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强调: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1月10日,辽宁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講话精神,研究部署辽宁省贯彻落实意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直面现实、充满自信,蕴含着质朴的为民情怀、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具有深刻思想性和强烈感染力,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巩固从严治党成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得到的重要启示;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强调,要结合辽宁实际,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持续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用扎实的工作、自觉的行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省委常委会要率先垂范,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三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中心组学习、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好、落实好,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四是要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新情况、新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让广大干部群众真切感受到作风在转、风气在变。五是要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下力气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六是要加强党内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监督作用。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敢于较真碰硬,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七是要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深刻吸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精心组织实施,严肃选举纪律,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确保我省选出的代表符合中央要求、全省广大党员拥护。
1月9日,辽宁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传达会议精神并讲话。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阐释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为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指明了努力方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思践悟、见诸行动。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从严抓监督,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尺子,对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从严抓执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做到惩治腐败的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的态度决不改变。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要从严抓问责,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敢于较真碰硬,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盯住不放,问责一个、警示一片、促进一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