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伯冲
最近到基层调研,谈到一些干部“不作为”现象时,有同志讲:“许多官员不是天生不作为的,有的在敢于作为中碰了‘钉子、遇到了‘小人,没有人为他撑撑腰、打打气,时间一长,自然就泄气了。这能怪他们吗?”这位同志所说的情况不是个案。
对于这些干部来说,首先有一个正确面对的问题。在受到打击报复、诽谤诬陷后,应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坚持。同时,组织上也有一个敢于作为的问题,对他们光说一个“正确对待”是不够的。如果不站出来为他们撑腰,客观上就会产生一种对作为者不公、对“伪君子”“真小人”纵容的效果,危害可能隐性,却很严重。
从微观层面讲,要对“害群之马”及时亮剑。有的人平时赖在“官位”上尸位素餐,但搬弄是非却是高手,每当看到别人做出了业绩,便妒意顿起,使出各种下三烂招数。对此,纪检部门应当树立“查处腐败分子是政绩,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也是政绩”的思想观念,不回避、不躲闪,立场分明,与不良风气作斗争,保护好干部的积极性。
从中观层面讲,要完善激励敢于作为的选人用人机制。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选拔重用那些在重大是非面前敢于坚持真理的人、在困难矛盾面前敢于担当负责的人、解决问题有思路有办法的人、开拓局面卓有成效的人,才会让那些有锐气、勇作为、敢担当的干部热情与潜力得到迸发,让那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受到警醒直至遁迹。
从宏观层面讲,要积极营造敢于作为的从政环境。敢于作为的干部,有时为了做成事、做好事,心无旁骛,充满激情,处事可能不那么周全,也不可能适合每个人的“胃口”。这个时候,支持、保护敢于作为的干部,是各级党组织应有的责任担当。
(摘自《时代邮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