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探索——以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为例

2017-03-02 22:50王晖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6年45期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法学教学改革

王晖

摘 要:当前,我国法学教育正处于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不断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以提高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已成为了各高校法学教育工作者所应承担的核心任务。笔者以高校法学教育中的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分析了其课程特点与培养目标,并着重探索了刑事诉讼法的教学改革策略,以期进一步提高高校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

关键词:高校 法学 教学改革 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教学概述

刑事诉讼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使法学专业学生能较全面掌握刑事诉讼的程序、理论、概念等内容,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并培养学生实际分析与解决刑事诉讼问题的能力,以便学生在毕业后能更好的适应刑事工作的需要。刑事诉讼法课程具有非常很强的实践性、应用性与可操作性,然而在长期以来的教学实践中,过于“重理论而轻实践”,不仅难以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而且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也难以得到有效的发展,无法适应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学人才的需要。[1]

二、刑事诉讼法的教学改革策略

为满足高校刑事诉讼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满足社会对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法学人才的需求。笔者认为,在刑事诉讼法的教学中,应当在刑事诉讼法理论教育和实务能力教学方面取得一个平衡,两者均不得偏废。因此,笔者对目前我国高校刑事诉讼法的教学方式方法,提出了以下改革建议与策略。[2]

1.采用分类分组教学

高校学生对刑事诉讼的教学内容需求,通常较为多元化。如部分需要继续深造的学生,他们希望教师在课堂中多讲授刑事诉讼原理的内容;而有部分需要司法考试的学生,他们则希望教师在课堂中多进行司法考试相关内容的辅导。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两者不可能同时得到满足,因此,笔者认为,在进行刑事诉讼法课程讲授之前,教師有必要对学生的需求进行摸底,并开展分类分组教学。

例如,在课堂中讲授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时,可以根据学生的需求对教学内容进行分类指导。对于需继续深造的学生,可以重点指导学生刑事一审程序在法理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如我国庭审对抗性仍存在不足、先定后审情况仍较为严重等,教师可列举4~5个类似问题,并向推荐学生可供参考阅读的权威著作和文章;对于需司法考试的学生,则可以重点指导学生在司法考试中存在的重要命题点,如庭审发言顺序、庭审突变事件引起的程序变更处理等,并可用PPT等形式将这些重要问题列举出来。通过在课堂中实施分类分组重点指导的教学方法,能同时满足学生对刑事诉讼理论学习和司法考试内容学习的需要。[3]

2.强化学生课外学习的指导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在整个高校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中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课程内容与时间的限制,各高校普遍都只给予了该课程一周4个学时的教学时间。为了强化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对刑事诉讼相关知识点的掌握与迁移应用,除课堂教学以外,还有必要加强对学生课外学习的指导。

以我院为例,刑事诉讼法课程是开设在大二上学期。在该学期学习的几门专业课程中,刑事诉讼法的知识点内容,不仅在各类法学考试中的权重最大,也是唯一的一周4学时的核心课程。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提升学生对刑事诉讼法的实践应用能力,教师应建议学生在课外多投入学习时间,并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课外指导。例如,对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学生,教师可以指导学生在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公检法关系衔接、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等专题中开展重点学习,并以历年经典试题为模本,对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注意事项进行指导;对课堂知识点没有牢固掌握的学生,教师还可以通过课后答疑的方式,对学生在复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逐一指导。

3.将课程学习带入专业实习、实践中

除理论教学以外,为切实提高学生的学科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还应积极采用各种方式,让学生尽早接触司法实践。以我院为例,除了鼓励学生利用寒暑假进行自发的专业实习以外,在学生定岗实习期间,可充分利用我院在省内拥有多家实习基地的优势,安排学生集中进行法学专业实习。此外,我院还专门开设了模拟法庭课程,通过相关学生活动,以更好的引导学生接触司法实践。笔者认为,要实现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同步提升,关键是将刑事诉讼法的教学和这些学生课余的专业实习、实践、实训相充分结合。

4.加大对司法考试教学的投入力度

据资料统计,目前各高校每年参与司法考试的法学专业学生占总数的一半以上。为更好的满足学生的实际发展需求,笔者认为,虽然不能将课堂教学内容完全调整为以司法考试为主,但是为了提高学生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建议在刑事诉讼法教学过程中,可适当加大对司法考试辅导的教学投入,用于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疑难问题的点拨。

例如,在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时,教师可以在每章上课之前,提醒学生司法考试在这一章节的大致出题点。在每章结束之后,也可以通过讲解司法考试真题的形式来巩固所学的内容,讲解考题的数量不宜过多,以3~5题为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不久,学生购买的辅导资料在解答时可能引用的是旧刑诉法解释,因此教师还应在新旧刑诉法出现重大区别的某些法条内容上,为学生作专门的提示。

结语

当前,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现状并不乐观,一方面是法学专业人才的就业率不高,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契合比例不高;另一方面则是应用型法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基层建设所需法律人才存在很大的人才缺口,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严重不足。而导致这一结构性失衡问题的最基本原因,就是现有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缺陷。因此,必须通过不断改革现有法学教学的方式方法,以优化人才的培养模式,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这也是化解当前高校法学教育困境的唯一途径。

参考文献

[1] 方照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与教学法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

[2] 中山大学法学院. 法学教学的理论与实践[M].广东:中山大学出版社,2012.

[3] 王春林.高校刑法学教学方法新探[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1(3):14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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