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贵秀 王秦俊 常宁
摘 要:当前市场经济的运行促使农村发展走向转型期,农村人际交往由此变得“理性化”,其表现为人际交往的自主选择和理性算计。人际交往理性化表明农村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这种进步同时也使得农村人际变得异化,阻碍当前“三农”问题的解决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文章试从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农村社区文化、村民自身、法制建设等四个方面探讨农村良好人际交往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农村人际交往 理性化 熟人社会 半熟人社会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1-106-02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有一个关于人际交往的创新定义——“差序格局”,他认为“差序格局”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著名学者贺雪峰认为,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家族力量已基本上消失,特别是以族规家法为代表的宗族制度早已不再存在。当前,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新媒体发展的冲击,古代儒家的“仁”和“孝”的观念逐渐淡薄,在道德方面的影响力和约束力日渐衰弱。这种情况下,构成附着在传统中国血缘关系上的道德观越来越弱,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差序格局、长老权力、礼治秩序、熟人社会早已面目全非,由此,贺雪峰认为,农村发展走向转型期,老百姓的生活观念和思想状态正在发生变化,农村人口格局也随之改变,农民的人际交往出现理性化的改变,即农村人口的人际交往与经济利益越来越密切。研究农村人际交往理性化,就必须首先了解其外在表现、渊源,并且分析其成因,这样才能研究其良好发展的实现路径。
一、农村人际交往理性化的外显
1.自主选择。自主选择是农村人际交往理性化的第一个表现。在我国传统社会中,“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而且其不需要合作与分工,人际交往通常是基于人们之间的血缘、地缘,人情往来通常是基于家族或者邻里乡亲的人情面子,所以村民的人际交往范围与生活场域基本上是吻合的,但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以及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加速,农民社会交往的范围不断扩大,人际交往中的自主选择性越发明显,它主要表现为农民可以依据自己主观的感受,自主性地选择需要来往的人际,能动地建构自己的人际交往网络。这一现象相比较传统社会中“男尊女卑”、“长幼有序”自由了,也进步了许多。所以农民根据个人的意愿和自我的需求,对需要交往的人做出自主的判断,故他们的交往对象已经不再依据血缘、地缘,不再仅仅局限于自己的家人、亲戚,还有生意中的朋友或者其他人。
2.理性算计。理性算计是农民人际交往理性化的另一表现。正如贺雪峰先生《新乡土中国》中所说的,人们的人际联系日渐广泛,越来越成为社会各个朋友圈子的一部分,而不再只是宗族圈内的一员。费老先生所说的差序格局已经逐渐解体,人们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人际,源于内心的理性算计,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考量表现为婚姻对象的选择、人情世故的来往以及礼尚往来等。在调查中发现,年纪较大的村民之间的熟人交往变化较小,与邻居乡亲的相处较为频繁,但是新一代农民交往变化较大,出于经济利益的理性算计,“远亲不如近邻”般的交往越来越少。尤其看来,虽然当前农民之间的交往不能去除感情和情感的可能,但是更加毫无悬念的原因是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计算成分的增多,再比如农村中的红白喜事的随份钱,不是村民依据感情的亲疏来即兴规定的,而是依据村民在礼尚往来之后的,仔细考量短期和长期的利益,经过理性算计之后的结果。
二、农村人际交往理性化的内因
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高速发展,深刻影响着农村生产方式、组织机构、意识等方方面面的变化,追溯农村人际交往理性化的原因有哪些,笔者总结以下几点:
1.村庄社会关联减弱,经济发展趋使功利化。在改革开放之前的大部分时期,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第一是小农经济的影响,各家各户所耕种的土地较小,农民聚而聚居。第二是农民自发的安全意识,人多了容易保卫以及防卫动物等的侵害,鉴于稳定和安全而居住在一起。第三是为了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村民依山傍水而群居,或者村民合作兴修水利而共同生活在一起。以上这些特点都要求村社之间的依赖性必须保持在一个很强的联系层面上才能保证生产生活的安定秩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得共同的生产不再存在,代表村一级的生产小队的功能逐渐瓦解,村组不再成为强烈的依赖和信任同村一級的联系,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的背景下,经济发展的趋利性使得人们过分追求利益,农村邻里交往和睦相处的意识逐渐淡化,农村和外部的沟通联系不断增强,农民不仅可以通过打工、做生意等方式进入城市,主动接受城市社会各种新的文化观念,新媒体的发展同样冲击着农民的思想生活观念。在这些变化中,最明显的就是农民人际交往增加了理性计算的成分,村庄与村庄之间的联系也逐渐减弱,村民与村民的人际交往与经济利益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农村人际交往由此趋于工具性而非感情性。
2.宗族观念思想淡薄,组织向心力减弱。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农村经济尚处于自然经济和小农经济的状态,受小农经济和户籍制度等的限制,长距离、甚至村际之间流动较少,中国农村大多数保持了传统乡土社会的诸多特征,乡土社会正是建立在人的这种自然情感上的。随着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流动性加强,传统社会中的宗族家庭观念日趋变弱,原先一个村落因同一姓而聚居的“大家族”已经不复存在,青壮年一代人不再依附于土地,新一代农民在家族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减弱,原先的乡土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变,因经济独立、外来平等和自由发展思想、农村文化水平提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经济利益成为维系农村人际网络和稳定农村结构的重要因素。贺雪峰先生在《新乡土中国》中反复提到,旧的维持中国乡村正常运转的宗法制已经瓦解,然而新的乡村制度还没有确立,因村民的理性算计的转变,农村的权力基础更加依附于利益,变成“权力的利益网络”,因此导致乡土社会秩序的中坚力量和宗族力量越来越显得薄弱甚至微不足道。
