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月6日至8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提出今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冷靜清醒判断形势,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凝聚党心民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全党的政治任务,要同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密切联系实际,全面、科学、系统、准确地学习领会,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着力从严从细抓管党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着力从作风建设这个环节突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全面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全会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体会: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新时代承载新使命。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所在,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具体的,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制定和实施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树立鲜明价值观和政治导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重大的政治原则。树立“四个意识”,只有在思想和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不断从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上找到差距,才能真正做到向核心看齐。增强“四个意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做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忠诚卫士。
第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党内监督。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根源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尤其是党内政治生活遭到破坏。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决定政治生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抓起。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和战斗性,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民心始终是我们党最深厚的执政之基。不讲政治、脱离群众,党的领导就会被虚化削弱。必须坚决纠正政治虚无主义倾向,旗帜鲜明讲政治。人民的心声、心愿、心念就是民心,增强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信心、信任和信赖,是最大的政治成就。落实党中央一系列为民务实的好政策,关键靠党的坚强领导,靠全面从严治党作保障。要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级一级向基层延伸,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第四,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把纪委的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党和人民考验。党章赋予纪律检查委员会权威地位和重要职责,这既是信任,也是考验。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着纪委的中心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党的领导本身包含着管理和监督,首先要加强党委对纪委的日常监督。纪委要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第五,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是一个长期过程,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永远在路上,贵在开好头,重在看方向。管党治党宽松软是多年形成的,严紧硬也绝非一日之功。不坚持就无以深化,不深化也无以坚持。准确把握坚持与深化的关系,体现着科学精神,是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要坚持不断发展论和发展阶段论相统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靠严肃政治生活、靠加强党内监督、靠强化责任追究、靠选对人用好人,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得到了一些重要启示,主要是:一是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着理想信念高标准努力,同时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同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三是要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深化改革,破立并举,确保公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四是要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既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又加强管理监督,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好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给予纪律处分223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6.2万件,给予纪律处分119.9万人;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1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55.4万人。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是75%,2013年是81%,2014年是88.4%,2015年是91.5%,2016年是92.9%,逐年走高。
这几年的反腐败斗争,从呈现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今年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讲了一句掷地有声的话,就是“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压倒性态势是在党心民心上的压倒性态势,是在政治上的压倒,在正气上的压倒。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是十七大期间审查中管干部人数的3.6倍,尤其是严厉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用数字说话,是“一降一升”:“一降”就是纪检机关目前接到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呈下降态势,2016年比2015年接到的此类举报下降17.5%,是十八大以来的首次回落;“一升”,纪检机关立案审查和处分的党员人数持续上升,2012年全党8500万党员,全国查办案件15.5万件次,处分16.1万名党员;到2016年底,全国8800万党员,立案41.3万件次,处分党员人数41.5万人,党员受处分率从1.8‰上升到4.3‰。2016年,在强有力的反腐败高压态势震慑下,5.7万名党员主动向组织交代了自己的问题,这就是压倒性态势。
从2014年到2016年底,我国从70多个国家追回外逃人员2566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追回了37人,追赃86.4亿元人民币。新增外逃人员逐年大幅减少:2014年101人,2015年31人,2016年19人。我国已和4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并将同各国继续深化在反腐败领域的执法合作,使更多外逃人员能够归案。追逃追赃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也体现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讲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同时又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仍然比较艰巨。要克服“届末之年反腐败可以收官”的思想,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斗争。
2017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都要以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为主线,步步深入推进管党治党。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深化國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要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用好问责条例这个利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把党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发挥出来,以严明纪律确保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手电筒对着自己照,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要坚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久久为功。风化俗成需要时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来不得半点松懈。作风建设成效有目共睹,但仍有一些老问题东躲西藏,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吃喝玩乐的惯性仍在。有的地方“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玩起“障眼法”、打起“游击战”,对这些现象必须紧盯不放、寸步不让。要克服“届末之年反腐败可以收官”的思想,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锲而不舍、挖山不止,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要以更大智慧推进制度建设。深化改革、破立并举,攻克体制机制的痼疾,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确保公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是当前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既要积极坚定,又要稳妥审慎,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为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制度基础。
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要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既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总体上就是从治标入手,治本工作也一直没有放松,有时治本就寓于治标之中。强调不敢腐,侧重于惩治和威慑,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强调不能腐,侧重于制约和监督,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强调不想腐,侧重于教育和引导,着眼于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让人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就是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在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同时,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不断开创管党治党新境界。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其中最重要的,要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修身立德是为政之基,从不敢、不能到不想,要靠铸牢理想信念这个共产党人的魂。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提高政治觉悟,在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等问题面前,就能心明眼亮。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讲觉悟、有觉悟。觉悟了,觉悟高了,就能找到自己行为的准星。要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没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底蕴和滋养,信仰信念就难以深沉而执着。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必须坚定文化自信,接受文化熏陶,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去庸俗、远低俗、不媚俗,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以文化自信支撑政治定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同向发力。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落实准则和条例、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一方面要突出党的高级干部这个重点。党的高级干部要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要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最终要落脚在看齐上。要自觉经常同党中央对表,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把党中央大政方针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党的各级组织要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拿出滴水穿石的劲头、铁杵磨针的功夫,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就能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引用了管子的一句话“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强调的是本根稳固才能元气充沛、抵御邪气、生命力旺盛,就是讲标本兼治、固本培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我们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权力如何受到严格的制约,不被滥用。党的历史无数次证明,我们党具有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党经历了多次错误,每一次都是依靠党而不是离开党纠正了自身的错误。中国共产党从不讳疾忌医,能够及时发现错误、纠正错误。党中央经过反复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質,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究其根本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我们党实现自我监督上再向前迈出一大步,靠制度、靠教育、靠理想信念的教育引领、靠管理和监督,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制定实施,是中央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行动,充分表明了纪检机关严格自律的责任担当和坚定决心,向全党全社会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规定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执纪审查的审批权限,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提炼有效管用实招,上升为制度规范,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在北京、山西、浙江开展试点,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现在分散在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以及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包括预防职务犯罪等职能整合在一起,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包括六大类人员:第一,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即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第二,由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来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第三,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第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第五,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第六,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将和中央纪委合署办公,行使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职责,监察委员会行使监督、调查和处置的职责。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做法和成效,为反腐败国家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国家反腐败机构,制定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完成国家监察法一审、二审,最终会出台国家监察法。
(辽宁省纪委研究法规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