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书法与文学的艺术创作共性特征

2017-02-15 18:58吕建斌
知音励志·社科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共性书法文学

书法与文学属于两个不同的艺术范畴,有着各自的发展历程,在表现形式上虽然不同,但书法和文学的艺术创作却有着是诸多的共性特征。在创作内容、风格和意境等方面都具有相通之处,二者之间是密不可分、相互渗透,都是经过人们的艺术创作活动,通过笔墨描摹物象、塑造形象,把现实生活中的自然美加以概括和提炼,集中地表现出艺术作品的美,表达作者思想情感。

【关键词】书法;文学;载體;共性;特征

自从文字诞生,便有了书法艺术和文学艺术。尽管书法与文学属于两个不同的艺术类别,在表现形式上也不相同,但二者在内容、风格和意境上,书法和文学却是一脉相通,具有诸多相同的共性特征。

书法是以汉字为书写对象,以线条作为最基本的外在形态传情达意的艺术。在书法线条中,人们看到的不仅仅是线条本身的美,也看到了书法家对点画创造性组合的秩序感,并在具有创作者风格的线条组合中,感受到了生命的运动和自然的力量。

文学则是以语言文字为形式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达作者内在情志的艺术。是通过文字的组合,语言的提炼,用内容来反映作者的一种思想、一种观念,从而引起审美者的内心共鸣。

二者都是通过人的艺术创作活动和对艺术形象的塑造,将社会现实生活中的自然美提炼和刻画出来,集中地表现出艺术作品的美,从而传达创作者的思想情感。

书法与文学的联系是多方面的,两者是密不可分、相互渗透、不即不离,相得益彰,有着诸多的艺术创作共性。

1 以“汉字”作为艺术创作的共同载体

汉字作为语言交流的工具,并非只是单纯的一个交流工具,它具有承载中华民族文化的特性,是我们民族文化象征的载体。玄牝之门,生演万物,这就是汉字对于我们自身的必然影响。因为汉字的象形性和表意性,使之成为艺术家创作的基础。

书法与文学在艺术类型上虽然属于两个不同的类型,但其创作途径却是一致的,书法和文学都是借助“汉字”作为最基本的元素进行艺术创作。“汉字”的语义和结构便成为书法和文学创作的共同载体,也是二者创作要素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汉字为衍形文字,是表意文字的词素音节文字,把自然界形形色色的客观实体,浓缩、简化成块架结构的语义符号,因而具有“因形见义”的鲜明感性特征。汉字形体的丰富性不仅体现在具有文和字之分,而且字因文发展生新;另外,汉字和方块结构的主要点画组合构成,不仅是古文字时期的象形组合,也是今文字时期的抽象组合,由点画到形象都浸透着鲜明的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和强烈的生命意识。

随着历史的发展和变革,汉字不仅作为语言交流工具,也成为了书法和文学艺术创作的的基本载体,二者都是借助“字”这个基本的符号,传递着艺术家不同的思想理念和情感体验。以汉字为元素进行艺术创作的书法,是通过点画运动来表现一定情感意蕴的视觉艺术,并展示出一种形式的、抽象的、动态的美;而以汉字为元素进行艺术创作的文学是语言艺术,对语言进行“文字”的提炼、加工,熔铸成富有形象性和表现力的文学语言,充分发挥语言描绘形象、传达思想和表达情感的功能,展现出文学艺术的形象、语言、意境美。

书法通过“字”的结构表现美,文学通过“字”的含义表达美。

2 以“民族语汇”作为艺术创作的共内内容

书法与文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艺术精华,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沃土之中,五千年的华夏历史和文化,形成了具有独特艺术品质的民族语汇。书法和文学在创作内容上是最为直接和互通的,都是通过诗词歌赋的艺术创作,使人们认识世界、了解世界,都是将人类社会生活的真情实景、浩茫宇宙的自然现象及渺茫人生的体验与感悟,以笔墨书写出大千世界的微妙,人类生活的丰富,同时融合了作者的人生体悟与情怀,因而具有浓烈的人文色彩。

书法艺术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具有民族文化中的特质现象,创作过程中极为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相结合,美与善的相统一,意与法的相辅承,文与质的相圆满。无论是谁,无论哪一种字体,无论阴柔阳刚不同的风格,在书法语义上的表达都传达着一种共性的社会情感与精神,其情感语汇是在自然精神和自我精神及社会精神中得到充分的肯定。此外,书法作为人文精神的载体,具有书象符号与语义符号的双重内涵。书象符号是文化人的物态体现,

