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明确,将霾作为气象灾害进行防治。随后,“霾算不算气象灾害”引起社会广泛熱议。
去年5月下旬,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第二条将霾列举为气象灾害的一种,明确一旦遇到霾等气象灾害,本市将根据应急预案采取临时交通管制、错峰上下班、停工停课等一系列应急处置措施。
对于将霾列为气象灾害的理由,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表示,一方面“霾”属于天气现象和污染现象交叉的复合现象;另一方面,“霾”的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此外,天津、河北在气象灾害防御地方立法中均将其列入气象灾害,从京津冀协同防霾的角度,有必要将“霾”列入气象灾害法规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