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

2017-02-17 04:09
中国防伪报道 2017年1期
关键词:经侦大队罗某诈骗案

信用卡诈骗

网络电信诈骗

信用卡诈骗

合同诈骗

盗刷他人遗留银行卡5000元一男子涉嫌“信用卡诈骗”

2016年11月26日,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局永清派出所接到女子李某报案称,其在ATM机上取钱后,忘记取回银行卡,次日到银行补卡时,发现卡内5000元人民币不翼而飞。

接到报案后,经与相关部门沟通,结合具体情况及遗失金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本案系“信用卡诈骗”。

经过调查,警方锁定嫌疑人男子张某,其随即被传唤至派出所。经审讯,张某对盗刷李某遗落银行卡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其主动将钱如数归还给李某,并道歉。

因张某为初犯且认罪态度良好,经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批准,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利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十余起信用卡诈骗案件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刷卡消费已经成为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人的一种普遍的消费方式。但与之相伴的是各类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发生,且呈现出高发性、隐蔽性、智能性等特点,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侵害了银行消费信贷资金安全和持卡人财产安全。恶意透支成为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主要手段。为规范金融市场,打击信用卡诈骗,利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中国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先后办理了“武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王某信用卡诈骗案”“李某信用卡诈骗案”等10余起案件,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该10余起案件均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

男子替人补办电话卡却成信用卡诈骗案嫌疑人

受网友相邀来合肥“旅游”,只要帮忙补办一张电话卡,就能拿到丰厚的报酬。20多岁的山西男子薛某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他怎么也没想到补办完电话卡后,不仅没拿到网友答应的丰厚“酬劳”,还把自己变成了信用卡诈骗案的嫌疑人。后薛某在山西老家被警方抓获,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合肥补办电话卡就有丰厚“报酬”还提供机票

2016年8月份,合肥市庐阳分局刑警二队接到市民纵先生报警称,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大都被用于购买网络游戏点卡和虚拟币,里面的4万多元现金被刷走。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对此案进行调查,发现纵先生的手机卡被人复制,之后通过复制的手机卡进行盗刷行为。通过进一步调查,山西男子薛某进入了警方视线,他曾在五里墩附近的营业厅称电话丢失,补办了纵先生使用的手机卡。

没多久,薛某在山西老家被抓。经审讯,薛某对自己补办电话卡一事供认不讳。据薛某交代,在8月17日,自己受网友相邀,来到合肥帮忙补办一张电话卡,在邀请时对方称只要能够将电话卡办下,就给薛某非常丰厚的报酬。

“在薛某答应后,对方用薛某的照片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让他到合肥补办电话卡时使用,为了减少薛某的怀疑还给他买了来合肥的机票。”办案民警称。

事情办完报酬没兑现只给400元差点没够回家路费

到合肥后因为对路况不熟,薛某打车来到五里墩附近补办了电话卡,之后电话卡就收到了许多购物单的验证码,“这个时候薛某已经发现了不对劲,但是在对方所说的高额报酬下,他把这些验证码都发给了对方,使该案件发生。”

薛某称,对方刷完卡后,在自己多次的催促下才打来了400元钱,跟之前答应的2000元报酬完全不一样,“加上住宾馆和吃饭,差点都不够回家的路费。”

通过薛某的交代,警方很快锁定了另一名嫌疑人李某,并在上海将李某抓获。据了解,李某专门在网上找“马仔”,通过补办电话卡为名,支付报酬让“马仔”犯案,自己遥控指挥,用补办的电话卡盗刷信用卡。

平原警方抓获一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网上逃犯

平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滨州市某居民小区内将抓获一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网上逃犯耿某某。

原来,耿某某于2012年1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德州恩城支行申领一张信用卡,截至2014年8月此张信用卡合计刷卡消费五万余元,经银行两次以上催收超过三个月拒不还款,且隐身逃匿。2015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恩城支行向平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经侦大队经调查取证认定其涉嫌信用卡诈骗,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2016年11月,经侦大队会同局合成作战中心通过精心研判确定耿某某居住在滨州,民警随即赶赴滨州对其实施抓捕。经过两天两夜在耿某某活动地的蹲守,终于将耿某某一举抓获。

