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米炎凉
他走过的地方没有风
文/米炎凉
死过一次之后才能感受到生命的庄严和厚重。
甘璐说,她有过一次与死亡为邻的经历。在从四川到青海的路上,她曾连人带车在沼泽地里泥足深陷过近五十个小时。
后来甘璐回忆起那段经历,嘴角竟含着一抹轻浅的笑容。她说,在这个世界上,谁不是向死而生呢。我从来都没有像这样觉得我是个幸运的人。大家都说死里逃生是我的幸,我却觉得更大的幸运是上天让我死里逃生的同时还送了我这份礼物——它让我遇到了那个人,他叫温一诺。
但当时的情况可谓糟糕,试想一个女生,在四野无人的沼泽地里,一遍遍呼喊着救命。直到精疲力竭,嗓子再也发不出声音,陪伴她的只有一辆棱角分明却同样深陷沼泽的豪车,回应她的只有风吹草动的声音。
长时间的身体受限,呼救无人,让甘璐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很可能会死在那里。焦虑和挣扎加上饥饿让她体力耗尽,她的神志渐渐游离。在某个瞬间,她仿佛游离了自己的身体,坠入了一个茫茫黑洞。那是位于现实和异域之间的一个缥缈之境,没有光,没有人对她招手,她反而出奇地镇定,轻轻地闭上眼睛,仿佛有乐曲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大家都说人临死前脑海里回放的是自己的前半生,犯过的错,做过的梦,眷恋过的人,然而甘璐没有。到后来她甚至怀疑那一日的经历也许只是自己某个午后闭目小睡的过程中做的一个关于黑洞的梦,抑或是自己的小半生实在太过乏善可陈。
说起来,甘露是那种典型的南方女孩,纤细,肤白,眉眼弯弯,笑起来有半边小指大小的酒窝。你看到她一定不会想到她二十岁就拥有了人生的第一辆车,那是一辆红色吉普牧马人。对,不是那种为了讨好女生发烧友经过改装的粉红色。
甘璐身边的那些富家女,无一不沉迷于奢侈品包包和底盘低得要命的跑车,当甘璐开着那辆拉风的红色吉普车出现在她们的聚会场所时,众人皆大吃一惊,最吃惊的是程珂。
她从车上下来,他眼里滑过惊鸿,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程珂开始有了追求甘璐的念头。程家是银行世家,对于他们俩的事情家里起先还只有点乐见其成、推波助澜的意思,然而在甘璐二十三岁的时候,甘父突然提出了要他们订婚。
甘璐向来尊重自己的父亲,可对程珂,她半点好感也没有。在她看来,他和她认识的其他富家子弟别无二致,游手好闲,恃财行凶的事干过不少,女朋友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任,偏偏还自得其乐地将他那些追女生的套路用在她身上。她不接招,他双眼迷离而又胸有成竹地伏在她耳边说:“小璐,我说你会嫁给我,你信吗?”
那个时候的甘璐不知道他话里的别有深意,嘴角一牵,就显出浅浅的酒窝:“人啊,多一点真诚,少一点套路。”
“说实话,你觉得怎样才算是真诚?我们身边又有几个真诚的人?”
