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
[摘要] 突发事件在当今社会,对于各国来说已经成为了常态。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给媒体带来严峻的挑战。在不同类型媒体当中,广播有着独特的传播特性和优势,而且也在汶川地震等重大突发事件中得到证明。本文系统地阐述了广播媒体发挥责任和担当的具体路径:打造强势应急广播体系;第一时间介入突发事件事发现场;深层次挖掘和追问事件根源,做好事件原因反思回顾。
[关键词] 舆论引导 广播 担当 路径
1986年,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在其《风险社会》论著中首次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risk society theory),指人类社会的各种社会形态从一定意义上讲都是风险社会。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世界全球化、一体化进程,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资源进行了全球化流动,以前局限在地方的一些风险如传染病、毒品泛滥等也成为了全球化的风险,成为人类共同面对的重大挑战。各种突发事件带来的挑战,早已经跨越了国境,成为了各国面对的共同课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建国以来我国媒体应对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和实践,有成功,也有不足。时间进入到21世纪,新媒体迅猛发展和壮大,原有的媒体格局受到强烈的冲击和挑战。传统媒体近几年来受到猛烈的冲击,报纸发行量下滑,少数报纸关门歇业;一些电视台广告额巨额下降,电视受众的人数下降,受众的年龄老龄化严重;广播更是面临多种媒体的多重挤压。在原有的舆论引导格局重新洗牌和重组之时,广播作为一种出现了近百年的媒体,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仍然有着其独特的生存空间和价值,因此也要义不容辞的承担起责任和担当。
一、打造强势应急广播体系
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在这四种突发事件中,自然灾害类事件中一些特别重大的事件如高强度地震、海啸、江河决堤等,往往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冲击,原有的基础设施一并被毁坏,水电全部中断,道路被破坏。在这样的情形下,正常社会环境中媒体的格局就会被打破。原有的强势媒体如新媒体,因为通讯基站,以及电力设施的损毁,已经不能使用。电视因停电不能使用,报纸因为道路损毁不能送达。在这种情况下,平时比较“弱势”的广播一下子成为了民众唯一在灾难发生时能接触到的媒体。这样也就是我们应急广播的发挥效能所在。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报道机制,从5月12日19點起开始,推出抗震救灾特别直播节目《汶川紧急救援》。13日早7点起,《汶川紧急救援》全天24小时直播,这也是中央台历史上首次开通全天24小时的直播节目。到6月2日15点,播出时间超过420个小时。中央台《汶川紧急救援》是当时震后唯一畅通的传播媒介,发挥了极大的信息聚合和发布的作用[1]。为了让灾区民众更好的收听广播,国家还紧急向灾区运去了几十万台收音机,发放到灾民手中。可以说,汶川地震后,应急广播打通了灾区这个“信息孤岛”和外界的联系。
应急广播是面临突发公共事件时,通过广播向公众传递紧急信息的一种手段。作为应急管理的重要手段,应急广播日益得到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日益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应急广播的建设。2013年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从多方面明确了建设的具体内容以及具体计划安排。
2014年9月16日,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办、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承办的“2014中国广播应急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主旨在通过沟通政府、行业组织及社会团体,提升应急广播在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借鉴各国各界同行的先进经验,借助新技术,新媒体带来的新机会,思考并引领中国应急广播发展等。
2013年四川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中央台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在芦山地震灾区实验开播“国家应急广播·芦山抗震救灾应急电台”。这是首次以“国家应急广播”为呼号,在灾难事件中对灾区民众定向播出的应急频率,其首创意义和独特价值,引起众多传统媒体的思考。2013年12月3日,国家应急广播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应急广播体系进入全面建设阶段。2014年8月3日,云南鲁甸发生里氏6.5级地震,人员财产损失严重。震后48小时,由中央电台、云南广播电视台、昭通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国家应急广播·鲁甸抗震救灾应急电台”在震中龙头山镇首次播音[2]。
