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义
(黑龙江省林甸县畜牧兽医局 草原监理站 161000)
奶牛卵巢囊肿的诊治
马 义
(黑龙江省林甸县畜牧兽医局 草原监理站 161000)
牛卵巢囊肿是指在卵巢上形成1个到数个的囊性肿物,其直径为1至几厘米,主要分卵泡囊肿和黄体囊肿两种。卵泡囊肿通常是后天性的,其发生原因不十分清楚,一般认为与促卵泡激素分泌过多和促黄体素分泌不足有关。一些影响排卵过程的因素,如饲料中缺乏维生素A或含多量雌激素、激素制剂使用不当,子宫内膜炎、胎衣不下以及卵巢其他疾病等均可促使卵泡囊肿的发生。
在成年母牛中,卵巢囊肿疾病较为常见,奶牛配种期间以及产后期间的发病率高达10%左右。导致奶牛发生卵巢囊肿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缺乏营养,营养成分失衡。在生产中,并不是全价饲养,尤其是日粮中,以精料为主的饲料,维生素A缺失,或是在饼渣或糟粕中,存在较高的酸度,容易引起卵巢囊肿。(2)人造雌酚注射应用不合理,或是因为其他激素而导致卵泡滞留,引起卵巢囊肿;(3)因为奶牛存在产科其他继发性疾病,比如子宫、卵巢等部位的变形、炎性反应以及胎衣不下等,都容易引起继发性卵巢囊肿。(4)内分泌紊乱,促黄体素分泌过低、促卵泡素分泌过度,都会干扰到奶牛机体排卵和黄体发育,进而发生卵巢囊肿。(5)产奶量追求过度。(6)人为原因。在多次发情的情况下因为人为因素而未予以配种,也会使卵巢囊肿发生的可能性增大。
卵泡囊肿、黄体囊肿是卵巢囊肿中最主要的两种症状。卵泡囊肿是因为未排卵的卵泡上皮组织发生变化,卵巢壁结缔组织增生,卵母细胞增多或是死亡的卵泡未被吸收所致。黄体囊肿,是因为未排卵的卵泡壁上皮形成黄体,或正常排卵之后,因为其他原因而导致黄体化减低,黄体内存在空腔,其内部积聚液体所形成的一种反常现象。
2.1 卵泡囊肿
若是奶牛存在卵泡囊肿现象,临床症状以发情不正常为主要表现,长时间表现为间歇性发情或呈持续性发情,还有可能表现为慕雄狂。病牛的坐骨与尾根结节间存在凹陷,荐坐韧带松弛,阴门松弛、浮肿,可见阴门黏液排出量增加,黏液不透明且稠,呈灰白色。通过直肠检查,发现病牛的子宫颈口松弛、开张,可见增大的卵巢,呈球形,有若干个或一个大的囊泡,囊泡最大直径超过2.5 cm。
2.2 黄体囊肿
病牛存在黄体囊肿现象时,临床症状以性欲缺失为主要表现,长时间不发情。通过直肠检查,可见卵泡最大直径超过2.5 cm,呈黄体化卵泡,时间持续较长,可观察到波动的囊肿。奶牛产后的2个月内,黄体囊肿的发病率高达70%~80%左右。
分析发病的原因,并将其消除,做好饲养管理,改善饲养条件。针对致病的原因,饲喂奶牛机体需要补充的营养物质,尤其是维生素类。
3.1 强化饲养管理,改善饲养条件
在饲养方面,饲料结构必须要予以合理的调整,为奶牛补充青绿饲料,增强其机体抵抗力,每日可补充3 kg的胡萝卜或干苜蓿。对变质且发霉的饲料,必须淘汰。可适当的运动。
3.2 药物诊治
(1)治疗卵泡囊肿:使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可取400~600 μg的GnRH,每天1次,通过肌肉注射的方式给药,持续治疗3~5 d,但使用的总剂量应当低于3 000 μg。通常在注射之后的第3周,卵泡囊肿就会逐渐消退,使排卵恢复正常。无论是黄体囊肿还是卵泡囊肿,一次性取200~400 IU的促黄体素(LH),予以肌肉注射,通常在用药之后的第2~5天,囊肿表现就会逐渐消退,形成黄体,用药之后的第3周,发情恢复正常。若是用药1周后,病牛的临床症状并未显著改善,可再一次用药,药物使用量在第1次的基础之上可稍微加大。选择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在形成黄体方面,作用大,取5 000~10 000 IU肌肉注射或2 500~3 000 IU静脉注射。
(2)治疗黄体囊肿:应用氯前列烯醇,0.5~1.0 mg/次,每天两次,12 h肌肉注射1次。应用促黄体素LH,取250~500 IU,或是0.2 mg氯前列烯醇,通过肌肉注射的方式给药,溶解黄体,用药之后的第2~5天,肌肉注射500 IU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使卵巢发育,在奶牛接受配种之前的一天,肌肉注射100~200 μg促排3号(LRH-A3)。
3.3 其他治疗方法
中药治疗:取60 g鸡血藤、40 g赤芍、40 g牛夕、40 g白芍、100 g益母草、40 g菟丝,将药材研磨细碎,温开水冲服,持续用药治疗5 d。
碘化钾:取4~8 g碘化钾粉末,或水溶液1%,将其与饲料搅拌或是内服,每天1次,一疗程为期1周。一疗程结束之后间隔5 d后进行第2个疗程的治疗,总共治疗3个疗程。地塞米松:每次肌肉注射10~20 mg,两天注射1次,持续注射3次。黄体酮,每次肌肉注射50~100 mg,每天注射1次,持续注射5 d。氟美松:每次静脉或肌肉注射10~20 mg,两天注射1次,持续注射3次。
2017-04-12
马义(1985-),男,大专,畜牧师。
S858.23
B
1005-2739(2017)04-0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