对工艺安全管理存在观望。
深入开展大范围、多层次的工艺安全管理培训、研讨,使干部员工正确认识、深刻理解工艺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取得各级领导的支持和承诺,为工作推进奠定坚持基础。
认真梳理生产受控管理和工艺、设备、安全、环保、培训等制度,根据集团公司制度规范,转换、修订和完善相关工艺管理制度,并理顺管理流程,积极开展新制度、新方法和新工具培训,深入进行现场辅导,为工艺安全管理实施提供制度保证。
工艺安全管理是本质安全的根基,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为此公司要成立工艺安全管理小组,并将安全生产费用向工艺安全管理倾斜,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分区域试点、同设备跟进、分析师滚动培养的思路,渐进式推广工艺危害分析方法,使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对液化工厂的工艺设计思路理解更加深刻,对装置工艺安全风险认识更加全面,对工艺、设备和规程、预案掌握更加精通,有效发挥培养和锻炼技术骨干的作用。
通过整合工艺变更、设备变更、操作变更等规定,转换实施工艺和设施变更管理程序,强化变更过程中风险的识别和控制,特别是对风险不确定或风险较大的变更必须进行工艺危害分析,进而将风险消除在变更实施之前。
工作循环分析管理程序是验证操作规程有效性和员工掌握程度的有效工具。在制度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对每个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辅导和巡回指导,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作循环分析全面检查和评比,作为生产受控管理的重要考核项,有效调动基层单位开展工作循环分析工作的积极性。
通过设置管线指示牌、喷涂管线介质流向标示、阀门挂签等,特别是对危化品储存和使用现场设置MSDS告知牌等手段,有效提升现场安全风险的防范、控制水平。
LNG液化天然气工厂所面临的核心风险都在于工艺安全事故,只有将工艺设备整个运行周期的各阶段开展有效的工艺危害分析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削减、控制风险,才是从本质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最优选择,也是全面提升全员工艺安全管理意识和工艺安全技能的有效方式。
[1]孙文勇,许芝瑞,邓德利,赵东风.工艺安全管理系统中的工艺危害分析方法比较[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11):1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