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晗
2016年12月19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规划》提出,以数字技术和先进理念推动文化创意与创新设计等产业的加快发展,促进文化科技的深度融合和相关产业的相互渗透。《规划》还从创新数字文化创意技术和装备、丰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和形式、提升创新设计水平、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四个方面表明了“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
文化产业“变了”
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关系是相互独立、相辅相成的,有时候甚至可以相互转化。在清华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教授熊澄宇看来,《规划》的印发,意味着文化产业的变化。
第一是产业结构的变化。201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又印发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
第二是产业组织的变化。以前受关注的是国有大中型文化航母,现在在国务院相关文件的引导下,比较受关注的是中小型文化企业的组织结构。
第三是产业发展的变化。目前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并不是全国都要将其发展成支柱性产业,而是要根据东西部城乡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强调分阶段、分地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概念也由此提出。
第四是产业评估的变化。将政策产业服务的评估,按照“反馈-调节-再反馈-再调节”的路径,融入整个产业发展过程中,形成完整的评估体系。
“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一直是两张皮,区域综合价值不明显,难以充分发挥推动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引擎作用——两个轮子不连接,就不是一辆车。”武汉大学国际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傅才武表示。近年来,文化产业的发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目前我国文化领域部分行业正在陷入“公共投入增加而绩效下降”的悖论;另一方面,文化领域信息收集成本高,无法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使公共资源的绩效评价缺失——这是一道传统管理模式无解的难题。“与科技融合,发挥互联网优势,才能充分解决这一问题。”傅才武说。
数字创意产业的基础在于创意,前景在于产业,关键在于各种信息技术的应用。只有把创意、产业和技术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数字创意产业更快更好发展,而这种有机结合主要体现在整个数字创意产业的产业价值链上。
创意产业接盘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向勇表示,创意产业阶段的核心是要有创意经济产品的思维,包括交换价值、功能价值和审美价值,由此来界定日用品、流行品、奢侈品、艺藏品。而这几种不同产品之间的转换可以从场景层入手,在形式、材料、内容等方面重新塑造。
一般来说,创意产业有如下特征:
第一,高附加值性。数字创意产业的高附加值性体现在它以创意为推动产业的核心,推崇设计创新,尊重个人或团体的创造力,将科技创意和具体的原创文化转换为具有高度经济价值的产业形式,并大力发挥产业的功能去创造价值,增加社会就业。数字创意产业程序可分为创意策划、产品制作和产品流通三个环节,每个环节创造的附加价值都是不同的。其中,创意策划是附加值最高的环节,产品流通次之,产品制作环节创造的附加价值最低。
第二,重知识产权性。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利用不仅是创意产业的核心,还是创意产业创造财富的主要方式。因为数字创意产业的有形资产比较少,其核心要素主要是知识、文化、信息和技术等无形资产,这就要求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必须与知识产权紧密相连。在创意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如果缺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会导致任意仿制和随意复制等混乱局面,会对整个产业发展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第三,高技术性。数字创意产业是一种高新技术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的文化价值创造和增值活动,均是以数字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和大众传播技术为基础的技术平台。同时,数字创意产业的产品和服务都具有强烈的网络传播性和网络扩散效应。因此,数字创意产业区别于传统文化产业的标志性特征就是“数字化”、“网络化”。创意产业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明显高于其他的业,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创意产业的高科技性。
第四,广协同性。广泛的协同性普遍存在于创意产业的各个环节之间及内部。以创意产业中的动漫产业为例,从动漫创意策划到产品的制作和流通,每一个环节的完成都需要其他环节的协同配合,这种特性在产品的流通环节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因为在动漫的流通环节上,创意产品不仅包括动漫作品,还包括与其相关的衍生品。如国内热播的动画《喜羊羊与灰太狼》,其收视率居高不下,因此它的衍生产品销售火爆,而衍生品的畅销又会提高动画片的收视率,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效应。
当然,创意产业需要培育,以形成能实现梅迪奇效应的营商环境。梅迪奇效应是指当人们踏进不同领域或文化的交会点时,可以把现有的观念结合起来,形成大量新的构想,相互碰撞并爆发出惊人的创新之举。例如腾讯的共享型生态平台,通过建设系列互娱平台、传播平台、社群平台,破除了内容渠道和用户之间的壁垒,不仅为明星IP提供充足养分,而且具有立体整合、共享共赢、资源开放、高渗透低风险的特征。
人才是永恒的财富
政府的支持是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基石,但创新意识的培养、知識产权的保护、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等样样都必不可少。政府的支持有利于转变理念,形成新的数字创意产业财富观,可以完善数字创意产业的服务系统。知识产权的保护,能积极引导企业对新产品和自主品牌的创新,保证企业顺利发展。美国迪斯尼公司通过品牌授权经营,目前在全球已拥有4000多家品牌授权企业;德国贝塔斯曼集团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发展成全球最大的英语商业图书出版集团,在全世界拥有数百万名会员,是在世界媒体行业中位列第三的超级集团。
这个行业的发展还需要,加大技术投入,要努力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这样不仅可以使我国立足于自主创新、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创意技术,还能与我国的发展实际相结合,促进我国数字创意技术的快速发展,更好地形成国际合作的局面。
应该意识到的一点是,国际合作是发达国家创意产业实现全球扩展的重要途径。创意产业的国际合作方式主要有合作开发、生产(服务)外包、利用专利生产、品牌代理等。合作开发可以结合两个企业的优势资源,共同开发产品,实现双赢;产品外包、利用专利生产、品牌代理等方式是创意产业发达国的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主要途径,是创意产业后进国的企业参与创意产业国际合作的重要模式。
可以看到,网络游戏业是美国最大的娱乐产业,其生产总值早已超过好莱坞电影业;数字娱乐产业已成为英国第一大产业;动漫网游产业是日本的第二支柱产业,是韩国的第六大产业。数字创意正引领着创意产业的发展,催生出一批新的主流产业。
而这一切的关键是要有人才。任何时候,人才都是永恒的财富。
熊澄宇表示,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组织行为,人才的供给是多方面的,是多种利益相关方共同维持的一种机制。真正的优秀人才是社会的优秀财富,需要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共同培育。
在人才培养方面,不同的高校担负着不同的责任与义务。社会上需求的人才多种多样,不同机构和高校要根据各自的优势来构建科学的人才供给体系。比如,学校开办创意课程,对学生进行创意培训;政府通过开办数字创意产业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培养创新人才,还可以通过设立优惠的条件,吸引海内外的创意人才。
在激励文化创意人才方面,可以有两个阶段的安排,即非市场化阶段与市场化阶段。当非营利性文化组织难以获得市场收益时,可以选择爱好者集合、启动艺术爱好资本、形成明星工作室等形式予以激励。进入市场化阶段后,可以通过选秀、颁奖、排名等方式予以激励。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文化产业的人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磨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