济南信用卡诈骗案受理立案86起 老板生意亏损套现11万

企业老板生意亏损,套现11万不还款,认为是个人和金融机构的经济纠纷,竟然不知道构成犯罪。2016年12月14日,济南公安经侦支队通报称,警方从7月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卡债务专项行动,目前全市信用卡诈骗案受理立案86起,抓获嫌疑人43人,5个月追回1.28亿元。民警披露一些信用卡诈骗手段,提醒那些恶意透支信用卡不还钱的人,不要因为一笔信用卡欠账,让自己成了失信黑名单上的“老赖”。

老板生意亏损 信用卡套现11万

2016年7月21日,济南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来到市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称一男子申领银行卡后套现11万元,银行多次联系裴某要求其还钱,但他拒绝还款。7月22日,市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展开调查,裴某当天被依法传唤到案。

裴某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在2013年申请一张信用卡,后来又申请办理一张白金信用卡。2015年,裴某经营的企业陷入低谷,资金流动性差,为弥补生意上的亏损,他办理信用卡,非法套现11万元。一开始,裴某认为套现11万元是他个人和金融机构的经济纠纷,拒绝还款。

银行多次以电话、信函、短信等方式向裴某催收追缴,他仍然拒不还款,其行为属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最终,他为自己的“老赖”行为埋单,被警方抓获。裴某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由于认罪态度好并退还欠款,他被警方取保候审。

透支过万超3月不还将面临刑责

警方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警方也提醒欠款人,在打击恶意逃废专项行动期间,民警将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涉案人到案说明情况、依法进行讯问,但不会提供银行卡号要求涉案人进行转账。此外,民警的办案地点均为公安机关的办公地点,不会在宾馆、租赁房屋或写字楼中进行传唤讯问。

信用卡代还款藏骗局两男子涉嫌诈骗落网

信用卡消费的便捷使极少数人成了背负卡债一族,常常为还不上钱而发愁。有些人找到商机,通过帮忙代还款以赚取手续费。不料,他们却被一些不法分子给盯上。沭阳县公安局永安路派出所就成功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抓获嫌疑人2名。

2016年,32岁的东海人陈某和31岁的济宁人赵某某由于做生意相识于青岛。两人没有安分守己的做生意,却动起了信用卡诈骗的歪脑筋。2016年11月以来,分别流窜在徐州、东海、沭阳等地连续作案5起,涉案金额5万余元,后被沭阳县警方成功抓获。

经查,2016年11月26日晚,两位嫌疑人开车来到该县城区四季花苑附近的一家店面,称自己的信用卡第二天到期,欠款2万元,想让店主顾先生帮忙还上。还上之后,卡内的2万元钱再由顾先生用POS机刷走,并承诺给予120元的报酬。为打消顾先生的疑虑,两位嫌疑人还将信用卡及密码都给了他。

由于对嫌疑人不熟悉,顾先生先试探性地帮嫌疑人还了7000元,再用POS机将7000元刷走。发现信用卡信息真实后,顾先生不假思索地将剩下的1万3千元存进信用卡,结果,再想刷卡时,信用卡已经被挂失。

原来,这张信用卡绑定了两位嫌疑人的手机号码,当他们收到欠款已还的银行信息后,立即电话联系银行,将信用卡挂失,导致顾先生没办法将钱刷出。

接警后,永安路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对周边商铺进行走访调查。调查时,民警发现,为了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两位嫌疑人来到沭阳县后,用真实身份办理了两张本地手机卡。并用手机号与受害人联系。民警根据这一重要线索,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的准确位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陈某和赵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也是悔恨不已。

