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利娟
摘 要:2016年上半年“禁摩限电”又再度闯进我们的视线,关于这一政策社会各界褒贬不一,主要争议在于百姓出行和城市交通管理之间的矛盾如何处理,笔者在兼顾安全与便民基础上,致力于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
关键词:禁摩限电;安全;便民
2016年上半年,“禁摩限电”掀起新一轮热潮。从3月21日开始,一场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禁摩限电”集中整治行动在深圳开展。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微信通报,行动开展10天内,共查扣电动车17975辆、拘留874人。广州、北京也随即出台政策,对电动车、摩托车等进行限制。中国是世界各国唯一的城市禁限摩国家,限摩史已有30年了。随着深圳“禁摩”令的出台,城市“禁摩限电”这一持续了多年的话题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
一、问题的提出
深圳“禁摩令”引起了广泛的民意反弹,多家主流媒体齐发声。反对声音高于支持声音,诸如公共管理低能、“一刀切”、懒政等负面评论一浪高于一浪,在治理模式上按理说我们可以借鉴国内外有效的治理方法。摩托车管理问题同样困扰着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但摩的、电动车在台湾、德国、日本、等地区和国家都有很好的管理样本。台湾更强调非机动车管理,而不是强调“汽车优先”;德国的电动车限速每小时25公里,超速需参加考试获取驾照;日本摩托车和电动车装备齐全才可上路,管理是控制的最佳方式。这些很好的范例,为何政府不借鉴、不采取更加柔性的措施呢?难道它没有考虑到民众诉求吗?
深圳市近 6 年的交通事故数据中涉及电单车伤人、死亡交通事故占到事故总数的 18.29%。年平均死亡率为 37.64%,死者九成以上为电单车驾驶人。据交警部门统计数据显示,除了电单车与行人间的事故外,凡是涉及电单车的交通事故,电单车的驾驶人“非死即伤”。目前很多使用者都是用来解决长距离比如说10公里以上的路程,基于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考虑,治理是非常必要的。电动车确实成为了马路杀手,一部分人的便利成为了更多人的安全隐患。
而关于“禁摩限电”的交通整治引发民众负面热议,大部分原因在于目前国内对电动车的需求量大,尤其是快递,餐饮等相关行业,上班族为出行便利,底层民众会选择出行成本不太高的电动车。“禁摩限电”细则出台后,深圳市相关行业尤其是快递业受到重创,强硬措施使市民人心惶惶。民众需求同交通治理构成一组鲜明矛盾。不得不承认每个城市都有自身的管理难度,交通治理方面,可以与之比较治理难度的可能只有印度了,所以并非能通过照搬其他模式就能解决问题,但推行“禁摩限电”后确实也暴露了不少自身问题。
二、禁摩限电需兼顾安全与便民
摩托车、电动车乱象确实要治理,但我们也不能剥夺老百姓使用电动车的权利,限制公民的出行自由,在接受交通管理的前提下,宪法赋予了公民出行自由的权利。中国有超过2亿俩电动车和摩托车,数量之多,范围之广,一边是来自普通百姓出行的强大的刚性需求,一边是来自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执法,二者并非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要认清事实,找到二者之间的平衡,解决好这个矛盾,在治理时,应兼顾交通治理和基层群众、就业人员的出行便利。
(一)制定标准和操作规范
规范摩托车、电动车上路,不能单纯靠打击上路。单就电动车、电动摩托车以及摩托车之间的标准尚未理清这一点,都证明末端整治存在问题,在治理“超标”电动车时,所谓的“超标”,它的标准是什么,限速、载重以及行驶的距离和专用路道等都要有相应的标准和明晰规定;加大对居民规范使用电动车的宣传教育,遵纪守法,杜绝横冲直撞;对电动车进行登记,约束电动车不敢无照、违章驾驶,做到违章必究。
(二)重視根源治理
深圳的“禁摩限电”推行之后,其成果也挺显著,但显然是“治标不治本”,受影响最直接的是处在政策自上而下传递链末梢上的、作为使用者的快递人员和普通民众。在治理时,不能仅仅整治末端的电动车使用者,要更加注重对电动车设计、生产和销售等前端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善交通路网布局
不同于“最后一公里服务”,我们不能保证每条道路都能修到家门口,但可以优化城区公共交通线网,本着科学、便利的原则适度增加公交、出租车停靠点、自行车租赁。为民众提供能够解决问题的替代品,切实方便居民出行,解决群众出行需要。
(四)加强政府与社会互动
民众对“禁摩限电”争议较大,从侧面体现了政府与社会的互动不足。政府应与相关行业沟通,准予特殊行业电动车备案上限行道路行驶,双方达到良性互动。
三、总结
深圳的“禁摩限电”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例,如何权衡利弊,实现民众需求与交通治理的“协商对话”,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思考的空间。
参考文献:
[1]刘明.电动车是“禁”还是“疏”?[N].深圳商报,2015(03).
[2]解树森.深圳“限电”亟待突破困境 [N].深圳特区报,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