2015年11月10日,“2015中国应急广播大会”在北京举行。主题是大数据、社交媒体与应急广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阎晓明指出国家应急广播,今后要做好四件事情:一是把传统广播的优势充分体现出来;二是利用新技术,重视新媒体;三是坚持“平战结合”的呈现状态,实现平时服务和战时应急的平滑过渡;四是携手各方,合力推进应急广播发展[3]。
我国的应急广播建设不断发展、完善。目前构架当中的应急广播体系主要由“三制一案一网”构成,即国家应急广播体制、国家应急广播机制、国家应急广播法制、国家应急广播预案和国家应急广播网。对于应急广播,近两年来,中央与地方有关广电单位积极行动,在开展应急广播预警信息适配播放技术标准研究,与预警信息源单位建立预警信息自动共享机制,预警信息发布试点试验,应急广播新媒体平台建设,应急广播演练与培训,以及推进国家应急广播预案、联动机制等科研项目都取得了突破与进展。目前,民政、水利、地震、气象、海洋及林业部门的预警信息已经实现了与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的自动共享,四川、广西、福建、河北、江苏、江西、西藏等七省区分别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签署了协议,结合各自情况开展了应急广播发布预警信息的试验和研究[4]。
我国应急广播的体系建设,在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划下在按部就班的推进当中,进展顺利。要建设强大的应急广播体系,笔者谈一下自己的几点看法:
要充分向西方先进国家学习。我国的应急广播建设开始于近几年,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实践了数十年。因此,要学习西方国家一些先进的做法,如有学者介绍日本的灾害警报系统,地震、海啸等突发灾害会第一时间在NHK等媒体向公众播出。美国有紧急警报系统,连接全国各个媒体,总统能第一时间掌握重大警报信息,迅速反应。这些应急系统,发布流程简单快速,充分利用广电覆盖资源,标准规范统一,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要增强广播的跨媒体融合传播能力。2016年8月3日,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截止到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10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1.7%,手机网民的规模达到6.56亿,占比达到92.5%。仅仅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比例达到24.5%,网民上网设备进一步向移动端集中[5]。
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同媒体都在向受众进行呈现新闻事实的竞争。真正的强势媒体,能够引领舆论场的核心话题,打通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在这场充满硝烟的竞争中,相对弱势的广播处于不利的局面。为打造强势应急广播媒体,一些广播媒体已经开始了跨媒体融合的尝试。如国家应急广播(CNEB)自成立以来,相继建立了国家应急广播网(http://www.cneb.gov.cn/),网站内容丰富详实,有聚焦、预警、国内及国际突发事件专栏,应急视界、应急视频、科普动画、应急科普、应急寻人等栏目。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以及手机应急网(http://m.cneb.gov.cn/)五大媒体平台。消息及时,内容全面,应急、科普、宣传,音频、视频、动画一应俱全,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但也有广播媒体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好,如在移动终端APP开发方面,笔者2016年6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APP下载网页看到几个下载用户的留言,有的抱怨说下载了打不开,有了留言说“一点开就闪退,用不了,希望尽快改进,毕竟是国家级的电台”。体验不佳,必然受众的疏远和冷落。
我国40岁以下的网民占据全国网民总数的85%以上,这当中相当一部分都使用的移动终端设备。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广播如果不能较好的进行跨媒体融合,不能在平时就凝聚起大批量的受众,突发事件中的传播效果可想而知。
二、第一时间介入突发事件现场
2001年“9·11”事件,央视迟缓的反应,让国人记忆深刻,也让众多媒体人感到不解,而其原因正是因为在等待上级的具体指示。结果,在一个足以改变人类历史进程的事件发生时,中国内地的电视台从中央到地方,要么在播放电视剧、电影,要么在播放娱乐节目,整整迟缓了数个小时才作出反应。而正是这种迟缓,让身处香港的凤凰卫视异军突起,奠定了在中国大陆的影响和地位,中国内地媒体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突发事件中,新闻媒体报道的时效性,往往直接影响着新闻传播的效果和媒体自身的影响力。2003年3月20日,美军进攻伊拉克,新华社在全世界第一个在巴格达发出了战争爆发的新闻,领先于其它所有的世界级通讯社,一举赢得世界的瞩目。而可惜的是,2008年的汶川发生地震的信息,第一个向世界发出地震新闻的并不是新华社,而是路透社。央视也是在地震发生20多分钟之后才开始进行报道的。这20多分钟时间的延误的原因到底何在,是技术性的延误,还是非技术性的延误?如果是技术性的延误,国人可以理解;如果是非技术性的延误,那国人就很难接受了。