济南公安打击信用卡诈骗5个月追回欠款1.28亿

2016年12月14日从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行动5个月以来,共为全市金融机构挽回被拖欠信用卡债务损失1.28亿元,打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有效遏制多发性、普遍性金融犯罪,济南市公安局在对全市金融机构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对普遍关注的恶意逃废银行信用卡债务问题开展集中追缴、打击行动。2016年7月13日,济南公安借助媒体力量,在全市范围开启打击行动,分先期震慑、集中打击、基础防范三个阶段实施,并从公告日起以30日为宽限期,对主动清偿银行卡债务的,给予从轻处理。经多家媒体报道、发布公告后,部分逃废信用卡债务人员主动偿还了所欠债务。另外,市局经侦支队自9月份以来,通过媒体平台公开发布大额逃废债务嫌疑人姓名、卡号,督促还款。同时,依法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达到立案标准的犯罪嫌疑人刑事传唤和抓捕,追缴查没赃款赃物。

据了解,截止到12月13日,全市信用卡诈骗案件受理立案86起,抓获嫌疑人43人。相关当事人迫于法律和媒体宣传压力主动还款,加上全市公安机关追缴查没的赃款赃物,行动开展5个月以来,累计为全市金融机构挽回被拖欠信用卡债务损失1.28亿元。

下一步,经侦支队将继续开展集中追逃、追赃行动,继续公布部分长期恶意逃废信用卡债务人员名单,还将调研开展打击骗取银行贷款、贷款诈骗等犯罪的专项行动。

包头警方提醒 警惕“异国盗刷”信用卡诈骗犯罪

2016年11月28日,包头市东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张某报案,11月25日下午,张某手机1分钟内突然连续收到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发来的2条消费信息,信息显示其使用的尾号“6343”的中国银行信用卡于2016年11月25日17时13分共有2笔“美元”(USD)消费记录,合计消费人民币0.6万元。

张某称,该信用卡是2016年3月在中国银行包头市东河区分行申办,当时只申领主卡没有副卡,卡被盗刷时一直未离身。通过银行部门对消费记录的核实,该卡2笔美元消费全部在印度孟买经“POS”机刷出。

包头市东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已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侦查员分析,本案中嫌疑人极有可能通过在银行“ATM”取款机安装读卡、监控设备,或利用互联网对手机或电脑植入恶意软件、病毒等高科技手段获取到受害人信用卡信息进行伪造,并在“POS”机上进行消费。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在不正规的地点刷POS机,以免泄露银行卡信息,刷卡时要注意保护密码,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以免被盗用。在收到莫名带有链接的信息、图片或邮件时,不要好奇点开,而是直接删除;收到信用卡对账单后应及时核对用卡情况,及时拨打银行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查询核实,必要时马上挂失。

铜陵“9·3”特大信用卡诈骗案告破

无需偷窥你的支付密码,无需从POS机导出银行卡信息,无需你点击诈骗短信链接,只需你在改装的POS机上刷卡消费,银行卡的相关信息和密码就会被自动传输至指定手机,用以制作“伪卡”实施盗刷。在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和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指导下,铜陵警方经过缜密侦查,长期摸排,辗转多个省市,一举打掉3个利用改装POS机盗取消费者银行卡信息,制作“伪卡”盗刷的犯罪团伙,查获被窃取的1700多张银行卡信息,伪造信用卡50余张,制卡设备3台,改装POS机20余台,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破案21起,涉案资金300余万元。

2015年9月,铜陵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数名群众报案称自己使用的信用卡(或储蓄卡)在卡未丢失和密码未向他人透露的情况下,被莫名其妙地异地取现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短期内多人报案,手段极其相似,民警随即对类似案件开展串并工作并逐一回访当事人,仔细比对被盗刷银行卡的交易记录。经查,这11起案件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民警调取被盗刷银行卡的交易记录分析比对后发现,“伪卡”取款地点较集中于上海市某银行ATM机取款点。侦查员当即赶赴上海,最终通过多个监控比对确定了一名可疑的取款男子。随后经过三天的艰苦守候,该可疑男子,铜陵市人祁某被抓获。民警调查发现,祁某是某正规公司的POS机安装员,他通过网络购买改装POS机后再利用自己工作上的便利,给铜陵市的酒店商户安装,盗取银行卡信息后发送给李某等多名下线,制作“伪卡”在异地取现,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成获利。

