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剑
以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考察湘西提出精准扶贫为标志,我国扶贫开发开启了新的时代,扶贫主体、扶贫对象、扶贫手段都实现新的突破。
扶贫主体从政府转向全社会。长期以来,扶贫工作的主体是政府,政府划定贫困线、确定贫困县、政府设立扶贫开发项目、财政对贫困人口予以资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单一的政府扶贫主体远远不能满足7000多万贫困人口的脱贫需求,迫切需要广泛吸纳社会力量成为扶贫主体,让更多的社会资源转化为扶贫资源。在2014年10月17日中国首个扶贫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向贫困宣战,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再次强调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我们坚持动员全社会参与,构建了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显然,在精准扶贫时代,扶贫主体已经从单一的政府转向全社会。
扶贫对象从地区转移到以户为单位。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的扶贫对象是国家或省确定的贫困县,通过开发贫困地区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这种扶贫方式缺乏对贫困群体的致贫原因、脱贫方式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对于贫困人口是否从扶贫项目中受益、多少人从中受益也不明确。精准扶贫通过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有效规避了传统扶贫方式的不足,增强了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精准识别就是按照农户申报、村民评议、政府调查、部门审核、张榜公示等五道程序识别贫困户,并且对贫困户建档立卡。精准帮扶就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贫困户、不同致贫原因配置不同扶贫资源实施帮扶,确保扶持到位,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精准管理就是要建立自上而下的精准扶贫体制,形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中央负责政策制定、项目规划、资金筹备等工作,省级做好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等工作,市县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等工作。
扶贫手段从项目开发升级为多策并举。当前剩余的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贫困程度较深,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传统方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必须要创新扶贫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为贫困地区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支持贫困户立足当地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业,实现就地脱贫;易地搬迁脱贫一批,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安置搬迁群众,帮助其尽快实现转移就业,从而实现脱贫;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国家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通过多策并举,到2020年,产业扶持可以解决3000万人脱贫,转移就业可以解决1000万人脱贫,易地搬迁可以解决1000万人脱贫,总计5000万人左右,剩余2000多万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作者单位:求是杂志社)
责任编辑:李艳玲 高天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