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飞
(华北电力大学 基建处,北京 102206)
高校后勤是我国高等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高校中的学生公寓、食堂餐饮、绿化保洁、校园修缮、商业网点以及水、电、暖等能源供应等事务都划归后勤部门管理,这些事务对高校日常运行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改革开放初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高校后勤事务绝大多数由高校自身来承担,耗费了高校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形成了庞大臃肿、效率低下的“大锅饭”管理体制,这种体制机制成为制约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因素。为了破除后勤管理体制机制的弊端,为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我国相继出台了有关指导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或《意见》。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是1985年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的,《决定》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的改革,对于保证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极为重要。改革的方向是实行社会化。”[1]1998 年教育部出台的 《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也明确指出: 加速学校后勤工作社会化改革,精简分流富余人员。2000 年 1 月,国务院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明确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及原则、改革的目标和步骤、改革中的政策及组织领导等,为进一步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此后的十几年来,全国高校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和后勤社会化进入了轰轰烈烈地发展阶段,各地高校在后勤社会化的道路上都进行了不同模式和不同程度的社会化实践和探索。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我国高等教育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高等学校办学规模和在校师生人数逐步扩大,对高校后勤的服务保障需求也相应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由学校大包大揽的传统高校后勤管理模式因为“机构臃肿、缺乏竞争、效率低下”等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高校快速发展的“瓶颈”。高校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亟待改革,通过改革使得高校后勤管理逐步向着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转变,使得市场机制和竞争手段在高校后勤的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后勤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效率不断提高。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思路的首次提出是在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大范围正式启动是从1999年国家教育部、计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之后。意见里明确要求“从2000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实现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建立起中国特色,符合高等教育特点与需要的新型高等学校后勤保障系统。”具体分为两步实施:第一步,从现在到2000年,所有学校的后勤服务经营人员和相应资源都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组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学校后勤服务实体。第二步,从2000年到2002年底前后,在高等学校后勤系统规范分离的基础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合适的范围内,组建跨校的后勤服务集团[2]。
总地来讲,高校后勤社会化是高校后勤体制机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它是我国高等学校快速发展的内在需求,是顺应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理性选择。但是,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基础和必要条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成熟发展和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的深化改革。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并不平衡,各地市场开放成熟程度有高有低,与许多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条件相差甚远,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机关化、行政化”仍很突出,后勤社会化改革面临的制度性因素和市场化条件并不完备;另外,由于缺乏深入地理论研究和可借鉴的成熟模式,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从一开始就和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一样属于“摸着石头过河”,在这种历史背景条件下,教育部、计委、财政部等六部委《意见》中提出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目标尤显仓促,其行政指令性的改革步骤在当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程度面前显得过于乐观和超前。这就使得各地高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虽然在开始阶段,大多数都从表面上依从部委要求和行政指导成立了各自相对独立的后勤服务实体,但在后续的改革深入和实践进行过程中,受市场经济条件和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各地高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模式都出现了不同地实践模式。