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礼仪趣轶

2017-02-13 21:28
读书文摘 2017年2期
关键词:婚礼礼仪

外国人来了跪不跪

跪拜礼是古代中国的传统礼仪,早在周代就已经对跪拜礼仪作了严格的规定。其中,臣子拜见君王或祭祀先祖要行稽首礼。行礼时,拜者必须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支撑在地上,然后,缓缓叩首到地,稽留多时,手在膝前,头在手后。这也是跪拜礼中最重要的礼节。

此后,跪拜礼成为中国礼仪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历朝历代中国人普遍遵守。不过,在和西方的交往过程中,这一礼节却逐渐成为一种障碍,引发了一系列争端,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英国马戛尔尼使团访华事件。

1793年,英国政府以向乾隆皇帝祝寿为名,派出以马戛尔尼 (George MaCartney) 为首的700人使团来华。这是英国政府派出的第一个正式访华使团,也是中英的第一次正式外交活动。

在这次英国使团带来的诸多礼物中,包括当时英国吨位最大、装备有最大口径火炮110门的“君主号”战舰的模型,以及榴弹炮、迫击炮和卡宾枪、步枪、连发手枪等,意在向中国显示其科技发达、武力强盛。然而,乾隆帝却对此不以为然,将其仍然和以往的一般贡品等同看待,并且也将寻求外交谈判的英使视作不远万里来向天朝表示恭顺的朝贡国使节。因此,他对马戛尔尼一行上朝没有行跪拜礼颇为不满,并且责备英使在礼品单上自称“钦差”一词,降旨要其改为公差,以符天朝体例。

最终,这次外交活动以失败告终。其原因表面是中西方不同的礼仪和文化冲突,实际上却反映了双方在价值观念上从传统到现代的差异。对于此后的中西关系,法国学者阿兰·佩雷菲特在 《停滞的帝国——两个世界的撞击》 中说:“两个傲慢者互相顶撞,双方都自以为是世界的中心,把对方推到野蛮人的边缘。”而如同“天朝上国”将其他国家都视为蛮夷一样,现代化的西方列强对中国这个古老帝国的尊重也开始转为蔑视。于是,故步自封的天朝大门虽然没有被外交活动敲开,却被随后而来的坚船利炮所轰开,中国陷入了有史以来最屈辱的时代。

此后,在近代中国从传统向现代的艰难转型之中,中国人开始走上了一条反思与改革的道路。而引进西方现代礼仪替代跪拜礼等传统礼仪,也成为近代特别是民国以来社会习俗文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握手鞠躬也立法

民国成立之初,跪拜礼被视作尊卑等级与臣民社会的落后礼仪而逐渐取缔,取而代之的则是握手与鞠躬等西方现代礼节。

1912年8月17日,临时政府发布民国 《礼制》,凡二章七条,规定:

第一章 男子礼

第一条 男子礼为脱帽鞠躬。

第二条 庆典、祀典、婚礼、丧礼、聘问,用脱帽三鞠躬礼。

第三条 公宴、公礼式及寻常庆吊、交际宴会,用脱帽一鞠躬礼。

第四条 寻常相见,用脱帽礼。

第五条 军人警察有特别规定者,不适用本制。

第二章 女子礼

第六条 女子礼适用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但不脱帽。寻常相见,用一鞠躬礼。

第七条 本制自公布日施行。

握手礼是西方常见礼节,民国时期,对握手礼非常重视,并且全面效仿西方,制定出了很多礼仪讲究事项。如1945年重庆商务印书馆出版的 《欧美礼俗》 (吴光杰著) 中就讲道:“与位高于我者见面时,必由位高者先伸手”“与妇女见面时,必须由妇人先伸手”“与妇人见面时如对方伸其手作下垂式,必须握其手而吻之”“女子可着手套与人握手”“握手时不可混杂,尤忌作交叉式,如忙中偶尔失检必须重为之”等等,其礼节之正式周到比今天更为讲究。

如果一方为了表示恭敬,则必须向对方行脱帽鞠躬礼。受礼者一般同样鞠躬回礼,位尊者则略微欠身点头即可。脱帽鞠躬礼的行礼方式是双腿立正站姿,右手握帽子前缘中央将帽子取下,上半身向前倾斜一定幅度后恢复原状。其鞠躬幅度与表达的敬意成正比。

全盘西化的繁缛礼仪

除了以上礼仪,民国时期对西方礼仪的采用还体现在客人拜访、宴会、舞会等社交场合,以及重大事件如婚礼和丧礼等方面。

在民国时期,如果是首次登门拜访,客人应该携带名片便于通报。如果被拜访者地位较高,还应该在拜访前打电话或者去信征求其同意才可。此后如果再访,则因人而异。首次拜访时间不宜太长。拜访的时候,先按门铃,再将名片递交开门的门房或佣人。如果主人不在家,应该将名片留下以备再访。如果主人在家,客人应该在进门后脱下外套、帽子与手套,将其放在衣帽架上再进入客厅。被访者一般应于随后几日回访以示礼貌。

