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N.E.S 张凯
难产八年新能源车《准入规定》终于出台
编辑/N.E.S 张凯
1月16日,国家工信部正式对外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简称:《准入规定》)。《准入规定》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准入较之前有了较大的提高,其中不仅强化了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安全要求,同时还建立了“叫停”制度。
早在2009年6月,工信部就曾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简称:旧版《准入规定》)。随着新能源车市的迅猛发展,旧版《准入规定》面临着安全风险、准入门槛低等问题,已经无法满足管理上的需求。此次出台的新版本较之前有较大程度的升级,新旧版本之间也横跨了长达8年的时间。
新版《准入规定》的出台可谓一波三折。早在2015年8月开始,工信部就启动了政策相关起草工作。一年之后开始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并有流传出多个版本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属于“新能源车企需采用‘电池白名单’上的动力电池”作为企业准入的标准,此消息一出,引出行业内的哗然。
近两年,新能源车市爆发势头日趋强劲,2016年新能源汽车销量甚至突破50万辆。不过,在销量上涨的背后,却出现了“骗补”等恶劣行为,导致市场一度进入发展的“灰暗期”。虽然骗补一事已经告一段落,但如何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仍是关键性问题。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去年底出台的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做出了较大的调整,紧接着前五批新能源推荐目录也要求重申,而《准入规定》作为一项统领性政策,在制定过程中,也要与变动的政策向协调,协助一系列的政策顺利过渡。最终,在去年10月20日工信部审议通过了《准入规定》,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仔细阅读新版《准入规定》不难发现,其“准入条件”和“安全”成为最关键的两大主题。此前,旧版《准入规定》中对于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的生产准入上的区别相对宽松,在新版中则做出了明确的限制,如在产品准入条件方面,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依据标准》以及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相关标准,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此外,针对新能源客车的申请,要求具备底盘资质以及动力电池比进入“电池白名单”等。
在安全方面,新版《准入规定》要求建立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制度,并完善各级工信主管部门对于生产企业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措施,对于存在生产不合格的产品实施“叫停”制度。
除上述方面“收紧”之外,新版《准入规定》也对一些细则实行了放宽政策。例如在审批程序方面,如企业已通过了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将被免予《准入审查要求》的相关审查;现有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按照本规定进行改造、审查时,将被免予审查其取得准入时已审查的有关内容等。
新版《准入规定》的出台,无疑是对行业增设了更加严苛的标准进行约束。其中,针对产品技术而设定的“叫停”机制,被视为标准细化的一大举动。不得不说,由于此前新能源车市出现出现爆发,导致原本的吃瓜群众也蜂拥而至。而新版《准入规定》中要求新能源汽车产品存在安全等严重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此番推出的“叫停”机制是对企业的产品以及研发能力做出一项长期的考核,不仅如此,对于市面上那些劣质产品也实现了有效的淘汰,极大保证了产品生产及安全。尤其当前,一些新建新能源乘用车企业大肆崛起,这一项要求也对这些企业的产品安全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新能源车市的“搅局者”起到了肃清的作用。
新版《准入规定》作为新能源车市发展的一项重要利器,指导着行业的健康发展。虽然在这其中也有相对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思考,但是对于处在蓬勃发展的车市而言,此时出台这一政策将极大改善市场现状,加快新能源车市朝向更好的方面发展。与此同时,伴随着该《准入规定》的出台,与之配套的相关政策也将陆续公之于众,市场相关政策将更加趋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