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枣强县:强化创新为合作社发展添动力
近年来,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的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作为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任务来抓,采取“政府‘搭台’、合作社‘唱戏’、农户参与”的方式,在“自愿、平等、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基础上,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多措并举,加大力度,积极推进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与合作社发展模式“两个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引导、示范、撬动作用,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县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
为推动农民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县委、县政府按照“县级统筹指导、乡镇谋划落实”的总要求,县级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安排建设任务、扶持资金,强化工作推进;乡镇负责组织合作社抓落实,保障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制定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明确工作目标、把握的原则、建设程序、建设标准、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县财政设立1000万元农业农村发展基金,支持合作社发展。对具有一定发展规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予以重点支持。积极推动支农项目资金与合作社对接,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工商资本投入,促进合作社向规范化方向发展。目前,全县有38家合作社被评为衡水市2016—2018年度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其中省级示范社15家,国家级示范社1家;流转农民土地的合作社310多家,流转土地面积15万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7%,辐射带动农户6.8万户,覆盖了全县所有的农业村庄,覆盖率达100%,规模效应和示范作用日益扩大。
为更好地推动全县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充分发挥好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应用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作用,根据各乡村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指导各乡村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合作社发展模式。目前,已经发展了“能人带动型”“农超对接型”“企业带动型”“乡村扶持型”等模式。
——能人带动型:主要是由懂技术、会经营,长期专门从事农产品种养、生产、运销等有威望的能人,利用他们现有的技术或销售渠道,将从事同一种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创办形成“能人+合作社+农户”合作形式。这种类型合作社最为普遍,在引导农民发展生产、进入市场、疏通产销环节、获取市场信息等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如广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由有多年瓜菜种植经验的常广锋发动马屯镇周边农户,以土地、资金等入社而组建。现已流转耕地2120亩,建成衡水市最大的嫁接苗繁育基地,2016年经营服务总收入1600万元,可分配收入220万元。固定资产及设施总投入860万元,带动农户增收200万元,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超对接型:主要是“农产品交易市场(超市、便利店等)+合作社+农户”合作形式。合作社与农产品交易市场合作,借助农产品交易市场平台进行销售,实现农超对接。这种模式可以避免销售中的盲目性和无序竞争,不仅降低了农户进入市场的门槛,而且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民自己销售所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使农民的收入相对比较稳定。如沃森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和长恒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北京新发地农产品交易市场合作,借助连锁网点平台进行销售,使得合作社有着稳定的销售渠道,同时交易市场也有了固定的货源和收入。目前,沃森果蔬合作社流转耕地1000亩,以经营香瓜生产、销售为主,有管理人员和成员10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人、经营管理人员7人,拥有固定资产160多万元,生产流动资金200万元。长恒果蔬合作社入社成员140户,流转耕地1300亩,以经营西红柿生产、加工、销售和西瓜种植为主,有专业技术人员3人、经营管理人员9人,投资1600万元,发展设施瓜菜大棚240座,年经营收入1950万元,利润860万元。
——企业带动型:企业负责提供农资采购、技术指导、农产品加工、信息获取、市场销售等服务,农户负责农产品生产。这种模式利用合作社作为中介机构,把农户和企业联接起来,使农产品有稳定的销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户的交易费用和风险。如浩瑞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依托吉祥现代农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苗木、花卉繁殖、种植、移栽、营销和推广为重点,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实现了产供销一体化。目前,合作社流转土地1万多亩,建成三个生态绿化苗木基地;同时对接衡水湖,集休闲、观光、旅游为一体,投资近亿元,在肖张镇流转土地6000亩,已种植海棠近700万株。合作社入社成员226户,出资600万元,资产总额达2421万元,2016年总收入1200多万元。
——乡村扶持型:根据当地实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积极引导、扶持,成立农民合作社,为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农业,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恩察镇杨黄洼村和邻近的新屯镇尤洼村,有2700亩成方连片、无井无电、靠天吃饭的旱薄地,多年来粗放经营,高价时无人承包,低价时群众不满意。镇村干部多次与群众商谈,成立由村委会主任黄兵牵头的泰乐种植专业合作社,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收益保底”的原则,与每个农户签订土地入股入社协议,承诺给予农户每年每亩土地400元的保底收益,引导群众把2700亩土地全部入股,现有成员248户。合作社成立后,镇村通过多次与国土部门协商,投资110多万元进行集中整理,按照“统一管理、分户经营”的原则,合作社统一有偿提供种子(苗)、化肥、农药,统一品种种植、统一收获、统一出售、统一核算。目前,2700亩土地实行林粮间作,形成了面积较大的片林。
为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新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精品现代农业示范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将可控资源集中向示范园区投放,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向示范园区倾斜,每个达标示范园区支持奖补资金150万元的“两集中一扶持”政策,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调动了包括合作社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开展土地合作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培育大产业的积极性。县里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加大典型培育力度,筛选经营管理好、发展潜力大的合作社,加强指导,壮大规模,提升档次,形成一批经营规模大、运作机制新、产业基础牢、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支持与农产品生产有关联的企业投资农业,把农户土地成方连片流转进来建基地搞经营,按照现代农业模式做大做强。通过合作社、农业企业带动,谋划建起了清凉江流域特色农业种养示范隆起带,促成观赏苗木栽培、蓝莓特色种植、设施瓜果棚菜、毛皮动物特色养殖、肉牛羊鸡养殖等5大类10个精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目前,全县土地股份合作社已发展到46家,入股土地总面积3万多亩。
一是促进合作社规范建设。突出抓了“四个规范”:规范规章制度,对合作社的服务宗旨、组织机构、内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作了明确规定;规范内部运作和经营决策,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杜绝合作社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局面;规范财务管理,设立专职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账簿,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进行记账、核算;规范合作社盈余分配,在提取公积金后,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交易额(量)进行返还。二是推动合作社生产标准化。引导合作社全面推行统一品种、统一提供农资、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指导技术、统一收购农产品。鼓励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参加农产品质量认证。三是推动合作社“机制市场化”。帮助合作社建立完善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机制,以适应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四是推动合作社“经营品牌化”。品牌就是效益,品牌就是生命。在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申报和注册农产品商标,大力实施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竞争能力。
目前,枣强县已经登记成立的农民合作社有1280多家,成员1.62万户,年均为成员购销农资和产品12亿多元,成员年均增收3000多元,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
(河北省枣强县委农工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