据祁某交代,其所使用的改装POS机均通过网络购买,对方是何人并不清楚。侦查员们通过开展大量侦查工作,发现了一个以蔡某为首的窝藏在西安市制售改装POS机的犯罪团伙,他们的触角已经伸向全国6个省市。

2016年2月17日,专案组获悉蔡某等人再次聚集西安。2月18日,专案组民警奔赴西安,并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将正在租住房内改装POS机的蔡某、安某等一举抓获。民警现场查获大量用于改装POS机的工具,以及改装完成准备销售的POS机和“伪卡”等作案工具。据犯罪嫌疑人蔡某交代说,2015年10月至12月间,该团伙成员在黑龙江省多个地市安装了数十台改装POS机,盗刷他人银行卡30余万元。

铜陵市公安局及时将相关线索上报公安部,2016年6月,在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下发起集群战役,多个省市同步开展侦查工作。9月,蔡某的下线肖某被黑龙江警方抓获,藏匿在浙江以方某为首的采集、盗刷信用卡团伙被浙江警方抓获。至此,这一特大信用卡诈骗案告破。

男子疯狂透支信用卡16万忘还款 被捕才知成逃犯

男子自认为银行对客户的监管鞭长莫及,透支信用卡不是大事,超期还款无非就是多交点利息,尝到了信用卡刷钱的快感后多次透支信用卡,却忘记了还款的义务。2016年12月,警方经过缜密侦查,通过摸排嫌疑人活动轨迹,将该涉嫌信用卡诈骗男子抓获归案,可直到被抓时,该男子仍不知自己涉嫌信用卡诈骗被追逃。

湖北鄂州男子吴亮(化名)于2011年2月在鄂州某国有银行办理了一张牡丹贷记卡,从2016年3月起,吴亮拖欠透支金额,本息合计16万余元。在规定还款期限内,银行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及上门催收等方式催其还款,但吴亮以没钱为推脱逃避还款。

11月初,银行工作人员联系不上吴亮后,来到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报案。鄂城分局经侦大队获知线索后,多次通过电话与嫌疑人吴亮家属沟通,向其说明信用卡恶意透支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告知吴亮家属银行信用卡资金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希望家属能劝吴亮自首并尽快还钱。然而,吴亮家属称杜某某在外地,始终无法联系上吴亮。在依法传唤吴亮未果情况下,警方依法将吴亮列为网上逃犯。

12月6日,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通过前期摸排嫌疑人活动轨迹,于当天上午在武汉某出租房内将吴亮抓获。

“不可能,我怎么会是逃犯,你们肯定搞错了。”吴亮被警方抓获时,一脸茫然,连称自己不是逃犯。直到民警指出其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网上追逃,吴亮才意识到他不仅要归还银行的本金和利息,还得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原来,吴亮在用卡前期认真遵照银行规定,透支数额也都能在还款期限内偿还。可时间一久,吴亮按期还款的“弦”放松了,觉得就算超期,无非就是交点利息,而且自认为银行对客户的监管鞭长莫及。此后,吴亮多次透支信用卡,尝到了信用卡刷钱的快感,却忘记了还款的义务,吴亮觉得不还款,银行也奈何不了,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便一直拖欠不还。

12月7日,吴亮被依法取保候审。

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2016年12月6日从朔州市公安局获悉,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耐心蹲守,成功抓获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

据了解,2013年4月1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某银行朔州市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为20万元,并于2013年5月开通使用。2014年3月31日,该张信用卡透支逾期,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多次催促其尽快还款,但张某无正当理由拒不还款,之后还变更了手机号码逃避银行催收。截至2016年7月8日,张某信用卡逾期830天,共透支本金376256.50元,已构成信用卡诈骗。

