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仁者,爱人。仁者之爱,不是爱,是恕。
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人人要有“奉献自己”的精神,过于理想;而一个以“恕”为基础的社会,大家恪守“不伤害他人”的准则,则更为现实。
解析一下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发现“恕”的深刻含义和内在逻辑。
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仅取决于“施”,更取决于“勿施”。我们知道,人与人成为朋友,常常始于相互“做”了什么,比如释放善意,提供帮助。但友情的维系,更多在于彼此间“不做”什么,比如,不诋毁、不欺骗、不背叛、不出卖。“做”什么,可以赢得友谊;而“不做”什么,才能使友谊长存。
人与人之间如此,国与国之间也是如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讲的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关键两条却是:“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都是双方承诺“不做”什么,没有这两条,其他3条都是虚辞。
二、人之“不欲”,或难有一致,但于“勿施”,可有共识。不过,人之“不欲”,就像人之“所欲”一样,基于各自本性和不同经验,有时并不完全一样。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常因“不欲”或“所欲”之不同而引发。
管控此类冲突最有效的方法,不是强求双方的“不欲”或“所欲”一致,而是在 “勿施”方面达成共识——就是双方确认哪些事情“不做”。冲突双方,如果在“勿施”方面能先达成一致,最终就有望解决分歧。
三、恕的力量在于主动地“勿施”。 “勿施”,不是消极的“无为”,而是积极的“不为”。所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既是一种克制,也是一种力量。
当有人想将自己的“不欲”强加于他人,“勿施”也可以成为一种抗衡力量。当然,前提是要让对方知道,你选择“不做”不意味你不能“做”。
恕的三原则,告诉我们如何处理相互关系、如何化解冲突,是否可行,可以在实践中自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