在改革进程中,广东、浙江、山东、江苏、上海等许多省市高校因为市场经济较为成熟发达、政府观念开放程度高,在后勤社会化的探索和实践中走在了全国高校的前列,取得了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为这些区域高校加速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后勤保障。从结果来看,不少脱胎或服务于这些高校的后勤服务实体通过自身的市场化运作,逐渐形成了一批诸如浙大求是、苏州东吴、珠海丹田、山东明德、上海生乐等具有区域甚至全国影响力的高校后勤服务方面的集团公司,基本符合当初的改革设想;与此对应的是一些中西部内陆省市高校,则因为经济欠发达以及市场开放程度和观念保守等因素,在后勤社会化改革方面相对落后,改革步伐迟缓,后勤体制改革也基本上属于换汤不换药,这也成为制约这些地区高校快速发展的因素之一;而作为高水平大学云集的北京,虽然经济上处于发达地域,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初期也大都成立了各学校自己的后勤服务集团来模拟市场化运作,但在后续的改革实践过程中,北京高校却由于过多的政治稳定因素和相对保守的文化在后勤社会化的道路上并没有走在前列,这些后勤服务实体的市场化运作并不成功,绝大多数后勤实体的服务范围仅限于本校,而且由于没有市场竞争压力,这些服务实体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并没有显著提高,也没有形成在全国或区域有显著影响力的后勤服务企业,相反却因为这些服务实体的人员和机构基本都脱胎于本校,运行上又和学校形成了事实上的甲乙方关系,造成“一校两制”,产生了大量的矛盾和问题。形成这些各具鲜明地域特色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模式,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充分和不平衡,各地市场化条件和地域文化、思想观念各有差异,这些都是影响改革进程重要影响因素的客观反映。
后勤社会化的本质是市场化,其目的是通过后勤管理体制改革来改变过去学校对后勤管理与服务大包大揽的状况,为高等学校发展卸下“包袱”,使学校能够轻装上阵,把主要精力放到学校的教学、科研等上面。通过后勤社会化改革,理顺高校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之更加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通过运用市场化机制和竞争性手段来提高高校后勤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但是,我国社会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仍将处于这一阶段。这也意味着虽然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仍不高,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而高等教育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要明显比经济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高校发展快。所以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模式和特点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开放程度的不同。
东部沿海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这些区域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市场开放程度大,区域内高校多而相对集中,政府主管部门和高校管理者思想观念开放,基本具备了高校后勤社会化实践的内部和外部因素,所以在高校后勤社会化实践和探索中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这些区域的高校后勤社会化程度高,大都按照国家最初的设想的改革思路向前发展。当前,区域内的高校后勤很多都形成了“小机关、大实体”的后勤管理体制。“小机关”指的是高校自身只保留较小的后勤部门来行使高校后勤自身的行政管理和对后勤服务实体和企业的监督职能,在广东某重点大学的广州校区,校方的后勤部门甚至只设了一个处长来代表甲方行使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等职能;“大实体”指的是剩余的后勤服务保障事务大部分甚至全部都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给社会上提供后勤方面各种服务公司,而且,正如前面所说,这些公司都已经集团化、规模化,不但服务本省、本区域高校,甚至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提供后勤服务业务。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使高校卸下后勤服务这个包袱,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教学和科研等学校的核心功能方面;缺点一方面是这些企业会从运行效益出发将校园营造出的较强的商业氛围,第二是可能形成“店大欺客”和“尾大不掉”的情况。由于学校后勤整体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很大程度上严重依赖社会企业,而一旦出现双方核心利益的争执或更换服务企业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校的日常平稳运行。
对于中西部以及其它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这些区域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较东部沿海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偏低,市场开放程度小;而且受地域文化的影响,政府主管部门和高校管理思想观念普遍保守,后勤社会化的内部因素和外部条件并不成熟。在这种现实情况下,通过行政要求来实行的后勤社会化注定会因为先天条件严重不足而困难重重。当前,这些区域高校的后勤社会化很多都浮于表面,内部的后勤管理体制表现出“大机关、大实体”的特点。这里的“大机关”指的是高校的后勤管理部门机构和人员依然相对庞大,拥有多项管理职能;而所谓的“大实体”大多仍是改革初期按照教育部等部位要求由学校自己剥离相关人员和资源成立的后勤服务集团。这些后勤服务集团的规模体量都较大,但服务范围基本仅限于本校,很少有后勤服务集团通过市场化机制去参与其他高校或社会单位的后勤服务业务。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学校在后勤服务方面有绝对的管理权和控制权,确保了日常运行的相对稳定;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学校虽然从形式上实现了后勤社会化,但基本上属于换汤不换药,学校在后勤服务保障方面投入的精力并没有减少多少,相反这些后勤服务集团还会因为后勤服务保障经费的多少和学校推诿扯皮,造成学校内部的内耗。这种社会化模式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后勤这个发展“包袱”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这些区域学校的规模扩张和整体发展。