2003年的非典型肺炎也是如此。初期在广东爆发时,媒体没有报道。后来一路蔓延到北京,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2003年非典前期的媒体的缺位失语,其根源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传染病疫情统一发布的法律和法规;另一个是没有党政部门允许,传媒根本无法报道重大问题。[6]两个方面,都牵涉到政府的规定和制度。
首先是传染病疫情统一发布的法律和法规。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疫情,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这个规定里说得很清楚,传染病发布的权利在卫生部,而不在媒体。
2004年国家对此法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7]。
以前,卫生部发布的时机可以掌握,而现在国家规定必须“定期”的公布,有了大的进步。所以,2003年4月20日之前,我国媒体尽管在非典报道上有诸多问题,但是其根源在于法律条文的限制,他们实际上没有报道的权限。我國新闻统一发布制度还可见于气象、核电事故、地震预报等众多领域。
非典之后,我国各级政府和媒体认识到第一时间报道新闻的重要性,2008年汶川地震震后媒体第一时间发声,以及之后透明公开的舆情引导,可谓是对非典教训的全面改进。从此,第一时间报道突发事件信息,成为媒体的共识。
正如前文讲到,民政、水利、地震、气象、海洋及林业部门的预警信息已经实现了与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的自动共享。这是一个好的开端。今后会有更多的部分,如卫生等部分会加入这个共享体系中来。但正如有学者担心的那样,这个“自动共享”的前提,是相关政府部门在把预警信息给媒体部分之前,已经高效迅速的完成了内容审核。如媒体从气象部门得到的信息,气象部门之前已经做了审核;从水利部门得到的信息,水利部门已经做了审核。这个审核的过程如果制度化,形成预案,做到事先审核,必然会提高审核的速度和效率[8]。媒体就不会因为信息源的原因,延误报道。这个制度化的过程,需要相关部门具体详细的落实。
笔者研究舆情和舆论引导,发现由于中国媒体的喉舌性质,各级媒体都有相应的党和政府主管。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少数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或是担心这些事件报道出去后影响自己的政绩,或是部门利益的考虑等,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利用自己部分的审核权利,拖延、甚至隐瞒一些本来应该报道的信息。要防止这种情况,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和审核制度,以避免人为的干扰,影响信息披露的时效性。
三、深层次挖掘和追问事件根源
一般地说,“及时做好预警报道,重点做好抗灾救灾报道,适时做好反思报道,构成了灾害报道的三个基本要求或基本原则”。汶川地震后,《南方周末》的“大地震现场再报告”仅对校舍倒塌、慈善捐款、人性弱点等部分议题进行反思,力度与深度不够。相比之下,某些大陆境外媒体如《凤凰周刊》比较开放,以“汶川反思录”为主题,用质疑和反思的眼光进行报道,反思了震后的四川省如何管控大坝和林立的化工厂的问题、中国地震预报系统的问题、震灾中中国的表现、基层官员的不作为和作秀、震后的心理危机等[9]。 非典过去10多年,笔者所查阅到的相关书籍,基本上都是关于各地抗击非典的记录以及对牺牲的英雄人物(主要是各个医院的医生和护士)的歌颂,而真正对此次事件进行反思的书籍却没有。汶川地震过去了8年,当时一些存在的问题(如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灾区学校建筑的安全性等),后来媒体做了建设性的反思吗?好像也没有,媒体基本上都选择了对政府主持重建所取得成绩,灾区人民过上新生活的报道基调。
反思是为了今后我们遇到类似事件不发生同样的错误,减少国家和民族的损失。在其他媒体反思相对缺失的情况下,广播媒体可以适度进行挖掘,勇敢的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注释:
[1]方楠:《应急广播在巨灾环境下的报道特征分析——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汶川紧急救援>系列特别节目为例》,《中国广播》2016年第3期
[2]刘浩三:《2014中国应急广播大会在京召开》,《中国广播》2014年第10期
[3]肖一为:《2015中国应急广播大会在京召开》,《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5年第12期
[4]杨骁:《2015中国广播应急大会在京举办——探索应急广播融媒体发展之路 蔡赴朝在会上倡导“大应急”理念》,《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5年11月11日,第001版
[5]CNNIC发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http://www.cnnic.cn/gywm/xwzx/rdxw/2016/201608/t20160803_54389.htm
[6]孫旭培:《从非典危机看新闻自由和保守国家秘密》,《新闻与传播评论》2004年01期
[7] 详细法律条文参见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8/28/content_1909060.htm
[8] 高南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与思考》,《现代电视技术》2016年第2期
[9]董天策、蔡惠:《我国灾难新闻报道模式的转变与突破——以汶川地震报道为例》,《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9年第12期 (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