人之所以活得累,是因为都有一些自己的坚持。
很遗憾,在这件事上,甘璐没能说服程珂,也没能说服自己的父亲。
没有激烈争吵,也没有一点预兆,她在订婚的前一天没有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就开着那辆“牧马人”直奔青海。吸引她的不是山川湖泊,而是辽阔的大草原、自由的生灵。
然而甘璐尚未觅得自由,便跟爱车一起深陷于与草原共生的沼泽。
她从小到大没吃过什么苦头,以为自己无所不能。那一刻她才明白过往的天真,为了等到路人对她施以援手,她即使困极了也睁着眼睛。可太阳升起又落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依旧没有人来。两天过去了,她没吃也没喝,开始迷失在缥缈的幻境里。万籁俱寂的世界,仿佛有乐曲从远方传来,如同催眠曲,让她昏昏欲睡。过了很久,她隐约听到一个人声:“姑娘,姑娘,你醒醒。”
她想对那人说:别吵,我正在睡觉。可她喉咙发不出半点声音。
她感觉有人在往她嘴里灌着什么,一半流进了喉咙里,一种不同于水的清苦的味道,一半从嘴角溢出,顺着下巴往下流淌,那个样子一定很狼狈。那人用纸帮她擦了嘴角,动作利落,算不上温柔。
她想睁开眼睛看看他,可视线影影绰绰,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雾化的剪影。
等甘璐清醒过来,人已经离开了沼泽地。她感觉到自己身体的虚弱和疲惫,用力掀起眼皮,发现自己置身于一辆车里。从车型看这是一辆越野车,甘璐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遇上坏人了。
会不会是遇到了趁火打劫的不法之徒,她不由得提高警惕,摸了摸自己身上。还好,衣服什么的都还在,她微微松了口气,这才有力气把视线移向另一个方向。驾驶室并没有人,副驾驶座上坐着的人却只露出一方衣角。那是一件牛仔衣,边角已经磨白了,或许是做旧也说不定。
她想着。
那人突然回过头来。他很年轻,二十四岁,或许还要更小一些。大概是长年在太阳底下曝晒的缘故,他的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古铜色。
他递给甘璐一瓶水,说:“醒了,喝口水吧!”
甘璐感到口干舌燥,可陌生人递过来的水她说什么也是不敢喝的。
那人仿佛看穿了她,半是好笑半是挑衅道:“怎么?敢只身开着吉普车来草原,还怕别人用水对你下毒?”
听他这么一说,她马上想起什么:“这是在哪儿?我的车呢?”
“你现在都已经这个样子了,我劝你也别惦记什么车了。”
“你……是不是把我的车怎么了?”
旷野的风从车窗吹进来,把甘璐原本就凌乱不堪的头发撩起来,露出她娇小的面庞。她皱着眉,样子却有几分反差。
一诺从她手中将水夺过去:“你不喝是吧!那我喝了。”
说完他拧开瓶盖,一仰头,咕咚咕咚,只见他喉结滚动,一瓶水就只剩下三分之一。
甘璐看着他,干巴巴地吞了口口水。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觉得他喝水的样子有点性感。她一定是脑子出了问题。
“给我。”甘璐突然改变口风。
“你说什么?”
“把水给我。”
“哦,原来你想喝水啊。”那人嘚瑟地勾起一抹坏笑,“现在水资源很稀缺的,这样吧,我对你有一个不成熟的小建议。你过来亲我一下,我就把水给你。”他一边说一边故意将脸凑近。
“流氓。”甘璐不知打哪儿来的力气,手一拨,“啪”的一声,一个巴掌印在了他的脸上。
不重,但一诺闪躲不及,只能“嗷嗷”叫着捂脸:“你就是这么对待救命恩人的!”
“原来真是你救了我。”甘璐收回手,努力回忆那个雾化的剪影。他渐渐清晰成面前这个有些坏的大男孩,她连忙抱歉地说:“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就在这时,有个男人从外面拉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室。温一诺稍微收敛了适才的散漫,对来人说:“老迟,她醒了。”
叫老迟的男人颇有几分冷峻,他把车调了个头,开了大约两千米后,在一家杂货店门前停了下来。
一诺回头说:“你可以下车了。”
“那你们呢?”
