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与中国制度方案的内生性逻辑

2017-02-16 18:36张艳娥
统一战线学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中国方案统一战线

摘 要:与以前主要在外交层面谈论中国方案不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首次在社会制度层面谈论中国方案。“社会制度的中国方案”可简称为“中国制度方案”,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探索治国理政新实践、凝练和升华中国经验的理性自觉,是中国对世界现代制度文明做出新贡献的宣示。认清中国制度方案的优势和特色,把握中国制度方案的历史轨迹和未来发展,要跳出西方中心主义的立场,挖掘和构建体现中国立场、中国实践、中国价值的政治话语。作为理念、制度与策略三维统一的统一战线是中国制度方案的内生性基因,在中国制度框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是理解中国制度方案内在逻辑机理不可缺失的重要视角和重要概念。要高度重视和深入挖掘统一战线在构建中国政治话语范式中的功能与价值,树立和强化“从国家全局把握统一战线、从统一战线视角认识中国”的理论自觉。

关键词:统一战线;中国方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生性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17)01-0006-09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多个场合积极表达“中国观点”、阐述“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中国方案”最初主要在外交领域使用,传递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为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力量的意愿。在慶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1]这是中央首次明确从社会制度视角来诠释中国方案,从而形成了“社会制度的中国方案”概念。这一提法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探索治国理政新实践、凝练和升华中国经验的理性自觉,是中国对世界现代制度文明做出新贡献的宣示。“社会制度的中国方案”可简称为“中国制度方案”。中国制度方案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总体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制度方案的内核和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1]认清中国制度方案的优势和特色,把握中国制度方案的历史轨迹和未来发展,要跳出西方中心主义的立场,挖掘和构建体现中国立场、中国实践、中国价值的政治话语。作为理念、制度与策略内在统一的统一战线是中国制度方案的内生性基因,在中国制度框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构建中国特色政治话语范式,理解中国制度方案的内在逻辑,均有必要立足统一战线视角。

一、统一战线与中国制度方案的历史同源

作为中国制度方案内核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新民主主义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历了由新民主主义制度到传统社会主义制度再到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演变过程。统一战线在从新中国成立前国家制度建设的探索到新中国成立后制度模式的演变中发挥了重要的影响。统一战线嵌入国家政治生活,并成为国家建设与国家治理的一项重要机制。“基于人民共和的政治逻辑和人民共和国的建设实践,统一战线的实践很早就与国家政权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并决定了中国国家政权建设的基本属性。”[2]

(一)统一战线是中国国家建设的基本机制

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开始全面建设现代国家的努力。在这个进程中,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一个重要的转折和日后走向成功的基础。不同国家有不同的传统和社会结构,国家建设的基础和逻辑也不尽相同。西方国家大多是通过克服中世纪的封建割据、建立绝对专制的统治体系和主权国家体系来完成现代国家建构的。英国、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均是如此。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逻辑很不相同。由传统的大一统帝国框架转向现代国家是中国既定的任务前提。辛亥革命之后,中国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用新的国家体制维持既有的整体和统一,以免国家分裂与社会动乱,同时使其获得民主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可能。这一诉求决定了在坚持单一制国家结构的前提下,“党建国家”和“人民共和”成为国家建设的基本原则。作为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中国的社会结构、基本国情和现代化逻辑决定了国家建构对政党的需求是内在的。高度组织化的政党是中国国家建构的轴心和决定性力量,凝聚民众、整合社会、支撑国家都要依托政党力量。同时,近代中国的国家建构需要使人民大众在主权和人权上得到解放,获得自主和平等的发展,成为推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以实现人民共和的目标。这一目标包含民族解放和民主建设双重内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中不断成熟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吸取孙中山和国民党将“党建国家”与“人民共和”机械割裂的教训,形成了独特的国家建设政治战略:在党领导人民建设国家的实践中,以统一战线来创造和促进人民共和,实现“党建国家”与“人民共和”的内在统一。

