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荣杰
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的脱节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一方面,法学院虽有名头响亮的教授和内容丰富的课程,其毕业生却总被实务部门抱怨动手能力太差。另一方面,实务部门虽没有体系化的培训,新进人员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打磨后却几乎都能上手办案。于是人们难免要追问:学习法律真有必要进法学院吗?
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士,不管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必要的“武器装备”大概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基础层面的法律知识,二是中间层面的法律思维,三是实务层面的法律技能。毫无疑问,这三种能力都非人生而有之,而是后天学习的结果。
学习无疑是成本极高的活动。人类文明的一大宿命就是:不管前人积累多少经验,都不可能直接传递或拷贝给后人。不管后来者智商多高,都必须从零开始学习。不仅如此,随着前人经验滚雪球般地累积,后人需要学习的内容越发增加,其学习成本也越来越高。比如在农耕时代,一个十来岁的年轻人只需跟随父辈耕作几年即可成为农业生产者,拥有养家糊口的本事;而今天的法律人要想单独执业,大学学历、司法考试和一年实习是最低标准,所以真正办案时普遍都在25岁左右,而这还是全球最低的门槛年龄之一。
正是因此,不管于国还是于民,都有必要关注如何提升法律学习的效率,争取以最小化的资源消耗,最大化地促进法律经验在人际和代际之间流传。一旦考虑学习的效率和成本,课堂式教学就显得独具优势。“以身试法”的摸索式学习不仅机会成本太高,而且基本不可能学到全面的法律知识。然而课堂式教学也有天然的弊端。规模化生产必然要求标准化,“一个招式打天下”,一则难以照顾到不同学生的不同基础和不同习惯,二则难以培养针对专业细分市场的法律人。这样一来,不仅教学上只能针对“平庸的大多数”,还依然难以避免出现残次品。不仅如此,课堂教学基本只能讲解可以“言传”的知识,对那些只可“意会”或“身教”的内容多半无能为力。作为其结果,法学院培养的学生往往只会纸上谈兵,不仅缺乏足够的动手能力,甚至连常规的法律思维都缺乏。更糟糕的是,如果这样的学生在戴上硕士博士帽之后又马上回头指导其他学生,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最终让法学院的产品质量每况愈下。
针对上述问题,传统的解决方案是部分回归学徒制。最普遍的做法是要求执业律师获得实习经验,少则一年多则数年,以期将法学院规模化产出的“生手”打磨成具备一线操作能力的“熟手”。另一种办法是在法学院课程中添加实践性内容,通过诊所教育、实战模拟等方法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必须承认,这一折中的效果不错,但又不可避免地大幅提高法学教育的成本。
以上纠结是否有解?借助信息技术的发展,一些教学方法的革命性改进或许有助于教学成本和操作能力的最大化均衡。互联网或许可以显著降低恼人的成本。比如网络公开课和翻转课堂的结合,让学生在课前观看本学科最优秀教授的讲解,上课时直接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练习,从而将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有效结合,而且几乎没有增加任何教师成本。又如一些掌上教学软件可让布置作业和答案反馈在分秒间完成,教师既可以迅速掌握学生进度,还可在课后利用零碎时间提供个别反馈。
最具想象力的是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在教学中的运用,面对基于海量数据建立的学习系统,学生不仅能体会到真枪实弹办案的感觉(比如感受证人说谎时的表情),更能获得针对性的指导和及时反馈(系统自动识别),从而将优秀的课堂教学和深度的动手体验完美结合。也许有朝一日,多数教师而不仅仅是法学教师都将放弃课堂教学,转而专攻创新性知识的生产和智能学习系统的更新维护。多数学生也将告别上课和动手相分离的历史,进入高度交互式、个人化的实践性学习。有很大可能,这一天并不遥远。