“我们还要赶路,恕不奉陪了。”
甘璐抿抿嘴,还想说什么,却又不知该说点什么。
一诺走下车去,拉开后面的车门,伸手对她做出“请”的手势。她见他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无辜地看着自己,过了一会儿走下车,才发现路边停着一辆醒目的红色吉普车,正是她的那辆“牧马人”。
“天哪,你们是怎么做到的?”那一刻,甘璐说不吃惊是假的。
一诺强行将一个东西塞到她手里,只对她说了八个字:“好自为之,后会无期。”说完就钻进了自己的车里。
甘璐摊开手掌一看,是自己的车钥匙。她跟在后面追问:“等等,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后来甘璐想想就觉得好笑,他根本就打定了不再见面的主意,不然也不会对她说后会无期。
不过这样说也没错,旅途中遇到的人,就像两条直线,一生可能只有一个交点。
错开了,就永远错开了。
可甘璐过往的人生里,从来没有出现过温一诺这样的人。在他的面前,她几乎忘了自己刚从鬼门关回来。她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也不知道他们中途喂她吞的是什么灵丹妙药,这会儿她并不觉得饿。她在小店里买了一些面包和水,胡乱地拆开撕了一些吃下去,便开车朝着越野车消失的方向追去。
那一天,风和日丽,白云万里,原本甘璐的心情是莫名的好,可眼看天色渐晚,她依旧没有追上温一诺他们的越野车。于是甘璐停下车,看红彤彤的火烧云一层一层从天边铺过来,像是要把天烧出个大窟窿。她突然觉得自己孤独又沮丧,很想抽一支烟。
就在这时,她看到不远处的草地上有一群黑颈鹤低低地飞过,落在草丛里。
她连忙从车里拿出相机,对准它们,“咔嚓咔嚓”不停地按着快门。
甘璐虽然不玩摄影,但她买什么都是最好的,这是他们这些富家子弟的通病,所以她的相机也是专业的单反。她在回看照片的时候发现了不对,画面上有一小块模糊的东西,像是飞起来的牛仔衣的一角。甘璐意识到什么,猛地抬起头。那一刹,她又看到了温一诺和那个叫老迟的男人。
黄昏里,他们各自以一个奇怪的姿势蹲着在拍那群黑颈鹤。
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甘璐想着,大步流星地走过去。她是故意的,她绝对是故意的,因为她无视他们的存在,抱着相机就奔向了鹤群,一群玩闹的飞鹤纷纷被惊起。
“你做什么呢?”愠怒的声音响起,是温一诺。
“我拍鹤呢。”甘璐故意露出一脸吃惊的表情,“我说,怎么是你们啊?”
之后,甘璐索性跟着他们前后脚进了镇上的一家客栈,她进去说的第一句话是:“请问这里有吃的吗?”
她一边说一边转向两个男人:“我说你们俩就别黑着脸了,我请你们吃饭,郑重答谢你们的救命之恩。”
“救命之恩一顿饭就报了,那你的命也太不值钱了吧。”温一诺“啧啧”出声。
“世界上没有一顿饭解决不了的事情,如果有……那就两顿好了。”甘璐大大咧咧地比了个数字“2”。有点阅历的人都能看出来,这是一个单纯的、没有什么心机的姑娘。
不过饶是如此,她也看出来老迟才是那个拿主意的人。她看向他,执意要报这个恩。老迟点了点头。
饭是在客栈旁的一家小饭店吃的,吃得大张旗鼓,甘璐把店里能点的,她吃过的、没吃过的点了一大桌,还上了青稞酒。别说是三个人,就是十三个人也够吃了。
温一诺说:“你这是要做什么,满汉全席啊。”
有了酒,吃饭的时间跟着拉长了。甘璐平时也喜欢喝点度数低的青梅酒,也不是那种藏着掖着的女人。虽然长得纤细,但骨子里有一种遇强则强的豪气与胆量。这一晚的她,脸色微红,看上去异常兴奋。但实际上几经折腾下来,她人已经很疲惫了。最后,她拿酒杯的手都有些晃了,却仍然抿着唇说:“我知道了,你叫一诺,君子一诺的一诺。你叫老迟,全名叫迟……什么遥?”
说完杯子一扔,她趴在了桌上。
迟牧遥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一诺说:“把她送回去。”
甘璐这一觉睡了很久,醒来时已经是次日下午了。
她随便绑了一下头发就下了楼,客栈的老板娘低着头,在柜台后面忙碌着什么。甘璐问她:“老板娘,我的两个朋友退房了吗?”
