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热的媒介文化冷思考

2017-03-01 12:20王舒
上海艺术评论 2016年6期
关键词:媒介影视受众

王舒

当下中国IP热之所以成为业界、学界讨论的焦点话题,最显而易见的问题是:资本哄抢,鱼目混珠,粗制滥造,口味败坏,劣币驱逐良币,损害真正的艺术创作……而究其根源,这些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则是: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社会已然进入消费社会,文化成为产业,媒介热衷传播消费文化,拜金主义价值观盛行,媒介对IP赚钱效应的津津乐道对当下中国IP过热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

浮躁过热 泥沙俱下

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本义是“知识产权”。在当下中国影视行业,IP泛指有大量粉丝基础的网络文学、原创文学或者游戏的版权。IP改编在影视行业早已有之,不仅美、日、韩等国每年有大量文学名著、畅销书、经典漫画被改编成影视作品,一些卖座的IP会接二连三推出续集、前传和外传;在中国,根据文学名著、畅销书改编的影视作品也是屡见不鲜。但文化产业意义上的IP真正被中国影视界提上议程却始于2013年,这一年,《小时代》系列、《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等由小说改编而成的影视作品在市场上大行其道,由此开启IP大热的序幕。2009年底,刘慈欣卖出《三体》版权时价格不过10万元;2011年、2012年最高价的小说IP价格也不过百万;到了2015年11月初的四川电视节上,各卫视2016年的意向购买剧目中,80%以上都是IP大剧,原创网站上最红的几位作者的作品影视剧版权价格已飙升至500万元以上1;而今年的IP价格更是出现惊天大爆发,匪我思存《迷雾围城》的版权续约费索要1200万还说远低于市场价,作家江南的一个IP光电视剧版权费就接近一个亿。除了天价购买IP之外,一些有实力的影视制作公司也热衷于囤积IP,导致大量IP遭哄抢,狂热之中,泥沙俱下。

资本哄抢IP主要是因为改编自畅销IP的影视作品成倍赚钱的示范效应,类似《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这样总投资不到7000万、票房却高达7个多亿、投入产出比在10倍以上的影视项目一再出现,资本的逐利本性被激发在所难免。但影视作品毕竟有其自身的艺术手段和创作规律,不是任何人气IP都能被资本的逻辑与力量打造成同样受欢迎的影视作品的,“高颜值演员+大制作团队+大手笔营销”这样的资本运作模式并不能保证人气IP改编的影视作品就一定成功。以《无心法师》和《秦时明月》为例,这两部同为唐人影视制作的剧集都在2015年播出,前者由同名的小众IP改编而来,后者改编自同名人气动画,按理说后者在原IP价值上远超前者,《无心法师》虽然主演阵容都是新人,却因制作精良在播出后完美逆袭,累计播放量达10.5亿次,超出了原先期待;反观《秦时明月》,尽管原IP的吸引力加上陆毅、陈妍希等影视剧大咖坐镇令其备受关注,却在播出后因令人失望的制作而遭遇“收视滑铁卢”。

大量资本抢夺IP只为逐利,由此造成整个影视行业急功近利、粗制滥造、倒人胃口。一些IP改编作品虽然票房收视表现不错,却因质量低下、价值观偏颇等问题遭人诟病;一些IP改编作品原著粉丝看后直呼上当,甚至质疑片方利用IP概念“挂羊头卖狗肉”;一些歌曲、游戏IP甚至连故事基础都没有,叙事逻辑混乱,缺乏精神力量……可见一味指望IP而不顾影视创作规律,仓促上马,急于求成,即使在短时间内因宣传营销获得一定关注度和经济利益,却有可能失去观众对国产影视作品的信心。一些制作公司宁愿扎堆跟风,过度包装现成的垃圾IP,也不愿耐心培育原创IP,正是谋求投机取巧之过激意图。长此以往,原创作者在生存压力的逼迫下只能随波逐流,导致作品趋于平庸,最终伤害整个中国影视产业的根基。