从“党建国家”的政治方略来看,统一战线既是实现党的领导的战略需要,也是推进国家建设的战略需要。从人民共和国的实现形态来看,统一战线是阶级共和确立和发展的重要机制。“人民共和”的统治形态不是单一阶级的统治,而是“各革命阶级联合统治”。对此,毛泽东阐述得很明白:“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和国,这就是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我们现在虽有中华民国之名,尚无中华民国之实,循名责实,这就是今天的工作。这就是革命的中国、抗日的中国所应该建立和决不可不建立的内部政治关系,这就是今天‘建国工作的唯一正确的方向。”[3]在“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中,无产阶级是领导阶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人民共和的国家形态之间形成了内在统一关系。多阶级、多阶层联合形成的人民共和是中国国家政治建设的合理选择。人民共和将国家权力和民主生活建立在社会各阶层力量联合的基础之上,实行人民当家做主的基本制度原则。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如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亦如此。这样的人民共和国在任何时候都需要统一战线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从实践来看,在不同时期,统一战线的重点和策略都会进行调整。这实质上与不同时期人民共和国家建设需要最大化整合人民力量直接相关。统一战线与时俱进的战略品质使得“人民”这个范畴具有了很大的弹性空间,从而使国家制度根基获得了内在的广泛性和包容性,具备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统一战线战略地位的演变与中国制度方案的变迁逻辑紧密相关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统一战线是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斗争策略来对待的。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统一战线从策略提升到国家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把统一战线上升到全局性战略的高度,是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理论的独创性发展。这一战略认识“确立了各革命阶级(阶层)长期共存的合作关系,决定了未来国家的性质与组织形式,也拓宽了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4]。从新民主主义的制度设想到新中国国体、政体及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建构,统一战线促进中国共产党真正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发展之路。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是从“国体”的高度来谈论统一战线的。“统一战线国体思想”在《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等文章中都得到了延伸。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毛泽东指出:“在国内,唤起民众。这就是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结成国内的统一战线,并由此发展到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5]这一思想在新中国的国家基本制度建构中得到了体现。新中国的国家政权制度格局就是按照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来构建的。

在基本政治制度格局上,基于对新中国经济社会多元性和政治制度人民性和统战性的基本判断,我国建构起了具有广泛包容性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极具弹性空间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确立。新中國成立以来,统一战线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占据着重要位置。比如,在刘少奇所作的党的八大政治报告“国家的政治生活”一节中,统一战线问题占了绝大篇幅。1957年“反右”斗争开始后,随着毛泽东对社会主要矛盾判断认识的偏离,“无产阶级专政”取代“人民民主专政”,统一战线的地位也就变得可有可无了。在党的九大和十大报告中,统一战线问题只出现在外交政策中,而在内政方面,统一战线问题从用语到内容完全消失。这一时期,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格局虽然在政治上层建筑中保留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基本制度框架,但是由于已经用完全的无产阶级专政思维来对待人民民主专政,在实际运行中已经被虚化。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在基本经济制度格局上,按照苏联的做法,新中国在成立初期形成了单一公有制的所有制格局,并采用计划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后,伴随着所有制形式的日益多样化,整个国家的制度空间被再次激活,传统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全面回归实际。伴随着这一过程,统一战线的重要战略地位逐步得到恢复和展现。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提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已从革命统一战线转变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6]。江泽民提出“在新世纪,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7]。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着力强调统一战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8]。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统一战线上升到“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高度来看待。

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越来越完善。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概念:“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9]。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重申了这一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走向成熟定型的历史使命来系统思考治国理政问题。“无论是‘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还是五大发展理念,都可以看作是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终成熟定型的思想战略。”[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越是发展就越需要统一战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用“三个重要法宝”的论断来定位当前统一战线的战略地位。从统一战线的视角来观察,新中国国家制度格局演变历程中的成功、教训和绩效大小,都同能否正确地把握和处理统一战线问题密切相关。

二、统一战线与中国制度方案的功能同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1]胡锦涛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概括为“五个有利于”: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9]。这“五个有利于”的优势在很多方面既超越了资本主义,又扬弃了传统社会主义。如果对其进行更集中表述,可以将其概括为高效、稳定、和谐、和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运行的高效性是有目共睹的。“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特点。民主集中制和多党合作制使党和政府具有强大的组织和动员能力,能够为国家的发展做出长远规划,并尽快落实重大计划。中国制度方案运行的稳定性也是很明显的。其根本在于思维上坚持“中道”,重视平衡,不走极端;治理格局上坚持“一主多元”,保持秩序与活力的统一。这些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基于制度的高效性和稳定性,中国制度方案的效果是和谐的、和平的。在当今世界,中国可以说是最稳定、安全系数最高的国家之一。中国制度方案的这些特点和优势与统一战线的理念、策略和制度高度契合、密切关联。不理解统一战线的整合功能与认同合作功能,就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和把握中国制度方案的特点与优势。

(一)中国制度方案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本位的统一,而统一战线是连接党的领导与整合人民力量的桥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1]中国共产党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演化变迁的主导性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蕴含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维护公平正义、实现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诸多价值理念在根本上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和基本路线。两者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全面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目标价值。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生性的集中表现。中国制度方案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进一步完善成熟必须坚持人民本位原则。若非如此,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按照兼容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的基本要求,中共探索出了独具特色的群众路线与统一战线等政治原则。这些原则已经内化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之中。统一战线是提高党的领导力的重要途径。其内化为理念和策略,是中共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其外化为制度设计,全面体现在人民民主政权的制度框架中。

(二)中国制度方案的关键是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而正确处理“一”与“多”的关系是统一战线的基本方针