甘璐这才发现,老板娘在给趴在她膝上的孩子编辫子。那辫子编得极好,她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只是微微抬起头看了甘璐一眼,说:“什么朋友?”
甘璐想了想说:“就是昨天住进来的,两个背相机包的男人。”
“哦,那两个摄影师啊,七点多就退房了。”
“那你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吗?”
“这个我不清楚。”
甘璐前一晚才刚得知他们的名字与身份,没想到这么快又散了。她当然知道他们也有自己的行程,为了拍摄那些自然的精灵,不惜跋山涉水,却在它们面前走路都竭尽所能地不带出一丝风声。
她不是那种矫情的人,可说实话他们没打一声招呼就走了还是让她隐隐有些失落。
失落归失落,甘璐还是把自己好好拾掇了一番,去昨晚那家小饭馆吃饭,让老板娘又上了一份酥油糌粑。
甘璐知道自己还会遇上他们的,只要她朝着那些动物精灵经常出没的地方去,她就一定会遇到他。
事实是,她确实遇到了。只是没想到是在那样危险的境地——他们被一群人追打。逃跑时相机被砸坏了一台,那辆越野车也不知去向。迟牧遥的腿受了伤,他对温一诺说:“一诺,你快跑。”
“要跑一起跑。”
眼看着那些人蜂拥而来,嘴里还喊着“谁都别想跑”,甘璐油门一踩,那辆红色的吉普车风驰电掣般开了过去,转了一个漂亮的弯,扬起一阵黄沙。众人纷纷后退,甘璐大喊一声:“老迟、一诺,上车。”
一诺身手矫健地拉开车门,帮助迟牧遥上了车,自己也跃了上去,还不忘夸一句:“车技不错嘛。”
从后视镜里看他的表情,简直没有半点被刚才的场面吓到的惊慌。甘璐其实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心情久久难以平复。但她知道,这个时候掉链子可是会要命的,而且他在看她。于是她眉毛一挑,嘴角扬起一抹轻笑,漫不经心般,手却配合地打着方向盘,脚踩油门,红色的“牧马人”渐渐甩开了身后一群挥刀舞棒的人,绝尘而去。
那是甘璐二十几年人生里最惊心动魄的场面。
“我说,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啊?是不是惹上黑帮了?怎么跟演《古惑仔》似的?”进入安全地带,甘璐紧绷的神经才稍稍放松下来。
“你怕了?”
“谁怕啊。”
“他们不是什么黑帮,而是一群盗猎者。老迟和我盯他们有一段时间了,我们潜进他们的窝点放走了一群被他们关在笼子里的猕猴,被他们知道了,现在要报复我们。”说这话的时候,一诺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原来是这样啊。”甘璐点了点头,她小时候看电影,觉得只有那些不顾一切拯救世界的人才是英雄。可现在看来,甘愿为了一群动物冒生命危险的人又何尝不伟大呢。
“对了,我们现在去哪里?”甘璐问。
“废话,当然是去医院了。我知道路,你到后面照顾老迟,我来开车。”这个时候的一诺与平时判若两人,他冷静地安排着。
一直拧着眉的迟牧遥这时却出声阻止道:“一诺,最好别去医院,对方知道我受了伤,一定会选择离这里最近的医院治疗,这条路就会变得危险。”
“但是你……”
“我没事,这附近不远有药店,你去买些药来。”
一诺很快就买了药回来,迟牧遥他们这种常年在野外求生的资深摄影师,到了危急时刻几乎相当于半个医生。
甘璐亲眼看着他在一诺的帮助下自己把腿接了回来,她看着都痛,他却一声也没吭,给外伤做了清理,再缠上了纱布。甘璐只能愣愣地在旁边看着,基本帮不上什么忙。
包扎完,他们重新上路,车里安静下来,甘璐也不再说话。过了一会儿,一诺突然笑着开口:“你不是总念着要报恩吗?我们无意中救了你一次,现在你也救了我们,我们以后就算互不亏欠了。”
“你们还欠我一顿饭,怎么就互不亏欠了?”甘璐冷哼,“现在要报恩的可是你们。”
“一顿饭你就要报恩,我说你这女人也太市侩了吧。”
“我难道没有告诉你,那顿饭吃掉了我十分之一的盘缠?”