为了尽快侦破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捕归案,朔城分局经侦大队展开大量侦查,多方收集线索,顺线追踪,终于锁定其居住位置,并架网布控,耐心蹲守,终于将其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裕安区经侦大队速破信用卡诈骗案

2016年11月24日16时许,裕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程某报警称:其于中午12时在龙河路与磨子潭路交叉口的银行ATM机办完业务后忘记将银行卡拔出,直到当天下午3时许才发现手机短信提醒,银行卡被人盗取10000元现金。

接警后,该大队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各个路口及银行门口的视频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车辆,根据车辆行动轨迹及相关银行卡信息,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宋某,并于11月30日将其抓获,将赃款10000元如数追回,并及时返还给被害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榆林抓获2名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网逃人员 挽回15万损失

入冬以来,榆横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高度预警,加大情报研判和侦查力度,于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成功破获两起信用卡诈骗案件,抓获信用卡诈骗案网逃人员2名,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

11月28日,榆横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榆林市火车站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将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的网逃人员徐某(男,32岁)抓获。经查,徐某于2014年4月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额度3万元的信用卡,将卡内金额恶意透支后拒绝偿还,截止到2016年5月19日,该信用卡累计透支本息共4万余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拒不偿还所欠款项。

12月2日,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的网逃人员李某(男,33岁)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来到榆横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经查,李某于2013年11月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额度10万元的信用卡,大肆挥霍后无法偿还,截止到2016年1月,该信用卡累计透支本息共11万余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拒不偿还所欠款项。

到案后,徐某、李某均如实供述了其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犯罪行为,同时主动还清了所欠本息。目前,徐某、李某已被榆横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信用卡诈骗案

受害人苏某的两张工行储蓄卡内的钱通过“微信支付”“苏宁易购”“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等六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被人盗刷走109764.99元。已查明:张某某、邱某、李某某等人使用非法获取他人的信用卡资料,采用快捷支付的方式以虚构购买“南京市浦口区火鸟教育咨询中心的商品”为名,通过苏宁易付宝将受害人信用卡中的钱盗刷到该商户的账户中。经查实,张某某、邱某、李某某等人于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月8日,通过苏宁易付宝盗刷到南京市浦口区火鸟教育信息咨询中心账户中的总金额是277335.65元,其中包括苏某的2万元,经统计共涉及24个省份的36名被害人。受害人苏某卡中的1笔2230元被盗刷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经查,该笔钱被犯罪嫌疑人韦永光用于购买机票,韦永光正在上网追逃。苏平卡中被盗刷到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钱均已追回。

该案件属较为复杂的新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取证困难。追赃难度大。与已往的电信诈骗案相比,该案隐蔽性更强、作案手段更高明。嫌疑人通过非法手段控制受害人的手机,截获了验证码,使用快捷支付的方式以虚构购买商户中商品为名,使受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钱被盗刷。

此案的有效打击社会影响面大,正面效应大。此案中已抓获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逮捕,另外还有三名嫌疑人正在网上追逃,该案的侦办有力震慑了网络盗刷的犯罪行为,也给老百姓带来了安全感。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邱某,由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身陷囹圄悔当初

沉迷股票,男子陈某不仅赔光了自己的积蓄,还把自己2张信用卡内的钱款“败光”,共欠本息近10万元。11月2日,在银行多次催收拒不还款后,陈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延平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6年9月,延平两家银行向延平经侦大队报案称,男子陈某在2015年时,分别透支两家银行的信用卡本金8万余元。然而透支后,陈某却未按规定期限归还信用卡本金。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向其催收,但陈某却一再找借口拖延还款,直至2016年9月,陈某拖欠信用卡本息共计近10万元。

