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笑
弄虚作假吃里爬外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六安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1993年被批准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3月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安徽省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全省“产城一体化”试点开发区。
2003年7月,周耀从六安市裕安区委书记调任六安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2006年2月升为副厅级的管委会主任。招商引资向来是开发区的中心工作,为了出政绩,周耀经常自己出马招商。2008年11月,周耀带队到浙江省台州市招商时,与老板郑某达成了意向性协议,同意采取工业、商业捆绑招商的模式引进郑某投资。意向约定土地起拍价为每亩60万元,超出的部分,按照50%比例返还郑某的公司。
2009年3月18日,周耀代表六安开发区管委会与安徽美雅达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雅达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美雅达公司在六安开发区投资工业及房地产项目,房地产项目用地通过挂牌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起拍价格经测算后公开发布,美雅达公司应按规定程序经竞拍取得使用权,超出土地起拍价部分的价格,按照50%比例奖励给该公司的工业项目。三个月后,土地价格上涨,六安市土地利用协调小组会议确定开发区招商中心周边地块挂牌起拍价为每亩80万元,并予以公告。
为竞拍该地块,美雅达公司实际负责人郑某于同年8月注册成立了安徽大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蔚公司)。10月16日,大蔚公司以每亩155.88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地块,面积达126.7亩,并于12月31日与六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该地块后,郑某为多得到土地出让金返还,向周耀提出按照招商时意向起拍价每亩60万元来计算返还超出部分50%的土地出让金。
周耀说,土地起拍价是市里定的,不好改动。双方之前签订的协议上没有明确约定土地起拍价数额,现在不好操作。但是,收受了郑某5万元购物卡后,周耀在明知开发区管委会无权变更土地起拍价的情况下,又与大蔚公司签订了一份虚假的《合作协议书》,将原与美雅达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中未约定的具体土地起拍价数额给补上一句“土地起拍价定为60万/亩”,并将协议签订日期提前到2009年3月18日。造成一种每亩60万元早就约定好的假象,而那时大蔚公司还没有注册成立。2010年3月29日,周耀主持召开六安开发区两委会议,决定土地起拍价按每亩60万元的标准计算。
2010年11月,郑某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由,请周耀帮忙提前拨付土地出让金返还款。至当年年底,在美雅达公司未完成全部建设的情况下,经周耀签字同意,六安开发区财政局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6074万元返还给美雅达公司,实际多返还土地出让金1267万元。
郑某“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在那年春节前,送给周耀5万元商场购物卡。郑某能多拿到1267万元土地出让金,除了周耀同意外,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玉新也起了关键作用。郑某以聘请李玉新为美雅达公司常务副总的名义,先后送给李玉新人民币56.8万元及价值19.5万余元的别克轿车一辆。就这样,六安开发区管委会的正副主任为了蝇头小利,把属于国家的1267万元土地出让金拱手相送。
收储土地损公肥私
周耀不仅在出让土地时大捞一把,在收储土地时同样损公肥私。
2008年,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决定收储张某的茂源粮油公司28.34亩国有土地。茂源粮油公司征迁的基础工作和初步商谈工作由时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玉新和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事务所所长赵宇(另案处理)负责。
张某得知开发区要收储公司土地,想多搞点补偿,就让十里铺村民委员会主任王某在他提供的虚假征地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十里铺村公章,协议上特别注明已对拆迁户进行补偿,签协议的日期也提前到2004年。
按照《安徽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规定及六安开发区管委会收储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正常程序,首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委托一家评估公司对被收储土地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价格协商确定补偿价格。2008年8月,茂源粮油公司自行委托一家土地评估公司对该地块使用权的价格进行评估,评估价为每亩18.67万元。
赵宇将评估结果告知李玉新,李玉新要求赵宇按管委会收储土地不超过每亩16万元的标准商谈。茂源粮油公司董事长张某认为补偿价格偏低,提出取得该土地时曾进行土地开挖和房屋拆迁,并提供了一份审核报告,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在支付土地补偿款之外,额外支付387.68万元补偿费用。由于收储工作中只对土地现状进行补偿,该费用不属于补偿范围,李玉新未同意。
为了多拿土地补偿款,张某先送给李玉新20万元,然后送给周耀30万元,赵宇2万元。李玉新收到钱后,到周耀的办公室,直截了当地说:“为了能够顺利收储茂源粮油公司的土地,对茂源提出的土地开挖费用和拆迁安置费用补偿,就给他们吧。”
如果按照收储国有土地正常流程,管委会分管领导就可以直接与被收储企业签订收储土地协议,但是如果超出正常的收储补偿标准对被收储企业进行补偿的话,就需要经过周耀的同意,然后再召开管委会会议进行研究,会议同意后才能够对被收储企业进行超出正常的收储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出乎李玉新意料,周耀当即答复说,“就按照你的意见去办,但不能由张某随便要,要给他打个折。”
赵宇不久向张某报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按每亩16万元的价格收储茂源公司的土地,对茂源公司提出的土地开挖、拆迁安置产生的387万余元费用部分,给予288万余元补偿。
5月21日,李玉新代表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和张某签订了协议书。同年9月,经周耀签字后,开发区财政局向茂源粮油公司支付了288万余元的额外补偿款。张某心里乐滋滋的,送出50余万元,拿回288万元,这买卖太值了。不过,茂源粮油公司违规获得的额外土地收储补偿款288万余元,后来还是被检察机关收缴。
对于以上两笔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损失超过1555万余元的指控,周耀在法庭上矢口否认,称自己只是“代表开发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为了兑现当初的引资承诺,促进企业尽早落户,也是为了“不失政府诚信,又支持企业发展”。对于事后补签的假合同,周耀予以承认,称这也是为了“符合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土地法规”。除了不断强调事出有因、为了工作外,周耀还提出,开发区的决定都经过了“集体研究”,有会议纪要,并且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不存在“滥用职权”一说。
对周耀的推脱,公诉人当即引用大量证据和证言予以驳斥,指出所谓集体研究,其实是周耀一手推动,并严正指出,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集体研究”已不再是个别领导干部的“保护伞”,不能以此为借口逃脱滥用职权的领导责任。
贪欲太强下场难看
2013年6月,中纪委对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进行立案调查。倪发科曾在六安担任市长和市委书记多年。和倪发科“关系不错”的六安市原副市长权俊良、六安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周耀等先后被立案调查。2014年4月25日,正值56岁生日之际,周耀被逮捕。
经法院查明,2003年至2013年,周耀利用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委书记,六安开发区工委副书记、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开发区规划委员会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金返还、土地收储、拆迁补偿、建筑规划方案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49人的贿赂财物价值人民币561万余元。金条、金锁、中山装、购物卡、加油卡甚至豪华汽车,周耀几乎来者不拒。
“我经历过三种角色,在倪发科案中,我是行贿人,曾协助过山东省检察院调查取证;在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玉新案中,也当过证人;在我自己的案件中,我是罪人。”周耀在法庭受审时说。
周耀被查处后,写下了长达七页的悔过书,称“正是自己理想信念丧失、法制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放松和侥幸心理的综合作用,让其思想出错,行为出轨,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周耀坦言,自己落到今天的下场,都是因为贪欲太强。
2016年8月,安徽省滁州市中级法院以周耀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此前,六安开发区原管委会副主任李玉新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接替周耀“主持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全面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魏力生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一个开发区三名主要领导先后被判刑,开发区也成了腐败高发区,实在值得反思。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