他们一行三人找了一家民宿住下,月朗星稀的夜里,一诺在院子里抽烟乘凉,听到脚步声传来,他知道是她来了。
“给我一支烟。”她说。
“美女变大树。”他答。
烟夹在他的指间,一点猩红,时暗时亮。
“不懂什么意思?”甘璐有点蒙。
“不懂是吧,那我就给你科普一下吧。科学研究表明,烟里面的尼古丁成分能让一个美女变成大树。”
“哈哈,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说的就是你这种人。”甘璐仰头大笑起来。
一诺还以为她真会被忽悠,也跟着笑起来,边笑边说:“我以前看过一本网络小说,叫《给我一支烟》,作者的名字叫美女变大树。”
“你还看网络小说啊,看不出来还有这种宅男的爱好。”
“你看不出来的事情还多着呢。”他自鸣得意。
“那你就说说呗。”
“那要看你想听什么了。”
“我问什么你都会说吗?”
“知无不言。”
“你和老迟是怎么认识的?你好像很尊敬他。”
“老迟是我以前一个朋友的姐夫。故事有点长,他帮过我,算是改变我命运的人吧。”
“不会吧,他结婚了?”
“结过,又离了。你不会是对他有兴趣,变着法在这儿跟我打听他的消息吧?”一诺勾起嘴角。
“没有。”
“那你就是对我有兴趣了?”
“是啊。”
他没有想到她应得那样坦然,只是夜色里看不明白她的脸上是否写着认真。
“有点冷了,回房吧,早点睡。”一诺想要绕开话题。
“白天看你还挺能逞英雄的。不过那都是假象吧?温一诺,现在我看你就挺怂的。”甘璐不满他的逃避,挑衅道。
“甘璐,你别以为月黑风高好放火,小心烧到自己。”一诺把烟头摁灭。
“你觉得是我怕,还是你怕?”
一诺这才发现,她靠得很近,近到能闻到她的发香。是那种淡淡的植物的香气,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洗发水,反正特别好闻。黑暗里,他伸出手,捧住她的脸。她的脸可真小啊,皮肤如孩童般光滑。他想吻她,很想很想,但他也知道,她这是在和他较量呢。
她在等着他往她所谓的兴趣里败下阵来,他松开了手,说:“乖,自己回房间。”
甘璐知道自己输了,但她心里有些不甘。
甘璐回到家的周一下午,一向忙碌的父亲居然在家,像是在专程等着她回来。
甘璐一进门就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的表情,发现他脸上并没有任何动怒的迹象。他温和地从会客厅的柜子上把那盒大红袍茶叶拿下来,边泡茶边说:“我的女儿回来了,来,跟老爸说说你都去哪儿旅游了?”
