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和亮
药品开不开封有效期有区别
文/刘和亮
随着社会的进步,药品知识的普及和人们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药品作为特殊的商品,其有效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正确理解药品有效期的问题,可以指导安全有效用药,不至于因药品过期而造成浪费。
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它是控制药品质量的指标之一。对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贮藏条件加以保管,尽可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完。对于未开启的或有单剂量独立包装的药品,应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保存,开封前的保存期可至药品标示的有效期。
任何药品在开封后应尽快用完,不可再参照包装上面的有效期存放和服用。胶囊、滴丸等药品容易吸潮,开封后应尽快服用完毕,一般应在3个月至半年内用完。服用药水应在疗程期间服用完毕。药品开启后进行冷藏保存,其意义在于保证短期使用质量,而不是长期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