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溥仪
我在张园住了一段时间,有了个想法:除非复辟时机已经成熟或发生了不可抗拒的外力,不然我还是住在这里好。
我到了天津之后,北京、天津等地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月费开支,我还设立了“留京办事处”和“陵庙承办事务处”。我看了一份材料,上面只算了北京和东西陵这几处的固定月费、薪俸、饭食,开共支15837.84元。这开支比在北京时大得多,而且月月增加。
在这十里洋场上,我们见什么就喜欢什么,喜欢什么就买什么,钢琴、钟表、收音机、西装等买了又买,多不胜数。婉容本是位天津大小姐,她花钱买废物的门道自然比我更多。她买了什么东西,文绣也一定要。若我给文绣买了,婉容也会去买,而且花的钱更多,好像不如此便不足以显出“皇后”的身份。
这种昏天黑地的挥霍很快使我们陷入窘境,张园里有时竟弄得过不了节。
我买了无数用不着的东西,同时买来一个观念:外国人的东西都是好的。一块“留兰香”牌口香糖,不要小看它仅卖几分钱,当时这东西足以使我发出喟叹:“中国人最愚蠢,外国人最聪明。”当然,我想到的中国人并不包括我自己,那时我认为自己是凌驾于一切臣民之上的人,我以为那些外国人也是这样看我的。
为了扮成西洋人,我尽量用惠罗公司、隆茂洋行等外国商店里的衣饰和钻石,我要把自己装扮成《老爷》杂志上的外国贵族。每逢外出,我会穿着最讲究的英国料子西服,领带上插着钻石、别针,手指上戴着钻石戒指,手提“文明棍”,戴着德国蔡司厂眼镜,浑身散发着古龙香水和樟脑精的混合气味,身边还跟着两三条德国猎犬和同样着奇装异服的妻妾……
這是我早年在紫禁城里渴望的一部分自由。
(逆袭摘自群众出版社《我的前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