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璐璐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旨在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在实施之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展开分析。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精神;分析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基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法律给予消费者在人身、财产安全方面以法律层次的保障,使他们安全合理的获取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时候,由于缺乏基本的知识,导致他们不能正常享受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等,使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法律是在人道主义精神的基础上对处在弱势地位上的消费者给予的法律保护。简单地说就是国家为消费者专门出台的法律。
(一)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1.经营者作为消费的专业人员,与消费者相比,在法律和保障性问题上的认识更为清楚,对于一些法律方面的漏洞也一清二楚,这就导致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消费者和经营者没有实质性的保障,消费者没有制定价格和参与合同内容形成的自由。另外,经营者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是团体对个人的关系,经营者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体,尤其是一些规模庞大的垄断集团,消费者只能被动地接收垄断高价。随着经济国际化的推进,跨国企业使得经营者的规模不断壮大,强势地位不断加强,而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也更加明显。
2.经营者具有严重的利己思想。如今社会中,不良竞争现象随处可见,经营者以获取盈利为唯一目的,很少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和权利,部分商贩甚至在价格和质量以及商标等各个方面采取了欺诈手段,坑害消费者自己获利。
(二)低质量的消费结构
目前,我国的消费属于粗放式消费,对消费质量要求较低的群体单纯讲究数量的需求,他们自身缺乏对商品质量的要求,不讲究质量和品质,只讲求数量。这就导致了市场生产呈现出粗放式生产的表现。此外,经营者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的购买选择权。对商品的选择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也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对抗的重要依据,能够促进消费者在协议达成上的主动权。但是社会经济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消费结构,它给予消费者一个非常狭小的可选范围,使得消费者很难对商品进行选择。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取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取向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基础,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它的基本精神主要包括安全价值、公平交易价值、福利价值。
安全价值取向:安全消费是消费者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通过结果来评价消费者是否能够在消费过程中取得满意的利益,赔偿也是消费者满意程度的一个重要评价方面。消费者具有自愿消费与安全消费的权利。
公平交易的价值: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当享有公平的待遇,需要获得与所付金钱所匹配的商品,其内容主要有消费者应当享有自主自愿消费的权利,经营者无权强迫消费者消费。消费者的自愿意志应当受到经营者的尊重,讓消费者可以在对商品消费条件清楚的了解以后再自愿消费。
在下一阶段,要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对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而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以及由于经营者提供对人体有特殊影响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等情况造成消费者人身受到损害的,经营者应当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两倍以上的赔偿额,《消法》不应将赔偿额限定为两倍,具体数额可由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再次是对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举证责任做出合理规定。《消法》应按照举证责任与举证能力相适应的合理原则,确立保护弱者、倾向于消费者利益的举证责任制度,凡是涉及商品的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等关键性证据以及证明欺诈、侵权等行为的证据,都应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具体规定的精神体现
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对于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尽的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消费过程中,经营者和消费者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国家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利益,给予了特别的保护形势,并且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呈现出来,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约束。
(一)国家通过法律建立起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提供第一位的保护条件。
(二)行政机关为了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执行,采取了有效的行政行为。这就使得此法律发挥出自身的直接作用。
(三)司法机关对于经济犯以严厉的打击,解决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四)仲裁机构为消费者在产生消费纠纷的时候,通过自己的特权为消费者提供了经济有效的法律途径。
总之,消费者的问题是影响社会是从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消费者消费问题层出的情况下出现的,它的精神就是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团结。
参考文献:
[1]黄伟,庞羽君.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困境和立法思考[J].区域金融研究. 2016(03).
[2]董瑞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不足及其完善[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5).
[3]王彦璋.浅论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J].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10(01).
[4]赵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柴达木开发研究.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