一致性与多样性并存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统一战线存在和发展的内在逻辑。中国共产党立足国情,成功运用统一战线,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一致性与多样性贯穿于统一战线各个历史时期,涉及统一战线各个领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都体现了对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的正确处理,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基本制度层面呈现出典型的“一主多元”特点。这种“一主多元”的制度模式符合包容性、集中性与开放性相统一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优势,为从整体上处理我国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提供了制度依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为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提供了主体场域和核心机制。

(三)中国方案的核心理念是和合精神和中道原则,与统一战线求同存异、平等包容的核心理念完全契合

两者的契合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以“和合”为共有的基本特质。“和合”是中国制度方案的核心理念所在。“和合”共生文化在统一战线运行中的表现是全面的、系统的、全程的。多党合作文化、民族团结文化、宗教适应文化、阶层和谐文化、海内外同胞联谊文化不仅为正确处理我国的政党、民族、宗教、阶层、海内外同胞关系提供了指导,也为正确处理国际间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提供了普适性原则。二是以“中道”为共有的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摈弃了传统苏联模式“非社即资”“非公即私”的极化思维逻辑,回归唯物史观的基本常识,回归中道理性,形成了极具弹性空间的制度体系。避免极端、中道包容同样也是统一战线的价值理念。统一战线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强调通过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而达到团结人的目的。三是以合作共赢为共有的目标归宿。中国制度方案对内强调一主多元,强调包容合作;对外主张世界各国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构建人类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这与统一战线尊重同盟者具体利益、追求共同利益最大化是完全一致的。

关于从社会制度角度来分析和把握中国制度方案的优势与特点,国外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有“新威权主义”“后威权主义”“韧性威权主义”等说法。这些说法暗含着将中国制度方案与西方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对立起来的二元思维逻辑,是西方“民主-专制”政治话语的典型体现。把握中国制度方案的特点和优势,应该立足其内生性,而统一战线是不可忽视的视角。统一战线克服了后发巨型国家因普遍缺失国家能力而导致组织化不足的结构性问题。作为国家战略的统一战线同时也是政治过程的核心,其逻辑外化所构成的制度体系在世界上具有独特性。

三、统一战线与中国制度方案的结构互表

在实际运行中,统一戰线发挥着政治制度功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内生性基因。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及时而富有远见地将统一战线纳入国家制度体系之中,使之具有适应中国国体、政体要求的政治制度性质。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战线的制度建设成效显著,发展成为以协调“五大关系”为主要任务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体系。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国体仍然是统一战线性质政权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11]。这一联盟的性质与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根本性质是一致的。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制度——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曾经精辟地指出它是“特种形式的阶级联盟”。这一论断揭示了政治制度与政治联盟的共同性。在新时期,中国的统一战线虽是一种政治联盟,但不同于近代许多国家常见的政治联盟。它是共产党始终占领导地位,是多种政治集团、民族群体、宗教群体、海外侨胞和工商团体等各阶层、各界别的全面联盟。其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国家统治阶级的组织载体形式、国体出现的。改革开放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再次对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统一战线性质进行确认。《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体现在统一战线联盟中:“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宪法》明确指出“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12]。《宪法》确立了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及时规范了中国重大社会政治关系,为爱国统一战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中的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使统一战线具备了政治制度的法定性和强制性。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具有统一战线基因的制度体系

“基本”一词含有“主要的”“大多数”“大体上”的意思,不具有排他的含义。与作为国体、政体的根本制度不同,基本制度是在与其他事物的共存中对占主体事物的底线规定,是界定根本制度质变的基本限度。国家作为取得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为保持自身秩序的存续就需要有限地考虑其他阶级的利益要求。在制度定型化的长期博弈中,统治阶级的利益底线与其他社会阶级的利益上限势必要相互包容。这种兼顾统治阶级与其他阶级利益、不突破国家阶级统治“底线”的规范系统上升为国家制度,就形成特定社会形态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作为国家统治阶级能接受的最大底线规则,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具体表现为处理多元政治信仰、多元民族、多元宗教、多元经济利益等问题的制度规则,与统一战线涉及的“五大关系”内在契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体系带有浓厚的统一战线基因。一是在政党关系上,形成和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1979年把多党派合作明确为我国政治制度之后,党的十三大报告又把完善这一制度列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颁布;1993年3月,《宪法》写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内容,正式在国家制度体系中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确立为基本政治制度。此后,这一制度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在民族宗教关系上,形成和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中国特色政教关系格局。《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基本法的形式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固定下来。2001年新修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了其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地位。在宗教关系上,《宪法》有关宗教的条款为处理宗教问题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和保证。三是在阶层关系上,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五大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对其再次进行确认。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为包括政治、社会、文化等上层建筑领域在内的各种制度的改革、完善和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为处理与以非公经济人士为主体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关系提供了原则指导。四是在海内外和国家完全统一问题上,伴随着《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和实施,“一国两制”的政策构想正式成为国家制度。2005年出台的《反分裂国家法》强化了这一制度的法治保障。这些制度规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要构成,都是统一战线处理“一”与“多”关系智慧的集中体现。

