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赞斌
[摘要]随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文件的下发实行,从2016年5月1日起,银行业正式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由于银行业承担着社会资金融通,作为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其自身业务具有广泛、多样、复杂的特点。因此本次改革不仅仅会对银行业产生重要影响,对整体经济也具有影响。文章从银行业“营改增”具体内容出发,结合银行业发展情况,浅析税制改革对银行业的具体影响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营改增”;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2.221
1 引 言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银行业正式成为税制改革试点行业。但是,由于根据银行业的“营改增”具体细则和增值税“以票控税”的管理模式,银行业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范围窄,银行稅务操作风险加大,精细化管理要求提高。银行只有及时完善业务流程、优化经营策略、改造税务管理系统,才能使银行业务适应改革新情况,从而分享改革所带来的切实利益。
2 银行业“营改增”具体细则
2.1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营业税是以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的流转税种,除了银行总部外全部由地方税务局征管,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缴税额=营业收入×税率。增值税是以营业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作为计税依据的流转税种,由中央和地方分享,国家税务局征管,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缴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进项税额就是所取得的可抵税增值税发票上的金额。
2.2 银行业“营改增”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是收入方面。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金融商品买卖价差收入,增值税率为6%(客户对支付的利息不能抵扣进项税);出售不动产收入,增值税率为11%(不动产在“营改增”前取得的按5%预征率征收);贵金属、抵债动产变卖收入,增值税率为17%。其中,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2016年12月31日前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取得的收入(与境内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免征增值税。
二是支出方面。手续费支出、部分业务及管理费(如器具设备、专业服务、住宿费等)、“营改增”后取得并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核算的不动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存款和同业利息支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与非正常损失相关的购进货物,未取得专用发票或专用发票超期认证、申报的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
3 “营改增”对银行的影响
3.1 “营改增”对银行业税负水平的影响
此次税制改革,对银行业主要收入税费征收依然沿用营业税制度下的主要征收管理方式。银行业最重要收入来源于利息收入及与其相关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依然采用计算毛收入方式进行计征。我国一般增值税税率为6%,银行业同样适用该税率,这比银行原先按营业税税率5%多出了1个百分点。同时,银行业贷款业务利息收入相关税费难以转嫁,税负水平将有所提高。
银行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其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和固定资产占总经营资产比重偏小,属于典型的高负债经营,所以其可抵扣进项税额有限,远远低于其应税销项税额。
3.2 “营改增”对银行业产品定价管理的影响
银行业受“营改增”税制变化的影响,因为客户结构类型不同、业务组成结构不同而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不同类型的客户和不同类型的产品,在“营改增”之后税负水平明显不同。在具体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统筹规划税务成本,根据不同客户和不同产品,在综合考虑银行和客户的税务分担情况基础上进行合理产品定价管理。
例如,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造成了不同类型客户之间税务成本的不同,所以在针对不同客户是需要综合考虑客户与银行的税负成本进行定价管理。又如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及其相关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不能抵扣增值税,但是与贷款无关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可抵扣进项税,因此在针对不同银行产品定价时需要综合考虑不同的增值税成本影响。
3.3 “营改增”对银行业纳税管理的影响
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和征管方式都比营业税的复杂得多,增值税实施的是价税分离、“以票控税”的管理方式,这使得增值税的开票、进项税的认证和保管都极其严格,增加了银行税务的管理的工作量和难度。同时,无论银行采用何种管理方式,都必须更改旧有的税务系统,实现增值税开票系统和各项业务系统的有机衔接,新的硬件和软件投入不可避免,增加银行的营业成本。银行现有人才绝大部分是金融方面而税务人才匮乏,对于税务的管理和控制需要招收新人才,员工的岗前培训和管理也将成为一笔较大支出。
4 建议与结论
4.1 政策建议
(1)完善业务流程。银行在实施“营改增”之后,许多涉税的业务流程都将面临必须修改的情况,这其中涉及发票管理、印章管理、进项税抵扣、财务报账、合同文本、会计核算等方面。这要求银行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梳理并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建立增值税发票开票、认证、抵扣和保管的规范流程;梳理银行可抵扣项目清单;对相关合同进行规范,增加有关增值税条款;建立相关会计核算审核制度,规范增值税管理,全面促进税制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完善。
(2)优化经营策略。由于银行业“营改增”之后,对于不同客户和不同业务,银行的税收成本不同,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营业和定价策略优化,实现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的目的。例如,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可以尝试部分或全部转移税收成本;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抵扣进项税,在激烈竞争环境下税收转移难度加大。在支出方面,银行对供应商提出的报价都是不含税报价,在含税报价情况下要尽量选择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实现进项税额抵扣。
(3)改造税务管理系统。由于税制改革,银行需要对本行的IT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与税务局系统的对接,实现价税分离、自动核算的目的。为此需要进行交易层面的技术改造,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第一,在会计核算方面需要对每一笔交易实现价税分离,处理好预提等业务在时间上存在差异的涉税会计处理。第二,在增值税发票的开票、认证、保管和抵扣等过程中实施全方面管理,关注客户有关的信息采集和交易关联。第三,税收征管需要与税务局系统实现实时联动,实现税收监督与管理。
4.2 研究结论
“营改增”对银行而言是一次全新的税制改革,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必然面对许多困难和挑战。银行需要不断结合自身特点和业务特色,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完善、优化经营策略、改造税务管理制度与系统,控制内部风险,积极适应“营改增”变化,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利冲击,享受改革红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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