1918年,年轻的北大讲师梁漱溟为了了解阳明理学,特意上门拜访著名理学家、北大教授杨昌济的时候,就携带了自己的名片。进门的时候,梁漱溟将名片递交给开门的年轻人。不过,这个年轻人却非门房,而是当时正住在恩师、未来岳父杨昌济家的毛泽东。

1944年,胡兰成第一次拜访张爱玲的时候也携带了名片,没有见到人,就从门洞里递进了自己的名片和一张小纸条。没有人知道他在纸条上写了什么内容,但一向高傲的张爱玲在第二天便回访了他,从此开始了影响自己一生的“倾城之恋”。

举办宴会时,主人先发请柬,写明时间与地点。客人则应该在收到后次日内回复是否参加。赴宴的时候按照桌子上的名片落座。饭后客人不能马上告辞,应该停留片刻再与主人告别。

民国时期的舞会一般在夜晚举行,其礼节也颇为讲究。主动邀请跳舞的必须是男士;想与已婚女子跳舞,必须要征求其丈夫的同意;一曲完毕,男士应该将舞伴送至休息处,并且鞠躬致谢;如果女士谢绝跳舞,男士不可勉强。

民国名人新式婚礼轶事

除了以上社交礼节,民国时期在重大事项如婚礼和丧礼上,也逐渐移风易俗,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采用西方的礼仪。当时一些名流政要,如蔡元培、梁启超、于右任、沈钧儒等,为了推广新式婚礼,也特别愿意担任各种西式婚礼的证婚人。

1928年,林徽因跟梁思成举办婚礼的时候,就放弃了传统的结婚服装,穿上自己设计的新式结婚礼服,在当时颇为标新立异。1929年,冰心与学成归国的吴文藻在燕京大学临湖轩举行婚礼,当时的燕京大学校长司徒雷登主持了他们的婚礼。由于取消了传统婚俗仪式,这一对新人的婚礼非常简单朴素。

民国移风易俗的另外一个重要体现是集体婚礼的流行。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的中国大城市里,由于集体婚礼热闹、排场且经济实惠,因此颇受一些新人的欢迎。

1936年,在杭州六和塔下曾经举办了一场非常有名的集体婚礼。婚礼的证婚人是著名大律师沈钧儒,主持人则是电影明星郑君里,而同时结婚的几对新人也都名头不小。他们分别是中国电影史上的风云人物赵丹与叶露茜,集电影评论人、编剧、演员于一身的唐纳与蓝苹 (江青),电影明星、导演顾而已与杜小鹃。不过,在这场婚礼后不久,唐纳就与蓝苹发生婚变,随即两次自杀未遂,并且留有一封给蓝苹的遗书。关于这场婚变的原因,坊间流传的版本不同,一般认为是感情危机所致。在事情发生后,唐纳与蓝苹均指责对方不忠,蓝苹曾经在 《大公报》 上发表就此事的公开信,标题是 《我的自白》,后为1937年 《电声》 杂志第6期全文转载,副标题为:《唐纳蓝苹婚变,蓝苹自述离合经过:与唐纳早无关系,结婚时并无婚书,他对我不忠实,我也已有新爱人》。在公开信中,蓝苹对情感不专的唐纳表示失望,并表示不会因此而自暴自弃。据说毛泽东、周恩来看到这封公开信后都对蓝苹非常欣赏,这也许是毛泽东了解江青的开始。

随着西方文化的传入,20世纪20年代以后,婚纱开始在中国的婚礼上出现。当时在上海等大城市里,流行的西式婚礼上,新娘穿白色婚纱礼服,手捧鲜花,头戴长达数米的白色长纱,新郎穿黑色大礼服,白硬领衬衫,戴黑领结,手捧黑呢高帽和白色手套,而一边的男女傧相也分别穿大礼服和白纱。举行婚礼后,新人就在教堂内与双方家长、证婚人等拍摄合影照,这就是最初的婚纱照。

其中,1927年蒋介石与信奉基督教的宋美龄之间的婚礼,是这一时期最受人关注的婚礼。这场婚礼分两场举办——上半场为“西式 (基督教式)婚礼”,下半场则是传统的“中国式婚礼”。

李敖在 《蒋介石评传》 里曾经详细描述了这场轰动一时的婚礼现场:

外滩大华饭店的盛大婚礼,豪华饭店的大舞厅里,有来宾1300余人,众多的圆桌上摆满了鲜花,还有鲜花制成的钟铃。礼堂上挂着巨幅孙中山的遗像、青天白日党旗以及巨幅喜字。礼堂的另一边坐着白俄乐队,于下午4时15分开始演奏,主持婚礼的蔡元培走到孙中山遗像下,十几个国家的公使一一到场,代表美国的仍是海军少将布里斯托尔。杜月笙也在宾客之中。当孔祥熙陪伴40岁的新郎蒋介石出现时,一身笔挺西服,引起一阵骚动。