语义符号则是思想情感的直接流露。二者相辅相成,交相互用,从而使书法和文化品质、民族语汇得到了不断的完善、提升和雅化。

文学作品中运所用的语言不是日常生活语言,也不是科学语言,而是一种具有审美性质的特殊语言。这是一种人为创造的观念符号,其特殊性在于激发想像而创造一切,一种最自由和灵活的艺术媒介,能绘声绘色、写形传神乃至刻画心灵,成为内外世界种种物象和意象的替代物,并以其自身的性能,使人产生真切的感受、深刻的思考和广泛的联想。也就是说,文学语言是再现社会现实内容,表现思想情感时,既要捕捉形象,同时又要寻找一种与形象相一致的语言感觉,使想像中的审美意象转化为语言符号,创造出主观和客观相融合的艺术形象或意境,召唤、激发人们调动自身的生活经验和美学经验,在欣赏中完成审美的再创造。

3 以“意在笔先”为艺术创作的共同契机

在艺术作品中,立意极为重要,一件作品能不能成为传世佳作,往往是取决于“立意”。立意过程实则是作者进行不断思考、反复酝酿的过程,这个过程都将影响着书法与文学作品的成功与否。

对于书法和文学创作来说,作品的整体立意和构思都是以“意在笔先”为契机。

晋代书法家卫烁在《笔阵图》中曰“意在笔后者败,意在笔先者胜”。其弟子大书法家王羲之在《书论》一文中也论述到“凡书贵乎深静,令意在笔前,字居心后,末作之始,结思成矣”。这此论断都充分阐明了书法创作在下笔之前都要不断思考,反复酝酿,做到成竹在胸,才能下笔有神,创作出高妙境界的书法艺术作品。如对“崇山峻岭”一类词句的创作,首先得理解词句,若从远处眺望山峦,只见重重叠叠,呈现出高低不平的景象,反映在书法作品中,就意味着含有多层次的感受以及连绵起伏的趣味;若从近处看山势,那就是另一番景象,感到宽博雄伟,高耸峻茂,反映到书法作品中,就体现出浑厚,豁朗挺拔的气势。同时还应依据书法的笔法、结构和章法,诗词歌赋的情致,见物生情,因景起兴,来决定表现手法的取与舍。所以说“意在笔先”是书法创作的契机。只有充分理解后,做到胸有成竹,才能把潜在的灵性美、神采美和气质美,通过有情趣、有意韵和有动律的点线组合,象征性的在书法作品中隐约地显现出来,以达到书法艺术应有的意境。

文学作品也同样是需要经过精心审慎的构思,要把在广阔纷繁的社会生活中观察事物和各种人物,再把那些获得深刻感受、唤取强烈情感的材料加以选择、提炼,反复分析和研究,寻找出主要和次要矛盾,逐渐形成一种比较明确的思想,并通过生动的艺术形象表现出来,

才能使描写的物象栩栩如生,才能使表达思想深邃厚重,才能使传递的情感丰富细腻,才能使作品充满着艺术的温情和智慧的光茫。

由此可見,认真构思,意在笔先,是书法作品和文学作品创作的先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书法和文学的传世佳作绝不是一挥而就的,都是作者经历了漫长而艰苦的思索和谋划而铸成的。

4 以发现、创造“美”为艺术创作的共同目的

法国艺术大师罗丹说:“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吸收与发现。”

书法与文学的最终目的,都是以发现美、创造美为目的,同时也是书法和文学创作的重要表现手段和追求目标。

书法和文学,都是从人类生活及社会环境中吸取养料,摄取精华。人们议论起美学来,总难免有点茫然,有一种神秘感和缥缈感。其实,美学离不开人类生活,离不开社会环境,离不开生命体验和感悟。

文学是以人和人的审美体验为表现对象的,文学作品对自然景物美的描述,葱郁的山峦,澎湃的江涛,溪涧的潺流,田野的麦浪,挺拔的苍松,柔和的垂柳,青翠的竹林,百态的花卉,枝头的黄莺,湖中的游鱼,海洋的群鲸,长空的雄鹰等等,都有自身的个性美,同时也有相互间的共性美,那就是自然生动的天趣美。

书法与文学一样具有抒情性,它运用符号的情感来表现人的内心活动,通过具有生命力的线条来表现人的审美思想和精神。各式各样的天趣美,不仅在文学作品中得以体现,同样能在书法作品的点线、字体结构、行列安排、章法布局中程度不同地比拟吸收,也能在神采奇趣、风度韵味、姿貌格调和骨力气势方面、神领意会、若明若暗地体现出来。所有这些,无疑会给人们带来种种美的享受。