媒介文化 推波助澜

从表面看,IP热潮一浪高过一浪是由于赚钱的示范效应、资本的逐利本质使然,但表象背后的根源还有媒介文化的推波助澜。

所谓媒介是指介于传者与受众之间的用以负载、传递特定符号和信息的物质实体2,如报纸、杂志、图书、广播、电视、电影、电脑、智能手机等。媒介负载、传播的特定符号和信息形成文化,从社会学角度看,文化是一个群体或社会共同具有的价值观和意义体系,它包括这些价值观和意义在物质形态上的具体化。从哲学角度看,文化是哲学思想的表现形式,哲学思想的时代性和地域性决定了文化的样貌,一般来说,哲学思想的变革引起社会制度的变化,与之伴随的是旧文化的消亡和新文化的兴起。

全球化背景下,当代中国社会亦然成为消费社会,按照法国社会学家波德里亚的说法:洗衣机等物品不仅被当作工具来使用,更被当作舒适和优越等概念来耍弄,而后面这个领域正是消费领域3。在消费领域,某一物品与其明确的需求或功能已失去联系,随时可用任何其他物品来代替,因为所有物品对应的已不是物质层面的实用,而是精神层面的欲望。由于物质需求有限,精神欲望无穷,于是大型组织便制造出各种概念、运用种种方法引发人们无法克制的消费欲望,从而达到他们的销售目的,实现他们的财富目标。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与满足间的传统关系被颠倒了,从前是企业根据人们的需求组织生产、销售、服务;如今则是满足的前景和希望被预先描述出来,逐步取代现实需求,而且这种满足的前景和希望常常比现实需求更加热切诱人。当物质需求不再是欲望的主体时,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就可冲破任何先天或后天习得的需要界限而得到大大延展,相关的需要越不熟悉,其前景就越吸引人。只要能够满足娱乐、消遣和商业的需要,任何庄严、神圣的东西都可以被戏弄和篡改,人们的政治热情和宏大理想开始被一种游戏化的、娱乐化的文化体验和诉求所淹没4。值得警惕的是,当下的许多新媒体(包括传统的纸质媒体)因为各自的利益诉求,都被自觉或不自觉地卷入了这样的洪流。消费社会的欲望可以被媒介激起,需求可以被媒介制造,媒介正成为大型组织创造财富的利器,成为消费介质的传声筒。

IP的影视化改编恰好满足了消费时代人们追求娱乐、消遣和商业的文化体验与诉求,从而成为众多文化企业博取票房、收视率、点击率进而实现经济利益的理想途径。从传播内容上看,热门IP大多是网络小说、网络游戏等网络文化的产物,网络文化作品建构拟态世界,提供娱乐并传达价值观。对于受众而言,他们更多追求的是一种消费体验,受众并不是没有选择的能力,但媒介营造的整个环境和文化是受众无法逃脱的。传播学家李普曼指出,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对信息的选择、加工和报道,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所提示出一种环境,称为“擬态环境”。日益碎片化的生活,催生了受众对于时间碎片稍纵即逝的焦虑和恐慌感,他们的处理方式是沉浸于技术和媒介塑造的环境中。IP改编的影视作品创造出的“拟态环境”使受众乐在其中5。这种“潜伏”状态,笔者认为是必须予以指出的。

结 语

媒介文化推波助澜下的影视IP热潮乱象丛生、良莠不齐,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当下中国文化产业形态优劣杂陈、雅俗并列的景象。消费社会,资本与媒介合谋,文化企业热衷于利用IP自带的粉丝量快速实现其经济目的,货真价实者通过全媒体营销广而告之,假冒伪劣者也会精心包装掩人耳目,以此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由此导致当下中国影视IP假作真时真亦假、“吃瓜群众”一时未必看得清楚。重要的在于正本清源,我们呼吁:专业之士用精良之作搏击浊浪赢得市场,媒介多为真正的艺术品鼓与呼,再经过市场力量的大浪淘沙,用逐利的资本自然淘汰盲目跟风假冒伪劣之作,如此才能既顺应消费社会潮流,又始终保持中国文化产业市场活力。

1. 刘莉娜.哄抢“IP”不如扶持原创[N].光明日报.2015.12.07

2. 邱玥.“IP热”的冷思考[N].光明日报.2016.01.28

3. (法)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p1

4. 沈敏特.媒介文化评论的理论与实践[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5. p154

5. 王爽.“IP”热的传播学解读[J].传媒观察.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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