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松梅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以下简称《准则 》),是当前和今后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重要制度。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我们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重点任务,深化落实。
发挥“三个作用” 坚定理想信念
发挥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要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作示范,强化学习责任,注重学习质效。要在真学、真用、践行上作示范,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弘扬优良学风。建立健全学习考勤、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制度,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发挥党校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教育,把《准则》 教育学习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严格落实干部脱产培训要求,落实抓好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
发挥红色文化引领作用。坚定文化自信,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好古蔺县红色文化资源。抓好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廉洁教育基地建设,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正视“两个典型” 整治选用风气
认真总结干部选用的先进经验。重点突出对干部的日常考察,切实落实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机制,注意了解掌握干部平时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把日常管理与关键时刻的工作表现结合起来。做好分析研究,把好党风廉洁审查关,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倒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深刻汲取“两地”选举案教训。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壞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两个反面典型案例教训,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在换届中的“第一责任”,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操作,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坚决有力地查处和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裸官”等问题,健全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
筑牢“两道防线” 保持清正廉洁
筑牢廉洁从政“防腐墙”。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违反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走上了违纪甚至犯罪道路。《准则》的实施,将能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筑牢廉洁从政“警示线”。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只有解决了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才能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因此,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作者系中共古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编:史瑞)endprint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7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