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芳芳
浅析山西省农业补贴制度的问题和建议
郭芳芳
为了加快我省农业发展,增加农民创收,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省政府加大了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补贴目标和作用发挥仍有一些制约因素,需要进一步完善。
1、在执行中央各项强农惠农的基础上,新实施了十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2015年,我省新实施的十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主要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给予补助、建立省级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农业融资担保事业发展、全面实施金融扶持工程、对吕梁山生态脆弱区造林进行奖补、加大“雨露计划”教育扶贫补助力度、对果业“三品”提升给予补贴、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示范支持力度、对枣树搭雨棚防裂果技术示范给予补助和对奶业提质增效给予补助,这些补贴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创造了良好条件。
2、补贴金额加大,涉及领域广。2015年,我省的十项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资金增加到157600万元,涉及了农业、林业、扶贫、科技和金融等多个领域。其中:“农业3项、林业2项、扶贫2项、农业科技1项和农业融资担保2项”。这些补贴品种多、类别全、涉及范围广,基本满足农户需求,使得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
3、农民认知度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增强。各级政府部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不仅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等手段,而且还采取培训、宣讲、进村入户发放资料和现场讲解等途径,对各种政策及补贴进行解读,让农户了解各种补贴的目的和作用;对农机售前购买农户进行现场指导和示范,使农户能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对农机售后进行跟踪服务,随叫随到,上门服务,确实让农户买得放心,用得舒心,为农业补贴工作顺利展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农业补贴结构设计不合理,引导效果欠佳。我省的农业补贴结构主要包括三大类。第一类是综合性收入补贴;第二类是专项生产性补贴;第三类是直接补贴政策体系。在这些补贴实施过程中,农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补贴能否落实到位,而不是补贴有没有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作用。二是在粮食增产、品质改良方面,补贴没有真正起到积极作用。三是补贴的目的是用来调动农民种植某一作物的积极性,而有的补贴还不够支付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农民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更谈不上增收。四是一些人把农业补贴当作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用农业补贴来提高农户的收入并不现实,而且也超出了财政承受能力。五是补贴依据单一,大多数农作物补贴金额是以播种面积多少为支持依据,单产或者高产和补贴金额没有关系。这样对于农民种植效率的作用是有限的,缺乏引导推动效率。六是在众多补贴中,没有一项是针对出现突发性问题和意外事故的专门补贴。
2、农业补贴的法律法规制度尚不健全。我国的农业法规主要有农业基本法规、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法、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转化的法律、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方面的法律、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方面的法律、规范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法律、规范农产品流通、市场交易方面的法律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在这些法律法规中,还没有一套关于农业补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不完善,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不到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期化的保障。
3、补贴品种不全面,政策缺乏稳定性。一是在补贴种类中,对种粮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投入比重较大,对农民培训和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补贴投入比重较小。二是补贴发放标准不统一。粮食补贴的价格标准和补贴范围等方面每年都会做出调整和变化,没有及时地和农民沟通交流,农民们不理解和支持,使得政策缺乏稳定性。
4、农业补贴程序缺乏制度保障,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是各级政府部门对农业补贴资金兑付的监督不到位,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度不高,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没有张榜公示。二是有的补贴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资金被占用、挪用等现象,使得农民没有及时、有效地获得补贴。三是农业补贴的实施部门涉及到财政、农业、粮食、民政和银行等多个单位,在具体发放、实施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同时登记,签字,公示才能发放。这样,协调难度大,时效长,管理效率不高,程序复杂,实施成本高。四是各个部门对农业补贴的资料,档案管理不严格,没有进行统一的分类管理。如财政部门对农业资料的信息采集,注重的是补贴标准和实际补贴,而农业部门对农业资料信息的采集,注重的是补贴面积,这就导致资料不能统一的分类管理。
5、农业保险政策的补贴力度小、宣传不到位。政府实施农业保险政策补贴是为了让农户们在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能够迅速得到补偿,可以尽快恢复再生产;同时能够从政府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得到如何防灾防损指导和丰产丰收信息。然而在这方面,政府没有及时地向农户普及农业保险的好处,使得农民参保意识薄弱,对农业的补贴推广起不到有效作用。
1、建立和健全农业补贴法律制度。一是制订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使得农业补贴在实施过程中,有法可依。这样,农业补贴政策才能顺利进行。二是建立农业补贴动态调整制度。在制订补贴标准时,应根据农业生产资料成本的变动来调整农业补贴金额,这样就可以弥补和减少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2、完善农业补贴保障体系,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一是政府和农业推广人员应做好宣传工作,让农民们意识到上保险的好处和作用,这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就有可能避免因自然风险和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或将损失降低。二是应当建立以政府支持的农业巨灾风险补偿基金,同时加大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标准,来提高农业保险保额,减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三是政府在制订农业保险政策时,应当因地制宜,根据各地主导产业来针对性的制订农业保险品种。四是政府应鼓励地方或农户成立互助保险合作组织,建立农业保险专项风险基金,比如像蔬菜、水果和小麦这些风险系数高的作物,建立各级财政和农户共同投入机制。
3、加大监管的力度和力量。各级政府要确保各项补贴资金能足额、及时和准确地发放到农民手中,从而提高农民种植和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壮大发展。首先是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的执行方式。在政策推行上,加大宣传力度;在补贴程序上,简化补贴资金发放环节,明确补贴发放机构,规范补贴发放程序,使得农民能够及时、公平、公正地享受到补贴政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在补贴资金上,做到补贴面积、标准和金额专户管理、公开、透明、公正。在农业补贴的资料上,要做到分类、细化归档和严格管理。第二是构建涉农资金整合统筹的长效机制,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在农村农业领域的应有。三是政府部门要对补贴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于补贴落实情况好的乡镇给予奖励,给于补贴落实不到的乡镇给予警告和批评。
4、调整补贴结构,提高补贴效率。一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农业科研成果、农民基础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投入比重,使得农民们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运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科学技术,从而促进农业发展。二是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办法,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给予适当培训费补贴。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远程教育等现代手段,向农民传授农业技术知识。四是在调整农业结构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型主体的补贴倾斜。
5、健全省、市、县三级服务网络,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一是做好政策和补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由权威人士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进行政策和补贴解读,让农民了解补贴的目的和意义所在,为政策和补贴执行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是建立专门的网站,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和补贴信息服务。三是通过电视广告等手段,让农民了解最新的农业补贴政策信息。四是政府对农业发展变化和农民生活需要等方面的信息进行长期跟踪,以便制定和农民实际发展相应的政策措施。
(作者单位:山西省农村调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