在核实相关情况后,9月29日,民警依法将陈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面对民警询问,陈某对自己恶意透支信用卡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陈某交代,2015年时,他炒股票赔光了自己的积蓄。为了“翻本”,他便将信用卡内的钱款透支周转,不料最终连透支款都赔了进去。后因承受不住信用卡本息欠款,他开始找各种理由拖延欠款,但殊不知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直至被公安机关调查后,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11月2日,陈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延平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信用卡使用确实便捷,但一定要有节制。恶意透支信用卡且逾期不还将涉嫌信用卡诈骗,不仅会在金融机构留下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还会在公安机关留下犯罪记录。

小伙办信用卡买宝马车套现还债 涉嫌信用卡诈骗

11月1日从东昌府经侦大队获悉:该大队成功抓获一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嫌疑人罗某。然而令人费解得是明明申请了50万的信用卡买宝马车,车买到手侯又以40万的价格给卖了,这不明摆着是赔本的买卖啊!那罗某又是为了什么呢?

经过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罗某本是一名80后,家住聊城莘县某乡镇,罗某家境不错,父亲在村里办了一家小工厂,前几年厂子的效益不错每年都有十几万元的收入。罗某成家立业后,厂子的管理慢慢地交到了自己的手里。年轻气盛的罗某一心想将自己家的厂子做大做强,于是罗某为了扩大市场占有量,对自家的厂子里的设备进行了改造升级,新进了一批设备。正当罗某“大刀阔斧”的改造时,市场也在悄然变化着,受国内经济大环境低迷影响,罗某从事的行业也受到了强烈冲击,罗某新进的设备还没正式投产就面临停产的困境。更糟糕地是罗某新买设备的钱都是借的银行的和亲戚的,一旦停产别说还本金就连每个月的利息都成问题。

渐渐地厂子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罗某只好又到处借钱度过难关。一次听朋友说,可以通过办理信用卡透支里的钱进行资金周转使用,罗某就托朋友给自己办理一张大额的信用卡,朋友给罗某找了一家代办信用卡的中介公司,在中介公司的指引下,罗某以购买宝马车的方式办理一张用于汽车分期付款的大额信用卡,额度为50万。这种大额的信用卡只能以购买制定车辆的情况才可以使用,不能用于日常消费。

罗某为了解燃眉之急,就按照要求使用信用卡买了一辆宝马车,在宝马车到手后,罗某又通过汽车交易中介将车卖了出去进行了变现。50万的宝马车在除去办信用卡中介、汽车交易的各项费用最后的价格仅为40万元。40万虽然解了燃眉之急,但后期的信用卡等额本息的还款也是不小的压力。慢慢地罗某又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信用卡的催缴电话接踵而至,罗某为了躲债藏匿了起来,银行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发现了罗某通过虚假手段办理信用卡的事情,于是银行部门报了案。

在此警方提醒:银行部门在审核信用卡时加强监管,防止给不法中介留下隐患,另一方面,提醒广大信用卡刷卡一族理性消费,以免自己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以代办高额信用卡诈骗18人男子被刑拘

近日,兰州市西固公安分局巡逻防控大队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系列办理信用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共计26000余元,犯罪嫌疑人方某已被依法刑拘。

10月中旬,西固公安分局巡逻防控大队在工作中获悉,一名白银景泰籍男子以办理大额信用卡为由,在西固区诈骗多名受害人钱财。巡逻防控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方某骗取其朋友王某信任后,在西固区散布方某可以通过白银市某银行申办大额信用卡的信息,诱骗急需用钱又无法申办大额度信用卡的10余名受害人与其电话联系,随后以收取办卡手续费的名义,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实施诈骗。

随后,办案民警围绕犯罪嫌疑人方某的活动轨迹和在兰关系人,对其展开抓捕。10月28日上午10时许,办案民警在城关区酒泉路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经审讯,方某交代了其在网上看到有人以办理大额信用卡实施诈骗的案件后,便萌生了以此骗取钱财的念头,自以为只要不与受害人见面就能逃避打击,遂于2016年5月份,诱骗其在西固区的朋友王某散布可以办理大额信用卡的虚假信息,并按照申办信用卡的额度,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骗取西固区18名受害人300元至1500元不等的手续费,涉案金额共计26000余元,所得赃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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