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胜国,蒋国才,朱珍珍,张雪莲,张醴溪
(1.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畜牧兽医水产局,湖南常德415100;2.湖南省常德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湖南常德415000)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根据需要对当事人、证人、受侵害人等依法提问调查并如实记录,即询问及询问笔录。询问是收集证据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手段。询问笔录是询问的最终、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其制作的好坏关系到案件办理质量甚至成败。
关于询问,有人总结是“一人被问、二人在场、三种对象、四项义务、五项权利、六项注意”。即询问必须单独进行,一次一人,不得“开座谈会”;询问及其记录必须有二名以上的持证人员;主要针对当事人、证人、有利害关系人三种对象;被询问人有配合调查、接受询问、如实陈述、确认笔录的四项义务;被询问人有为何事被谁询问的知情、请求办案人员回避、陈述申辩、笔录阅读修改、人格受尊重等五项权利;办案人员应注意表明身份简要提问、听取陈述如实记录、全面调查客观取证、抓住重点注重策略、掌握时机指明违法、宣传法律适时教育等六个方面事项。
询问尤其是对当事人的询问,是短兵相接、艰巨复杂、体现法律威严的较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受理举报、交办、移送并经过外围的基本调查,或现场检查发现涉嫌违法采取相应措施后,一般要立即对当事人以及涉嫌涉案人员、证人等展开初次询问。在掌握新的线索或发现有待进一步弄清的问题时,还要对当事人等进行重点询问也称突击性询问。无论被询问人是否配合、无论是初次还是重点询问,都要确定好询问的内容。
要通过询问,及时查验核实、确定当事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并复制其身份信息。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写明全称(不得写简称)统一信用代码、地址或住所、法人(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姓名及其职务等。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名称及其号码、民族、单位及其职务,个体经营户字号、名称、场所等。被询问人不是当事人的,问清其基本信息后,还要问清与当事人的关系。
让被询问人描述违法现场或与现场相关的事实,用以印证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已经掌握的情况;让当事人合理解释现场的前因后果,剔除虚假证据,用以衔接追索违法活动的来龙去脉、违法行为开始和后续情况;执法机构对现场采取了如抽样取证、行政强制等措施的,可以在对当事人询问中予以阐明。
要紧紧围绕已掌握的违法事实、涉案参与人和证据,查清涉嫌违法财物的存放地、保管人以及销货款、违法所得,追查财物去向以利迅速依法采取措施,追查现场的上下情节或环节,追查其他参与人的身份、联络方式、住址等信息,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以及其它可能的涉嫌违法行为。
对需要突破的问题,根据案情及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抓住露头证据事实,选择其最薄弱的环节“单刀直入”或“迂回进攻”突破。询问应做到简明扼要、严肃文明、策略合法,常选择明显的违法事实、共同参与或知晓情节事实为突破口,从不同的陈述中扩展线索,步步为营追查。
可根据需要,在询问开始、期间、结束时择机,以启发其知错改过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等内容为主,力求不言过其实、不违背立法精神、不脱离案件实际、不轻易表态,结合案件证据及危害性,有分寸地对当事人宣传教育政策法律。
属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的案件,写作某某县畜牧水产局。少于两名取得执法资格人员询问,制作笔录。没有载明执法人员姓名、亮证(行政执法证)过程等。或没有履行告知程序,或告知的内容不全,或告知及其答复没有记录。
被询问人的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单位(服务场所)、身份证号码等填写不完整。询问中,没问清曾用名、小名、俗名等,锁定与身份证姓名对应关系;没问清与当事人是否亲属、同事、朋友、同学、生意伙伴等关系。
