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乃珊
唯爱冰激凌
◎ 程乃珊
中国饮食传统素来忌生冷,推崇热食。
广东人有“够镬气”的讲究,上海人喜欢“热灼火烫”,北方人要“滚得冒泡”……可见不论南北,中国人忌生冷的传统是一致的。
今天冷饮风强盛,三九寒天吃哈根达斯、天寒地冻饮啤酒、威士忌里放冰块……真正三九严寒何所惧!冷饮已成都市时尚生活的佐证。
在都市,冰激凌贩卖的已不只是炎炎夏日中的一个清凉世界,更是一份温情和童真。
美籍华人马克是我的忘年之交,今年84岁的他是一个爱冰激凌的快乐大孩子。“二战”期间,马克入伍参战,参加过残酷的冲绳岛登陆。
每次登陆前,后方驻地总要以丰盛的大餐为出征壮士送行。很多战士忧心忡忡,根本咽不下去,唯马克乐呵呵地从头盘吃到甜品,从牛排吃到冰激凌。
即使身在大都会纽约,对一个唐人街的穷孩子而言,冰激凌仍是一种奢侈品。
入伍后,在后方驻地可以开怀对着冰激凌大快朵颐,这令马克很开心。
“就是被打死也死而无憾,吃饱冰激凌再死,死了也开心!”马克总是这样说,“冰激凌是那样动人可爱,凉笃笃的让人头脑清醒,精神振作。不像白兰地,让人越喝越沉沦。冰激凌让我相信生活是那样美好,战争总有一天会结束,我一定要活到那天,然后恋爱、结婚、生孩子……”
马克活下来了,生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还成为1971年度“纽约成功人士”中唯一的一位华人。马克仍爱吃冰激凌,特别是顶端那粒艳红的樱桃。
年少时,每逢夏日家里来客,我和哥哥总会十分雀跃,因为这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开胃口吃一次冰激凌了。
果然,妈妈会慷慨地扬起一张五元面值的钞票,差我们去对面马路的冷饮店(前身就是解放前的士多)买大瓶装汽水和冰砖。由于害怕冰激凌顶不住三伏天太阳的烘烤,家里有专门的五磅广口保暖(冷)瓶。
那时市面上已没有“海丝娃”“Dairy Farm”,只有单一的“光明牌”,但就一只光明牌,已给我们的童年带来无限欢欣和光明。
冰砖买回来了,放在特别的苏打水杯里,冲上“正广和”汽水,一时咝咝地冒起奶白色的稠厚的泡泡,一阵夹着奶油香的清凉迎面扑来,这就是冰激凌苏打。
如果正好有草莓上市,就将草莓拌在冰激凌里面,变成一抹粉红色,夹着乳白色,十分梦幻,撩动人心。
冰激凌缀以水果装饰,叫冰激凌圣代。“圣代”一词来自“Sunday”,冰激凌圣代即星期天吃的冰激凌。星期天吃的冰激凌用水果和巧克力装饰得特别精致、悦目,代表一份放松娇慵的星期天的心情。
可见,冰激凌贩卖的不只是味觉口感,更在于视觉和心情。
(摘自《老上海,旧时光》湖南文艺出版社 图/花瓣网 L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