仿佛她是得到他们的授意出门玩了一圈。
“老爸,你不怪我?”甘璐试探地问道。
父亲把一杯茶递给她:“喝喝看,外面可喝不到这么好的大红袍,老爸想听你聊聊你的旅途见闻。”
甘璐不知道父亲此举的用意,她万万不敢告诉父亲自己差点丢了性命的事。
可她有心事,很沉重的心事。除了父亲,她无人可倾诉。
“老爸,我在旅途中遇到了一个人,我好像喜欢上他了,只是他不爱我。”
父亲说:“女儿,没关系,你还有老爸。只是老爸无能,不能再给你和你妈衣食无忧的生活了,老爸就要破产了。”
甘璐的脑子里“轰隆”一声,父亲的公司出事了。
父亲一脸沉重地告诉了她一切。甘璐是聪慧的,或许应该说,在他们那个圈子里生活的人对于利益和某些关系都有特定的敏感。她瞬间就明白了为什么老爸之前急着要她和银行家的儿子程珂订婚了。
为什么程珂会胸有成竹地跟她说 “小璐,我说你会嫁给我”了。
当时她觉得他对她用了套路,却不知道原来套路这么深。他料定她会嫁给他,用婚姻、用自己一生的幸福去拯救父亲的公司,去交换一个可能会失衡的家庭。
这是她的价值,也是她的宿命。
8月初,迟牧遥和温一诺在澳大利亚拍了几天袋鼠,其后在大堡礁进行海底潜拍。当时跟着他们的还有一个叫杜西河的女孩,她是为老迟而来的。老迟的腿受伤的那段时间,她每天都会来出租屋给他们打扫卫生、煲乌鸡汤,搞得一诺看到任何飞禽都会想起炖在锅里的熟乌鸡。
那女孩因为一句“你连潜水都不会”就执拗地苦学了潜水,一路跟来澳大利亚,并执意要跟他们一起潜进海里。后来在海底,她因为失温陷入了昏迷,是迟牧遥冒险将自己的呼吸器塞进了她的嘴里。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潜水摄影师,他明明知道这样做即使有幸救了她,他自救的几率也非常渺茫。
所幸的是两人一起得救了。
一诺吃惊之余觉得很感动,这些年他一直跟着老迟,是为他的人品折服的。可自从离婚以后,他身边几乎杜绝了女人。他们都知道是什么原因,像他们那样的人,一台相机便是半条生命。丛林与深海,高原与冰山,这世上没有不敢登的高山,也没有不敢跳的深坑。
用一句简单的话说,他们随时都有可能会丧命,所以老迟即使舍命救回了杜西河,也不肯给她一个留住他的机会。
依着一诺对老迟的了解,他知道自己说的话可能没用,但还是忍不住开了口:“老迟,我知道你喜欢她,带她走吧!”
迟牧遥回道:“当初在青海你为什么不带着甘璐一起走?”
这句话让一诺说不出话来。
那一刻,老迟坚定的目光就像一面镜子,让他清楚地照见了自己。
其实不用老迟提起那个名字,他脑海里全是他们在青海的那些时光。
他想起了甘璐,想起她起初对自己一脸防范的样子,自己跟她开玩笑时生气的样子,得知他们救了她豪气地说要报恩的样子,开着红色的“牧马人”来龙潭虎穴救他们的样子,吃饭吃到睡着的样子……
自从遇到她以后,他们有很多时间都在互相较劲,斗嘴斗得其乐无穷。
没有人像她那样真实、坦荡、不矫情,他发现自己是那么想念她。
为什么不带她一起走呢?为什么不相信自己可以拥有她、保护她呢?
第二天,老迟和一诺匆匆离开澳大利亚,是在转机的时候打开手机收到那条微信的——甘璐即将结婚的微信。
亲爱的老迟、一诺:首先,我有个美好的祝愿,希望你们还没有被猛兽吃掉。说起来我们也算是一起出生入死过的朋友,因此有件大事我要正式通知两位:我要结婚了,欢迎两位一同来参加我的婚礼,你们俩还欠我一顿饭呢,也该还了。
一诺的视线久久不能从手机上离开,机场的人群穿梭如织。
在这个世界里,有多少人形单影只,不是人人都有好运气能遇到一个怦然心动而又气场相投的人。人既求生也求死。是的,他佩服老迟,但他不想变成他。
对,不能。
数月前,青海的夜空下,她问他:“你希望我回去吗?”
“你应该回去。”
“我走了,你不会后悔?”
他要去见甘璐一面,对她说一声:我后悔了。
我后悔没有早点告诉你,我也喜欢你。那晚我想吻你,想把你的头摁在我温热的胸膛,想夜夜拥你入怀。
过了很久,他对迟牧遥说:“老迟,我要去一趟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