笔录没有细心认真、逐字逐名核对,语句不通、关键性错别字漏字没有纠正。同一人制作的多份笔录或其它证据,在收集起止时间、地点上出现矛盾。删增与涂改的地方没有由当事人按指纹确认。被询问人没有在文字记录的后一行按照“上述笔录我已看过(读给我听过),与我讲的相符”规范签署意见、名日。被询问人拒不签名的,未注明不签名的事实及理由,无其他证人签名。执法人员忘记签名。
询问前案情不清楚,询问没抓住重点、突出中心,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问清案件事实的时间、地点、人物、过程、数量、结果等要素。关键性的时间、价格、数量等模糊笼统、词不达意甚至产生歧义,没进一步追问。概括综合性记录,偏离被询问人表述原意。记录不简练、不严谨、不平实,空话废话多。大量使用非确定性词语、非法定计量单位、土话俗语,没有采用括号说明或追问并让其解释。
掺入办案人主观意识,先入为主带着“框框”去询问(比如“请你说说经营的病死猪过程”),没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者偏离被询问人的原意,对案件当事人有利的少问少记或不问未记。没有与收集的其他证据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责令改正通知书、巡查记录、单据、账册等互相衔接、相互验证,甚至一次笔录的前后内容不能有效地衔接验证,形成证据链。笔录不是略记提问、详记被询问人的陈述;没有按照情节或环节,分别问答或穿插过渡性提问,通篇让当事人自己去阐述。提问与回答衔接不上,答非所问。
按照询问的时间、环境条件分析;找寻笔录的前后矛盾、笔录与其他证据间的矛盾、违背常理和自然规律的情形分析;综合全案的证据是否形成证据链、笔录与其他证据能否印证分析;抓住被询问人主动陈述的动机目的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分析。首次询问笔录真实程度一般要高于当事人在反常情况下所作的笔录。
询问集证据战、心理战、逻辑战于一体,应尽可能提前了解被询问人的背景、性格、个性并列出询问提纲,确保不按常理、打乱顺序、天马行空式的提问严谨不遗漏。询问提纲应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其对案件重要程度,拟定提问清单及针对性的提问方式,充分预测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其应对方案策略,询问中需要使用的证据及其使用方式时间,依据年龄与知识结构、办案经验、业务水平、询问能力等配备询问人员,确保询问中红脸、白脸配合默契。主问兼记录,可保证询问与记录思路一致、速度一致,避免漏记和因主问与记录员过多交流影响询问。
询问中,应加强与被询问人的沟通和换位思考,尽可能维护被询问人的形象,应文明、谦和、稳健地告知被询问人内容、方法和步骤,适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营造按程序办事、轻松、信任的氛围。当然,必要时要抓住时机动真碰硬。针对不同身份、性格的被询问人,采取不同方式和策略。对态度冷漠、言语搪塞者,多用启发式并适时出示已有证据;对沉默不语者,择其愿谈话题切入;对脾气暴躁发火者,要找准其原因适时发问;对盛气凌人无理取闹者,要义正辞严;对于能言善辩者,让其陈述,抓住漏洞反问;对撒谎欺骗者,多用反驳性语言。在掌握的证据较少时,切不可让当事人知底,可制造假象,隐蔽主攻方向以虚掩实,迂回包抄分散其防御的注意力,引导当事人丧失警惕误判,暴露出矛盾或露出破绽,立即攻其不备取得实效。对违法明显、证据充分齐全、定案把握大的,要抓住关键性问题开门见山询问,并穷追不舍。
要尽量让当事人辩解并记载,从中掌握其所思所倚。要让当事人的陈述与已有证据印证,发现矛盾及时纠偏引导,排除虚假证据。如果当事人回答模糊,要尽量让他说明。在当事人的辩解、矛盾性陈述、模糊陈述中发现线索追问。当案情有重大突破或有意外收获时,不要喜形于色、随意插话,应待其讲完后补充询问不清楚的问题。此外,在询问中还应要求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提供与其违法行为相关的全部证据,当事人如果拒不提供的,将在可能的行政诉讼中举证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9条规定),防止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作为被告在诉讼中被动。
在办案过程中,除了询问笔录外,还收集了大量其他证据,应当通过询问来印证,用询问笔录这根线将分散的证据串起来,形成证据链。在理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后,还要询问可能影响处罚额度的其他相关因素,比如当事人基本经济情况,是否是残疾人、下岗人员,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罚情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