3.“半熟人社会”形成,思想观念发生转变。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一个自然经济主导的差序格局,因为“食物从土里刨出来”,故“土”是农民的命根,农民生活依靠土地,村民与外界的联系少,流动性弱,他们生活在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因此人们的交往对象仅仅局限于家人、亲戚和村民,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因此而变得密切,费老先生称乡土中国是“熟人社会”。而在贺雪峰看来,如今的“熟人”已成为了“半熟人”。这种改变的缘起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外出务工,特别在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外出务工潮,导致了一些乡土人离开了乡土而进入了现代化的城市里,原先的以种地为生的农民转变为以打工为生的农民工,这种农民流动所带来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影响的深入与农民人际交往中的理性化存在着很大的关联。《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托克维尔将个人主义称作为利己主义,这种意识使得人们在乎和关心的仅仅局限在自己家人和朋友中,丧失了对集体、公共生活甚至对国家的关心,这种伴随着理性化的利己主义,削弱了农村村民之间的向上力和凝聚力,影响村民的和谐相处。在笔者生活的村庄内,村干部对自己村民的生活情况并不是很熟悉,而村民对邻里乡亲的情况同样不是很了解,这些现实与人们已经发生转变的思想道德观念有密切的关系。传统道德观念的减弱,宗族制度或家族力量的不复存在,致使农民的人际更多的投入到可带来利益的交往中。
三、农村良好人际交往的实现路径
农村人际交往理性化体现着一定程度的社会进步,但是这种进步伴随有异化因素。这种夹杂着异化的进步因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而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发展和完善并非一日可成,需要我们不断尝试、不断挑战才得以完善,故农村人际交往理性化转变同样伴随之不断发展。所以要使农村人际交往向良好的方向发展,就必须作出相应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经过一个时间段不断改善异化因素,才会得以实现。
1.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营造农村制度化环境。古语有言,“仓廪实则知礼义,衣食足则知荣辱”,也有“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说明要想正常的礼仪交往和道德观念的前提是丰衣足食,即给予农民必要的经济保障,为建立良好农村人际交往提供物质基础,所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当前,在人们追求利益的基础上应对其加以引导,是实现良好人际交往的必要前提。经济保障需要稳定的社会制度来维护,所以通过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适合农村的体制机制,深化改革,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引导农民转向正确的思想观念,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财富观,正确对待人际交往与金钱利益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农村人际交往环境,最终促进农民向新型农民或者现代农民的轉变。
2.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构建新型人际交往方式。当前我国正深入推进农民社区建设,地方政府部门和村级居委会、街道应该不断提高农村社区的服务能力,用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引导村民,积极构建基于血缘、地缘,拥有合作、信任意识的新型人际交往。既要继承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观念,弘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大爱精神,还要创新构建具有我国乡村特色的人际交往方式,通过加大力度开展多种公益活动或者一些常态化的文化活动,例如健美操、说唱会、运动会、全民广场舞等形式的娱乐文化活动,增强村民之间的合作关系,让村民“走”到一起,培养村民之间的情感联系,加深村民的集体感和合作精神。
3.挖掘农民自身人情因素,回归优良传统道德观。当前农民人际交往正向理性化方向转变,但是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还有日常生活的人情,在这里我们应该借鉴劳伦斯的自然道德观,追寻对自然、对生命的回归,所以我们在解决人际交往理性化时应该考虑到人情和人面两个因素,我国传统道德观不会因为科技异化等的影响而彻底崩溃,基于血缘、地缘的传统人际交往还会长期存在,所以虽然农民人际交往中理性因素不断增多,但是人们内心骨子里的日常生活人情因素也还是长期存在的,经笔者在自己的家乡访谈调查之后发现,绝大部分村民已经意识到目前的邻里相处甚至是整个村子中村民之间的交往越来越流于形式,越发功利性,村民相处因经济利益的介入而产生隔阂,出现信任危机。村民自身还是想要恢复“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所以挖掘适合农村发展转型期的人情因素,追寻传统道德观对转变农民人际交往理性化大有裨益。
4.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制法规制度。古代孟子有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单单靠道德或者法律,国家的制度和社会的稳定都不能得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到,“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所以要想实现良好的农村人际交往就必须依靠法治。但是在我国农村,国家宏大的意识形态话语不能真正的影响到农民的思想道德观念,国家的法律并不能在农村发挥应有的作用,而法律法规在农村最明显的体现就是村规民约,村民只承认刻在脑子里的东西,而不是本本上的文字解说。农民共同认可和遵循的村规民约对培养农民的团结意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村规民约有传统道德作为依托,更加贴切村民生活的实际,所以相关部门和基层部门应该完善农村的村规民约,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此来调控村民的人际交往行为。
四、结语
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人们带来物质富裕的同时,也使得人们减弱了控制自己行为和辩证思维的能力,科技异化的负面影响使得人类变成马尔库塞所说的“单向度的人”,那么,基于经济利益的农村人际交往理性化的缘由也就不言而喻了。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以往的哲学家在于解释世界,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改造世界。”所以解决农村人际交往偏向理性化的措施尤为重要。
通过正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农民通过自主选择和理性算计来理智的选择自己需要来往的对象,以使得自己占有利益或者处于有利的地位。虽然当前的乡村已经从“熟人社会”变成“半熟人社会”,但是在村民们之间或多或少还存在着人情和面子,所以实现良好农民人际交往也未尝道尽途殚。故笔者尝试从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营造农村制度化环境;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构建新型人际交往方式;挖掘农民自身人情因素,回归传统道德观;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制法规制度等四个方面引导规范农民走向合作、信任等现代意识,希冀为解决“三农”问题中的农民问题建言献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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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内蒙古出版集团远方出版社
[5] 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马列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M].人民出版社
(作者单位:山西农业大学 山西晋中 030801)(责编:吕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