北京地区高校在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实践和探索方面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开放程度来说,北京地区处于全国的前列,但在思想观念和改革力度上,北京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管理者较沿海省市又偏显保守,这受北京是全国政治中心和地域文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北京高校相较其他地区高校更强调稳定。改革初期,在响应国家部委的后勤社会化改革要求上,北京高校很快走出了第一步,绝大多数学校都迅速地从原有的体制中剥离人员和资源成立了各自的后勤服务集团,但在后续的探索实践中,面对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北京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出现调整和放慢步伐迹象,在实践中逐步演变成“小机关、多实体”的发展模式,不少高校又撤销了原有的后勤服务集团这一实体,恢复了单一的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在内部按双轨制模式运行,处里的机关部门较小,仅保留行政办公、财务和服务监管职能,下设多个实体或中心来完成后勤服务保障业务,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即保证学校对后勤服务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又鼓励通过市场化竞争机制选择一些真正的社会企业来部分参与学校的后勤服务和保障,如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公寓管理和能源托管等方面,来达到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同时,北京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另一特点是政府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在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北京高校通过成立高校后勤研究会及各专业委员会,鼓励各高校通过“伙联采”、“公寓用品联采”、“农校对接直供基地”建设等措施保证后勤采购物品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这种具有鲜明“小步快走”特色的后勤社会化模式可能适应了当前我国发展阶段和中国国情,减少了校内问题和矛盾的出现,但也是由于这种相对稳定和谐的改革模式,使得北京不少高校在多年来的规模扩张方面较沿海发达省市的高校相比已显落后。
多年来,在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历程当中,全国高校都立足各地域的市场经济条件和现实基础在后勤社会化方面进行了大量有意义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为我国高校在过去一段历史时期内的高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我国目前的高校后勤管理体制总体上并没有突破 “高校办后勤”的体制格局,改革仍更多地体现在形式上而非实质上,这也是我国高校治理体系未完全摆脱行政化管理的一个缩影。[3]所以,虽然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经过不断的实践已经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效,但是就目前而言其在实践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亟待研究解决的矛盾和问题,给高校后勤管理带来挑战。
一直以来,我国高等学校管理的高度“行政化”是我国高等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深化大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主要障碍,高校后勤管理部门更是学校的二级行政管理部门,其管理人员大都是高校编制内人员,工资待遇按行政事业单位的标准发放,这些人员自认为是“体制内”的人,对学校有很强的归属感和主人翁的责任感;而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初衷就是为学校甩“包袱”,在此基础上成立的后勤服务实体要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学校形成了甲、乙方的后勤管理服务模式,不少从学校剥离出来进入后勤服务实体的人员在思想上出现很大障碍和落差,甚至认为是学校抛弃了他们,从此他们要靠自己的有偿服务来获得收入,从而多了危机感,少了对学校的归属感。这些反映在实际工作中的现象就是,后勤实体在进行学校的日常的服务中言必谈钱,后勤实体的领导在和学校的谈判过程中也更多地从自己乙方的角度思考问题,经常为了每年的后勤服务保障经费的多少和学校扯皮,而代表学校后勤职能部门的领导也想当然的认为,后勤服务实体和学校不再是一家人了,认为它们是通过服务挣钱的,在经费的核定上也经常同乙方领导扯皮打架,耗费了学校领导大量的精力去协调甲乙方的关系问题。作为高校管理者,必须深刻理解在现阶段我国高校后勤改革中事实上的行政化和社会化并存的双轨制带来的相关矛盾和问题,在制度设计上充分考虑后勤服务实体中原体制内人员的稳定过渡,重视思想疏导,向广大员工解释好改革的目的和作用,解除员工的在思想上的后顾之忧,在收入上也要保证二者差距在过渡期不能过大,以免引发群体性矛盾。
高等学校是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为国家培养大量人才的重任,其第一属性是公益属性。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高等教育曾被列入国家第三产业里的基础产业,其初衷是利用灵活的市场化机制为满足高校发展探索不同的筹融资模式,使我国高校能在较短时期内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为人们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提高全民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但在随后的发展中,教育“产业化”被错误地认为是完全市场化,尤其是市场化带来的教育乱收费问题给广大学生和家长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从而受到社会的普遍诟病,这完全背离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宗旨,在这之后出台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全文中未再提及“教育产业化”,这也是标志着我国重新修正和定义了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的方向。高校后勤同样是高等学校公益事业的一部分,要尽可能地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低价的后勤服务,而不能完全按用市场价格来衡量和测算后勤服务的收费标准,要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服务的正确方向。但对后勤社会化改革来说, 后勤实体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有偿服务,并且还要和社会上的服务企业充分竞争学校的服务市场, 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必然要看重经济效益,并通过“有偿服务”来追求合理利润最大化。[4]这同样给高校管理者带来困惑和矛盾。高校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高校公益性大于市场性的根本原则,学校既要保证后勤服务实体适当的经济利益,提高它们的服务积极性和服务质量,也要通过加大政策性投入来保证广大学生对服务性收费的接受能力。