四、统一战线与中国制度方案的完善发展

中国制度方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和强大自我完善能力。我们绝不能低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蕴藏的优势、韧性、活力和潜能。但也应该看到,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完善、不成熟的地方。中国制度方案具有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且这种能力主要是内生性的。统一战线的内在优势是中国制度方案自我完善的重要保障。

(一)以统一战线增进中国制度方案认同

习近平深刻揭示了全面深化改革与制度自信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使它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13]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而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就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统一战线的主题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是人心和力量问题。统一战线的一致性首先表现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高度认同。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增进制度认同需要正确处理好一致性与多样性、全局性与局部性、和谐性与斗争性以及整体性与分层性等若干重大关系,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二)以统一战线助力中国制度方案的创新发展与成熟定型

立足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要求,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吸收借鉴古今中外制度建设成果,通过理论创新带动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14]中国制度方案的创新发展与成熟定型需要良好的政治环境、广泛的力量支持、持久的动力条件,而统一战线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统一战线广泛团结、凝聚力量,为制度的创新发展、成熟定型提供了强大的力量支持。统一战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为制度建设提供了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为制度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统一战线发扬民主、参与协商,有利于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统一战线开展民主监督,有利于为中国制度方案的成熟定型提供外在动力。

(三)以统一战线提升中国制度方案的价值理念

中国制度方案要想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必须超越作为中国经验存在的状态,成为一种普世性的价值体系和现代性理念存在。中国制度方案既要立足中国特色,又要超越中国特色,提升内在的人类共性价值。中国制度方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方案,其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的,获得更长远发展的关键也在于对社会主义价值理念的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理念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世界先进文明三者融合的产物。在中国制度方案价值理念的提升和巩固中,我们要发挥统一战线吸引、认同和吸纳的作用,高度重视统战文化建设和文化统战工作。“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成功地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同时也是在世界文化政策中绝无仅有的文化政策。它是中国近现代社会性质的成分构成对中国革命的一种策略规定和中国文化现代化发生、发展自我選择的结果。”[15]统一战线在中国价值塑造提升中的作用不容低估。

(四)以统一战线扩大中国制度方案的话语传播

与由国外学者提出、侧重于经验描述的“中国模式”不同,“中国方案”是由中国领导人主动总结提出、侧重于话语表达的一个新概念,其核心和实质是中国国际话语权的构建和塑造。“国际话语权本质上是国际政治权力关系的现实反映。其建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政府、人民、民间团体等多元主体,也涉及内容、途径、载体、渠道以及价值观等多种因素。”[16]提升中国方案的话语影响力需要强有力的载体支撑和策略支持,统一战线的组织机制和策略机制能很好地满足这一需要。在这一要求下,我们要高度重视国际统一战线工作,将国际统一战线纳入我国开放发展的战略格局之中,建构起与国家全方位开放发展局面相适应的国际统一战线新格局,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机制在提升中国制度方案话语国际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助力中国制度方案更好地走向世界。

五、结 语

把握和理解中国制度方案,既要充分把握和理解其包含的现代性价值本质,又要充分理解这一制度方案的源头、根基与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内生演化的逻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13]在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型过程中,实现中华民族大一统与人民共和有机统一的前提要求使得统一战线、民主集中制等机制内嵌到国家的制度和组织系统之中,成为中国制度模式的原生性基因。这些原生基因内在决定了中国制度方案的特色与生命力,也是中国制度方案不断完善发展的基本动力。在经济建设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主义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如果不处理好统一战线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是不可能的。在民主政治建设上,要以统一战线国体和民主集中制政体为基本切入点,将社会主义制度的统合性优势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这个方向上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资源的开发进行了很好的探索,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了新的结构和动力。在社会治理上,处理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最大程度发挥政党、政府、组织、公民等多元主体的协同力量,统一战线的视角是不可缺失的。与此同时,统一战线领域是完善和定型中国制度方案的关键所在,如全面提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实际效能、在全面依法治国框架中更好地解决民族宗教问题、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的顶层规划等。这些问题都处于制度系统的中枢环节,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破解,会从全局上影响制度体系的完善与运行。统一战线与中国制度方案同源同构、同向同行,我们应更深入地探析二者内在关联互动的逻辑机理。这需要我们跳出单纯从政治策略角度把握和认识统一战线的工具理性思维框架,从理念、策略与基本制度统一层面来总体把握统一战线的战略地位与功能。要高度重视和深入挖掘统一战线在构建中国政治话语范式中的功能与价值,树立和强化“从国家全局把握统一战线、从统一战线视角认识中国”的理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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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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