接着宾客入座,电影机发动,白俄乐队奏起孟德尔颂的曲子,30岁的新娘宋美龄冒称27岁,一身白纱礼服,手挽宋子文,踏在红地毯上,缓缓向前。走在后面的有穿着粉红礼服的4位女傧相。在孙中山的圣像前,美龄走到蒋介石的身边,然后新郎新娘向遗像鞠躬,向“国旗”鞠躬。当此时也,照相机声喀嚓不断。

接着蔡元培宣读结婚证书,读后,新人用印,新人相互鞠躬,向主婚人、证婚人以及众宾客鞠躬,同时一个叫霍尔 (E.L.Hall) 的美国男高音,在白俄乐队的伴奏下,高唱《噢!答应我》 (Oh! Promise Me)。最后在掌声雷动中结束婚礼,当晚带着200多名保镖,乘车到莫干山度蜜月去也。

不过,也有人指出,李敖的描述有许多不实之处。比如,大华饭店并不在外滩,而是在江宁路上;蒋介石当晚并未离沪;要去度蜜月的地点是杭州,并不是莫干山等。而其他一些关于蒋宋联姻的记叙也不都完全符合史实。有学者指出,今天人们提及蒋宋联姻,主要依据美国记者项美丽1941年在美国出版的 《宋氏姐妹》 一书,但其中的一些材料并不真实。例如,该书提及,在1927年12月1日蒋宋结婚的当天,上海 《申报》 刊登了两则启事,一是蒋宋联姻,一是蒋介石的离婚声明,声明称:“毛氏发妻,早经仳离;姚陈二妾,本无契约。”但查阅当日的 《申报》,并无这两则启事。而所谓的离婚声明,实际上早在当年9月28日、29日、30日就连续刊登于 《申报》 二版,题为 《蒋中正启事》。

传统丧礼的顽强抵抗

民国时期,除了举办西式婚礼之外,一些新派人士也采用西方葬礼的仪式,对传统丧葬礼俗进行改革。当时的国民政府也通过取缔传统丧葬礼俗中的停柩,学习西方葬俗设立公墓等方式进行推广普及。尽管这种强制的移风易俗并没有得到举国一致的响应,在一些传统观念浓厚的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仍然坚持举办传统丧礼,但是在大部分城市的丧礼活动中,已经逐渐用西化的仪式替代传统的风俗。

中国人因为长期的祖先崇拜信仰,所以对丧葬之礼非常重视。据胡适等人的考证,儒家的最初职能就是指导民众办丧事宜,并且推行三年守丧的制度。此后,传统丧礼经过数千年的演变,规则日益繁复,又增加了许多佛道信仰与迷信的东西。例如,亲人去世后,通常家人会把尸体停在床上,全家围着床举哀;有钱人家在丧礼举办中都会延请僧侣来诵经,并且越有钱的人家为了显示其对逝者的悼念之深,诵经和停柩的时间越长。出殡日期并不固定,但必须是单数,一般是选择在死后七日、九日、十一日、十三日进行,但也有在亲人去世后停柩三七 (21天) 或五七 (35天) 才出殡的。

正是因为传统丧礼中为人诟病处甚多,所以民国时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西式丧礼或者中西结合的改良丧礼。这种新式丧礼不再请僧道诵经,也不焚烧车马楼库等纸做的物件;亲友吊唁,多赠送花圈挽联;出殡日期,一般是在死后三日;出殡时,亲朋好友只是举着花圈挽联在灵柩前送葬;目的地则选择公墓或者火葬场;吊唁者大多行三鞠躬礼。

不过,民国时期,由于传统习俗在很多人心目中仍然根深蒂固,所以即使推行丧礼改革,仍然是纯粹的西式葬礼较少,而中西结合的改良丧礼较多。

例如,新文化运动主将胡适的母亲去世后,胡适很希望把那些传统习俗的弊端统统革除,于是他到家之后,没有请和尚、道士,而是先发一个通告给各处有往来交谊的人家。通告上说:“本宅丧事拟于旧日陋俗略有所改良,倘蒙赐吊,只领香一炷或挽联之类。此外如锡箔、素纸、冥器、盘缎等物,概不敢领,请勿见赐。伏乞鉴原。”这个通告随着讣帖送去,果然再没有一家来送那些东西。

而在随后,胡适本来想将祭礼一概废了,却遭到亲族的反对,于是只好保留程序,但也进行了很大的改良,变为向灵位鞠躬,读祭文,辞灵,谢奠。结果“向来可分七八天的祭,改了新礼,十五分钟就完了”。

至于丧服,胡适则较多地采取了传统服装,“白帽结、布袍、布帽、白鞋,是中国从前的旧礼”,只有袖上蒙黑纱是民国元年定的新制,而胡适对此的解释是:“仔细想来,我还是脱不了旧风俗的无形的势力,我还是怕人说话!”

(选自《教科书里没有的民国史》/张晨怡 著/中华书局/ 2012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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