高校的根本宗旨是“立德树人”,通过“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育人途径,使大学生在“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得到正确地引导,最终成长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高校后勤是高校“服务育人”的主阵地,是“服务育人”环境的主要营造者之一,高校后勤工作者应该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用良好的职业道德、优质贴心地服务为大学生创造像家一样温暖的育人环境,这有利于他们在大学几年里的健康成长和专心学习;另外,高校后勤也是花园式校园和节约型校园环境的创造者,后勤员工每天为校园的整洁、美丽和绿色节能付出辛勤的汗水和劳动,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们观念的形成,有利于把他们培养成为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青年人才。但在后勤社会化过程中,确实也有不少后勤服务实体和企业一味地追求经营模式、经营效果和经济利益,偏离了高等学校的“育人”的宗旨。[5]不少高校后勤引入了一些企业参与校内后勤服务市场的竞争,使得校园里不仅形成了商业街或商业区,而且在学生宿舍区和校园内也过多地进行各种商业宣传,甚至一些学生也被校内商家雇佣进行商业活动,这种现象在沿海一些后勤社会化程度高的高校尤为突出,这些都会对高校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带来不同程度地影响,损害高校的育人环境。对高校管理者来说,如何正确引导后勤服务实体和企业切实担负起育人责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使校园回归教育本质也是一道难题。
除此之外,高校后勤社会化带来的高校后勤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弱化问题也不容忽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三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高校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高校肩负的重大任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高校后勤部门作为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高校党建工作中任务同样重要。目前,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地深入推进,大量地民营企业甚至国外的后勤物业服务企业已占领了我国高校后勤管理和服务的大片市场,并有快速扩大的趋势,如何将这些已成为高校有机组成部分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纳入到高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任务中,如何确保这些企业在意识形态等领域和高校自身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样是摆在高校后勤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挑战。另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校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也提出了更多更高和更新的要求,高校后勤管理与服务必然越来越朝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甚至智能化方向转变,这对高校后勤的管理者在管理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也提出了重要挑战,需要科学研究,积极应对。
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虽然在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中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和成果,但离改革成功还相继甚远。这主要是和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高校管理体制的现状密切相关的。这些外在条件和内部因素的缺失,也注定了我国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只能循序渐进,加之改革伊始步子迈的有点儿超出当时的市场条件和现实基础,所以造成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给高校和后勤管理者带来诸多挑战。这些矛盾和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发展进程中必由阶段的集中体现。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和高校管理者,必须要充分认清和理解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要求和我国社会发展现阶段的各种不适应,以“坚持方向、示范引导、不断深化、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妥善解决高校后勤供给侧和高校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避免改革冒进给高校后勤带来更加复杂的管理环境和挑战。
[1] 王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思考[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10(5).
[2] 彭怀祖.高校后勤社会化目标与过程关系初探[J].中国高教研究,2000(8).
[3] 白立士,刘凯.高校后勤管理社会化改革现状与深化路径研究[J].高教探索.2017(7).
[4] 刘在洲.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几大主要问题分析[J].长江大学学报,2008(4).
[5] 刘改焕,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中的困境与对策探讨[J].改革与开放,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