书法借助线条表现,文学借助语言的表达直指生命体验的深层,创造出全新的意象和审美境界。

5 以“虚实”为艺术创作的共同方法

虚实性源于我国古代哲学思想,也是古典美学术语。虚实作为艺术表现手法被广泛地应用于文学、戏剧、书法、绘画等艺术领域。早在殷商时期的《易经》就是以乾坤两极展现古人的美学观点。乾为天为阳为实,坤为地为阴为虚,只有乾是实,其它一切皆虚,也是哲学观点反映。

“实”在艺术作品中指的是作品直接提供给欣赏者的艺术形象,即作品中的人和事、景和物;“虚”指的是作品间接提供给欣赏者需要经过想象才能理解和把握的内容,即非现实生活中的人和事,景和物。正如中国太极阴阳图的一白一黑,一虚一实,展现的是一种特有的哲学思想。老子曾在《道德经》中言“少则得,多则惑”,“兵强则灭,木强则折”,这些阐述十分详尽地释译了无和有、虚和实的辨证关系。

书法是具有及强的抽象性的艺术,它以线条作为基本语义高度地概括,是“虚”的具体体现;同时它又以汉字作为书写对象,汉字的表意性使其具有指实性,是“实”的具化。书法艺术就是遵循了古代哲学思想和美学观点,在写“字”时即要考虑到字的笔画与笔画,又考虑到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呼应,做到有字之处是字,无字之处也是字。书法作品中的实则生动,虚则蕴藉,给人留有无限的审美空间。

文学作品不是简单地对自然中的人和事、景和物的描写,而是在作品的字里行间、虚实之处寄托了作者的情感和思想,正如宋代范唏文所言“景无情不发,情无景不生”,让情景交相辉映。又曰: “虚者枯,实者塞”,说的是如果文学作品里只写虚,就显得抽象、干瘪无趣,没有韵味;如果只写实就显得堆砌,死所沉沉,缺乏生机。虚写与实写应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在实境的规范和暗示下,赋予虚特定的内容,在虚的对照和映衬下,实景才能得到深化和丰满,作品才能获得完整、深刻、多变、和谐的意境美。

6 以“养气”作为共同的艺术修养

精湛的艺术作品常常折射出艺术家深邃的思想。艺术家只有对人生真谛和社会发展规律进行精深的体察和领悟产生独特的认识及精辟见解,只有把思想道德修养和艺术修养作为艺术创作的追求,才能创造出优秀的艺术作品。

中国古代艺术理论历来就强调把“艺而进乎道”、“技而进乎道”作为艺术家的个人修养。“道”,简单地说就是人生修养。它包含了思想修养、文化修养、艺术修养等,作者个人对“道”的修炼程度的高低则显示出了人品的高低,人品高则画品高,人品卑则画品卑。《孟子》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说的便是“读书最上乘,养气亦有以气充可意造,学力久相倚”,这里的“养气”指的就是思想道德方面的修养。因此,“学书者应树立崇高的德行”,否则人品不高用笔则无法。

书法作品与文学作品的灵魂是创作者的思想精神的再现。“神若不和,字则无态”正是这种思想和灵魂的真实写照。书法和文学作品要实现预期的创作目标,需要创作者具备高尚的品德和文化修养才能完成,才能创作出辉宏巨篇。历代书法名家、文学巨匠不仅注重书品,更加注重人品的修养,正像唐代书法家颜真卿,一代伟人毛泽东等名家不仅作品气势磅礴,更是以其人格力量影响世人;而南宋时期的秦侩和民国时代汪精卫的等人,其作品不乏造诣,但品行不端,难以被社会的认可。由此可见,书法和文学人经典佳作不仅具备笔法技能,更是把“养气”作为内在的艺术修养,在艺术史上留下无不具有独特的思想意义与哲理光芒,因此流芳百世,传颂千古。

综上所述,书法艺术与文学艺术,都是通过笔墨描摹物象,表达作者的思想情感。

二者密不可分,相互渗透,不离不弃,相得益彰,有着诸多的艺术创作共性。书法作品使文学作品更加充满厚重和灵动的美感,文学作品使书法艺术是日益深刻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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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黑格尔.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

[5]傅京生.中国现代书象[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

吕建斌(1961-),男,江西省九江市人。现为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艺术教育与教学。

作者单位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江西省九江市 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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